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干部提拔公务员
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抄用乡镇机关公务员643名考录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身体健康。
2. 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少数民族县、少数民族乡以及5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部分面向“两委”成员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 任职年限: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3年以上;“两委”成员在“两委”班子中连续任职3年以上。
② 从基层乡镇公务员(科员)调入市级参公单位工作,以后还能有机会提拔,要回公务员身份吗(广西)
参公和抄公务员在调动上是无障袭碍的,一般只要现单位愿意放人,新单位愿意接收你就行,晋升的话参公和公务员都一样,只要单位格够高、职数够,竞争就不激烈。
你这情况我建议去参公,虽然编制变 了,但晋升空间大,一般市里的单位最低也是处级的,乡镇才是科级。
③ 请问广西从村干部(不是大学生村官)考录入乡镇公务员试用期满如何任职定级
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突破机构规格、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综合管理类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其他类别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28日发布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同时废止。
④ 1.广西基层干部考公务员明年哪时进行报名 2.该考试对象中有村干部,条件中的“连续任职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回(310名),答这个考试是在2013-07-05发布。
考试对象中有村干部,条件中的“连续任职三年”是否仅限“定工干部”?我是一名村委团支书,连续任职已经6年,是可以参加该考试的。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⑤ 公务员提拔副科级需要三年限制吗
公务员提拔副科级需要有三年的限制。
《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此,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科员的任职时间不包含公务员试用期。
(5)广西农村干部提拔公务员扩展阅读:
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一、动议
1、工作启动。提出启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制定方案。校(院)委会议研究审定,形成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3、呈报审批。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报省编办备案。
二、民主推荐
1、公布方案。
2、资格审查。
3、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考察公示。
3、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
4、审查档案。
5、填报、核查个人报告事项。组织考察对象填报《拟提拔考察对象基本信息表》《查询对象基本信息表》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审核。
6、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将考察对象名单书面报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听取其对考察对象的廉政意见。
7、形成考察材料。
8、讨论决定前酝酿,形成初步拟任方案。
四、讨论决定
1、召开校(院)委会议。校(院)委会议参会成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介绍情况。
3、校(院)委讨论酝酿。
4、表决、形成决定。表决以应到会的校(院)委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校(院)委会议邀请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参加。
五、任职
1、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拟制任职通知。
3、任职谈话。
4、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5、宣布任职通知。
六、办理任职手续
1、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更新实名制数据库信息。
2、向省公安厅出入国(镜)管理处报备。
3、办理公车改革补贴、住房补贴、工资异动手续。
4、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工资异动表归入档案。
⑥ 你好。请问广西村支书考公务员有何优势有没有要求基层工作年限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广西公务员考试优惠政策
(一)2014年,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继续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规定,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广西村支书考公务员考试是没有优势的呢,若是大学生村官考广西公务员考试的话,是可以报考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⑦ 广西下一届村委干部是否提高待遇
这个不一定。
中央要抄求要逐渐提高村干部待遇。但到每个省就不一样了,因为财政收入不一样。同时,到每个县又不一样,因为村干部不是公务员,所领的工资是县财政发的,财政好的并且重视村干部的县份,工资肯定会高一些。
但是,总体上看,我还是很相信下一届村委干部的待遇会越来越高。因为各级党委越来越重视,财政收入也越来越高。另外,现在广西有很多好政策,比如从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从优秀村党支书中选拔乡镇副职领导干部等等。好好干,党不会亏待你的。
⑧ 村干部转公务员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关于开展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杜会部。
关于开展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在总结部分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人力社会部研究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姐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吸引人才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拓宽乡镇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改善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录用人员。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村干部队伍的现状,合理设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和内容。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注意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
二、具体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实施范图
各省(区、市)可选择条件具备的市(地)、县(市)进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省(区、市),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二)报考对象
乡镇机关从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应面向任职3年以上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录用率要达到70%。
今后,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应逐步提高从村干部中考录的比例。
(三)报考条件
报考的村干部,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对少数特别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的频率和数量
招录工作一般应结合省(区、市)统一招考公务员工作一起进行。招录的频率和数量由各省(区、市)根据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乡镇编制空缺情况确定。
(五)录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录用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规定,由省级或经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各省(区、市)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乡镇机关职位需求和符合资格条件的村干部人数,合理确定录用计划。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干部,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推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试题由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命制,要符合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受表彰的人员适当给予加分,相关政策应在报名前予以公布。
考察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察由县(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要认真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可采取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应在其所在县(市)、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录用后的教育、使用和管理
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要积极探索符合这些人员需要的培训教育方式。对新录用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初任培训,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帮助他们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要针对被录用村干部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既严格管理,又放手使用。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报据本意见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兼顾,积极推进,抓好落实,确保录用工作健康开展,确保新录用人员的素质。
要切实加强对录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超编和不按资格条件录用人员。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防止家族势力、宗教势力的干扰。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录用工作人员和参加录用考试的村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省(区、市)要在每年年度考试录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报告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部。
⑨ 农村干部考公务员
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643名考录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内国宪法;思容想政治素质优良,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身体健康。
2. 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少数民族县、少数民族乡以及5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部分面向“两委”成员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 任职年限: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3年以上;“两委”成员在“两委”班子中连续任职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