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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村干部不登记发选票选

发布时间: 2021-03-14 05:45:48

Ⅰ 2020年村干部选举政策有哪些调整哪些人不能参选村干部

一、2020年村干部选举政策调整如下:

1、村干部任期由年延长至5年

2017年10月2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由于任期短,很多时候,村干部并没有足够的时间熟悉村子的发展状况,也并不能将一些规划付诸行动。

因此,考虑到这一点,一些试点地区开始尝试将村干部的任期由3年延长为5年,进一步助力乡村经济的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进一步明确。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2、既当村主任,又当村支书

以往,村两委的两个领导并非是同一人,即村主任是一个人,而村支书是另外一个人。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管理方面及责任推诿的问题,不利于内部的团结及乡村的稳定和谐发展。因此,在一些试点地区。

国家开始尝试将村主任与村支书两个重要职务交由一个人担任,以便更好的管理农村。为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像建宁县就规定,在经济待遇上、政治待遇上、各项保障上、村财补助上都会给予激励。

3、调整村干部的薪资及福利待遇

现在农村的干部基本上都是老年人,年轻人不愿意干,就是因为工资太低了。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除了加工资,助养老外,还将提高其他方面的待遇,比如退休后的福利补贴,在职时的定期免费体检等。



(三)“六不宜”

1、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2、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带头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或者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或者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者热衷于搞宗派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或者拖欠村集体资金,或者侵占集体资产未偿还的;

4、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

5、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选村干部不登记发选票选扩展阅读: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早在 1994 年10 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就强调指出:“我国农村几百万基层干部,是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完成各项任务。

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村干部又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他们游离于国家的行政干部体制之外。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

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狭义而言,村干部是指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任职人员,主要包括村、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广义而言,村干部不仅包括村两委干部,而且包括其他在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村民小组长、妇联主任、治保主任、人口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村办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等;二是上级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人员,例如驻村干部等;三是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Ⅱ 农村竟选村干部我的选票未经我的同意别人把我的选票投了范法吗

村竞选村干部,别人把我的票投了,没惊动我的同意当然算违法了。

Ⅲ 村干部选举要经过什么程序

一、公布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

二、公布选民名单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

三、发放参选证

选举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填写、发放参选证,并由村民签收。投票选举时,村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四、确定职位和职数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拟定村民委员会的职位和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五、确定候选人人数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分别拟定候选人名额。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六、提名确定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

四、公布候选人名单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以得票多少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报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村民委员会选举,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的方式,一次投票产生。

六、确定投票方式

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召开选举大会;

2、设立投票站。

七、投票选举

(一)选举大会投票程序。

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流程如下:

1、宣布大会开始;

2、奏国歌;

3、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4、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

5、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

6、检查票箱;

7、启封、清点选票;

8、讲解选票;

9、根据需要派出流动票箱;

10、验证发票;

11、秘密写票、投票;

12、销毁剩余选票;

13、集中流动票箱,清点选票数;

14、检验选票;

15、公开唱票、计票;

16、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17、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8、宣布当选名单。

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后,统一唱票、计票。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计票前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投票站投票程序。

采取投票站方式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流程如下:

1、同时开放全部投票站;

2、各投票站工作人员当众检查票箱,并启封、清点选票;

3、验证发票;

4、村民秘密写票、投票;

5、关闭投票站,销毁剩余选票并密封票箱;

6、集中票箱,清点选票数;

7、开验票、唱票、计票;

8、场公布选举结果;

9、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0、宣布当选名单。

八、确认当选

1、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2、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九、颁发当选证书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3)选村干部不登记发选票选扩展阅读:

另行选举:

1、村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2、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3、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但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4、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的,不足职位可以空缺。

5、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Ⅳ 选村干部,自已给自已填选票是违法吗

你好!
这个行为可不是违法,不但合法、而且是非常正当的行为。
按照我国选举法律原则,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可以为他人投票也可以为自己投票。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Ⅳ 村干部选举选举票书写不标准,该选票还有效吗若发生这样的事件应如何应对拜托各位了!!急啊~~!

无效了 人家可是通过电脑审理的 而审理的都是框里的 如果发生就只能当作废票了``(那就应该有效了 毕竟人为的话是会看出来的)

Ⅵ 我是长期居住本村的非农户口,选民登记了但选村委会时误以为我不是本村人没给我发选票应怎样处份责任人

非农户口在本村没有选举资格。

Ⅶ 选村官提前几天就吧选票发下来这个合法吗

这个不符合选举流程,选票是在投票地点当天领取然后由选民直接投票,被选举人不能存在拉票的行为。

Ⅷ 2017年村干部选举不须要村民投票合选举法吗

村干部组织选举时不召开村民大会不合法,参加人数达不到要求,选举无专效,你可属以向当地县乡人代会进行选举违法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Ⅸ 农村的村干部选举村民没有填写过选票,不知道村干部是谁选出来的

农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定的选举程序是必须履行的,绝不能省略。
不经村民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的情况是绝对不允许的,在现实中也是绝不能发生的。
县委和乡镇党委为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都有专门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环节,出现如此的低级错误将是重大失误,相关领导人员将承担严肃的政治责任,没有任何一名乡镇党委的领导会允许在自身的工作中出现如此重大的渎职问题。因此,不经选举就产生村委会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有选举权的选民没有填写过选票,这种情况是有的。例如,在事先公告或通知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投票日,有选举权的选民不在村内,或是委托他人投票、或是弃权参加投票,本人就没有机会填写选票。这种情况,每个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时都会发生,属于正常情况。只要参加选举投票的人数和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符合法定要求,本次选举有效。

Ⅹ 选举村干部,选完后发现票不对,选取举是否有效

选票小于或者等于选民数,是有效的
多于选民数的自然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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