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2020年村干部换届
⑴ 2020农村换届听说上面的政策很严格吗刑事案底的人不能当村委吗
参加黑社会组织和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及刑事犯罪的,都不能参加村干部竞选。
⑵ 2020年2月份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在2020年底村委会换届可以竞选村干部吗
2020年2月份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在2020年底换届选举时可以竞选村干部,但不能竞选和党内职务有关的干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九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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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⑶ 广元市昭化区2020年村干部换届选举吗
广元市昭化区2020年村干部换届选举吗?上面就还没有进行换届选举,下面的村委会应该不会哦
⑷ 2020年7月份受警告处分的村支书明年上半年换届有被选举权吗
理论上,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可以竞选村干部,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然也就可以被选举。但是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能竞选村干部吗
竞选村干部是需要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没有选举村干部资格的人:
1、 参与违禁组织的人
参与了有违法行为的组织,比如说是传销组织,和邪教组织的,这些组织危害到了人们的身心,安全,能够昧着良心进入这些组织的,也说明其思想和人品上存在问题,这类人就理所应当的被取消了,选举资格。
2、村霸
村霸,作为村子里的恶势力,横行霸道,仗势欺人,在平日里欺压百姓,在选举的时候还会干扰到农村的选举,做出逼迫其他农民的行为,强行让农民选他,那么这类人的当选资格,自然也是不作数的,就算是当选了,也会被取消。
3、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
村干部,作为村子里领头羊的存在,自然要以身作则,给农民们树立榜样,所以对村干部的要求会更加的严格,而不允许村干部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让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当选村干部,将会影响其他农民,破坏农村风气,也因此这类人的失去的任职资格。
4、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的人
我国早已明确规定,禁止赌博和吸毒的行为,这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但对自己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还危害到的社会的秩序,一经发现,将会取消村干部的选举资格,甚至还会面临着牢狱之灾。
⑸ 2020年以后村干部换届选举是需要学历要求吗
现在都是村官遴选,是需要进行考试的。
⑹ 徐水区2020年村干部换届吗
徐水县2020年村干部是到了换届的时间了,正在做这个换届的准备工作。
⑺ 2020年村干部选举政策有哪些调整哪些人不能参选村干部
感觉这样的情况不会影响自己参选村干部的,只要村民相信自己,愿意为自己投票就好。
⑻ 2020年农村基层为什么不搞换届选举
因为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村民委员会组织权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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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选举的相关要求规定:
1、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2、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