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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并行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09 13:13:42

❶ 如何提高党建述职考评的科学性

一、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1.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主业,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要与下级党组织签订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带动形成健全各级领导班子职责明确、任务具体、逐级负责、密切协作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项目化管理,将基层党建工作细化成具体项目,落实到成员单位、分解到责任领导,做到齐抓共管。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首要指标,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至少安排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发现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一次向上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汇报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 注重结果转化运用。将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和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运用到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结合目标管理工作,促使基层干部干净干事。建立各级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通报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扬激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突出、评议测评较差、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党组织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4. 加大培养选拔力度。按照实施“百千万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养”工程的要求,培养选拔一批致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乡镇、街道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实行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村级干部管理意见》,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级党组织书记,实现“能人”治村。继续做好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拓宽基层干部发展空间。
5. 建好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基层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鼓励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到一线锻炼、任职,形成“干部下一线、一线出干部”的良好格局。加强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双培养”制度,重点在致富带头人、实用技术人才和外出务工返乡、企业经营管理等人员中培养基层干部,把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的干部及时培养成为基层组织带头人,解决基层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
6. 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层带头人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健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探索和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引导和促使他们扎实干事,依法履职,树好形象。解决乡镇、街道干部“走读”现象,使其安心在基层工作。切实解决对村级工作评价的主观性、村级干部选用的随意性等问题,对届中调整村、社区主干的需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集体研究,报县区组织、民政部门审批。
三、注重提高党员队伍整体质量
7.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党课、党员义务周末等活动,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组织生活,吸引广大党员主动参与,让组织生活在基层正常起来、认真起来、活跃起来。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内组织生活方式,充分发挥通信、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开展网上组织生活。对基层开展的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上级组织部门要进行随机抽查。
8. 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教育培训“十百千万”工程作用,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全面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设岗定责、评星定级、记实管理等办法,及时了解、准确掌握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党员自身特长和服务意愿,多形式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疏通出口,按照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着力提升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工作水平,提升老品牌,打造新亮点。注重发展党员质量,坚持党员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四、不断强化基层基础保障
9. 推进结对帮扶工作。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住村夜访、蹲点调研和机关部门对口帮扶、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全面推行机关干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制度,推进乡镇、街道干部挂村包村、走村入户工作,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至少结对帮扶1个村、社区,重点联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发展滞后、情况复杂的村、社区,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结对帮扶单位。
10.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一村一品”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做到每个村有一个稳定的增收项目。制定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具体政策,拿出推进落实的有效措施,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11. 落实基层经费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使用为辅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根据财政实际情况逐年递增。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基础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每年进行重点排查通报,确保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坚持“费随事转”,支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五、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格局
12. 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以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引领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健全完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不断强化三级平台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农村。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立常态化机制,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倒排,滚动开展整顿,力争每年都减少一批薄弱村。
13. 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全面推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推进“报告、述职、问询、评议、承诺”等“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建立乡村党代表工作站、服务室,促进党代表在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党内监督和服务群众上履职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凸显党代表主体地位。健全落实村级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村务决策听证工作,每个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务决策听证会,保障农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❷ 改革元年的主要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等六大改革主线,涵盖15个领域、包括60个具体任务。《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经济制度
核心表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a、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b、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2、市场体系
核心表述: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a、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b、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c、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d、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e、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3、政府职能
核心表述: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a、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
b、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
c、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
4、财税体制改革
核心表述: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
a、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b、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
b、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c、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d、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5、城乡一体化
核心表述: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a、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b、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c、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d、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6、开放型经济
核心表述: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
a、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b、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多式联运。
c、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
d、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
7、政治制度
核心表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a、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
b、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c、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
8、法治建设
核心表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a、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b、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c、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
d、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e、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9、反腐败
核心表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a、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b、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c、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
d、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实行官邸制,官员任期内居住无产权。
10、文化体制改革
核心表述: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a、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b、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
c、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重视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
d、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
11、社会事业改革
核心表述: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a、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b、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c、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d、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
e、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f、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g、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12、创新社会治理
核心表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a、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b、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
c、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13、生态文明
核心表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a、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b、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c、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d、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14、国防和军队
核心表述: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a、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与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
b、优化武装警察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
c、深化预算管理、集中收付、物资采购和军人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等制度改革。
d、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16、党的领导
核心表述: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a、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b、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c、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

❸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四个“着眼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立足点
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党章要求——
“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的十七大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专家认为,全会提出的这四个“着眼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的“再推进”,是基于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瞄准更远大目标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再出发”,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立足点。
四个“着眼于”言简意赅,为我们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指明了方向。
四大考验——提醒“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
全会强调,“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由此,全会得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的重大判断。
专家认为,全会提出的四大“考验”,警醒全党居安思危,其根本着眼点在于努力确保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六条基本经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
“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这次全会的一个突出亮点,是系统总结了党执政60年的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
专家认为,这些基本经验,将作为我们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自身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四项要求——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指明方向
“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这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出的目标。
鲜明地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这一重大课题,是这次全会的一个重大成果。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成长和发展,都是同加强学习紧密相连的。”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说,党的成长壮大的过程,就是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并用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领导人民不断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
全会对如何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出了部署,强调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组织。
党内民主建设——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把党内民主放在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党的十六大提出来的;党的十七大又明确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强调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这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给出的明确答案。全会提出,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
为了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还提出了一系列“坚持”和“完善”,对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进行了设计和安排。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所在
如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我们党面临的一个重大时代课题。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特别指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就在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培养造就大批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全会公报中的一系列表述振奋人心,让人们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充满期待。
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党组织,使之更具生机活力,这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讨论研究的一个重点。全会对如何进一步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提出了具体要求——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
着力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四个“大兴”——确保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全会指出,当前,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
全会认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必须在全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
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四个“大兴”,以推进全党的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
专家认为,这四个“大兴”和我们党一贯倡导和弘扬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作风”是一脉相承的。
坚决反对腐败——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❹ 人力资源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

2.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工作分析、建立、完善部门和岗位职责说明书;

4.负责招聘管理工作,做好人员梯队建设;

5.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6.开展员工培训,关注员工发展,做好人才的潜能开发、培养;

7.负责薪酬福利管理工作;

8.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

拓展资料:

力资源管理是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的潜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给企业带来效益。

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是企业的一系列人力资源政策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制定,员工的招募与选拔,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员工流动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员工安全与健康管理等。

即: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对人力资源的获取(选人)、开发(育人)、保持(留人)和利用(用人)等方面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最终达到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一种管理行为。

❺ 为官不为重点治理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一、“为官不为”现状评估
什么是“为官不为”?访谈中,有干部提及,“‘为官不为’就是‘不干活’”。也有干部谈到,“如果用创新作为、积极作为的标准来衡量,‘为官不为’人数还不少,这是官场潜规则”。据此,本研究认为,“为官不为”的内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为官不为”是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行为。而广义“为官不为”是干部由于理解与认可程度、自身能力及受益程度等原因,不完全、不及时、不有效履职履责的现象,包含动因、行为及后果三个维度。
在“‘为官不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的14个选项中,干部选择最多、排名第一的是“遇到重大、疑难或棘手事件,回避逃脱”;排名并列第二的是“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和“工作出现漏洞或失误时,推诿塞责”;排名并列第三的是“枪打出头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决策讨论时,有意不充分阐明自己观点和意见”和“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执行力不足”。“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宁可工作不干,也决不得罪人”、“缺乏敢闯精神,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则紧随其后。
新形势下,各地方、各部门的“为官不为”现状如何?访谈中,干部大体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为官不为”是局部现象。有干部提及,“多数干部还是有为的,主流还是干事的,少数、局部存在着‘为官不为’的现象”,“还有少数干部存在着‘不吃不要也不想干’的现象。”也有干部谈到,“县以下干部干事多,不为少;机关干部干事少,不为多”,而有的干部则认为,“‘为官不为’还是一个现象,并非问题,并非主流。当然,如果没有适合的政策加以引导,可能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和影响”。二是认为“为官不为”已然成为一种潜在暗流。譬如,有干部指出,“不作为是很普遍、很严重的痼疾”,“‘为官不为’现象在八项规定之后特别突出,很是普遍”,或者认为“不少干部存在着‘新形势下不想干、不会干、不能干’的问题”。
在“您对当前‘为官不为’现象如何评价”问题的调查中,47.30%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为官不为”现象非常严重或是比较严重;29.73%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为官不为”现象一般;20.27%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为官不为”现象不太严重或不严重;2.7%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太了解整体状况。从数据中可知,大部分干部认为“为官不为”比较严重,值得高度重视。而“‘为官不为’现象在哪个层级表现比较突出”的调查显示,认为县级、市级、省级层面比较突出的比例分别为37.84%、28.38%、18.92%。
二、“为官不为”原因分析
为什么会出现“为官不为”现象?访谈中,干部主要从如下三个视角来分析“为官不为”的内在根源。
一是从干部自身角度进行诠释。有干部谈到,部分干部“为官不为”是由于主观上的政绩观出现偏差:“党性意识滑坡,责任意识下降”,“能力跟不上新的形势”,以及“部分干部为官动机不纯,有为是为自己而为,而不是为国家、为民族而为。没有自身利益就干脆不为,这样的干部还是为数不少的。”
二是从干部管理体系角度加以剖析。有干部指出,“现在的干部管理机制太松懈,只能上,不能下,除非是违纪违法被抓”。还有干部谈到,“导向问题非常关键。我们是用改革创新的干部,还是要不出事情的干部”,“有的地方,做得好不如说得好,说得好不如跑得好。做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乱的”。也有干部谈到,“干部存在跳跃性使用的问题,今天做农业局长,明天可以做文化局局长,客观上存在岗位不适应的问题”。还有干部谈到,“干部激励机制跟不上,越到基层,越到边疆地区,收入越低”。也有干部谈及,“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扯皮,存在着体制上的障碍”。
三是从严治党的背景加以探悉。有干部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逐步成为新常态,原来干部管理松懈,一下子严格起来,有些干部感觉不适应”;“部分干部仍用老的思维来谋划工作,推进创新工作感觉‘压力山大’,能力不足”;“老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有群众反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干部管理严格了,找他们办事,态度是好了,但事情不办了”;“现在提出要依法行政,问责力度加大,干部心存害怕,我不干事就不能问责了吧”。还有干部指出,“‘为官不易’导致‘为官不为’,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干部们害怕秋后算账。现在的倒查机制不尽合理,有些问题在当时看是合规的,搁置到现在来看又是不合规的”,“为官风险加大,甚至部分干部也要求提前退休”。
本研究从干部个体、干部管理体系、政治生态与文化三个角度对“为官不为”的内在根源进行调研。调查结果表明,干部群体较为忽略干部个体因素、政治生态与文化因素,将干部管理体系视为“为官不为”现象产生的重要根源。在“‘为官不为’原因主要有哪些”的调查中,56.76%的被调查者选择“干部选用不够完善,没有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氛围和导向”;54.04%的被调查者选择“干部考评不够完善,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44.59%的被调查者选择“干部激励机制不足,缺乏足够上升空间”;40.54%的被调查者选择“部门权限不清,岗位责任模糊”,以及“干部工资待遇较低,工作压力较大,各种规矩多”。
针对访谈中干部提到的“为官不为”与从严治党的问题,就“为官不为”与干部选用从严、惩治腐败从严、改进作风从严、落实责任从严、管理监督从严、纪律约束从严之间的关联进行问卷调查。62.16%的调查对象认为,“为官不为”与“对落实责任从严的恐惧,害怕问责而不为”存在关联。中央加大对责任主体的问责力度,部分党员干部害怕问责而选择“为官不为”。41.89%的调查对象认为,“为官不为”与“对纪律约束从严的疑惑,不清晰‘红线’‘底线’而不为”存有关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仍在路上,中央对于党的建设顶层设计、改革思路明晰,但是地方和部分新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干部不清晰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没有胆量放手推动工作而选择不为。还有40.54%的调查对象认为,“为官不为”与“对惩治腐败从严的忧虑,将反腐倡廉与干事创业相对立”存在关联。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情形下,部分干部把反腐倡廉与干事创业相对立,把更多精力花在琢磨如何安全着陆,退休后如何生活上,缺乏推进工作的动力与愿望。面对全面从严治党,部分干部不是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更多虑及个人利益得失,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产生认知与情绪偏差,害怕全面从严治党给自己带来潜在威胁,不同程度产生焦虑、恐惧、不安等负面情绪,出现“为官不为”现象,并通过上下级权威服从、干部间关系认同机制不断扩散。
三、治理“为官不为”对策建议
如何治理“为官不为”呢?访谈中,有干部谈到,“要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能力教育”,“要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要把有所作为、不乱作为的干部用起来”,“要加强让干部想为、会为、能为的制度建设”。还有干部指出,“要加强绩效管理,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完善职级并轨制度,以激励基层干部”。同时,还要“建立一定的宽容机制,改革创新本身就是打破原有的游戏规则,对于失败要有一定的宽容度”。
对于“怎样整治‘为官不为’”这一问题,干部建议中排名前八位的举措分别为:“实现‘为官不为’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体系的有机结合”;“拓展职级晋升通道,改革薪酬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正向激励机制”;“落实‘为官不为’治理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编办牵头建立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负面清单”;“拟订‘为官不为’治理法规”;“健全包含述职报告、全面巡查、有力追究、试错免责等常态工作机制”;“构建‘为官不为’预警体系,采取谈话、整改、停职等举措加强监管”;“保障群众和媒体‘为官不为’治理的实质性参与”。
在调研的基础之上,我们认为对“为官不为”的治理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下管一级的分层级分领域治理体系。坚持“严”字当头,完善法规体系,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完善法规体系是从严治理的主要依据。
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使之与实际情况更为匹配,以法律形式规范“为官不为”。根据三定方案,各级编办牵头建立、公开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负面清单,合理划分各级机关党与政、正与副、集体与个人、不同层级之间的职责,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形成科学有序、清晰无缝的可监察、可考核、可追责的干部责任链条,构建覆盖决策、执行与监督的责任规程。每年对责任清单进行修订,使其与中央最新精神要求相互衔接,确保中央精神要求贯彻落实。
2.健全激励机制是从严治理的关键所在。
一是实现“为官不为”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体系的有机结合。把“敢于担当”标准贯穿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全流程。在干部选用实践中引入“为官不为”的一票否决权,畅通“为官不为者下”的渠道。二是拓展职级晋升通道,健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职级与工资待遇挂钩,拓展干部职业发展通道,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引入平衡记分卡,加强绩效管理。借鉴企业从财务绩效、客户满意、内部管理及员工成长创新四维度进行关键绩效评价的做法,对干部薪资进行动态调整,以达成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增长目标和潜力目标、财务目标与非财务目标、外部目标和内部过程的平衡。四是建立干部试错的免责机制。及时出台规定鼓励干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对创新工作中的失误建立特殊的免责机制,着力消除怕触红线的思想负担,明确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改革方向、符合法律法规的就大胆去做,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3.建立约束机制是从严治理的重要手段。
一是建立重大决策的实录机制。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决策过程如实记录,存档备案,以便有据可查。二是健全全面覆盖的巡查机制。适时开展“为官不为”专项巡查,核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督查考核及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将发现问题作为检验巡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三是健全严肃有力的追究机制。制定“为官不为”追究实施细则,分清集体责任、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严重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违反工作纪律,由组织部门负责追责;违反组织纪律,由纪检部门负责追责。对出现普遍性“为官不为”现象的地方和单位,既要处理不作为干部,也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四是建立全面动态的预警机制。广辟信息收集渠道,构筑包含党委政府、群众及同事在内的开放多元立体“为官不为”信息采集网络,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干部“为官不为”进行动态实时全面监测。结合预测推断法确定干部“为官不为”预警阈值,划分轻度、中度和重度预警区间。针对不同类型警情,采取告诫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停职检查、党纪政纪处分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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