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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述职述廉

发布时间: 2021-03-09 04:00:15

1.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宪法的基本特征:
第一, 宪法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全面性的特点。而一般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具体问题。
第二,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的法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一切组织、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第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不同于普通法律。需要按照特别的程序来进行,比普通法律更加严格。
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4部宪法,即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来又以修正案的方式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4次修改。2001年开始,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广泛的普法活动。
根据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具体日期定为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南京进入法治建设“快车道”
拥挤的公交车里,两名乘客发生碰擦,继而大打出手。结果,伤者住院,打人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这是南京秦淮区一社区正在表演皮影戏上的剧情,法律工作者和民间艺人一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各个社区进行普法宣传。
在南京,类似皮影戏这样生动、有趣的“普法课堂”还有许许多多。也正是因为多年来全面深入的普法宣传,这座城市法治氛围浓厚。
普法“四连冠”,副省级城市独此一家
我国的全面普法工作是从1985年开始的。从1986年起,我国连续组织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通过从“一五”到“六五”近30年的普法实践,以宪法为核心的240多部法律、近千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普及,全社会95%以上的公民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治教育,营造了全民学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从1991年“二五”普法开始,到2010年“五五”普法结束,法治宣传教育被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且不断加大推进力度,也取得了显著效果。南京市连续4次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城市称号(5年评选一次),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增强,城市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南京已进入法治建设“快车道”。
法治宣传亮点纷呈
在法治宣传实效上全国领先,在普法品牌创建上全国领先,在城市法治化整体水平上全国领先,是南京市“六五”普法的总体目标。围绕这一目标要求,南京市司法局把“普法不仅是传播知识,更是文化建设”作为创新法治宣传的工作理念,强化部门合作,搭建联动平台,凝聚工作合力,在打造特色品牌、提升宣传品位上寻求新突破。
一是不断在普法宣传覆盖面上寻求新突破。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全市将形成组织健全、机制完善、协同有力、运行有序、富有实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满意度将分别达到97%、92%。深入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充分发挥传统普法品牌的影响,对“法律人在行动”传统法治宣传品牌进行提档升级,积极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普法“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程,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注重充分发挥现代电子传媒优势。与移动、电信、联通3家通讯公司深度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手机短信普法活动,对全市800万手机用户每年发送两次普法短信,已经连续发送3年,实现手机短信普法4800万人次的效果。还开拓“宪法知识问答”有奖明信片征答等普法新平台,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平台资源,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活动,实现在“法制宣传实效上全国领先”的目标任务。
二是不断在普法品牌创建上寻求新突破。为深化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全面推进法治城市建设,2012年2月全市组织实施了“六五”普法品牌建设“百花齐放”工程。所有普法品牌创建工作全部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1+X”联办模式,搭建区、部门联动平台,市各有关部门与相关区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共同打造,共同推进。历经3年的努力,全市推出了100多个不同内容、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品位的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特色普法教育品牌,打造了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法治文化精品,使“六五”普法工作充满活力,呈现“花团锦簇,春色满园”的生动局面。
“法治快车”是我市“六五”普法以来创建的法治宣传特色品牌。该栏目从2011年12月3日开播,覆盖南京地铁和公交车辆等11000个终端,主要设置法治新闻、法治动漫、民生常识等子栏目。吸引了几十个部委办局、有关单位加入进来,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目前,“法治快车”已播出160余期,日受众超过50万人次,正成为各单位部门宣传工作职能、展示工作形象、传播法律知识、实施法治惠民的有效平台,品牌效益日益显现。
三是不断在提升重点普法对象法律素质上寻求新突破。
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积极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南京市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现已成功举办两次全市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共有89 名领导干部参加。每年定期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在全市公务员学习网上开设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专题课程、组织公务员参加全省公务员学法比赛。近期,又推出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的意见,定期组织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组织撰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法治实践工作的心得体会或论文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促进法治信仰的养成。
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着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和公民意识。利用多种形式推进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努力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的法治教育网络。出台了《“法治与青奥同行”行动计划》,举办了青奥法治建设专题讲座、“迎青奥、亚青”网络法律知识竞赛、迎青奥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大赛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编写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研发青少年网络学法闯关游戏。雨花台区普法儿童团、六合区大鼻子校车法治故事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经验被教育部、司法部在全国推广。
不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举办了“服务软件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科技创业企业与金融”等多场法治报告会和“诚信守法经营”企业学法用法演讲比赛等活动,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的提升。
深入开展城乡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拥军”等工作,每年集中开展“农民工学法周”、“普法惠民村村行”等活动,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完善“农家书屋”和“农村法律图书角”建设。深化大学生村官担任法治宣传员的做法,加大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大学生村官”的结对帮扶工作,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法律服务卓有成效
法律援助惠民,关爱弱势群体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开展法律援助作为履行政府应尽责任、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不断出台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通过拓展网络、降低门槛、提升质量,实现了法律援助的“应援当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共援”。全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在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中率先突破1万件。积极加强与工、青、妇、老、残、军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善维权机制。大力开展农民工维权月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实行优先服务。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村活动,与南财大法学院合作,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组成小分队,开展法律援助进百个社区活动,开展需求调研和法律援助宣传。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栖霞区司法局在龙潭监狱设立了全国首条监狱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农民工夫妇车祸双亡交通事故赔偿案等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产生较大社会反响,并入选全国、全省优秀案例。市司法局先后多次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被全国老龄委授予全国首批“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专业团队服务,助力青奥盛会
紧紧围绕“共建平安南京,共创平安青奥”主题,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法律服务资源开展系列化组合式法律服务。组建了青奥赛时知识产权应急工作组、青奥安保维稳律师法律服务团、青奥法律服务指导团以及百名律师公证员志愿者服务团等队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全力服务青奥。
圣典律师事务所凭借自身综合实力被国际奥委会确认为青奥会法律服务签约供应商,组成专门服务团队,做到随时为青奥的需求提供咨询和跟踪服务,圆满完成了青奥合同审查等工作,为青奥提供了超过100万元的免费法律服务,受到多次赞扬。全市公证行业以办理招投标公证、青奥重大活动现场公证为主要服务形式,广泛介入青奥筹备及举办期间的相关工作。为涉青奥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就提供了数千项工程招投标服务,有力地保证了青奥工程的阳光运行,多次收到相关单位写来的感谢信。全程参与了南京青奥会网络火炬传递活动、南京-国际体育雕塑大赛和青奥歌曲最终评选的公证工作,保证了相关活动的圆满顺利进行。
实施便民举措,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市司法局将原法律援助服务专线提升为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后的专线平台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础上,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处以及各类司法行政业务办理等各方面的职能,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办理、法律援助预申请等各项司法行政在线服务。使该平台的服务内容更加全面、服务功能更加强大、服务形式更加多样,体现方便群众、司法为民的社会需求和发展需要。今年5月份平台正式运行后,12348专线月电话量成倍增加。截至目前,接听电话已超过22000次,司法行政业务咨询和投诉建议1300人次,接通率在98%以上。
全市公证行业广泛开展“六个一”公益活动:每个公证处每年至少走访慰问一次社会福利机构、开展一项扶弱助困结对帮扶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进社区(乡村)或企业(园区)法制宣传活动,每位公证人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参加一次扶弱助困结对帮扶活动、办理一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对八类公证事项减免公证收费,并将三月份定为“公证公益服务月”。坚持开展“公证助残月”、“公证敬老月”等活动,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出证的“三优”服务,为特殊困难人群开辟办证绿色通道,缩短办证时间。并采取远程视频咨询、社区预留电话、预约办证时间等多种方式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以全市法律服务专业队伍为主体、社会力量为辅助,探索通过创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涉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法律服务站点、农村配备法律顾问等方式,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满足群众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已取得初步成效。
开展“法企对接”,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组织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围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拓展法律服务范围,研发法律服务产品,跟进实施法律服务,为南京在新的起点上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走访企业20000多家次,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办法、措施3300多条;向企业发送“联系卡”或咨询函33985个;办理企业转型升级法律事务涉及金额38.5亿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70亿元;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328件,有效化解了一批企业发展难题和劳动纠纷。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5月21日,市政府成立了由11名执业律师组成的首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推进。顾问团成员将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为重大经济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地方立法和行政规章的制定建言献策,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到2014年底,全面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由执业律师为主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形成市、区、街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各级政府、园区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工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15年底,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厂矿、学校、卫生、文化单位,以及社会矛盾纠纷与群体诉求较为集中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市1211个社区(行政村),已有1135个配备了法律顾问。
法律保障促进和谐
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独特而有效的作用,我市诉调、公调对接和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大调解机制和专业调解模式日益完善,网格化排查和分级预警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建设全面启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连续五年保持全省第一。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行动,重点对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共组织矛盾排查3200多次,受理调解纠纷6500多件,调解成功6479件,其中,群体性纠纷108件,防止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116起。开展“迎青奥调解维稳200天专项行动”、迎青奥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为主题,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与社区群众面对面”宣传月活动,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突出作用。
社区矫正,坚守安全阵地

社区矫正是对在监外服刑人员进行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了使服刑人员更好地在社区改造,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制定矫正个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交付衔接机制,实现无缝衔接,防止发生脱漏管;启用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管理安全水平;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刑罚有效执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开展帮困扶助活动,为其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今年,还在全市开展了社区矫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我市所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在1‰以内,未发生重大恶性重新犯罪案件。
“‘六五’普法以来,我们封存已取得的成绩和荣誉,总结并发扬成功的经验,以一个崭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说。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着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南京做出积极贡献。

2. 结合实际 谈谈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抓好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加大对广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广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活动,列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和组织人事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干部任用条例》落实情况,列为2012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促领导干部学习对照,查摆不足,整改提高。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地、县(市)两级党校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必学内容。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及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二是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9月,我们将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干部任用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专题演讲、知识竞赛、板报比赛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悉了解干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各县(市)党委、各单位党组织充分运用板报、学习园地等载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党建刊物等媒体,主动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以及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做好信息公开。地委组织部将结合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继续在塔里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组工信息》、《阿克苏党建》等党建媒体上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并及时更新内容。同时,认真落实《阿克苏地区县(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试行)》精神,通过组织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务员遴选、干部任免等工作,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好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严格程序,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实录制度。各县(市)、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组织部门检查、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充分依据。凡发现违反规定程序选任干部问题,需要责任追究的,纪检、组织部门要认真抓好责任追究,要追究到人、问责到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凡应报告而未报告做出的任免决定,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取消任免决定。同时,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县(市)委任免干部报告备案制度和地委组织派员参加县(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今年将选择部分有干部任免权限的,有干部任用问题举报反映、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好的地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结果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民主评议“不满意率”较高的干部,进行戒勉谈话;“不满意”率超过30%的,选人用人单位要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作出专项说明,主要领导要向地委作深刻检讨。

二是注重创新,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措施。为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探索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操作办法,健全配套措施。地委组织部将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完善奖惩措施。对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在评先选优方面优先考虑;对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大的单位,提出批评,督促改正,取消年度评为好班子、主要领导评为优秀等次的资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地委批准后执行。

三是拓展干部考察内容。凸显“德”在干部考察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以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两个基本内容为基点,采取述职述廉述德、民主测评评德、个别谈话询德、民意调查问德四种形式,强化对干部“德”的考核考评。凡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德”的评价中,一般和差的得票达到或超过50%的,经调查了解确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四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和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比例,地区和各县市每年结合空缺职位情况,拿出部分领导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并逐步增加地直、县(市)直单位党政正职公开选拔职数,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成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渠道。通过挂职锻炼,从地直单位向县市、乡镇输送一批年轻优秀干部。同时,加大从乡镇、农村、社区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力度,畅通从优秀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村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渠道。

五是加强指导,努力提高制度落实的质量。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情况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情况、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人用人情况、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文书档案记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我们还将对被检查单位的干部群众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测评,以此印证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成效。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畅通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渠道。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加强12380举报电话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保证8小时工作时间内专人接听,8小时外自动留言接听。加大对塔里木党建网“12380网上举报信箱”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做好群众网上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建立更为完善的“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体系,畅通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选人用人问题监督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渠道。

二是严肃查处涉及选人用人上的举报问题。发挥好组织部干部监督功能。对发现和反映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主动查、深入查,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坚持和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带病提拔”情况,按照规定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检查制度,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对批转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调查处理的选人用人问题,要规定查办时限,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将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同时,建立举报核查结果反馈制度,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实名举报人,确保让干部群众满意。

三是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审计部门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力度。尤其是对任职时间较长、有举报问题反映、即将离任领导干部,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把握好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制定与执行财税政策、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建设管理和绩效、执行国有土地政策、土地审批、贯彻落实援疆经济政策情况,以及个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突出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与班子的年度考核挂钩,将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交流、降职、免职等挂钩,加强监督检查,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各级党委选准人、用好干部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围绕中组部重点推进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6项工作和整治工作“六看”考核指标体系(看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情况、看“一报告评议”情况、看接到的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看对用人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看整治工作宣传特别是媒体反映用人热点问题的舆情应对情况、看各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探索创新,稳妥有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从制度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3. 如何在实践中坚持创新

如何在实践中坚持创新
加强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近年来,我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学习,全党形成了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

今年“七一”前夕,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和共产党员手机报在同一时间开通上线,开拓了党员学习的新平台。这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信息化的创新实践。党员教育迈出了现代化的新步伐。

建立长效机制

高度重视学习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进入新世纪,党的这一优良传统继续发扬光大。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新要求。这是对我们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在科学分析新形势新任务基础上做出的重要部署。

在中央的重视与带动下,经常性教育活动有声有色、卓有成效。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集体学习,学习内容涵盖了从深化改革开放,到推动科学发展;从医疗卫生问题,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到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等重大问题。5年来,党的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已经开展集体学习33次。

各地各部门也纷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活动。专题研讨、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论坛……形式多种多样,全员学习、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在全党蔚然成风。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定期举办的“康铭论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解疑释惑,迄今已举办讲座50多场,在党员干部中广受好评。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办的青年读书论坛定期用问卷、手机短信等方式了解青年需求,让青年干部成为论坛的真正主人,每期的嘉宾、选题、推荐书目都要经过精挑细选,拓展了年轻人的视野,增长了他们的才干。

如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已逐渐建立起长效机制,使学习由以前的“软任务”变成了“硬约束”,由“抓活动”转向“促常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年终考核,要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云南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建立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用量化的测评指标保证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弘扬优良传统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我们党有着“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中,这一优良传统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3年前,湖北省宜昌市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中,结合当地一个单位联系一个村的实际,决定试着把机关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会议搬到农村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困难群众家里召开。这种直接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创新做法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拥护和热烈响应。宜昌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已累计召开这种“扩大的支部会”3300多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难题12000多件,受益群众达到150多万人。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建华表示,通过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要在各级党组织中营造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周密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把加强和改进学风作为推动这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结合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将学习过程转化为分析新形势、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的过程。

陕西省委中心学习组先后就用好金融和资本市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等主题进行了20多次专题学习;山西省委中心组成员通过观摩学习的形式,深入地市检查重点工作和项目建设,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着眼于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能力,中组部还举办了一系列示范培训班。来自基层一线的256名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分两批到北京参加了由中组部直接举办的加强社会管理集中轮训示范班。此外,中组部还陆续举办了4期新任乡镇书记培训示范班、9期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等,并联合中央有关部委举办了5批、16期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在全国引起了热烈反响。

据统计,5年来,全国共培训党员17476万人次,其中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456万人次、新党员培训1383万人次、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122万人次、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4481万人次。

创新学习载体

干部论坛、社科讲堂、企业家论坛、炕头培训班、城市图书馆联盟……吉林省整合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实现自觉学习、深入学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吉林省根据党组织所在单位属性、党组织设置及其职能等具体情况,根据不同党员干部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实现了学习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求的有机结合。

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各地各部门都将改进方式方法作为着力点,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学习平台,力求使学习达到最佳效果。

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每当夜幕降临,人们都会成群结队来到“远教文化广场”观看节目,并不时交流观看体会。这是秀屿区运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党员教育的新方式。

经过多年努力,一个从中央到地方、规模庞大、上下联通、信息互动、组织性强的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如今,全国已建成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68.2万个,乡镇村站点覆盖率达99.1%;建成了中央平台,开通了专用频道,建立了辅助教学中心网站和中心资源库,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成了省级前端播出平台,各地均建成了省级辅助教学网站和省级资源库。

网络大讲堂、博客、微博等新的学习形式蔚然兴起,党员教育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从“大锅饭”到“点菜单”,从“连续剧”到“专题片”,从简单灌输到自主选学……党员教育方式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与时俱进。

4. 农村党员讨论材料

一、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对新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社会经济利益格局调整加快、社会矛盾急剧增多、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一系列矛盾,给当前做好群众工作带来严峻挑战,群众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对教育卫生、就业社保、居住条件、生产条件、生活环境、服务型党组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群众对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追求幸福生活的要求日益强烈。二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深化,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平等意识、自主意识、监督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增强,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益越来越重视,群众民-主参与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识逐步增强。三是由于对群众的正面教育和引导不够,个别群众总认为矛盾问题的处理是“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甚至认为只有上级大部门、大领导才能保证自己实现的利益,故而出现层层上访,越级上访。四是与群众的沟通还不够,对群众诉求的反馈不及时、互动还不够,特别是对关系民生的政策和改革措施向群众宣传解释说明不够,引起群众的误解。五是当前群众工作还不完全适应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需要,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不愿意也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引起群众积怨和不满,伤害了党与群众之间的朴素感情。一些群众反映的利益问题,比如征地农民拆迁安置问题、“以租代征”农民的利益诉求问题等等,一时还得不到解决。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1.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努力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始终是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充分体现党的先进性,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可靠保证。基层党组织必须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矗2.必须严肃党的纪律,切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基层党组织要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重要职责,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为群众诚心诚意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适应新形势对服务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构建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要组织广大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党员服务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执政能力,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同的政绩观会带来不同的工作作风、产生不同的工作效果。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3.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承担着团结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发挥好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和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显示出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的作用,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使基层党组织成为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坚强战斗堡垒,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二、按照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婺城区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对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在调整党组织设置、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1.创新区域化党建平台,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多元化”。近年来,我区以罗店镇试点运行经验为基础,在5个驻镇单位较多的中心集镇全面推行城乡党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区域内部门单位及行业(产业)关联单位党员“双重管理”,促进了党员为镇村建设出谋献策、扶困救助、实事好事。实行发展党员异地培养、委托培养、跟踪培养、合作社等党组织协助培养,逐步形成了城乡共同培养发展党员的新模式。设立流动党校、网上党校,开设城乡远程教育站点,加强了镇村党员、共建单位党员和流动党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整合利用镇域共建单位资源,双向开放城乡党建活动阵地、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做法,有效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发挥共建单位在人才资源上的优势,有针对性地设置服务项目,形成了服务特色。如部队开放了爱国教育基地,设置了党员志愿者服务等项目;企业推出了技能培训、就业推介等项目;卫生院设立了卫生保舰知识讲座、健康巡检等项目,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逐步实现了镇域内“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资源共享、实事共”,初步形成了“区域统筹、互助共建”的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新格局。2.优化网格化党建模式,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全覆盖”。我区先后在城东街道、罗店镇、沙畈乡等地试点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建制乡、建制镇、街道等三种本地化模式,由原来乡镇—管理处、片区管理模式。结合推进此项工作,还探索在管理网格上建立特色党支部,将网格服务团队中的党员纳入支部管理,有效促进了服务农村工作重心下移。截止目前,“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已覆盖全区22个乡镇、街道,全区累计组建各类服务组564个,参加服务党员干部数6985人,落实帮扶资金272.3万元,发现问题2126个,解决问题1805个,受惠群众17万余人,依托推进“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在优化服务水平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3.畅通服务型党建渠道,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无障碍”。依托城北街道红湖路社区城乡党员互助服务中心,指导各山区乡镇成立城区临时党支部(小组),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专门设置服务窗口,由五个山区乡抽派人员轮值坐班,提供政策咨询、困难帮扶、受理代等服务,并设置了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远教广尝党员集中学习以及文体活动等功能区块,定期面向区内流动党员开放。同时以此为平台积极开展城乡党组织和党员结对互助活动,以“1+1”模式开展结对帮扶,引导机关、社区党员为山区农村党员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心理咨询、解决劳资纠纷和困难救助等帮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金,协调支农贷款,提供创业指导、致富就业信息等。组织有特长的社区党员和流动党员建立法律、文化艺术、电脑维修等7个党员志愿者服务组,以志愿者服务岗、电话预约上门以及集中送服务至社区、进山区等形式,无偿为社区、农村党员群众以及在城区务工经商人员提供服务。同时积极发动流动党员参加社区党员突击队,通过积极参与城市创卫、维稳等活动,为社区建设作出贡献。三、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是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社会管理服务功能,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有效方法。今年来,婺城区着力在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做了一些有益的思考。1.切实强化服务理念。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服务保障作用,从就党建抓党建的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一是确立服务发展的意识。立足于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第一要务”意识,把服务能力作为“第一能力”来加强,以“第一要务”来检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成效。二是确立服务基层的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把党建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不良作风,把的工作精力和时间用到下基层和为基层服务上,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支持基层、多为基层实事。三是确立服务群众的意识。牢固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时刻把群众安危、群众冷暖、群众要求挂在心上,和人民群众建立感情,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座右铭,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群众的疾苦,凝聚群众的力量,真正体现执政为民。2.不断优化组织设置。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以组织设置的调整优化有效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突破传统模式建立党组织。打破乡镇干部党员按单位建立支部的传统模式,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根据工作岗位落实党员党组织关系。在网格上建立党总支,下辖干部服务团队支部和各村党支部,由党总支牵头区域内党组织的活动。凡区域性服务中心工作的干部,都把组织关系放到中心支部,由中心负责人担任总支书记,同时吸纳各村支部书记、区域内具有较高威信的党员为总支委员。二是立足服务需求建立党组织。建立特色党支部,将服务团队中的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社区责任医生、学校教师、联点民-警的党员组织关系纳入特色党支部管理,加强乡、村党员的交流互动,增强服务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服务农村工作重心下移。三是适应产业发展建立党组织。按照农业专业化生产的要求,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坚持“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活动便利”的原则,建立涵盖产、供、销各个环节的产业链党组织,加大在党员集聚区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力度,使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更加贴近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基层党组织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抓好农村、城市社区、事业单位等传统领域组织覆盖的同时,切实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等新领域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把党员的教育管理、作用发挥和市场营销、技术培训、产销服务等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3.突出加强队伍建设。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必须建设一支政策执行能力强、推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高素质的服务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利用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的契机,切实抓好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把“配强一把手”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那些致力于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引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把精力集中到服务科学发展、热心为民奉献、兴实事工程上来,增强基层组织执政能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干部“知政策法规、知岗位职责、知业务知识、知具体情况和会岗位技能、会做群众工作、会沟通协调、会总结推广”的“四知四会”能力培养,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进一步推进创业承诺“双述双评”、辞职承诺等制度落实,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服务发展的热情。三是加强基层后备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有思想、有能力的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学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进入基层党组织,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才队伍库,积极鼓励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逐步优化党员结构,夯实基层党组织人才基矗4.努力拓展服务功能。突出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这一核心职能,积极整合基层党建资源,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一是创新服务内容。在继续做好走访慰问、扶弱助残济困、排忧解难、具体实事好事等一般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向提供产业发展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答服务、生产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健康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延伸,使服务的内容服从于基层和群众的合理需求。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在农村、社区、医院、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员服务站、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等,进一步拓宽了解民情、体察民-意、服务群众的渠道。三是丰富服务载体。广泛开展“党员社区奉献日”、“农家党员爱心社”“爱心小分队”“党内互助金”和结对帮扶送温暖等活动,全力打造服务型基层党建。四、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法,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队伍建设。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统筹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激发保持党员先进性内在动力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了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1.严把入口,疏通出口,突出党员发展的严肃性。一是不断完善农村党员发展程序。为探索建立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我区坚持从源头抓起,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机制引入到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在农村党组织探索实施了发展党员“两推三定四公示”法,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党员发展程序、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使农村党员发展的程序更加民-主、公开、规范。二是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员发展的相关制度,通过简便易行的企业负责人审查程序、民-主公正的推优程序和务实有效的党务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了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员监督和约束机制。完善量化积分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对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畅通了“出口,加强了对党员的监督和约束。四是规范发展党员追责程序。我区对于发展党员的责任追究程序进行了明确:对不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在程序把关、标准掌握、培养考察、材料提供和审查审核等方面负有直接责任的基层党组织和相关负责人,视情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与党纪处分等处理。因发展党员问题被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个人,取消年度党内评优评先资格。对长期未发展党员的农村党组织,连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无正当理由5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一般不得再担任书记。2.有的放矢,按需施教,突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针对农村党员素质的千差万别、文化程度良莠不齐的情况,教育培训做到区分层次,有的放矢,按需施教。对那些思想守旧,无开拓创新精神的农民党员采取集中班、实地参观、现场示范等形式,用身边的人和事,用新技术带来的可观效益促其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对那些科技素质低,缺乏致富本领的农民党员有计划地进行市场经济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党员人人都有一技之长,增强致富能力;对那些头脑灵活,率先致富的青年党员,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党校、远程教育的培训,逐步、有意识地把他们培养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3.创新模式,分类指导,突出党员管理的灵活性。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先进性量化积分考核等党员管理规章制度,促进党员管理的规范化。二是创新组织设置。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多元化的新形势,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模式,通过建立产业链党组织、行业性党组织、区域性党组织等组织设置模式,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将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党员纳入组织管理,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实施分类管理。通过建立流动党员支部、健全管理台帐等形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把他们始终纳入党组织的管理;通过划分党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等方式,使老党员老有所学,老有所管,老有所为;对从事种养加的中青年党员,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促其发挥作用。五、规范拓展党务公开,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人口流动的加剧,大量的“组织人”实际上已转化为“社会人”,传统的党建工作模式存在的工作运作指令化、工作关系单向化、工作主体首长化、工作形式简单化的状况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区及时适应党员教育管理的应变性的特点,积极探索网络化的教育管理方式,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氛围、完善党内民-主评价机制、扎实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1.构建党内信息互动网络。通过对婺城《实践网》的改版和强化,形成立体交叉、覆盖所有乡村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在网上建立“党员之家”,开辟“网上党员活动室”。坚持“实际、实在、实用”的原则,设立党建知识、“婺城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十七大、党日活动、党员风彩、人才天地、直播课堂、文件选登等9个专栏,及时向党员群众传递党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广泛收集党情民-意,为实时调整政策措施、改进农村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全面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等各项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做到上级文件党员先传达、重要工作党员先通报、重大问题党员先讨论、重要决策党员先行动。2.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氛围。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列席区委常委会议、参与区委有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讨论。同时采取集中活动和分组活动的方式,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优秀提案征集评选等活动。在村级组织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认真学习借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推行以“党员听取联系户意见、党小组听取汇总意见、党支部民情分析会听取提议方案意见、提议方案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提议“三听一审”制度,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以及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广泛讨论、集体议定,积极落实农村党员民-主权利,大力营造民-主讨论、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氛围。3.完善党内民-主评价机制。建立了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党组织书记定期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开展自查,总结党建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并邀请党员群众参加述职会议,定期了解党组织工作状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两述一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干部群众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把“群众拥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标准,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党员干部的岗位胜任度、廉洁自律情况和群众满意度实施评议。同时,健全完善了党组织、党员民-主评议、年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等制度,采取组织点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的法,将评议渗透到执政为民、服务群众、推进发展、廉洁自律等各个方面,并把评议结果融入到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中。4.扎实推进党务公开。针对农村、社区、企业及机关学校党组织工作不同,科学界定党务公开内容,保证重大问题决策和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同时,严格遵循“事前征求意见、事中通报情况、事后反馈结果”的基本程序,抓好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四个关键环节,力求党务公开规范、有序、到位。公开期间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会管理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根据对前期群众工作的调查研究,结合新时期的实际,可以认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必须从不断探索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的方式和途径、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出发,在工作理念、体制机制、内容范围、方式方法等方面不断创新,使群众工作的内容更加广泛、方法更加新颖、途径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明显。1.把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必须把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推动群众工作上新台阶,为婺城“十二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群众基层。一是要坚定不移地抓发展,把满足群众需要作为“第一目标”。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加快发展步伐,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需要,从而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供内在的原动力。二是要切实关心群众疾苦,把为群众实事好事作为“第一任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看得见的利益。三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群众工作的实质,说到底就是服务人民、造福人民,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把为人民造福作为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把评判干部的标准真正交给群众。2.进一步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一是进一步完善社情民-意信息系统。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有关群众思想、工作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充分发挥党建信息网站的作用,方便群众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咨询有关政策,反映意见和建议。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信息网络,保证网络高效畅通。二是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反映的民-意。着力培养党员干部新闻意识,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在民-意反映、参政议政上的积极作用,对新闻媒体刊登的群众来信和短信平台反映的重要信息进行梳理,做好正确引导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好新闻媒体对群众来信批转或公开曝光事件的查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信息工作,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专查专报。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联系点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完善群团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联系群众的制度。坚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加强与群众经常性的思想沟通。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坚持经常性排查各类矛盾纠纷。要坚持“抓早、抓孝抓苗头”,切实增强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防患于未然。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经常性和重点时段排查相结合、分级和分类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建立健全基层矛盾排查信息报告制度。二是要加大矛盾及纠纷调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调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群众的诉求依法、及时、合理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加大《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处理违法上访案件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四是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认真分析各类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深层次的原因,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民-主和说服教育的方法对待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5. 天津市委组织部有什么子部门

市委组织部子部门(组织机构都是一样的,只是天津是直辖市,可能个别叫科的部门,在天津会设处室)主要有:

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科、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干部信息管理科、政工科、机关党委、党员教育中心、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部机关值班、秘书事务、信访、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文件审核和部分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办理有关组织工作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治安保卫、收发文印、印鉴管理、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委组织部系统普通密码电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部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规划、协调、审核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及本部的调研工作,承担省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点课题和全市组织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参与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承担本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编发《岳阳组织工作》;负责本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志、组织史编写等有关工作。

3、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承担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党建调研及督查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研究和指导各级党委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负责市直单位联村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建设工作。

4、组织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有关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对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农村、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机关、院校、科研单位以及非企业民间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参加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承办县(市)区、市直处级单位和有关企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乡镇党委、村、城市社区、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党组织换届进行指导;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县(市)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市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负责市党建学会的日常工作。

5、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党代表开展活动;指导各级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市党代会换届有关筹备工作,做好市党代表选举工作;负责全国、全省和全市党代表日常服务工作。

承办党代表提案、提议、质询和询问的有关事项;负责党代表编组,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承办征求党代表意见、向党代表通报情况和组织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市委全会和常委会的有关事项。

组织党代表参加对本市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市委、市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对市委常委会工作的评议;做好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服务工作;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6、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

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文件;负责办理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呈报;负责协助省委组织部对省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等工作。

负责考察市直除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企业之外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换届、领导干部调整配备、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负责市直部分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综合承办市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等审批手续;负责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常委(代表、委员)有关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和本部职能科室提出市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负责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及科级干部的调配;承办有关干部的交流和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负责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援藏干部轮换选派、管理和安置等工作;负责协助省有关部门对省驻岳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和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部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干部二科

负责考察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选派干部挂(任)职锻炼和选调生的选派、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纪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考察了解县(市)区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乡镇党政正职的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

负责了解掌握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8、干部三科

负责考察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领导成员的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上述部门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对中央、省驻岳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参与原来由市委任命,在企业退休的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和意见,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9、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市委各部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市直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工资福利、交流、调配、培训、退休、申诉控告、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

负责党群系统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核、工资福利、退休、岗位设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10、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对有关监督制度落实进行督查;受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负责对全市组织人事部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组织系统“12380”举报受理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交办、转办的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批转下级和有关部门的举报件的督办检查。

负责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督办和直接办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本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宏观指导。

协调组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审批工作。

11、干部教育科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省管、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参与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协调考试考核成果的运用;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干部在线学习;组织开展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协调指导县以上党校、行政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教材编审等工作;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人才工作科

负责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和参与制订本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调查研究人才情况,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

负责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组织、指导专家开展活动;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负责科技副县(市)长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干部信息管理科

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管理信息的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大组工网网络建设、网络管理和安全监控,承担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负责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学历学位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的学历学位;承担本部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信息化建设、办公现代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管理市管干部信息和档案,并承担有关信息服务工作。

14、政工科、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定点建设扶贫工作;负责部机关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组群系统党建工作和有关工作。

负责部机关各科室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考察部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审核办理部机关干部职工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工资待遇和退休等人事工作;负责部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入、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工作;负责本部归口管理单位正科级干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15、党员教育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手机信息系统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检查,承担市级党员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全市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学习资料和教材的组织编写;承担岳阳红星网网站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市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程,指导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建设。

承担网络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协调省委组织部和外宣机构进行网络回应;配合市委组织部其他科室做好市管干部的信息拍录工作。

16、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制度、规定;负责全市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督查和督办;就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受理有关干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

(5)大学生村官述职述廉扩展阅读:

天津市委组织部发布28名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28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项文卫,男,汉族,1960年6月生,江苏滨海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拟任天津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

康建茂,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深州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钟英华,男,汉族,1963年5月生,河北怀安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教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天津市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洋,女,汉族,1979年10月生,吉林吉林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李津俐,女,汉族,1965年6月生,山西翼城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建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拟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杨君毅,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刘鸿玮,男,回族,1960年8月生,山东烟台人,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二级巡视员、办公室(区县工作指导处)主任(处长),拟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马迎新,男,汉族,1969年2月生,河南通许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政治部主任(兼),拟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张同顺,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武强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拟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丁红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群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常委,提名为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刘建彦,男,汉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处(老干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周红蕾,女,汉族,1970年11月生,北京市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罡,女,汉族,1975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商业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城建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兴云,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湖南津市人,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农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解建申,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河北南和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月辉,男,汉族,1972年1月生,河北石家庄人,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边柯柯,男,汉族,1982年1月生,浙江诸暨人,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0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处处长、信息化发展处处长(兼),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兼)(正处级),拟任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瑜,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洪利,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拟任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坚,男,汉族,1970年5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河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树桐,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政工职评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泽红,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南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裴连军,男,汉族,1973年6月生,河北清河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津能投资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拟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冬,女,汉族,1970年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云鹏,男,汉族,1967年8月生,河南平舆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钰,女,回族,1975年8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韩泽县,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北广宗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拟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试用期一年)。

王岩,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西沁县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现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拟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6. 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保障

摘要: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搞好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力保障。作为基层党组织必须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汇集广大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公司科学发展的合力。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企业发展
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政治优势的具体表现,也是搞好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力保障。当前国际油价低位运行、国内油气需求增速持续放缓,石油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形势日益严峻。大港油田天然气公司肩负着保障能源安全、为油田公司提质增效做贡献的重要责任,任务异常艰巨。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更加积极的探索,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努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着力“三个提升”,为企业发展添动力
(一)着力提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引领能力
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要以上率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要常下基层“接地气”,坚持“一线工作法”,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成为员工群众高度认可、普遍赞誉的榜样。要强化团结协作的作风,继续深化“五讲”团队建设,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员工群众,营造公司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要紧密围

7. 怎样加强和改进党委办公厅工作

一、抓好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加大对广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广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活动,列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和组织人事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干部任用条例》落实情况,列为2012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促领导干部学习对照,查摆不足,整改提高。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地、县(市)两级党校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必学内容。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及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二是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9月,我们将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干部任用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专题演讲、知识竞赛、板报比赛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悉了解干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各县(市)党委、各单位党组织充分运用板报、学习园地等载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党建刊物等媒体,主动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以及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做好信息公开。地委组织部将结合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继续在塔里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组工信息》、《阿克苏党建》等党建媒体上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并及时更新内容。同时,认真落实《阿克苏地区县(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试行)》精神,通过组织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务员遴选、干部任免等工作,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好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严格程序,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实录制度。各县(市)、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组织部门检查、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充分依据。凡发现违反规定程序选任干部问题,需要责任追究的,纪检、组织部门要认真抓好责任追究,要追究到人、问责到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凡应报告而未报告做出的任免决定,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取消任免决定。同时,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县(市)委任免干部报告备案制度和地委组织派员参加县(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今年将选择部分有干部任免权限的,有干部任用问题举报反映、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好的地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结果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民主评议“不满意率”较高的干部,进行戒勉谈话;“不满意”率超过30%的,选人用人单位要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作出专项说明,主要领导要向地委作深刻检讨。 二是注重创新,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措施。为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探索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操作办法,健全配套措施。地委组织部将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完善奖惩措施。对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在评先选优方面优先考虑;对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大的单位,提出批评,督促改正,取消年度评为好班子、主要领导评为优秀等次的资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地委批准后执行。 三是拓展干部考察内容。凸显“德”在干部考察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以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两个基本内容为基点,采取述职述廉述德、民主测评评德、个别谈话询德、民意调查问德四种形式,强化对干部“德”的考核考评。凡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德”的评价中,一般和差的得票达到或超过50%的,经调查了解确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四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和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比例,地区和各县市每年结合空缺职位情况,拿出部分领导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并逐步增加地直、县(市)直单位党政正职公开选拔职数,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成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渠道。通过挂职锻炼,从地直单位向县市、乡镇输送一批年轻优秀干部。同时,加大从乡镇、农村、社区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力度,畅通从优秀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村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渠道。 五是加强指导,努力提高制度落实的质量。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情况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情况、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人用人情况、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文书档案记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我们还将对被检查单位的干部群众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测评,以此印证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成效。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畅通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渠道。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加强12380举报电话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保证8小时工作时间内专人接听,8小时外自动留言接听。加大对塔里木党建网“12380网上举报信箱”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做好群众网上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建立更为完善的“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体系,畅通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选人用人问题监督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渠道。 二是严肃查处涉及选人用人上的举报问题。发挥好组织部干部监督功能。对发现和反映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主动查、深入查,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坚持和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带病提拔”情况,按照规定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检查制度,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对批转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调查处理的选人用人问题,要规定查办时限,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将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同时,建立举报核查结果反馈制度,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实名举报人,确保让干部群众满意。 三是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审计部门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力度。尤其是对任职时间较长、有举报问题反映、即将离任领导干部,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把握好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制定与执行财税政策、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建设管理和绩效、执行国有土地政策、土地审批、贯彻落实援疆经济政策情况,以及个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突出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与班子的年度考核挂钩,将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交流、降职、免职等挂钩,加强监督检查,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各级党委选准人、用好干部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围绕中组部重点推进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6项工作和整治工作“六看”考核指标体系(看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情况、看“一报告评议”情况、看接到的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看对用人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看整治工作宣传特别是媒体反映用人热点问题的舆情应对情况、看各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探索创新,稳妥有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从制度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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