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前科村干部实施方案
Ⅰ 受过刑罚的人,村民组织法允许当选村干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却明文规定必须清理出村两委,请问该依那个
受过刑罚的要看剥夺政治权利多久。另外我们国家是除了触及宪法,否则已最新明文规定为准。
Ⅱ 中央彻查有前科村干部,我原来是一名村主任(党员),因被别人巫告,被判一年刑,没上诉,我该怎样申诉
可以上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如果受到党纪处分的,可以向上级党委申诉,请求撤销处分,恢复名誉。
Ⅲ 清退的怎么只是有前科的“村干部”而不是有前科的“各级领导”公平吗
不合理,要清就全清,从上到下,有前科,不没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嘛,选举法就这样随便的替代了,那村民选举还什么用,直接政府指定专人干村干部得了,选举法还有什么用?
Ⅳ 有前科后面当选村书记会让清理吗
1、只要没有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就可以参加选举做村长或书记;
2、村民提名村长或者回书记,答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如下:
1、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Ⅳ 清退受过刑罚村干部是否包括任职前受过刑事处罚而现实表现优秀的人员还是全部清除吗
……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是受过刑事惩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中国文字博大精深、个人理解能力差的执行偏离方向!
Ⅵ 国家有清除有案底村干部的文件吗
不合法,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Ⅶ 2021年有前科劣迹的让不让选村干部
有前科劣迹的不能参选村干部选举法规定。
Ⅷ 被清退的有前科劣纪村干部的儿女是否可以参加竞选
竞选村干部好像也需要政审的,不知道能不能过关。
Ⅸ 因为有前科的村主任就要罢免吗
还不给人家改过自新的机会了?如果他一心一意为村子发展努力,谁管他以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