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驻村干部优抚政策
❶ 干部驻村搞扶贫这项政策算是成功的吗
不合法,而且国家没有规定吧。扶贫是国家政策规定的,而农村干部只是辅助政府工作。没有权力干扰.只要查明受益人是真实情况,就可以下发扶贫资金。如果没有,就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❷ 精准扶贫有哪些补贴
1、健康扶贫:
医疗报销程序及标准:建档立卡户新农合报销比例比一般农户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乡级报销90%、县级80%、市级75%、省级65%;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高额费用患者大病保险再报销(经基本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再次给予80%-98%分段递增报销,具体比例为0-1万元报销80%,1-2万元报销90%,2-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医疗救助(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合规个人自负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救助);50种重大疾病患者和个人年度住院费用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患者进行兜底补偿;对建档立卡户贫困户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46种慢性病的患者,在县社保局办理门诊慢性病就诊手册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的比例进行门诊补偿。
2、民政:
农村一类低保金每月310元/人,全年3720元/人。
农村二类低保金每月290元/人,全年3480元/人。
农村三类低保金每月84元/人,全年1008元/人。
农村四类低保金每月58元/人,全年696元/人。
3、易地扶贫搬迁:
(1)农村一户一宅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人均43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元、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长期贴息贷款20260元;县城购置楼房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元、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资金5000元、长期贴息贷款35000元,合计人均57740元全部用于购房补助。
(2)补助标准: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1-3人户补助9万元,4人户补助12万元,5人及以上人口补助15万元。2018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户住宅工程资金补助标准:集中安置、插花安置人均补助4.3万元,进城安置人均补助5.774万元。
4、危房改建:
(1)建设标准:原有主要居住用房均为危房拆除重建时,原有危房必须拆除,新建住房精准扶贫户人均必须不少于1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其中,1人户不小于20平方米,2人户不小于30平方米,3人户不小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少于13平方米但不得超过18平方米。
(2)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500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500元。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2)扶贫驻村干部优抚政策扩展阅读:
施策:
一是进一步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大局,并重点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二是贫困残疾人数量逐年减少。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贫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落实。
5年来,有超过500万的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300多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了1门以上的劳动技能,44.5万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8.3万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三是助推了保障贫困残疾人脱贫制度的建立。国务院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称“两项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其中“两项补贴”制度已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内建立,2100万人次残疾人从中受益,“两项补贴”已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大制度支撑。
参考资料:汩罗市人民政府-2018年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补贴标准
❸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的生活补助可以给其他人吗的补助可以给其它帮扶人员不
如果本人请假,给顶岗人员可以理解,给其他人?本人自愿就可以。
❹ 精准扶贫脱贫政策
一、贫困人口认定程序
1.标准。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需要,要求对返贫户、新增贫困户要及时纳入卡内。那么如何认定贫困户,其标准是什么?目前,我们国家的贫困标准为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农村人口,不变价与现行价每年综合物价上涨指数确定一系数。2013年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是2736元,2016年是2952元。另补充条件是无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教育、医疗、住房无保障。
2.程序。(1)农户申请;(2)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产生初选名单;(3)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初选名单后进行公示;(4)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公示;(6)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7)复审结束后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告,并逐级报省扶贫办备案。
3.负面清单。(1)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易地自建(购买)住房的;(2)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3)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4)私营业主和股东的;(5)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基数高的;(6)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其家属的;(7)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行为之一的;(8)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流转、委托或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9)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群众举报其不符合扶贫对象情形的。
对虽有上述情形,但因特殊情况,经综合衡量,未达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标准,生活仍确处于贫困线之下,需保留其贫困身份的,须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公告公示后,按程序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报县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可以采集信息录入系统。属于该清单中一、三、四、六、八等几种情况的,必须坚决剔除,绝对不允许保留。但因病、因灾等原因支出压力过大、负担过重,造成该户生活确实困难(包括住房仍是危房、没有解决安全饮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没有落实,家庭有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子女,可以作为脱贫对象,予以脱贫处理。
对有“硬伤”情况、仍保留贫困户的要说明原因并实行全过程签字负责制。
二、贫困人口脱贫验收标准及程序
1.标准:“一有两不愁四保障”
(1)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稳定增收项目,和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没有劳动能力的全部享受政策兜底。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中必须体现脱贫增收的措施及成效。
(2)不愁吃。一日三餐有保障。饮水安全,取水便捷。
(3)不愁穿。有应季衣被。
(4)义务教育。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能够如期完成学业,不会出现中途辍学现象。上大学的子女,按其家庭意愿落实生源地贷款。
(5)基本医疗。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贫困户家庭成员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能够实现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能够落实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额度较大的能够得到补充报销或救助。
(6)住房安全。贫困户住房安全,不是C级或D级危房。
(7)养老有保障。贫困户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养老保险。
我市贫困户脱贫收入标准要高于同期国家扶贫线,高于当地当年低保线,今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4200元。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为上年度的10月1日至本年度的9月30日。
2.程序
(1)村级申报。每年12月初,经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名、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形成初步名单、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支书、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贫困户三方认可签字、形成村级初选名单、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2)逐级普查、抽查、复查。乡(镇)对村申报的脱贫人口进行普查,确认名单后以红头文件报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对辖区内上报脱贫人口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各地确认后上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市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各地上报脱贫人口进行抽样复查,核查比例不低于10%,确认后上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3)脱贫销号。在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领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根据农村脱贫人口核定名册,通过第三方评估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农村脱贫人口数据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需要强调的问题
(1)强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程序,保证农村群众精准扶贫工作的参与权。
(2)明确脱贫宣布主体及方式,贫困户脱贫由县级确认,并在贫困人口所在村公布。
(3)强化公示公告程序,各级均要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告,让贫困人口享有知情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贫困户脱贫要政府认定、本人认可、群众满意。
三、贫困村出列验收标准及程序
1.标准
贫困村贫困人口发生率降低到2%以下,贫困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开展贫困村出列验收,贫困人口发生率为首要依据。贫困村整体建设达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2.程序
(1)村级自查、乡镇普查。贫困村在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由村“两委”对照贫困村出列标准,开展摸底自查,认为合格后报请乡(镇)开展普查。乡(镇)在村级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普查,认为合格后,报请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初评。(2)县级初评。每年12月中旬,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按照贫困村出列标准,逐村评估脱贫情况,形成出列贫困村初步名册,以红头文件上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3)市级确认并逐级验收核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相关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对拟认定的出列贫困村进行核查验收及公示,通过后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级开展脱贫人口、出列贫困村核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方案,纳入第三方评估内容。(4)出列销号。在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领导下,乡(镇)政府组织人员,根据出列贫困村核定名册,通过第三方评估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贫困村数据进行更新、出列销号。
四、收入计算口径
(一)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口径
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人口计算得出。
1.农村居民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1)工资性收入即劳动报酬收入,是贫困户外出务工或就近打工付出劳动力获得的净收入,应剔除房租及生活开支。
(2)经营性收入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包括种植、养殖以及二产业、三产业等,含种植养殖业收入自产自销部分。
(3)财产性收入包括出让土地、房屋的租金,资金投入产生的利息、红利等收入。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贫困户家庭的相关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可用于消费的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政府救助、社会帮扶、赡养费等资金。
2.农村居民相关支出
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指贫困户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消费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农药、化肥、种子、雇工等)。
(二)贫困村集体收入计算口径
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经营性收入+土地流转、发包收入+上交收入
(1)经营性收入包括村集体直接经营的种养殖基地、参股企业等获得的收入。
(2)土地流转、发包收入包括土地流转过程中与承包主体约定的分红、流转费用等。
(3)上交收入为村集体财务租赁获得的收益及其他。
村集体收入指已实现的相关收入,不包含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转移收入等。
五、贫困人口特惠政策
(一)医疗保障政策
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补贴60元以上,住院报销免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县级筹资、市级统筹为所有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对目录内、目录外的治疗必须费用实行再报销。
(二)低保政策
符合低保条件即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4200元(嘉鱼县4530元),由民政部门进行补差兜底。各县市区往往分等级实行补差。
(三)教育扶贫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就读期间,优先享受学费减免和补助生活费救助政策。具体包括:
1.学前教育阶段:对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3.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职业教育:免学费,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高职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到大中城市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适当提高助学金补助标准;并按照高职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帮助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中、高职期间,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可申请不低于3000元的扶贫“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
5.本科教育:普通本科高校适当减免学费,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帮助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研究生教育:按硕士平均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平均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帮助申请最高限额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四)易地扶贫搬迁
对居住地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地方病多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生态保护区的贫困户以及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实行易地搬迁。采取集中安置(包括中心村安置、城镇安置、生态旅游区安置、产业园区安置、“五保”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包括分散建房安置、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群众自筹资金每户不得超过1万元,实现交钥匙工程。按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的标准底线,建造50、75、100、125平方4种户型房屋。必须“拆旧建新”,旧房拆除补助标准人均0.25万元,每户补助不超过1万元。
(五)危房改造
对经住建部门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贫困户,优先改造。C级危房实施维修加固,可享受1万元左右补助;D级危房需拆除重建,最高可享有30000元补助。
(六)小额扶贫贷款
各县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放大贷款规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守信用、有合适产业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原则上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农户由县级财政实施分类贴息。
(七)就业、创业政策
1.产业扶持政策
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奖补政策,对发展产业生产的贫困户可实行3000元左右的奖励。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户可分享集体资源开发收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初次技能鉴定就能取得证书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农家乐创业项目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5年1月1日以后)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由各地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4.光伏扶贫
国家规定我省2016年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为0.98元/kWh,6月30日以后并网发电的为0.85元/kWh,随着国家对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的逐步下调,虽然光伏发电项目单位造价将逐渐降低,但年平均收益也会有所下降。
六、台账管理
(一)纸质台帐资料
1.贫困户脱贫验收资料台帐
贫困户档案资料:
(1)贫困户本人签字的《贫困户申请书》;(2)贫户致贫原因资料(包括病历、残疾证等);(3)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查表或贫困户信息采集表;(4)扶贫手册;(5)到户项目申请表;(6)扶贫项目确认书;(7)干部帮扶承诺书;(8)扶贫、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记录表;(9)贫困户家庭可支配收入核算表;(10)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11)贫困户退出确认书。
贫困户申请表落款时间中,首次申请时间为2014年4月;精准识别回头看补充的贫困户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审计整改补充的贫困户申请时间为2016年9月。其余表格落款时间点参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扶发〔2014〕13号)时间节点依次顺推。
村委会保存档案:(1)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名材料原件;(2)脱贫民主评议统计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3)村级脱贫户初审确定名单,公示文件、照片;(4)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5)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原件、公示照片;(6)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审核确定贫困户的报告》,报告需以正式文件盖村委会公章,并将贫困户初选名单以附件形式附后;
2.贫困村出列资料台帐
村委会保存档案:(1)村委会盖章的《贫困村申请书》;(2)贫困村登记表;(3)贫困村出列申请;(4)精准扶贫政策清单;(5)贫困村统计年报(可支配收入、集体经济收入);(6)出列评估验收表。
乡镇保存档案:(1)乡镇人民政府《出列贫困村拟定名单公示》原件、公示照片;(2)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精准扶贫指挥部《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村出列的报告》原件;(3)乡镇初审意见。
3.脱贫验收台账资料保存需要注意的问题:
(1)每个行政村都要有精准扶贫档案专柜。
(2)所有贫困户都要做到一户一档一册,即一户一个档案盒、一户一份扶贫手册(一式两册)一份放入档案盒中,一份放入贫困户手中。
(3)所有贫困户档案按脱贫年度归类摆放。
(4)档案材料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5)尽量提供多的真实佐证材料,特别是公示、公告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6)贫困户的档案中既要有识别进入的资料台帐,又要有脱贫退出的资料台帐。
(7)凡是要求签字的地方,一是不能漏签,二是不能代签,特殊情况下,请人代签要写代签人的姓名,加盖本人手印。
(8)所有统计资料表格不能漏项、错登,使用的数据要符合逻辑。
(9)村级档案要包括精准扶贫政策文件;精准扶贫宣传资料;村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分工及职责;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一对一安排表等档案;贫困户识别与退出档案;贫困村进入档案(非贫困村不建);村级规划、年度脱贫计划等档案;项目安排、合同、招投标、实施管理、验收资料档案;资金安排、拨付等管理档案。
(二)电子档案
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系统(简称国网)信息资料动态管理
国网现有七个部分,分别为扶贫对象、扶贫主体、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管理、查询、统计、系统管理。
国网启用的意义:
一是实现“六个精准”(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重有效载体,是“六个精准”的集中体现,是安排帮扶项目、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脱贫成效的重要基础,是上级评估基层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是有利于完善精准脱贫的档案。将精准脱贫过程中海量、零碎、形式不一的原始资料,通过采取数字格式,整理形成收录完整、归类科学、查阅便捷、存放安全的精准脱贫历史档案。建档立卡数据全景式记录扶贫对象识别、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安排、帮扶成效评估、扶贫对象退出管理、项目资金监管等,全面展示脱贫攻坚整体进程,形成反映全面、描述准确、逻辑清晰、时序连贯的电子化档案。建档立卡数据资料电子档案将成为共和国脱贫攻坚的档案库。
三是扶贫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数据合理性和逻辑性审查、跨部门比对核查,直接检验识别对象准不准、管理结果实不实,在此基础上,建立良性的纠偏纠错机制,作用于扶贫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过程,确保识别精准、数据精准。
国网是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重要指标数据来源之一。
❺ 国家对精准扶贫对象有什么优惠政策
精准扶贫对象优惠政策:
1、农村造福工程。实施扶贫到户的扶贫政策。
搬迁对象: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五是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及五保户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的。
2、.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
第二类: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语言、听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3、困难学生资助。以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人口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员)为重点,精确对准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和资助。
4、整村推进。农村综合发展的扶贫政策。分期分批确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省级重点村实行“部门挂钩、资金扶持、干部驻村”的工作机制,继续从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闽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任期三年,为重点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5、扶贫小额信贷。调动信贷资源的扶贫政策。一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对象和使用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给予贴息。贫困户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贴息标准按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5)扶贫驻村干部优抚政策扩展阅读
“精准扶贫”的贫困对象确定标准
我市扶贫标准主要有国定标准和省定标准两类。2015年国家扶贫标准指农民人均纯收入2855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省定扶贫标准指农民人均纯收入3497元,相当于2010年3000元不变价。在认定贫困对象时,除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还要结合“五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五看有没有病人卧在床),认定扶贫对象,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
参考资料:南平市人民政府-精准扶贫政策
❻ 扶贫驻村工作队员 补助1600元是个人所有还是
这应该是生活补贴归个人所有,给予个人个人生活方得补贴,归个人支配。
❼ 驻村干部六大类帮扶措施
干部驻村要重点落实好六大类帮扶政策措施,即支持贫困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多渠道稳定就业;实施教育扶贫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帮助获得产业开发小额贷款;实施易地搬迁改变生存发展环境;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活条件;支持获得农业生产、公共服务保险和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确保每个贫困户至少享受一项帮扶政策措施。
要完成好“六个一”帮扶任务,即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村制定一个经济社会发展,发展起一项特色优势种养业或乡村旅游等增收产业,实施好一批水、电、路和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改善项目,解决一些教育、卫生、文化、信息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建设一个坚强有力的“村支”两委班子,形成一套民主规范的乡村治理机制。通过包村领导带领工作队驻村帮扶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相结合,确保帮扶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稳定脱贫。
(7)扶贫驻村干部优抚政策扩展阅读:
驻村干部产生原因
为了发展村级经济,帮助村民摆脱贫困,我们一些地区县、镇领导和机关干部主动与一些村结对帮扶, 在一些贫困村进行蹲点,即我们说的驻村,这样的干部我们也称其为驻村干部。
他们在村里蹲点,开展调研,进行分析,收集村民困难, 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帮助村里出点子,的确为村级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我们说一定要让“驻村干部”成为名副其实的“助村干部”, 那样,我们才会获得群众的信任,使驻村变得有意义。
❽ 精准扶贫有哪些补助
1、健康扶贫:医疗报销程序及标准:建档立卡户新农合报销比例比一般农户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乡级报销90%、县级80%、市级75%、省级65%。
2、民政:
农村一类低保金每月310元/人,全年3720元/人。
农村二类低保金每月290元/人,全年3480元/人。
农村三类低保金每月84元/人,全年1008元/人。
农村四类低保金每月58元/人,全年696元/人。
3、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一户一宅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人均43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元、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长期贴息贷款20260元;
4、危房改建:原有主要居住用房均为危房拆除重建时,原有危房必须拆除,新建住房精准扶贫户人均必须不少于15平方米。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8)扶贫驻村干部优抚政策扩展阅读
习近平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强调,中国扶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增加扶贫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注重六个精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
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❾ 国家对精准扶贫户有那些政策
“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1.农村造福工程。实施扶贫到户的扶贫政策。
搬迁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
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
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
五是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及五保户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的。
以上对象享受政策不能与危房改造政策重复。
省级集中安置区申报条件:
一是新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20户以上)。2016年安置区规划在20户至50户以下当年完成建房的,规划在50户以上的当年可完成50户以上建房的,并确保2017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扩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50户以上)。2013年后开建并有续建、扩建的,累计集中安置100户和50户以上规模(2016年新增安置分别不少于30户和20户),且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配套的安置区。在政策上,国家层面政策,属国定贫困人口(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享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按人均7000元的标准补助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发行发地方政府债券、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发行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由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人均不超过3.5万元长期信贷资金支持(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等等。同时,还可享受省造福工程补助政策。省上层面政策,搬迁对象按人均3000元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五保户”搬迁对象每户15000元补助。另省定标准贫困人口搬迁每人再增加7000元补助。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99户的,20户的补助20万元,以此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200户以上的在补助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市级层面政策,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49户的,给予5万元补助;50户以上至99户的,给予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给予15万元补助。安置方式:各地可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化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鼓励五保户入住幸福院、养老院统一安置。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县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
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是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是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是审批公示。县(市、区)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是竣工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发放补助资金。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2.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
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
第二类: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语言、听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
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
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救助方式和标准:
(1)资助参保参合。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进行资助。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特殊门诊救助。特殊门诊救助是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
(3)住院救助。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第一类救助对象按90%、第二类救助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4)一次性定额救助。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
(5)重特大疾病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3. 困难学生资助。以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人口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员)为重点,精确对准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和资助。一是学前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补助。二是义务教育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四是中职教育资助。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五是普通高等教育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俭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六是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学金给予资助;同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4.整村推进。农村综合发展的扶贫政策。分期分批确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省级重点村实行“部门挂钩、资金扶持、干部驻村”的工作机制,继续从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闽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任期三年,为重点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继续从有关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中捆绑集中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省里对每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每年多渠道安排帮扶资金30万元以上,期中省财政统筹捆绑资金,每个村20万元;由企业挂钩帮扶的村,企业每年不能低于20万元扶持资金。2015年开始,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0元的少数民族贫困村纳入全省第四轮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范围,每年予以每个村20万元的资金支持。市级重点村采取“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扶贫开发机制,以机关部门为依托,将机关部门的资源优势和力量集聚到联动村,并对接省上项目和政策,每期安排15个村进行部门挂钩帮扶,市财政每个村每年安排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5. 扶贫小额信贷。调动信贷资源的扶贫政策。一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对象和使用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给予贴息。贫困户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贴息标准按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确保贫困户贷款贴息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贴息。项目业主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二是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由政府为贫困户因发展生产和服务业贷款提供无抵押担保。贫困户可享受每户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内,贷款年限为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在确保贫困户贷款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
6. “雨露计划”。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