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市试点职务与职级
1.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是试点城市不能实施吗
一并实施,现行的抄行政级别体系按照5级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2. 山东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哪个市试点
山东这个制度的试点是在青岛市
3. 全国哪个县市开展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这次应该是全国推开了吧
4. 地市级以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什么时候开始,有试点的地区吗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内的6个文件。其中《意见》明确指出,县以下机关将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初步统计,江苏、福建、安徽、山东、河北、辽宁、内蒙古等省区均曾表示试点推进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即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而将来的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意见》的出台被视作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一大举措。换句话说,基层公务员可凭借工作年限、工作能力等提升级别,进而提升工资,公务员会有更强的工作动力,“当领导”不再是唯一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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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职级的双向轨迹: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例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与职务层次相对应的公务员级别共十五级,就像金字塔状排列,越往底层,级别越低、人数越多。这其中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县级基层领导职务则分为乡科级副职、乡科级正职、县处级副职、县处级正职,非领导职务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
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的满足。一条职务序列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道阶梯,一条职级序列则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另一道阶梯。
5. 哪些省份在进行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工作
广东深圳最先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
6. 地市以上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在那里
可致电人社部工资福利司
7. 公务员职务职级工资试点在哪个省市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6个文件。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2015年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如福建今年7月发布的《实施方案》就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8. 安徽县级以下机关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轨试点在什么地方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职务工资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中“占大头”,这种现状将被打破。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12月2日下午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11日曾发表一篇题为《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的文章。文章显示,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情况是,职务对于公务员工资起决定性作用。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竹立家认为,只有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职级的激励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竹立家还称,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打破了“官本位”思想,也会削弱基层买官卖官之风,维护了公平。
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9月5日,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他认为,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9. 地市级以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什么时候开始,有试点的地区吗
今年估计要研究,什么时候出台没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