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参选资格
『壹』 村官选举的正常程序
一、选举准备
1.调查摸底。县乡两级的调查内容,主要摸清村民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历届选举情况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等。
2.制定方案。以县为单位制定选举方案,确定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围绕组建村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培训、选举工作8个阶段的基本要求、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
主要包括: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举的时间要求;成立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选举工作的日程安排。
3.筹集经费。各级组织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从村经济收益中支出,无集体收益的可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乡级财政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4.审查审计与考核评议
审查审计:部署审计方案;成立审计机构;进行村财审计;公布审计结果;追究责任。
考核评议:县市区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考核评议和推荐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5.培训部署。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法。
6.试点示范。地州市选择二、三个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部署开展。
二、选举机构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自治区统一部署后,各地州、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和村均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在村级就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是具体领导主持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机构。
2.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宣传发动
宣传对象:基层干部、社会公众、村民。
四、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
从机关选派到村任职人员、从其他村交流任职人员以及流入本村的务工经商人员,其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以及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大学生村官不受在村居住1年的限制。
登记的程序:
1、公布选举日和登记日期。
2、确定和培训登记员。
3、明确登记对象。
4、造册登记。
5、审核确认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6、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7、受理村民的申诉。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8.发参选证。
五、提名确定候选人
1.细化候选人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2.明确职位和职数。由村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提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分别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
3.发布提名候选人公告。于选举日10日前。
4.提名确定初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当场公开唱票、计票,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于正式选举日10日前予以公布。
5.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乡镇党委组织人大、纪检、民政、派出所、农经、人口计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6.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公布预选的时间、地点;预选日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过半的选民投票选举,当场唱票、计票、公布票数;根据预选结果,按照“多数原则”和村委会职数确定候选人,主任候选人1人;
副主任按职数确定;委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比应选名额要多。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不愿作为候选人的应在选举日3日前提出,缺额递补。
六、介绍正式候选人
1.制定目标任务。选举前,乡镇指导各村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
2.候选人书面“三项承诺”。在“先定事、后选人”的过程中全面推行候选人三项承诺:公开竞职承诺、实行发展稳定工作承诺、辞职承诺。
3.竞职演讲。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七、投票选举
(一)准备工作。
1、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2、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地点。
3、办理委托投票。严格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只能1次、1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选举前予以公布。
4、印制选票、制作票箱。
5、确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与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及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主持选举大会,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及其它选举工作人员。
6、准备用品。会场用品、文字用品、物品等。7.布置投票会场或投票站。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置好秘密写票间。
(二)大会选举。选举大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的主要方式, 选举大会20项程序。
1、宣布开会。宣读会场纪律。
2、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报告人数。
3、奏国歌。
4、报告提名情况。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5、通过投票办法。宣读大会选举办法;选民举手通过。
6、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宣读工作人员名单;选民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上岗。
7、检查并密封票箱。由总监票员当众检查是否空箱;票箱上锁、贴封条。
8、启封清点选票。监票员当众启封选票袋;清点本次选举印制选票数,并报告大会主持人;大会主持人向选民宣布本次印制的选票数。
9、讲解选票(派出流动票箱)由监票员讲解选票的规定和划法(注意:应先讲解选票,后发选票)
10、验证发票。宣布验证发票顺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大会工作人员、选民。
11、秘密写票。相关工作人员引导;选民有序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需他人代写选票的选民,在代笔处写票。
12、投票。选民填写选票后,将选票(包括委托票)对折后投入票箱。
13、集中票箱。集中票箱,包括选举大会票箱、流动票箱。每个票箱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开箱。
14、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清点、宣布并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并向选民宣布:发出选票数、从票箱收回选票数、及本次投票是否有效、选举是否有效。
15、检验选票。逐张检验选票,并分类整理:整张有效、整张无效、整张弃权、局部有效、局部无效;向选民宣布从票箱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票、反对票、废票数、弃权票数。疑难选票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
16、公开计票。在选举会场,在选民的监督下,选举工作人员分组公开计票。
17、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18、封存选票。
19、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20、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注意:非正式候选人,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后,再公告当选名单。)
(三)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照村委会成员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方式、程序参照村委会选举方式进行,具体选举办法参照村委会选举办法制定。
(四)工作交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公章、财务帐目、档案资料及办公设施等。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五)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10日内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六)组织培训、建章立制。地州市、县市区及时开展新任村干部培训,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六环工作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
八、验收总结
1.选举验收。
2.立卷归档。
3.总结评比。
(1)村官参选资格扩展阅读
选举有效性确认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
(一)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
(二)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半数的;
(四)违反差额选举原则,采取等额选举的;
(五)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
(六)没有公开唱票、计票的;
(七)没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选举程序规定的。
因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而造成选举无效的,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机构应当指导组织重新选举。因其他原因认定选举无效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重新组织选举,时间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九、确认当选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如果委员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直到选出为止,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同时应当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或者次日,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
十、颁发当选证书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十一、另行选举
村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但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的,不足职位可以空缺。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参考资料:新疆党建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参考资料:网络-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贰』 政府对村官的规定∵‘
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规范村干部在农村的所作所为,今年国家对村干部新增三大要求!
一、无条件接受村民的监督
如今各种农业补贴越来越多,不仅仅有农业补贴还有很多扶贫补贴,很多农民反馈没有领到补贴,一方面有可能是村民对于政策了解不深,未及时申请;另外一方面也存在补贴的最后一公里被挪用或者冒领,导致本该属于农民的福利却进了关系户的腰包。因此要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村委会就要无条件接受村民的监督,对于补贴的发放情况及时公示,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做到政务清廉。
二、必须向村民公示村集体财产状况
村集体财产包括农村的承包地和耕地以及其他土地等,土地是村集体最重要的财产了,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控,一些违规使用的情况还将面临回收,因此村集体一定要做好村民公示,涉及到财产和利益的,要公示说明,确保农民对村集体财产的知悉权,做到村民政务公开。
三、严格把控村干部的参选资格
想从源头上治理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就需要在村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上下功夫,国家将会严格把控农村基层干部的参选资格,杜绝一些关系户和黑恶势力浑水摸鱼,将村干部的选拔问题落实到实处。
俗话说的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相信国家此次村干部整改后,农村的不正之风将会有多改善,农村的各项补贴政策也会进入农民的腰包,农民朋友的生活环境也将会有很大的改善。
『叁』 村委会选举,竞选村主任需要达到什么资格在能进入候选人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违反过治安管理的人也能入候选人,起决定因素的是能不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三、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3)村官参选资格扩展阅读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肆』 竞选村干部需要什么条件有没有什么关于法律的书籍
参与竞选村干部首先要有选民资格和被选举权,要让选民熟悉你,信任你,并在海选中获得提名候选人票的多数,然后进入正式选举,从过半选票者中按得票多者当选。选举程序是:1、宣传发动和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2、登记选民;3、提名候选人;4、正式选举;5、发放当选证。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时及时换届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性别、信仰、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了政治权利及另有规定条件的除外。
为保证村民提名的候选人能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能够推荐出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为此,近几届市、乡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从选民资格条件、政治条件、村民信任条件、任职能力条件、身体和年龄等条件考虑,专门下文提出了村委会候选人的具体指导意见:
一 必须是经过认定后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
确认选民资格,依据选举法规的确定有以下四点:
1、年龄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选民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本村委会的选举月为准。
2、属地条件: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均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现在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连续居住本村1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村民,由户籍所在地出具证明,经居住所在地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选民登记。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回村居住的,可以予以登记,但不得在户籍所在地重复登记。党委组织部门选聘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参加村委会选举的,应当进行选民登记。
3、政治条件: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
4、身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经群众公认,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的经常性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傻人员,可以不列入选民名单。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四具有一定的法律观念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懂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六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应是50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文化;专职委员55周岁以下、小学毕业以上文化。曾为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做出过突出成绩者,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年内不得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二正在服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教以上处分的;因经济或其它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以及市级公安机关确定的治安重点对象的;
三换届选举前3年内有严重经济问题(包括已结案)的;
四3年内有盗窃、赌博、斗殴、搞封建迷信、宗族派性的。
五在本届选举过程中有“贿选”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或被宣布当选无效的人员,在本届不得再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候选人条件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如果你有意竞选村干部,请你及时向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了解本村制定的候选人条件,了解本村选民选情,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向选委会报告反映你的意愿,争取首先获得选委会的支持,让选委会能以组织的名义向选民宣传你、介绍你相关情况,也请你积极向本村选民“推销”你自己(以合法方式如竞选演说等,不得有“贿选”等违法违规行为),争取获得选民支持,并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选举中有效当选。
如果你有志为村民服务,请认真去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还有就是多多阅读《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因为处理村上纠纷时候多是这类的。希望我回答的你能够采纳。
『伍』 2018年新的选举法规定什么样的人不能参选村干部
根据我国《选举法》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也就不能参选村干部。
2018年国家对农村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严厉规定以下8类人不能当村干部。
1、贿选人员: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贿赂村民的,贿赂上级机关派来行使监督人员的,这类人是不能参选村干部的。
2、有严重拉票行为的:那些严重拉票,承诺给各种好处的,这种拉票行为人员村民们千万要注意,不能选,你想想这些人真的当上村干部后,以后你还会有好日子过吗?羊毛出在羊身上,今天给你了,明天是要还的。
3、扰乱选举秩序的:由于农村的特性,有很多一大家子人多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宗族势力,往往会干出扰乱选举的事情发生,发生这类事情的人员也是禁止参选的。
4、计划生育执行不到位的:也就是说以前那些罚款没有交的,没有执行的人员,也是不符合参选村干部条件的。
5、服过刑的人员:这里有个条件,那就是5年内有服刑经历的人也是不能参选村干部的。
6、被银行执行黑名单人员:就是说你被银行执行了黑名单,也是不可以参选的。
7、年龄:村支委的选举年满50岁是禁止参选的,现任委员,没有年龄限制,可能也是考虑到新人上去很多事情还不熟悉的缘故吧。
8、具有村霸性质的人员:就是那些老是打假闹事的人员,这类人也不能参选村干部,假如上去了那还不是妥妥的村霸。
(5)村官参选资格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8月29日修正版)
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陆』 当村干部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村民当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群众拥护。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
3、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村党组织书记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党性坚强、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等素质。
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其他村干部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村“两委”成员的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
二、大学生竞选村干部的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报考。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比例应分别达到80%以上。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
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村干部的作用:
1、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是党中央在农村经济工作中的中坚力量,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担负着组织和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2、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
3、农村基层组织和村干部是农民诉求的首选通道和依托对象,在农民心中扮演重要角色。
『柒』 考村官要什么资格
每个地区情况都是不同的,这个给你做参考: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专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属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2010年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3、学习态度端正,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之日为准);
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也包括时政,农业相关知识,挺杂的,你可以参考一下之前的考卷
『捌』 村民哪些条件下不能参选村官
选举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回,均有选举权和答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二)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三)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四)身体健康;(五)有一定文化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