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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下镇乡村干部勤政廉政约谈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3-08 21:52:01

㈠ 党风廉政建设八个一的要求是什么

一、抓好一个班子,打造坚强领导集体。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是前提。在选拔农村班子成员中,坚持“三强型”标准,即政治强,做党在农村各方面政策的明白人,靠落实政策凝聚人心;个人致富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能够领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始终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不懈怠,带领全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通过“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等形式,选拔村干部,并加强对村级组织选举和任用工作的监督,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有威信的干部选拔进村班子,切实把农村基层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和争创一流的坚强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2007年以来,山阳县先后有800余名“三强型”党员干部进入村“两委会”班子,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搞好一个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党校、行政学校作为教育培训的主阵地,整合组织、人事、宣传及各项专题培训资源和培训活动,采取见会插一脚、以会代训、主体办班、长短结合的办法,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培训党员干部1200多人次。结合“两委会”换届,举办培训班6期,对600多名新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党纪法规和廉洁从政知识专题培训,提高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拒腐防变意识。强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六创建”活动,先后协调投入40多万元在县城、公路沿线、主要集镇树立大型户外廉政公益广告宣传牌50余面,建起了廉政文化一条街、廉政文化广场、百米廉政文化长廊,建设高标准廉政文化示范机关、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110个,使廉政教育从“文件促廉”走向“文化倡廉”,从“会场”走向“广场”,从“推动”走向“互动”,使廉政教育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在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

三、落实一个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协调解决问题,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工作任务牵头单位的职能作用。每年初制定下发《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一览表》,将任务分解到牵头部门和有关参与单位,进一步夯实乡镇、部门的工作责任,明确其工作重点。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围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将任务分解为10大类35小项进行百分制量化,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建好一个阵地,精心搭建工作平台。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建好阵地是必备条件。按照有房子、有牌子、有设施、有人员、有制度的“五有”要求,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设立村级纪检办公室324个,配备村级纪检委员324名,使每个村都有党风廉政活动阵地,让群众有一个反映问题的地方,干部有一个研究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场所。充分发挥村级党风廉政建设阵地的作用,定期组织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廉政文化渗透到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政治、文化活动之中,为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搭建平台。

五、完善一套制度,着力健全长效机制。近年来,我们针对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理顺农村村务、财务和事务管理为突破口,建立完善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村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纪检监督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民情恳谈会制度》八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统一下发到乡镇,规范上墙,建立规范和约束农村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一个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乡镇机关,重点公开各项农村工作的政策及支农惠农政策,各类专项资金及财政转拨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深化办事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各村组,重点公开财务收支、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公益事业投入、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扶贫款物发放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让群众心中有数,明明白白。与此同时,乡镇、村党组织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开展党内组织活动情况等内容,加强党内民主和监督。2007年以来,在全县建立乡镇政务、村务、党务公开栏350多个,筹资6万余元创建政务公开示范乡镇12个,创建“一厅式”办公和门户网站示范单位10个,创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4个、县政务公开示范点21个。

七、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和谐、促发展的作用。实行“五廉两册”,即:对新任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廉政考试任前“鉴廉”、“考廉”,进行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任时“话廉”、“诺廉”,领导干部实行向纪委述廉、发放廉洁自律手册和落实“五个一”记实手册,任后“践廉”、“述廉”,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认真解决农村信访问题,建立民情恳谈会制度,拓宽农村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广泛开展民情恳谈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恳谈,心贴心交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研究解决良策,化解各类矛盾。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召开不同层次的民情恳谈会、议事会800多场次,收集归纳问题1200多条,解决突出问题920多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有效解决了少数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确保了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发展。

八,创建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统筹各方,整体推进。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规划》,实行县委常委、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抓责任制和部门、乡镇领导联系点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制定督查办法,细化督查内容,严格督查标准,规范督查程序,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会,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开展。2007年以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级示范点20个,乡镇示范点60个。高坝镇石头梁村、金山村,城关镇西关村被评为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村,板岩镇党委、十里乡党委、教育局、城关派出所被评为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同时,积极开展“勤廉兼优”基层干部评选活动,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利用新闻媒体对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公开报道,通过表彰大会、先进人物报告会、图片展览以及文艺创作等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基层干部树立勤政为民的新形象。

㈡ 述廉制度,廉政谈话,约谈三者有何区别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自律机制,也是将党组织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认真自律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
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一种手段。廉政谈话作为一项制度时间不长,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暂行)》正式予以确认的。
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

㈢ 乡镇干部如何加强自身廉洁自律

从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监督预防、工作责任上构建起干部廉洁自律的“防治体系”,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创新机制入手,狠抓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仅加强了干部的有效管理,密切了党群、干部关系,而且为建设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干部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教育。借助各种活动,切实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及社区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开办以“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课,开展侵犯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的警示教育,组织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举办财务知识培训,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二是强化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镇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相继建立了居务公开制度、社区财务代管制度、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制度、市民议事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同时完善各项工作责任制,强化管理监督,以制度建设促作风建设。
三是强化监督。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和居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信访举报箱,定期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关心的城市低保、城市管理、移民、子女入学、农村合作医疗、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实行阳光工程,内部接受纪委、人大的监督,外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预防干部暗箱操作。
四是强化责任。强化干部责任,实行镇主要领导联系社区、部分机关工作人员驻社区责任制,协调、参与、督导社区工作,帮助社区解决工作难题。实行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岗位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和绩效考核制,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㈣ 为什么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而腐败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和谐的重要版因素。反腐权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将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旨在帮助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查找和掌握他们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并建立约谈档案,将约谈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严格考核追责,促使领导干部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㈤ 廉洁乡村制度乡村还存在哪些漏洞

根据市、县纪委安排,现制定我镇进一步开展“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今年年底前,全镇20个行政村全部达到“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标准。
二、创建标准
(一)镇级标准
1、组织领导有力。将“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本单位工作日程,成立党委主要领导任负责人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带头抓落实,做到总体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分析督导本单位及各村“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情况。
2、教育氛围浓厚。将廉政主题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科学安排对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培训,每年至少培训2次。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设立廉政文化广场、廉政文化墙、廉政宣传栏、廉政警示牌等宣传载体;镇机关大院或办公楼内有固定的廉政文化宣传标语、廉政格言,廉政氛围浓厚。
3、制度健全管用。严格执行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和教育管理、选拔任用、民主监督、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政务、党务公开制度,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时间及时、形式多样、程序规范、效果明显,各村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到位;村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全面实行;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各行政村依法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设立“三资”管理代理中心,对各行政村集体“三资”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通过阳光农廉网强化对“三资”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晋城市农村(社区)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小额工程招投标领导组,设立小额工程招投标中心,推广公开摇号法,强化对村级小额工程建设全程监管;建立对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监督检查;按照《晋城市涉农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定期开展涉农财政拨付资金、村级社会捐赠资金和农村自有大额资金专项检查和审计;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对本地发生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高度重视,及时立案,严肃查处。
4、服务群众到位。设有便民服务中心,有专门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有档案柜、热线电话等办公设施,有服务窗口标示牌和办事指南,有办事记录。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建立有阳光农廉服务中心,有专用电脑、视频通话设备、显示屏(液晶电视)、触摸屏、扫描仪等设备,网络管理制度健全,且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阳光农廉网覆盖率100%,群众知晓率1OO%。按照省、市、县要求,全面及时录入内容、更新信息。充分发挥阳光农廉网作用,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投诉等服务,并及时反馈答复。
5、工作成效明显。领导班子精诚团结、清正廉洁,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央、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干群关系密切,社会和谐稳定;达标村创建比率高;农廉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效果明显。
6、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
(1)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2)本辖区一年内三次发生赴省进京访或非正常访,或者同一事项三次赴省进京访的;
(3)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考核未达标的;
(4)“廉勤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
(5)存在其他影响“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创建问题的。
(二)村级标准
1、组织领导有保障。各村专题安排“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工作。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有详细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分析本村“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情况。
2、廉政教育有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计划。能够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每年对本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综合运用视频、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利用党员之家、文化大院、板报、墙报等阵地,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3、制度落实有措施。严格执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对《晋城市村务公开目录》要求的事项,进行了全面、及时、多样、规范的公开;能够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点题公开。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并通过阳光农廉网、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对决策事项进行全程、及时公开。充分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纪检监督小组等监督机构,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达到“六有”标准,且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台账”,并将本村“三资”委托至“三资”代理中心代理。“三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严格执行《晋城市农村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将本村应招投标的农村小额工程全部在镇小额工程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建立并严格执行支部民主生活会、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和农村干部责任追究等制度。结合《晋城市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建立本村涉农财政拨付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自有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4、服务群众有效果。设立阳光农廉服务室,配备有必要的设备,开通阳光农廉网,网络管理制度健全,且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向农民群众宣传阳光农廉网操作和使用知识,l00%的群众知道阳光农廉网,确保户户都能方便使用。及时按要求录入内容、更新信息。充分发挥阳光农廉网作用,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投诉等服务,做到人员按时到岗、群众来访登记,民事按时办结。成立便民服务室或便民服务代办点,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
5、工作成效明显。村“两委”班子忠于职守、勤政廉洁,村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村民生活幸福,中央、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能够主动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确保不形成矛盾,社会和谐稳定。农廉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效果明显。
6、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
(1)村两委成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2)一年内发生赴省进京访和到市非正常集体访的,或同一事项两次以上到市进省赴京访;
(3)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考核未达标的;
(4)“廉勤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
(5)存在其他影响“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创建问题的。
三、创建程序
1、认真自评。按照“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标准认真自评,自评达到标准的村向镇提出申请。
2、镇初评达标后,报县农廉办复审。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法。每个被考核单位的成绩均由硬性考核和综合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硬性考核占80%,综合评价占20%,总得分90分以上为达标。
①硬性考核。郑村镇“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硬性考核表(村级)。
②综合评价。郑村镇“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综合评价表(村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书记要担负起全面的领导责任,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各村纪检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村级创建工作。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进行监督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各村两委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抓好创建工作。
(二)加强指导检查。镇党委、政府及时深入各村随时检查督促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镇纪委加强指导检查,各包片领导加强督查协调,各包村干部要负责督促落实,定期向党委汇报开展情况,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抓好奖惩激励。对达不到标准的村要列为农廉工作重点整治村,对支部书记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㈥ 党风廉政建设七项制度是什么

党风廉政建设七项制度是: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度
4、领导廉政谈话制度
5、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6、诫勉谈话制度
7、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㈦ 如何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村级组织作用的发言材料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村级组织作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一)保障农民物质利益。督促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规定,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强化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管,纠正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不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不落实等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利益。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和收益分配机制;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防止和纠正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二)维护农民民主权利。结合民主选举实践,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选举工作的监督,反对和制止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贿选、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结合民主决策实践,进一步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等制度,逐步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完善民主决策程序,防止和纠正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集体重大事项、随意更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问题。结合民主管理实践,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结合民主监督实践,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重点公开党组织重要决策决议、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其他突出问题。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清理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解决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在报刊征订、用水用电、计划生育、建房、殡葬中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加强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坚决制止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行为。严格执行化解乡村债务有关规定,坚决防止新农村建设中盲目举债搞建设。加大对农村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教育经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低保资金、社保基金等行为。认真解决农村信访问题,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确保农民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勤政
良好的作风,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好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强化学习培训,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法、知法、守法,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激发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抵制歪风邪气。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内容和形式,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规范行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按照中央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要求,分层次、有重点地制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配套办法和措施。对乡镇干部,重点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宗旨意识、廉政勤政等制定完善具体行为规范。进一步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推行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反馈纠偏等制度。对基层站所工作人员,重点围绕依法办事、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等制定完善具体行为规范。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深化办事公开工作。对村干部,重点围绕执行政策、遵纪守法、秉公办事等制定完善具体行为规范。逐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提高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积极推行乡(镇)、村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定期评议制度。深入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探索聘请农村廉政监督员、建立村级监督组织等监督形式。整合基层办案力量,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非党员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
(四)改进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大兴勤政为民之风,坚持心系群众,带着责任和感情与群众打交道,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到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大兴清正廉洁之风,坚持公道正派、清廉自守,反对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和搞封建迷信活动。通过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便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等,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高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仅做参考

㈧ 浅论如何抓好村组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钦州市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使得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诸多新的困难和挑战。农村基层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何适应农村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特别是村组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这是事关农村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笔者认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用发展的理念和改革的办法,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经济发展为保障,以惩治为手段,全面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健康快速发展。 一、抓教育,强队伍 当前,农村大多数有文化的人及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经商,留下来的文化水平较低,年纪也偏大。据统计,2011年钦州市村级两委换届后,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中,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61.3%和40.6%;45岁以下的分别占39.9%和26.6 %。可以说,整个村组干部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为此,必须首先从教育入手,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教育机制,把村组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计划,形成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镇党委作为村组干部的直接管理者,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和知耻教育,增强村组干部守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荣耻观,为群众当好家。二是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实效。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常学法规,常树榜样,常敲警钟;在教育形式上,要坚持集中主题教育和分散随机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理论灌输与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相结合,使村组干部以案为戒,弘扬正气,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三是加强组织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对学习教育的检查,要轻过程、重结果;轻形式、重质量。从而进一步巩固争先创优活动成果,建立起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 同时,要着力在农村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在选人原则上,要实行公推直选,真正实现民主,让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品德好,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人担任村组干部。在选人途径上,要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致富能手中挑选。同时,还应突破乡村、农业与非农业、干部与工人农民的界限,不拘一格地选拔和任用村组干部。要加强在年轻人中选拔培养入党对象,加大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抓机制,强监督 目前,绝大数村组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白条和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有的虽然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了,但公开的内容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那些真正、实质的东西却不愿公开甚至假公开。因此,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体制建设,堵住村组干部腐败的源头。一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二是实行村财镇管制度。将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资金、账目交由镇农村服务中心管理,建立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台帐,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日常的报账工作,同时要建立与村财镇管制度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三是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做到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管理监督等五个方面的规范统一。特别是财务公开,要加强督促和反馈,切实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经管和审计部门要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对各村的财务进行一任一审计,对较大的村和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进行一年一审计。五是创新监督形式。逐步推行上级党委向村党支部派驻兼职纪检委员、设立村级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站、村组干部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述职述廉等做法,以实现上级和群众对村组干部的双向监督。 三、抓经济,强保障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渠道更为狭窄,集体经济更为薄弱,运转更为困难,个别地方更是存在村民小组干部无待遇、无人干的问题。少数村组干部因报酬低,在补偿心里的驱使下,钻财务管理的漏洞,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所以,对村组干部的的薪酬,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和正常的增长机制。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村组集体经济。上级党委政府要帮助选准经济项目,千方百计为村组建立一些效益好,能够长期收益的项目,使村组不再是空壳,解决没钱办事的难题。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激励机制。要根据当地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涨幅,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村组干部的工资水平。要注重绩效,健全考核奖励机制,规范村组干部的报酬,实行村民小组长年误工补贴制度。同时,要建立一整套面向村组干部的激励机制,如落实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加大从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和考录公务员的力度。 四、抓惩治,强建设 当前,钦州市的三农正处在转型期,农民特别是沿海和城镇周边以及工业园区周边的农民正处于向城市居民转变的过程。农村各种利益和矛盾相互交织,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对村组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农村经济活动日益活跃,使得广大村组干部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因此,要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创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一是建立排查摸底制度。通过信访举报、纠风热线、效能投诉等方式,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村组干部廉政情况,建立廉政档案,注意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突出查处重点。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涉及农民负担的经济案件;查处欺压百姓、横行霸道,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案件;查处参涉黄涉赌、借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等案件。三是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把查案、纠风、教育、建制紧密结合起来,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配足配强乡镇纪委监察人员和办公设备,探索和实行乡镇联合办案或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大对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帮助他们掌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要建立纪检、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

㈨ 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遇到哪些困难和问题

一、当前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主观意识不够强,工作趋于表面化、形式主义,实际操作存在着很大随意性、不够严肃认真。虽然各乡镇在都按照县里文件要求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也与下属各单位和各(村居)签订了责任书,出台了责任制考核方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是存在 “一把手”抓党风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通病。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主观意识不够强,各级领导的“一岗双责”意识还较弱。党委(组)班子成员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意识,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工趋于表面化、形式主义,往往只体现于桌面上、嘴上、纸面上,而未能真正落到实处。另外,一些党风廉政方面的工作,存在着重点不突出、计划性不强、实际操作随意性大的问题。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严肃、不认真的不良现象。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材料、账目建设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在乡镇大量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台账材料收集不齐全,档案建设不规范,缺少条理性、逻辑性的问题。党务、政务、村务、校务、财务公开的材料收集归档不及时,有的甚至直到检查、考核还未收集归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反映到记录本上内容不全,结构不完整,会议记录零乱不规范,少数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记录本存在工作未开展为应付检查、考核而临时补填记录的现象;个别乡镇、部门制订的整改措施不得力、针对性不强,抓落实上更是缺乏力度、工作不够到位,造成效果不明显,甚至不起作用,有的问题反复发生。 “三公”违规现象严重。
(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不严, 收送个别单位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存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礼”和公车超规格配备、公车私用等现象屡禁不绝;存在外出学习考察、党团活动存在审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外出考察事后补批、未批外出、超人数外出、党团活动超规定范围现象依然存在;在公务接待方面更是存在着接待费超标准、同城异地接待、接待跨年度审批、接待费总额控制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和下乡餐费自付、村级零招待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四)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费执行不严格。在财务制度落实上还仅停留于桌面上、嘴上、纸面上。如在差旅费报销方面,存在住宿费发票填写内容不清楚、金额超标准,汽车费超标准、汽车票连号、车票日期与出差日期不符未能作说明,差旅费填报单填写不规范、内容不清楚的问题;在财务管理方面,出现资金外借管理不规范,白条子抵库,一些原始票据没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问题;个别单位存在收支两条线不规范现象;少数乡镇、部门未能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存在超标准发放节日职工、家属慰问费和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补贴现象。另外,会议经费、专项经费等存在标准、规格不统一,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二、当前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1、认识问题。一是认为村官“权小位卑”,出不了大问题;二是认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没有什么可贪,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意义不大;三是村级党组织忽视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积极,或根本就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四是部分村干部理论水平低、法纪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有的甚至为维护自身或群体私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
2、制度问题。 一是制度执行不力。如财务管理虽有制度,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不执行、不落实。部分财务审批手续不全,有的长期不做帐,有的有帐无物,有的白条入账,有的一支笔权力过大、无约束。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已推行多年,但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流于形式。原因是主动权不在群众掌握中,公开什么、公开多少、什么时候公开、对多少人公开都由村干部说了算,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起不到真正的理财和监督作用。有些党员、群众怕惹事,对腐败分子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有的地方家族势力大,斗恶斗狠,群众怕遭打击报复,敢怒不敢言。
3、待遇问题。农村干部保障机制不健全,村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工作时是干部,回家是农民;既要工作,又要生产,无职、无级、 “村官”变动频繁,一些村无编;三年一次的村“两委”换届,周期短,干部描述自己是经济上没干头,保障上没靠头。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情绪和精力的投入。
三、针对当前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乡镇、部门必须从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明确目标、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开展。就目前而言,要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是基础性环节,积极实施“三个教育”, ,开展责任制业务培训在当前显得尤为紧迫。一是加强树起“三道防线”思想政治教育,树起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加强预警教育,树起警示训诫防线,使领导干部保持警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三是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树起党纪国法防线,使大家增强政策法规意识,规范从政行为。组织开展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业务培训,使党委(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尤其是主抓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成为该项工作业务的行家能手。
(二)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日常机制,落实日常管理工作。随着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利益矛盾的突显,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已成为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倍加重视。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对执行责任的认识,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使命感,做到班子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使业务工作抓到哪里,经济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推进到那里、抓到那里。其次,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亲自抓责任制工作,即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一年至少两次的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解决两至三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亲自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亲自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亲自参加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第三,要积极建立健全责任制日常工作机制,将责任制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和日常工作与年中检查、年末考核相融合的管理模式,使得责任制工作成为干部奖惩、提拔任用、记功评先进的重要依据,以此促使责任制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狠抓责任追究,以纪律保证责任制的落实。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也是责任制是否有权威性的重要体现。当前的责任追究难,一直是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等认识问题,也与相关制度不健全、不配套有一定的关系。因此,必须狠抓责任追究,以纪律保证责任制的落实。首先,界定责任。要根据情节轻重、处理权限,界定集体责任、个人责任,间接责任、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其次,明确责任追究的重点内容。要抓住本单位,本部门比较突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明确。最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一要明确追究主体,既由谁提出、决定、操办责任追究;二要明确责任界限认定办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责任内容,考察是否存在失管、失教、失察、失监等行为,需要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力争做到不枉不纵;三要细化、量化责任追究标准。根据责任制的内容,适当增加责任追究的形式,如告诫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这样就能根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情况和情节做出恰如其分的追究,做到合法又合理,从而更能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四要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使其规范化。对责任追究问题的提出、受理、调查了解、初审意见、追究决定、追究执行等环节做出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以此,形成责任追究动真格的态势,使责任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责任制。
四、 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1、强化对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作用和乡镇纪委的协调作用,努力构建“责任主体、责任分工、责任考核”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一是明确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包村干部同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乡镇纪委抓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的分解、监督、检查、考核职能,督促和落实村主要领导具体抓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强化责任考核,把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作为评定、奖励、提拔乡镇纪委干部、包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乡镇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平时要多提醒、多敲警钟,有效防止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现象;乡镇应建立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对违纪违法的村干部要严肃查处,增强震慑力。
2、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要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基础内容,突出理想信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农村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在教育方式上,要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当地农村工作中的为民、廉洁、勤政的典型人物和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教育。要结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充分利用廉政影视片、廉政标语、廉政宣传画、廉政宣传栏等平台,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教育措施上,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村入户工作,使反腐倡廉教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村民用法纪的眼光来监督村干部的各项工作。
3.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一是强化农村财务管理,要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农村干部作风建设和预防自身腐败的重要环节抓好抓实。二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党务、村务、村民组事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制度,促使村干部规范办事行为,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乡镇对村干部的监督,将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任期经济审计、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组织延伸。四是建立农村干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合理的村干部个人收入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机制、激励机制,从政治上、经济上关心村干部。
4、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包村干部、村主要领导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着力解决农村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宅基地、邻里纠纷、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村干部与民争利等问题。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切实加大对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四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责任追究范围延伸到行政村,对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乡镇有关人员、村主要领导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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