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与职级所占比例如何
职级并行中公务员职位数量确定方法:
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下列比例核定:
(一)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2%,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40%,副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2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5%。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
(三)副省级城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3%,其中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20%。
(1)职务与职级所占比例如何扩展阅读: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是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社会应当重新理解“公务员”一词,不能把它当作“官”,而是将其视作一个公共服务职业,努力消除官本位思想。让公务员的辛勤付出,不仅仅以职务的形式来回报,还要通过建立起相应的竞争基准和工薪分配、荣誉分配、福利分配标准来回报。
『贰』 职位和职级的区别
职位和职级的区别从含义和类别这两点来看
一,从含义看区别
职位是任职的岗位、头衔,指机关或团体中执行一定任务的位置,即特定职务。
职级是职务的级别,也就是一定职务层次对应的级别。职级是综合标志。
二,从类别看区别
职位就只特指一个,不好分类,就特指的岗位和头衔。
职级是可以分很多类的,不唯一。例如: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2)职务与职级所占比例如何扩展阅读:
这里强调的是“组织位置”,也就是说,职位是组织的一个节点,因为组织工作(业务)层次的需要而存在;而岗位是工作(业务)流程的节点,因为具体工作(业务)流转的需要而存在。
一旦组织工作(业务)发生变化,可能增加新的职位(节点),或者撤销某个职位(节点);而增加新的职位(节点),就意味着同时必须增加这个职位的岗位。否则,那就是个虚职,有职无岗是一种职位资源浪费。
同样,撤销某个职位(节点)就意味着同时必须撤销这个职位的岗位,有岗无责可等同于“因人设岗”,这既是对组织的不负责任,也是人力资源管理事务中最典型的“不正之风”。
职级是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同时也是确定员工薪资待遇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职级是对不同类别职务进行平衡比较的统一标尺。
以职务层次为横轴,以级别为纵轴构成的“坐标系”,可以衡量、标识担任不同类别职务的员工在组织中所处的位置。
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
参考资料:网络——职位
网络——职级
『叁』 地市级以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讨论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到了要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解决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一地之"长"的局面。
苏海南说:"要创造一个当官不当官都能够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分别晋升职级的双通道制度,让那些虽未当官但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所作贡献多的一般公务员,也能够与当官的一样晋升职级,领取与同职级当官者差不多的工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一些街乡等基层公务员工作很辛苦,因此提高他们的待遇是合情合理的。但从长远来看,"涨工资"必须通过制度化来解决,通过法制轨道为公务员解决收入问题,而不是一纸行政命令的形式。"公务员应参照其资历、年限、工作表现确定待遇标准。比如说,县一级公务员的最高工资级别,应该达到县长、书记的水平。公务员待遇的调整思路应该是:优秀的公务员即便当不上县长、书记,退休时待遇也不会低"。
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份已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内蒙古、福建等省和自治区也在近期先后推出在县级以下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
『肆』 职务与职级并行比例在因机构改革而超编的部门中如何确定
看你们本地职级并行的实施细则如何规定。一般来说,若机关只有一类职位的,回比如答机关职位都是综合管理类职位,在这种情况下机关行政编制数就是综合管理类职位的数量;若机关存在不止一类职位的,比如既有综合管理类也有行政执法类职位,在这种情况下综合管理类职位数加上行政执法类职位数应等于机关行政编制总数。对于因机构改革造成单位超编超职数的,该单位符合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条件的人员可以进行职级套转。
『伍』 我国职务犯罪所占比例
透视职务犯罪心理及习惯
职务犯罪历来是令人头疼、难以根除的问题,近年来日趋突显严重,它不仅仅是法律问题、社会问题,更是心理问题、政治问题。为此如何有效地遏制及预防职务犯罪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从而揭示职务犯罪分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的心理想法是怎么样的以及其前车之鉴有什么可以昭示后人的则显得有为必要。基于此,笔者选取职务犯罪心理及恶习为切入点,对24名职务犯罪在押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跟踪调查,以期对解决职务犯罪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职务犯罪心理
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职务犯罪分子大都心存侥幸,调查显示有15人存有严重的侥幸心理。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并非不担心、不害怕、不心虚,特别是初犯表现更为突出,而之所以要这么干,乃是受严重的侥幸心理的驱使:寄希望不一定会被发现,能够蒙混过关。他们有时也担心劣迹暴露,特别开始一、两次,不过几次得手之后,看看风平浪静,一切依旧,胆子就越来越大,自恃高明,满以为天衣无缝,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而“内人”不会也不敢说出来。即使不慎露点马脚,上有“保护伞”,下有“替死鬼”,也能过关斩将,翻不了船。其实“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其结果自然是自欺欺人,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二、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
这突出表现在处理人情关系上,难以自控,最终丧失了原则。中国人办事喜欢讲人情,若有熟人,一切好办,不认识,一切公事公办。这在职务犯罪分子身上,演绎得特别明显。他们有些人是碍于情面,不帮忙,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与其伤了和气,不如帮点不大违反原则的小忙。然而就是这一小忙,对方再一次送礼表示感谢,并再次相求,出于“报恩”心理,难以拒绝对方的请求,他们又继续帮忙。就这种“施恩——回报”的反复过程中,无形中违德违法走向犯罪的深渊。他们有些人则出于“官官相护”的官场人情,甚至是钱权交易的人情,在非感情或非理性的矛盾心理交织下,丧失了原则,也丧失了自我。
三、居功补偿心理
有这种心理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前,大多兢兢业业、为国家、社会、企业做出过贡献。他们有些人是由于仕途梦破灭、政治上的失意使得他们满腹怨恨,于是决定经济上捞一把,以补偿政治上的损失。有些人,是考虑到新老干部交替势在必行,一辈子辛辛苦苦,一心为公,两袖清风,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何不趁现在最后的机会为自己服务一下,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补偿心理影响下,疯狂地利用职权、攫取私利。也有一些人,自以为为公家办事,理应得到丰厚的回报,结果自己倒贴了不少,如人际应酬开支,却不能按正常报销,于是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通过其它非法途径获得相应甚至更高的好处来弥补损失。
四、爱慕虚荣的攀比心理
有的人看到一些老板、经理、总裁坐着别墅,开着私家车,穿金戴银,出手大方,便羡慕不已,眼红心急,想方设法利用职务便利捞钱。也有的领导干部看到周围的人,特别是手下,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暴利,过上“好日子”,内心失去平衡。自认为自己能力比他们强,权力又比他们大,凭什么他们可以发财,而我就不能活得潇洒呢。于是在这心理极度不平衡下,便利令智昏,加入“淘金”队伍。这些人被抓往往自认倒霉,对自己犯罪受法律惩罚也认为是罪有应得,但对比他相当或更严重的犯罪者逍遥法外,心理十分不服。声称:“某某人问题比我还严重,为什么不查他?不就是有某某后台吗?”他们有强烈的攀比心理,总觉得自己亏了。
五、赌一把的冒险心理
许多职务犯罪分子并非是法盲,对党政处分及刑罚处罚并非不清楚,对自己的罪行一旦败露的后果也有相当的思想准备,但对巨额财物,一夜可以暴富的诱惑,他们怦然心动,不惜以身试法,这主要就是他们狂妄自负的冒险心理在起作用。特别是那些冒险得逞的“榜样”更给了他们巨大的“鼓舞”,拼命赌一把的勇气。
六、贪得无厌的贪婪心理
在笔者所调查的24人中,没有一个是因“饥寒而起盗心的”。他们之所以要犯罪不是生存所迫或者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贪婪的心理。他们有的甚至贪污受贿了几十万的钱一直存在银行里一分都不用,也要“再接再厉”,没有止境。他们往往是见钱眼开,贪婪成性,只要一天不被抓获,那么他们的犯罪活动就一天不会停止。可以说他们把人性邪恶的贪婪习性演绎得淋漓尽致。
七、同流合污的自慰心理
有这种心理的职务犯罪分子,最初他们对各种腐败现象也看不惯,很反感 ,然而,当他们看到身边的一些腐败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加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外在因素驱动,便看不清形势,意志开始动摇,渐渐地随波逐流。在他们看来世风日下,形势所趋,靠自己一个人廉洁自律,也无济于事,还不如放聪明点随大流,你捞,我也捞,这样即使有一天惩治也不一定会先惩治到自己头上来。
八、见缝插针的投机心理
怀有这种心理的职务犯罪分子,往往善于见风使舵,见机行事进行犯罪,一旦机会到来,就不择手段。而客观上体制的弊端或管理上的缺陷,则往往成为他们钻空子的便利。这些人一旦投机得逞,便会变本加厉,若劣迹败露,则千方百计掩盖罪行,或者畏罪潜逃。
九、自作聪明的抗拒心理
怀有这种心理的人,往往自恃有权有势或自认为见多识广,胆大妄为。捕前,密谋策划,活动频繁,或订立攻守同盟,或组织销毁罪证;审讯中,往往避重就轻或拒不交代,甚至一言不发,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
十、悔恨交加的自责心理
一旦东窗事发,职务犯罪分子,由于地位反差大,环境不同,往往会自我反思。开始为自己成为阶下囚,感到无比羞耻,无脸见人,然后想到地位、名誉、家庭子女受损,便悔恨不已,最后慢慢地深感内疚,产生自责心理。感到自己本受人尊敬、家庭美满,却因一时糊涂,毁掉了美好的一切。感到自己受党和国家培养教育多年,本应该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却因违法成了罪人。感到有负于党、人民、领导和家人的期望。他们会痛感自己的堕落,悔恨当初,希望能改造自我,重新做人。
二、职务犯罪习惯及职务犯罪心理演进轨迹
任何心理活动都会外化为相应行为,犯罪行为习惯过程,反映着犯罪心理的运动轨迹。笔者采用自行设计的不良习惯检测表,对24名职务犯罪在押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其结果显示,62种典型的不良习惯中职务犯罪分子染有51种,所占比例高达82.3%。
犯罪心理与不良习惯有密切的联系,而从犯罪心理演变为犯罪习惯,最终走向犯罪深渊有一个渐进过程。在这里笔者选取了一个典型案例来分析从自慰、侥幸、贪婪心理到因为意志薄弱、经不起劝诱而最终走向不归之路的犯罪演进轨迹。犯罪嫌疑人施某某,涉嫌贪污贿赂案,历任教师、县党校校长、县广电局局长、县残联理事长职务,在多年的任教生涯中,兢兢业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其领导的党校还两度被评为全国先进干部成人教育学校。可是就是这个“又红又专”的人,在担任县广电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4万元。他经历过文革,种过田,当过民办教师,有过清苦的生活。他在党校任教15年中,以生活简朴、工作踏实、廉洁奉公被称赞,当有些人上门送钱送礼时,他一概回绝,甚至对普通的应酬也很厌烦。然而,当他调任广电局局长时,他的心理开始渐渐地蜕变了,思想开始慢慢地堕落了。在他频繁地应酬中,忽然发现与他同样级别的领导干部不仅有得吃,还有得拿,甚至他的手下不少人日子都比他过得“滋润”,便羡慕不已,时而感叹自己一直太傻。他仿佛一下子看透了官场奥秘,什么政治理论教育学习只是搞形式主义,过过场的,什么反腐倡廉,仅仅是做给老百姓看的。终于,在一次宴会后一位下属广告公司经理塞给他一个红包,他忐忑不安地暂放在办公室里,中途还多次打电话叫广告经理拿回去,可是广告经理总是好言相劝、推托,迟迟不露面,而此时他正因为弟弟担保而银行讨债的事烦劳,于是怀着先借后还的侥幸自慰心理,存放了一个月后,就先拿去用了。而这一“借”就像是打开了罪恶的魔瓶,一发不可收,开始一两次还有点紧张,内心进行了激烈的斗争,不断权衡利弊。后来他发现自己纯粹是“庸人自扰”,因为他感觉很多人像他这样的人都挺过来了,并且活得好好的。万一自己哪天出事了,就以功补过,以官抵刑,以党籍换刑,交出赃款物以减刑、免刑。在这样侥幸自慰心理的强烈驱使下,对应酬及送钱送礼也渐渐地习以为常了,不管下属或其他人以什么名义给他送钱送礼,他都来者不拒。当初对应酬的反感以及拿钱收礼的紧张的心态也去无踪影,甚至到后来,他觉得这样被动等人上门实在不过瘾,有时急需钱或外面花天酒地的费用就干脆主动找上门叫下属垫上或报销。他的狮子口越开越大,贪婪的习性也越来越暴露,直到岗位调动,新任残联理事长,因环境不熟悉,才暂时有所收敛。其实也是来不及捞钱,因为当他新官上任不到三个月,就被依法逮捕了!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经过以上分析,那么,我们如何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呢?在此提供几点对策:
一、正确认识和对待职务犯罪现象、犯罪心理及习惯,以新思路解决。我们清楚只要存在工作岗位,职务犯罪就不可避免。为此,我们必须有防范未然、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态度和行动。职务犯罪现象的产生必然有一个从罪恶的邪念→心理定势/恶习→犯罪的演变过程。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可以从及时发现、消除罪恶的邪念为着立点,集中矫正不良的心理定势/恶习,以免酿成大祸。
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监督,减少投机的机会。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章制度,使法律、规章和执行细则,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贯彻执行。其次,要进一步明确监督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务必做到奖惩分明。再次,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内部包括签订廉政责任书、岗位责任状、健全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外要充分发挥司法、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总之,力求制度森严,监督严厉,使怀有不轨之心的人难以或无从下手。
三、坚持高薪养廉,满足相关人员的补偿心理。对于岗位工作人员,一方面要求他们树立良好的爱岗敬业职业道德,为人民、国家和单位服务;另一方面也要在精简机构人员基础上实行高薪养廉,帮助他们解决供养子女、治病买房等实际困难,让他们在生活和心理上得到补偿。
四、严刑峻法,抑制贪婪欲望,提高冒险犯罪成本。自古以来均有乱世用重典之例,在现阶段职务犯罪形势严重的情况下,坚持严刑峻法是大为必要的。对犯罪分子心慈手软就是对他们犯罪活动的纵容,后果便是职务犯罪屡禁不止,而且越演越烈。只有坚决严打,杀一儆百,才可以平民心,才可以有效地抑制某些人的贪婪的欲望。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法制、道德、民主教育。很多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情操低下,又一意孤行、刚愎自用。
六、坚持把好用人关,营造积极进取、廉洁奉公的工作氛围。我们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务必坚持德才兼备,坚决杜绝群众反映有明显问题的人仍被重用的现象。同时在工作中要营造奉献、公平、公开、竞争的良好氛围,以减少钱权交易的机会。
七、严格执行交流、回避制度,遏制集体安全自慰心理。抓一个、牵一串、全班倒的群体犯罪现象已屡见不鲜。这主要是结成了官官相护、一损俱损的人际关系网和形成了同流合污、集体安全、麻木的自慰心理。要避免形成或打破这层关系网、自慰心理,就必须坚决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和岗位交流制度。
八、选取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集中组织岗位工作人员模拟体验,警钟长鸣。不仅要选取典型反面教材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有必要时可以组织岗位工作人员旁听公开审判职务犯罪案件或到关押职务犯罪分子场所去亲身体验。这可以让那些有邪恶的念头、蠢蠢欲动的工作人员,产生畏惧心理,及时悬崖勒马。这也可以让那些本来就守法的人员,更加坚定守法的信念。总之,预防职务犯罪需要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陆』 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将并行,那是不是职务对应的职级将增多
不是的。
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职务是公务员的职位要素,职级是职位要素与品位要素的统一。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的满足。一条职务序列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道阶梯,一条职级序列则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另一道阶梯。两道阶梯分别满足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不同价值追求。
但现实中,职务与职级的联系过于紧密,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职级功能弱化导致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最大的激励,职务晋升也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据山东省济南市委组织部近年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近81%的被调查者认为职务晋升是对公务员最有效的激励,其中领导职务的晋升比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更具吸引力。这给当前公务员管理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公务员谋求职务不是为了承担责任,而仅是为了获取权力。再比如,公务员不晋升职务就无法提高待遇,但职务毕竟有限,靠职务晋升提高待遇对绝大多数公务员来说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平的。
因此,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适度分离职务与职级过于紧密的联系,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当然,作为职位的共同构成要素,二者的分离是适度分离,相对独立。
职级与待遇挂钩是实现并行的前提
公务员待遇一般分为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经济待遇三种类型。政治待遇主要包括参加会议、看文件等。工作待遇主要包括办公条件、交通补助和职务消费等。经济待遇主要包括工资、住房、医疗、养老金等。一般认为,政治待遇与工作待遇由职务来决定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经济待遇也由职务决定则不具有合理性。
政治待遇与工作待遇的分配,体现的是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公务员所承担的责任越重,相应的拥有的权力和利益就应该越大。经济待遇的分配,则应该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公务员的工作能力越强、工作时间越长、工作业绩越突出,相应的获得的经济报酬就应该越多。如果仅仅是因为属于同一职务层级,就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则明显不合理。
比如,一个县长和一个国家机关的处长,二者职务相同,但从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的角度来看,二者的差异很大,不应该享受相同的经济待遇。在国外的公务员分类中,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将这两个职位划为同一职级。因此,公务员的经济待遇不应该主要由职务来决定。单纯以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经济待遇,则完全混淆了责权利对等原则与按劳分配原则的适用范围。只有让职级与待遇挂钩,使职级对公务员的经济待遇具有一定的决定作用,职级才能真正成为公务员在职业发展中取得进步的标志,才能真正成为公务员的努力得到合理回报的标志,公务员才会从内心将职级作为职业发展的阶梯,职务与职级的并行才有可能。
希望能采纳。
『柒』 职务和职级怎么回事
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厅长、处长等)和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副调等)。职级版是就是职务级别权。比如,销售代表岗位,可分为普通销售代表,中级销售代表,高级销售代表三个职级。
职级是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以及所需的资格条件相同或充分相似的职系的集合。如员级、助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同一职级内各个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同,可以采取同样的任职、考核和待遇标准。
拓展资料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
除国家级以外,其他三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常见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
『捌』 现任职务和现职级有什么区别
1、现任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而现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2、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3、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4、职级是指工作责任大小。它常常与管理层级相联系作复杂性与难度以及对任职者的能力水平要求近似的一组职位的总和。比如,综合处处长就是一个职级。
(8)职务与职级所占比例如何扩展阅读:
1、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2、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3、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厅长、处长等)和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副调等)。职级就是职务级别,现在新出台的公务员法里定的是20多个级别,从1级到20多级。
4、公务员工资是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玖』 公务员职级如何并行 一图看懂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版;
(三)部级正职,省级权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