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是撤销的职务还是职级
A. 撤职、免职和不在担任的区别
(1)撤职与免职的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撤职是处分的一种,即撤销现任职务;而免职是干部管理与任免的一种方式,是工作人员的职务变迁和调整,不是处分。
第二,适用条件不同。撤职适用于严重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已不能担任现任职务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而免职则是依据《公务员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职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第三,法律后果不同。受撤职处分的,不仅应当撤销其现任职务,而且应当按照规定降低其职务、级别。而免职的,按照身体、年龄和德、能、勤、绩等情况,有的不再安排工作,有的安排平级或者较低职务,有的晋升职务。但除晋升职务的以及一些特殊情况外,一般原职级待遇不变。
第四,决定机关不同。撤职是根据受处分人的错误事实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而免职一般由有关部门提出免职报告或者本人申请,由任免机关下达免职令或者通知。
(2)不再担任职务通常来讲是主动辞职。免职通常是被动的,带有强制性的。而不再担任职务多是主动的,一般是领导干部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如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则可以向上级提出不再担任职务要求。因此,不再担任职务多数带有一定的主动性。
B. 请问撤职处分是撤最高职务,还是撤销所担任的其他职务中的一职
撤职处分包括主要或最高职务的兼任岗位,因为撤职处分同时有可能伴随干部行政级别的降低,如现级别高于新任职务的最高对应级别,级别将为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撤职是公务员的处分类别之一,所谓撤职,是撤销现任职务,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从新任职,如,原为司法厅长,职务层次为厅局级正职,撤职处分后,撤销司法厅厅长职务,按照副厅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C. 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吗
免职和撤职有很大的区别
一、两者性质不同
“免职”不是一种处分手段,而是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撤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是有违法行为等。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需要注意的是,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撤职与免职的不同之处在于,是一种处分形式,分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两类,分别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给予了详细的规定。
二、提出主体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称为监督法)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的主体有三类: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正职首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代表本机关签署,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对于由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情况而需要撤销其职务的,可采取会议的方式决定问题。主任会议提出撤职案应由主任会议成员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
3、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分之一以上联名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发出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撤职情形的,可以联名提出撤职案,联名提出撤职案的法定人数是常委会组成人数的五分之一,而且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联名提出撤职案,应当认真研究领衔人提出的撤职理由是否成立,相关材料是否充分,经慎重考虑后决定是否参予联名。
而“免职”与“撤职”不同。免职与任职是对等的,一般情况下,由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人员需要免职,由“一府两院”“三长”提出免职案。如果属于人代会选举的人员辞职或需要免职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免职案。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有决定本级政府副职的个别任免。
三、原因及构成要件不同
撤职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应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而作出的组织处理。免职是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身体、年龄、能力和实绩等情况,对其职务进行调整的组织措施。
《监督法》规定,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对象和理由,即提出撤职案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这种理由大体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以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二是认为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提出撤职案还应当提供有关材料,也就是提出撤职案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支持撤职理由,主要是有关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事实和依据等。而在免职案中一般只需简单说明免职理由,如工作调动、退休离休等。
四、处理程序不同
依据《监督法》规定,撤职案处理程序有两种:
1、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一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2、对于撤职案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尚不清楚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而是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后的常委会议根据调查结果报告审议决定。
3、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撤职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可以就撤职案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发表意见和看法。在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申辩。就撤职案所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等提出反驳意见,为自己申辩和辩护,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撤职案提请常委会会议采用无记名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免职案的处理程序简单,一般直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即予表决。
五、法律后果不同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以上职务等级另行确定职务,并按照新确定的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并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而被免职的,按照考核、职务变化等情况,有的安排平级或者低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有的晋升职务。但除晋升职务的以及一些特殊情况外,一般原职级待遇不变。
六、决定机关不同
撤职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而免职一般由有关部门提出免职报告或者本人申请,由任免机关下达免职令或者通知。
综上所述,本案中被撤职的两个比免职的两个责任人后果严重的多。朱巨龙时任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在虎照风波时虽然遭免职,但风波过后担任了陕西省轻工业协会副会长,行政级别仍为副厅级。
D. 撤销职务能保留职级吗 公务员受撤职处分执行问题分析
待遇不变就是现有岗位没有了。领导满意了又回复职位了。还是要多请领导大保健
E. 撤职与免职有什么区别
撤职与免职有原则区别:
(1)性质不同。撤职即撤销现任职务,包括撤销现任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两种情况,是一种纪律处分。免职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职务的变迁和调整,是干部任用制度的一种方式。
(2)原因不同。撤职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应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而作出的组织处理。免职是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身体、年龄、能力和实绩等情况,对其职务进行调整的组织措施。
(3)处理不同。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被撤职后,另行分配工作,降低原职级待遇。免职的,有的安排平级或较低职务,有的因年龄、身体原因不安排工作,也有的因工作需要晋升职务。
(4)手续不同。撤职是根据本人的错误实事、情节、造成的危害后果,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以及组织调查和处理结论,由主管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免职一般由本人申请或有关部门提出免职报告,主管机关下达免职命令或通知。
F. 正科级干部受行政撤职处分后享受什么职级待遇
《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给予公务员撤职处分,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级别和工资。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
G. 撤职是撤职务还是撤职级
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一种纪律处分。撤职首先是撤职务,然后根据情况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
但是,撤职未必等于降级,降级通常是伴随撤职后的另外处罚措施。
比如厅长是正厅(局)级,只要撤职后没有宣布行政降级,那么他的行政级别依然是正厅(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