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严守群众纪律
『壹』 如何加强群众纪律,提高服务意识
一、加强学习,树立牢固的群众理念,解决群众难题。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观点,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强化公仆意识,把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作为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好群众工作就要心里时刻装着群众,做到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深入到群众中去,满腔热情的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坚决不允许存在对群众感情麻木不仁的工作态度和生硬简单的工作方法。
二、狠抓服务,切实转变作风,提升财政形象。在干部中牢固树立“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贯彻落实“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的宗旨,切实把为服务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树立财政干部廉洁奉公、勤政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开拓创新,狠抓组织纪律,保持与时俱进。要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一个单位工作搞得好不好,是否秩序井然,有条不紊,就看纪律抓得严不严,现在干部职工遵守组织纪律大体是好的,认真检查起来,尚有一定差距。因此,要求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锻造队伍,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干部素质。做好财政工作,树立财政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锻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的业绩。一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强化内部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同时,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自觉坚持廉洁自律,常怀律己之心,紧绷廉洁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努力做到脑中警钟长鸣,慎微,慎始,慎终,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制止和杜绝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吃、拿、卡、要、报”的现象,做一名堂堂正正的财政干部。
要搞好群众工作,就必须长期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掌握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全体党员干部要面对现实,认真总结,以此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转变观念,加强服务,增强整体功能,发挥积极作用,艰苦创业,团结务实,以更崭新的精神面貌,更严谨的工作作风,更踏实的工作举措,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贰』 如何做到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
一、要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遵从纪律和规矩。不违纪,不逾矩。领导干部要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要树立大局意识。“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讲大局是新时期对党员干部理论政策、工作能力的考验,是党员干部履行好职责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保持充满朝气的精神状态,率先垂范,深入实际,察实情、听真话,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十足的干劲、韧劲和闯劲,做好本职工作,支持全局、推动全局。 三、要树立团结意识。团结,历来是我们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是重大的政治原则。讲团结是对党员干部更高的一种能力要求。会团结关键看有没有责任感。只有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把履行好职责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才会自觉坚持党性、坚持原则,用公道、公正和公平来凝聚人心、维护团结。 四、要树立组织意识。党性原则要求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始终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一要牢牢把握党的思想路线,坚定、自觉地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认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二要牢记自己在党旗下的誓言,严格党内生活准则,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强化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殚精竭虑,无限忠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五、要树立原则意识。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是组织的命脉。遵守纪律,敬畏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定政治立场,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走板走样”,对党“阳奉阴违”。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地批驳攻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言论,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令行禁止,狠纠“四风”,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同时,要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做廉政勤政的表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叁』 谈谈如何做党的群众纪律的守护走
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最容易犯的错误也是脱离群众,党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执政党的本质特征,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
我们党从建党那天起即非常重视严明群众纪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为军队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特别强调“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等群众纪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又把群众纪律作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党政干部要做到关心群众生活,以平等态度待人,同群众打成一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更明确地指出,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长期以来,民政工作“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既是民政工作的宗旨,又是党的群众纪律对民政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党的群众纪律在民政工作上的具体体现。民政联系群众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最及时、最温暖,也最能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因而对群众纪律要求也最高。
必须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古人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民政事业是菩萨事业,更应怀有菩萨之心、大爱之心。民政服务对象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我们服务的困难群体,他们因各种各样的原因陷入贫困;我们服务的特殊群体,他们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失恃失怙;我们服务的优抚群体,他们曾经为革命和建设建立了卓越功勋。他们从不居功自傲,对自己过去的贡献一笑而过;从不怨天尤人,对自己现实的困难泰然处之;从不自暴自弃,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宋史》载,北宋宰相范纯仁任庆州知州时自行开仓赈济灾民,后有人举报救活灾民数字不实。朝廷派人去查,此时正值秋后丰收之时,百姓争相日夜运粮归还。老百姓说,好官担责救活百姓,百姓怎能连累好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千名党员暖千户困难群众”走访中,这些走访对象挂在嘴边的大都是“让政府担心了”“给你们添麻烦了”,话语中透出深深的自责;这些走访对象发自肺腑的一句话就是“感谢党和政府”,言谈里对党和政府怀有深厚的感情。无论是优抚对象还是救助对象,无论是年长的还是年轻的,无论是残疾人还是健康人,他们普遍对越来越好的基本民生保障政策赞不绝口,他们对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心怀感恩,他们对民政工作十分信赖,他们对党和政府无比感激。这是我们做好民政工作的感情基础。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我们要有恻隐之心,要有恭敬之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忧吾忧以及人之忧,不能有冷漠的心理,不能有轻蔑的言行,更不能有施舍的心态。要心系困难群众,想困难群众之所想,急困难群众之所急,忧困难群众之所忧,帮困难群众之所需,保持与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必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民政业务最宽泛、最繁杂、最细微,要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民政的“增项、提标、扩面”工作,对民政工作来说只是锦上添花,而对困难群众来说就是雪中送炭;极少的应保不保、错保漏保现象,对民政工作来说是百分之几的失误,而对这些困难群众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结果;群众的柴米油盐、家长里短,在我们看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在老百姓那里可能就是天大的事情。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坚决反对与民争利。民政系统出现的“福利院长吃低保”问题,是典型的与民争利;存在的“优亲厚友”现象,同样也是与民争利。史载,春秋鲁国相国公仪休在家吃饭时吃到冬葵,便把园子里的冬葵全部拔掉,并愤怒地说:“我已经拿了国家的俸禄,又怎么能够去夺农夫的利益呢?”今天看来这似乎是小题大做,但对于民政工作却很有启发。民政工作人员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拥有一定的资源,如果与民争利,则困难群众必然会雪上加霜,生活水平必然日益窘迫,这必然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的群众纪律的根本要求,是民政部门的神圣职责,是民政部门最重要、最基础、最核心的群众纪律。
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史记》载,西汉陈平在乡社里分配肉食非常公平,父老乡亲交口称赞。陈平说,如果让他当宰相,也能像分肉一样公平。一滴水能照见太阳的光辉,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民政部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部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重要防线。古人说,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民政担当了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天道”,在救助、救灾、救济等“补不足”的工作中,要雪中送炭,要扶危济贫,要应救尽救,绝不能照顾关系和人情,绝不能出现“错”和“漏”的现象,绝不能发生“损不足以补有余”问题。总之,要通过自己的工作,让每个民政对象都有获得感,让每个民政对象的人生都有出彩的机会,让每个民政对象都能享受改革开放的红利,让每个民政对象都能沐浴到公平正义的“光辉”。
必须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民政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最直接,民政腐败案件损害群众利益也最彻底。民政资金和物资大都是人民群众的救急钱、救命钱、良心钱,民政系统腐败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容忍度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民政腐败问题的发生,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存,关系到民政系统的声誉,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的行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让民政干部对群众纪律心存敬畏,对手中权力心存敬畏,对人民群众心存敬畏。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政资金分配、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招投标、民生项目实施中挤占、侵占、贪污受贿、挪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统筹起来。着重解决发生在民政基层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和基层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民政基层党员干部在救灾、救济、低保、优抚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民政执法监察、公共服务等窗口单位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民政为民,枝叶关情。“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保障每个人都过上美好的生活,是民政部门应尽的职责,是民政遵守党的群众纪律的必然要求。严明党的群众纪律,严查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的行为,是民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民政全体工作人员都要重温党章,深刻理解新时期严格执行党的群众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党的群众纪律的守护者,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肆』 如何有效监督村干部行为,让群众充分行使参与村务管理的民主权利
如果从思路上讲有四点:
1、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民主和法治是统一的,离不开。这里头包括的内容就是刚才已经说过,落实村民利益关系民主管理是最根本的措施,强化村民有组织的建立,我接待信访单打独斗往往头碰血流,以个体对应基层组织是无能为力,改变上访反腐实单力薄。集体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这次第二次修法,村民代表会议提的很重视,作用也很强化,我认为非常符合实际的,能够召集便于议事,变成简单易性。也强调村委监督机制,把这些落实,再加上村务公开,实现当家作主、防止腐败问题解决了。
综合大家思路,为了了解农村情况,可以参照教育部门,在中小学设立督学的办法,由县级主管部门聘请有责任性的督导员检查,有社会形态督导参与行使。
2、落实县乡党委责任,新政推动仍然是制度建设强有力的手段,不能脱离国情和现有体制,强化县乡党委建立民主制度的责任,他不是直接操盘手,但是对建立制度负责任,如果县乡党委不推动这个事,靠自然发育也是解决不了问题,他直接操盘不行,对制度落实负有责任,落实不了应该得到追究,发现问题不处理也应该追究。可以各地部门搞巡视组的作用,巡视你制度没有落实追究你的责任,用制度加上点责任。现在通过这次高层反腐有一点作用,基层能不能实现?也应该给他们这点责任,凡是不落实制度应该受到处分,同时把乡村关系和良友关系落实。
当然更深层次产权利益都有关系,公权力介入市场肯定出问题,斩断乡镇政府伸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手。
3、跟进基层司法改革,司法改革威慑力的反腐手段,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村民权益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的案件,检察院可以提出公诉,利用国家机器的力量来打击腐败。法官应该立案并公开审理,村民自治当中好多东西到了法院、检察院不能立案的,为了增进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削弱关系网执法干扰,司法公正可以探索建立相应的陪审团制度,使保护伞不敢出面,如果出面威胁自己的官帽子这就有分量。利益关系复杂可以搞异地司法管辖,特别是涉及官员的案子,我在信访工作的时候想,信访可以有权利的部门处理,但是检查工作应该上一级检查,不是你这个事告到国务院来,也是我来办,找到哪里也没用,我听见也不少,你不办如果上边审查发现问题你受到处理,这样才行。
4、发挥社会力量制衡作用,我想这是健康社会的基础,又是较长积累任务,刚才社会报同行提出来这方面的一些包括对宗族的看法,这是血缘关系现实存在,这个东西谁也不能改变,只能立足这样状态,过去把负面的东西看的太重,正面东西没有发掘出来。比如到南方看到一些寺庙里头规范行为的家训什么,都是正面的。这样就是改变我们长期封建一些影响,多年把社会组织视一级力量的管理方式,削弱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治理作用,积极农村合作组织、老年人组织等组织,以组织力量对各级腐败行为监督,使腐败行为得到遏制,当然也可以发挥媒体作用。将来形成公益组织,搞一个评议会、乡村治理评议会,造就乡村舆论阵地更好。把有利于廉洁文化观念都引进来,防止腐败还是有效的。
『伍』 如何做好群众心中清正廉洁的村居干部
村居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如何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基层管理团队,这是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一个重点。
《村居干部法律和廉政风险防范微培训》课程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让广大基层村居干部理解法律精髓,远离贪污腐败犯罪,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
村干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那么树立在群众心中清正廉洁的村居干部形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专业村居干部素质。
要认识自己所担负工作的重要性。对工作认真负责,脚踏实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宗旨,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严格遵守村干部工作制度,领导全体村民积极向上,做好各项村内工作安排,不辜负广大村民对自己的信任和期望。
二、学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犯原则性错误。
我国村居干部现状是不懂法。在选举或者在执法处理村内事务或者纠纷时,常常会犯原则性错误。做为一名合格的村干部,要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村干部在选举过程中进行贿选的法律风险;村干部私自处理集体财产的法律风险;村干部私自挪用扶贫等特定款项的法律风险;村干部不经法定程序发包集体土地的法律风险;村干部不安程序砍伐本村林木的法律风险;村干部私自组织挖掘本村古墓葬的法律风险;村干部私自窝藏犯罪分子的法律风险;村干部是否能调解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分析、居委会“乱收费”现象背后的法律问题;居委会具不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法律问题。带头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领头人,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河北农业大学农村法治建设研究员甘文霄,在《村居干部法律和廉政风险防范微培训》种梳理了基层村居干部常见的20种法律风险,并结合典型的案例生动形象的讲解了村居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陆』 在新形势下村委会干部怎样做群众工作
1、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2、真正做到心系群众。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4、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村,把坚持党的领导、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
『柒』 村主任有纪律问题,群众正在举报期间有权竞选村干部吗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力就有资格竞选,如果选举期间被举报调查,如果确有严重违纪问题的,纪委应当通报选举委,但即使选上了也无法通过上级审查的。
『捌』 如何加强村级干部作风建设
如何加强村级干部作风建设:
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在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农村干部作风的好坏,决定着党和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各项决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情况。在此农村干部一定要做到:
1、强化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农村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质上是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的综合反映。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心系农民。只有在思想深处和老百姓融为一体,才能做到事事为民着想,努力把农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建立制度,规范职权。作风建设要以制度为保障,没有制度的约束,仅靠个人的道德良知是远远不够的。要不断建立健全基层相关制度,规范基层干部的职权行为,逐步形成用制度约束,靠制度管人。
3、强化监督,约束权力。加强基层民主,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凡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问题;
如土地征用与补偿、退耕还林还草、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及村级财务等,必须坚持公开,让群众知情,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作出答复或解释,接受群众监督。
依据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而制定的法规。
1999年2月13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实施。
应该肯定,村级干部是党和国家在农村发展、维护稳定的基石,也是执行政策的标杆,他们代表党和政,即是干部又是群众,既是官又是民,责任大,工作苦,报酬低,多数村干部能起带头示范作用,拥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和真正的村民威望但也有部分村干部宗旨观念。
开会迟到早退,法纪意识淡薄,掌权即谋私,得热就霸道,能人变红人,红人变恶人,恶入变罪入群众敢您不敢言,领导能管不愿管;
具体表现有不少村干部掌权后不民主、搞团伙、优亲友、贪占挪、住豪宅、开豪车、坐上席,一般干部瞧不起,村民更不放眼里,有的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弄虚作假忽悠上级,吃喝爆赌恶习不改,贪腐恶劣影响极坏等。
学习新民风不认真,行动不积极,很多村对上级文件重视不够,传达宣传不到位,当做软任务,可搞可不搞。
与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结合不力,群众知晓度不高,村级带头执行不力,没有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或虽制定但流于形式,应付上级。关键是村干部怕触犯自家利益,自己不能带头,如过事耍排场、请愙送礼、弄虚作假、挥霍赌博等。
『玖』 贯彻执行好群众工作纪律,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贯彻执行好群众工作纪律,应把握好下面几个方面:
1、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
2、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
3、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
4、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
5、在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上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尊重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
6、保护和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9)村干部严守群众纪律扩展阅读:
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
群众纪律总的原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党的群众纪律,是处理党组织、党员与群众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也可以说是中国公民自律遵守的行为。
『拾』 如何严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生活纪律,严守党的群众
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委的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一级党委提出声明,但在上级或本级党委改变决定以前,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的情况之外,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来的决定。
必须反对和防止分散主义。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任何部门、任何下级组织和党员,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公开地或者变相地进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严重违反党纪的行为。
对于关系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全局的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有不同看法,可以在党内适当的场合进行讨论。但是,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在报刊上进行讨论,应由中央决定。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这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
每个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都必须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个人问题,自觉地服从党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如果认为对自己的工作分配不适当,可以提出意见,但经过党组织考虑作出最后决定时,必须服从。
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并同泄漏党和国家机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一切党员看文件,听传达,参加党的会议,都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把党的秘密泄漏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该知道这种秘密的人。必须注意内外有别,凡属党内不许对外公开的事情,不准向党外传布。
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成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事,必须顾全党的、国家的和人民的大局,并且用这种顾全大局的精神教育群众。这是共产党员革命觉悟的重要表现,也是巩固全国安定团结的重要保证。少数人闹事,党员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慎重处理,使事态平息;对他们提出的某些合理要求,要说服和帮助他们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怂恿、支持和参加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