2010年运城乡镇公务员
⑴ 乡镇公务员待遇如何,是做什么工作的
乡镇公务员就是在乡镇级政府部门工作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专的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属类公务员。
乡镇公务员工资及待遇都是由本级财政负担,工资一般分成四块,职务、级别、津贴和补贴。通常来说乡镇公务员工资通常在每月2000元到3000元左右。公务员基本工资全国都是统一的,职务、职级两项收入组成全国大部分地方都一样。乡镇公务员与城市公务员收入的差差距主要在津贴、补贴方面。通常来说,乡镇经济发展水平较市区更低,财政收入较薄弱,自然津补贴标准更少。乡镇公务员具体的工资收入根据不同的财政情况会有差别,但一般在同一县域内工资都一样。
⑵ 乡镇一般公务员工作10年以上为什么不能享受副主任待遇
副主任怎么说也是一个干部,档案在组织部的,而科员的档案是在单位内的。副主任是一条分划线,你进不来永远是基层人员,不算干部
⑶ 运城城区公务员和乡镇公务员待遇一样吗
运城市市区公务员和乡镇公务员待遇并不是一样的。市区公务员待遇还是更好一些的的
⑷ 2010年运城乡镇公务员成绩在那查询
今天晚上大概,对照去年成绩出来的时间是20天整,现在已经22天了,以此推测今天晚上就出来
⑸ 2010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有限制
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9〕6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我省各级机关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09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二)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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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除因职位特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地域、户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另行通知。
二、录用计划
各市、各部门考录公务员,必须在行政编制定员内、按照省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录用计划和本通知规定,统一制发本市的招考简章,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省级机关的招考简章,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省、市级机关招考普通管理职位工作人员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分具体职位;县级机关相同职位,可予以适当归并,在县(市、区)范围内统一竞争;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报考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省、市机关的录用计划中,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应占录用计划的50%,选调生职位为普通管理职位,党群部门可适当增加,专业性较强的政府部门可适当减少。省直单位选调生的录用计划、专业要求等,报省委组织部审定。省垂直管理部门市级机关选调生录用计划,由有关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部门协商确定。各市直单位选调生录用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在面向社会招考的省、市机关的录用计划中,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面向社会招考计划总数的50%。
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地市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的录用计划,在征得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逐级上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审核汇总后,连同其本院机关的录用计划一并报省人事厅审批。
录用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收费的办法,有条件的市也要进行网上收费。
省、市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省、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报名结束后,将人员统计表等材料报省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报名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用人部门不得拒绝按规定自动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有条件的用人部门,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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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见《山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区的市级以下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基层单位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本市公务员招考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招考计划、招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等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并同时纳入所在市招考简章。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将报名的有关统计数据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来源:高#校*人@才*网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省和市分别阅卷。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来源:高%校#人&才@网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市级以下机关的,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市以下机关面试时间与省级机关同步进行的,可使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的通用性面试试题。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乡镇机关的特点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考官的组成,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其中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要达到100%,市级机关不得低于70%。有条件的市也要实现全部考官持证上岗。如需要设置用人单位考官的,每个面试考评组不能超过1人。公务员面试要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 来源:高#校#人&才*网
为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除每个面试考场按规定配备1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人员外,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都要邀请一定范围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要对全部县级以下机关面试考官进行跨县(市、区)交流,有条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本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可与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同步进行,也可自行确定组织时间。面试工作应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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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1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部门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体检
全省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执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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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察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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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监督检查
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各地、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或登报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逐步扩大社会监督范围,除按要求对公务员面试过程实施社会监督外,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对笔试、阅卷、体能测试等环节的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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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领导
这次考录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改进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录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⑹ 关于2010年公务员考试
你好,考德上公培为来你解答源!
公务员不是一种编制,是一种称呼。
公务员共分为三种编制:1.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事业编制: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
3.企业编制:编外人员或事业编制中自收自支的那一类。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有关公务员的问题请直接关注考德上公培。
⑺ 在乡镇事业编工作了20年现在考上乡镇公务员那工资怎么算
如果你之前是在乡镇事业编工作了20年现在考上公务员了,那么工资是比事业编高出一部分的,具体高出多少就看你当地的平均工资了。
⑻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那么可以调动吗
可以调动。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基层服务年限为5年以及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版、副主任科员,是两个方权向明确,并有所突破的新规。
这是国家第一次明文规定乡镇干部最低服务期限,此前公务员招录简章中或有相应规定,但标准不一,2年、3年、5年甚至8年不等,出台5年的硬性要求。
5年是在基层历练能有所收获的基本年限。新规针对当前基层公务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问题,让他们感觉“有干头,有盼头”。
⑼ 运城盐湖区乡镇公务员待遇怎样工作忙不忙
我不知道运城的乡镇公务员工作忙不忙,我是广西的一个乡镇的公务员,说说我了解的乡镇的情况,虽然各地都有不一样的地方,但都是有共性的。。看你提问的时间,肯定是有报2012年山西省党群系统,看上面是没有写具体职位的,而且是党群的考试,考上了多数会在党政办公室和组织室工作。至于乡镇里边其他部门有空缺也可能去其他岗位。党政办呢是政府中枢机构,上传下达,工作分几类,文件起草拟定、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会议准备,电话通知等等,政府大小琐碎无一不管,周末还要值班,节假日唯一要留人值班部门,很忙很累,一般新人进去吧女的当男的使唤,男的当牲口使唤,当然忙的程度视各地情况看,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是所有部门最忙最郁闷的部门,不过也有闲的时候,请放心。要想以后升得快在办公室就得写文出色,很快就可以往上走。相对办公室组织室好些,看起来也忙,但不至于像办公室那么琐碎,复杂,工作与人事调动,工资,编制,党员各项事情有关,总的来说倒是比办公室清闲些。组织室和党政办是最可能去的部门,也是升的最快的部门,在办公室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天天和领导打交道,和部门头打交道,和村支书主任打交道,说这些其中的你懂得的
如果去乡镇不去这两个部门吧,那就是多在计生、民政、综治司法、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站、林业站、企业站、流通服务中心、团委、等其他部门,这些部门在政府地位也重要,但是工作清闲的多,年轻人也很少被派去的。。。。。
由此可见你去盐湖区乡镇当公务员还是可能比较好点的,但是你报的是市区的一个区的乡镇公务员,待遇总还是比报的县的乡镇强些,毕竟离市区近,生活方便些。要知道在乡镇公务员,工资肯定都和其他公务员一样样的工资,基本工资差不了多少,这些都是统一规定的,一考上就是科员级别工资了,少不了2000多吧,至于多多少看运城有没有钱啦。工资以外,主要是乡镇安排的住宿条件吧也不会好到哪里去的,要做好心理准备。离市区近可以偶尔去逛逛,排解一下成天呆在镇上的郁闷。
可能我说的比较啰嗦了,但是这是我所了解到的实情。
且不说待遇好不好,工作忙不忙,这些都不是你报告的前提,前提是你想报哪个市的,然后再根据你的条件去选择,公务员大部门职位都不如表面的风光,考行了都一样的,最好离自家近,对女孩子吧是委屈了可以回家诉苦,对男孩子吧好找关系,以后爬得快。对女孩子来说在离家远的地方打拼更是辛苦些,其中的滋味自由自己知道。题外话了,希望对你有用
⑽ 请问谁知道山西运城明年(2010年)还能考村官吗 谢谢
好多问题,我是08年村官,都是同类,累一点回答你吧(其实还因为你分高)
一、不同之处:
1编制不同:村官是合同制,公务员是铁饭碗
2待遇不同:公务员工资基本在两千以上,村官只有一年1.5万补贴,是补贴不是工资哦。村官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到村后和普通村官一样享受责任制,就是按照工作成绩给予所交付押金几倍的奖金
二、只考行政能力测试,题量和难度都小于公务员,全选择题,别的省就不清楚了
用网上报名,直接在事考试网上报,交钱也在网上
6月报名,7月考试
往届毕业的也可以,也不限专业
多看书,多做题
另外再送你个建议:同时报公务员和村官,不冲突的。考村官党员、省级证书、优秀团干还可以在面试的时候加分
答得不错吧,说了多给分的哦!
大学生村官网http://www.dxscg.cn/具体你想查那些就去哪里吧
看你是问运城的 朋友 特意给你找到了09年的 详细的信息如下
都是
刚出来混的
互相照顾吗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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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西运城村官考试简章时间:2009-04-22 21:2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6252次
2009年山西晋中市大学生村官考试,在从4月23日正式开始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2009年,全市共选聘 1221名 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
2009年山西晋中市大学生村官考试,在从4月23日正式开始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2009年,全市共选聘1221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各县(市、区)具体选聘名额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没有明显缺陷。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89年4月30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运城市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分配和聘任、集中培训等程序进行。从4月下旬开始实施,8月份全部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社区)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在8月底前到岗。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按全省统一确定的时间和方法组织报名。省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在运城市报名。省内各高等院校和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持: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有所在院校学历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须填写《山西省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4月23日—5月8日
报名地点:国税宾馆(运城市红旗东街355号)
报名咨询电话:160、16886008、0359—2222009
2、笔试
笔试于6月14日进行,由各县(市、区)按照市委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具体组织实施。参加考试人员通过160或16886008查询自己准考证号码后,于6月8日—12日市国税宾馆(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国情国力、村级组织管理、党的农村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补充:运城市市、县两级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不印发、提供任何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讨论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于6月底进行,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根据需要,抽调若干人组成面试小组,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进行面试。评委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是否适合农村工作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按拟选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
省内高等院校党委负责组织做好本校应届毕业生中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其他拟录用人员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委托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5、公示
考察结束后,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在本市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6、体检
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体检。
7、研究确定
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对初选人员进行研究确定。
8、分配和聘任
选聘名单确定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协助市选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生成绩、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社区)的实际需求,首先按照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干部和成绩优先、专业相适、双向选择、组织确定的原则配备,条件好的村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增加。聘用任职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提出意见,乡镇党委下发文件。
9、集中培训
在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下村(社区)任职前,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各县(市、区)集中对他们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农村情况、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处理农村问题和矛盾的基本方法,尽快进入角色。同时,县、乡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培训、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机制。
三、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2、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
3、受聘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在本村工作满一年,本人书面申请要求在本村参加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登记为选民,参加换届选举。对经过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以依据《党章》和法律程序选举为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4、受聘人员任职前,必须与所服务的乡(镇)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比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政策执行,并保证正常晋升和按时足额发放。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分级负担,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5000元;市财政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3、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时间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社区)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要把这些人员作为补充县直部门和乡镇干部的重要来源,县、乡两级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担任的村(社区)干部中招录。
选聘工作有关事宜,请考生随时登陆运城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网址:www.yuncheng.gov.cn)。
运城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
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