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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职级并行具体如何实施

发布时间: 2021-03-05 12:37:56

『壹』 十年事业编,十五年公务员职级并行如何套改

新公务员法实施后,最大的亮点就是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了公务员仅靠职务晋升实现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职务职级并行按照国家机关的试点情况来看,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先进性套改。也就是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原来的副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巡视员都不存在了,统一改为几级主任科员、几级调研员、几级巡视员,巡视员之前省级和中央国家机关基本是两年一调级别;二是套改完了按照职务职级并行正常晋级。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正常晋级,优秀的可以提前半年晋级。
因此新公务员受益的群体之一也就是年龄在45岁以下的年轻群体,按照两年一晋级的规则,省级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出现问题基本可以实现厅级退休。
与现行公务员法对比,其中一个重大的改变就是删除了“非领导职务”,实行职务系列与职级系列并行。明确提出: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职级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2、越早参加工作的公务员越早退休
新公务员规定,公务员干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因此参加工作越早的公务员,越可以尽早的享受天伦之乐,特别是公务员职业常态化以后,公务员的收入基本逐步规范,级别之间的待遇会逐步缩小,大家往往会看淡一些东西,也会把家庭生活看的非常重要。
特别是干部年轻化的提法,今后公务员队伍中五十岁的处级科级干部或将不存在,新公务员法对于解决干部队伍年轻化无疑是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九十三条规定了公务员提前退休的条件。第一,工作满三十年的。第二,工作二十年以上离退休年龄不超过五年的。第三,符合国家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一规定,让公务员可以提前享受国家的退休待遇,更好地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
3、基层公务员工资或将提升
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基层工作的职级类公务员,现在的待遇依然相对偏低。此次《公务员法》的修订实施后,这类人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的提高。第一,晋升职务时间缩短,享受的较好的待遇自然也会来得更快;第二,随着新的《公务员法》的实施,会出台配套措施,工资待遇会有相应的提高,并且提高的幅度将会较大。第三,公务员的各种津补贴和养老金政策会进一步落实,标准都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贰』 公务员法修改后和县级以下公务员职级并行矛盾吗县级以下公务员职级并行后和修改后的公务法如何对接

一、职务确定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由任免机关在有关部门核定的专单位领导和非领导职数范围内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二、级别确定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级别,根据本人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其中,原已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首次确定级别时,适当考虑本人原已聘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因素。

『叁』 新公务员法是时候,普通公务员实行职级制度,具体有分多少级


公务员今后晋升,将进行改革,不是现在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工作不称职,工作不努力,不但得不到提拔,而且还会降级。
公务级别,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分别设置。
规定明确提出,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级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也有相应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的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30%,1~4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务数量45%,而且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我国公务员级别分为一级到 27个级别,分为国家级正级到乡科级副职,共10级领导职务。
我国公务员级别分为一级巡视员到二级科员12个职级。
我国公务员级别按照职称划分,管理类,技术类和执法类。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级别,分别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4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
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肆』 新公务员法实行后,15年发的县以下职务职级并行意见还执行吗

新公务员法实行之后,很多人不明白未来是不是还要遵守以往的一些条例,比如二零一五年发的县以下职务职级并行意见,这点需要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

三、我国中组部印发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也就解释!

《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是我国中组部的一个规定,内容中明确告诉大家实施方案的时间性、延展性!明确的说明了相关的方案执行的具体办法!大家可以参考《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里面的方案进行实施!

『伍』 原是单位副调研员(副处级女干部) 2019年新公务员法实施后 职务职级如何套 可以延迟退休吗

套四级调研员。处级女干部可六十发退休。

『陆』 2019公务员法职级并行副团军转现职普通科员如何套改职级

全国人大官网发布了公务员法的修订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1日。如今征求意见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再过两个月,全国两会也将召开,新《公务员》法的施行日渐临近。
按照新《公务员法》的修订精神来看,明年上半年必将开展大规模套改工作,那么作为公务员的你,会套改为几级呢?
其实,在修订草案公布之前,国务院早已经在山东省青岛市、潍坊市,湖北省宜昌市、襄阳市,四川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开展了一年多的试点。今天就来给大家扒一扒,在这些试点的地方,究竟是如何套改,初次套改你又将会在什么级别。
从已经发布的草案看,公务员职级共分为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而众所周知的,公务员工资级别又分27级14档,那么在套改过程中不仅要看套改的职级,还要看套改后工资级别。
其中,不同学历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一般按照以下标准套改:大专毕业生,一般套改为一级科员,拿26级工资;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一般套改为一级科员,拿25级工资(工资档次又有区别);硕士研究生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拿24级工资;博士研究生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拿22级工资。
担任领导职务的套改大致如下:副科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正科套改为三级主任科员。如果担任现级别领导职务满两年的,可以在套改后的基础上晋升一级。
比如:担任正科职务满3年,那么就可以套改为三级主任科员后晋升一级,直接定为二级主任科员,而后再按照年限晋升。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觉得,那我当了10年的科员,或者担任了10年的正科领导职务,这样套改岂不是要吃大亏?
从已经试点区域的改革情况看,如果在现职级干满10年是可以在套改后直接晋升两级的。
另外,在改革中,对不同级别的单位,相应调研员、巡视员职数受到限制。以基层的正科级单位为例,不会设置巡视员的职级,即便是四级调研员一般也要按照单位编制人数,设定相应调研员职数,所以基层干部想要晋升到调研员,即便条件符合,也需排队等候,仍然有很大难度。
不过在县处级以上的单位,调研员设定职数自然大幅增加,通常混到四级调研员不成问题,厅级单位更不用说。所以一旦有机会还是多参加考试,遴选到级别更高的单位自然机会更多。

『柒』 2017公务员新政策职级并行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试点推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内决通过了授权国务容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捌』 新《公务员法》推广了原县级以下试行的职级并行政策如何对接

一、职务确定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由任免机关在有关内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容导和非领导职数范围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二、级别确定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级别,根据本人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其中,原已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首次确定级别时,适当考虑本人原已聘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因素。

『玖』 按照新公务员法实行职级并行的机关可以自行制定执行时间吗

从二零一九年的抄六月袭一日起开始实施《公务员法》。其中关于二零一五年县以下职务职级并行意见,将有一部分要执行,比如公务员的业务环节将会全面的执行,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关于任用制度和福利方面的制度,则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以往的规定将取消,而是根据新的法律法规进行,这点《公务员法》有明文的规定,大家需要遵守!我国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全面的解释了新的法规出台之后,二零一五年县以下职务职级并行意见的处理办法!其中专门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对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前的一些职务职级的处理,依旧按照以往的规定处理,但是只要是在二零一九年六月之后的职务职级的调整,这需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我国中组部印发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是我国中组部的一个规定,内容中明确告诉大家实施方案的时间性、延展性!明确的说明了相关的方案执行的具体办法!大家可以参考《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里面的方案进行实施!

『拾』 改革后的纯事业单位保留参公待遇的人员在退一个减少个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新公务员职级并行

一转眼,2019年3月底的改革截止时间就要到了,各地的机构改革方案基本公布,大多是整合、新建优化。其中有人比较关心参公事业单位怎么改革?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比较模糊,是事业单位人员,但参照公务员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在本次改革中人员会怎么安排?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即参公),顾名思义,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在职在编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和公务员一样都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而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参公人员都需要进行公务员登记,享受与公务员相同的职务职级晋升待遇。

参公事业是指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规划局、社保局、兽医局等,在以往被公务员管理机构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符合条件的干部身份工作人员被登记为参公人员,和公务员一样实行职级待遇。

参公事业单位未能登记为参公人员的,除了工勤人员以外,还有超编人员、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登记为参公后,未经过考试,直接调入的一般干部。由于其身份不合适,或者没有编制可用,或者未经过“凡进必考”这道程序,不能登记为参公人员。

本轮机构改革,参公单位有两种改革去向:

保持现状

这类单位主要是执法类机构,按照改革要求,没有转行政的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在中央出台具体的改革政策前,仍将保持参公现状,即不过渡为行政机关,也不会被剥离职能改为公益类机构。其在职在编人员,原来是什么样的身份和待遇,也都将相应予以保留和保持。

取消参公改公益

目前各省市统一步调,行政类事业单位都被纳入了清理范畴,将其行政职能剥离收归机关,或整合到职能相近的机关。事业单位失去行政职能,没有了参公依据,参公单位取消就成了必然。由于本次机构改革实行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行政编制用来置换,因此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职能划转,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职能划转,其在职在编人员除极少部分“编随事走、人随编走”随职能划转被调整到机关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人员都将维持现状,被分流到改制后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安置,保留参公待遇直至退休,不可能全部置换为公务员。

以上改革政策,只是针对具有参公身份的事业编人员。事实上,在参公单位,除了参公人员外,还有一部分混编混岗的非参公人员在抗大旗干重活,单位怎么改革,与他们关系不大,既解决不了身份,也领不了车补。这部分人,不用有太多想法,老老实实搬砖就是了。

参公单位是依据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且被上级批准的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这是法定意义上对参公单位的法定解释,最新公务员法最后一条的参照执行就是对法定参公单位的最高法定意义的认定。

现实生活中的参公是五花八门的,有各种形成的因素,有的是人事管理部门法律素养低,有的是地方市县钻法律法规漏洞等等原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比较棘手比较复杂,我个人估计会在2020年前解决参公遗留问题。

最新机构改革原则政事分开,要消除灰色中间的“事业局”,不允许保留参公单位,不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参公单位一律撤销、合并、划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且在机构改革前己申报上级批准的暂时保留等待中央新的政策出台过渡成行政执法单位,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前没完成申报被上级批准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期间保留执法职能事业单位等待中央最新政策出台,我估计在编事业人员通过公开考试过渡成为行政执法人员。

参公单位这块太复杂不仅仅是事业编问题,还涉及地方市县自核自定参公人员问题。你说参公单位事业编制估计是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都要撤销、合并、划转为公益事业单位,那么事业人员和其它公益事业单位人员一齐整合、划转。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事业人员分二种:

一种就是具有执法职能事业单位己通过省以上批准的参公单位里面违规调入的事业人员,

另一种就是具有执法职能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前未申报批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事业人员。

其实从最新2019的各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基本上参公事业单位不再招录了,这就意味着以后不会增加新的参公人员,参公单位也逐步改革,取消(整合为事业单位)或者变为行政机构。(极少部分)

如果想要转变身份会有一些阻力。因为严格控制编制,参公本质上属于事业编,如果转为行政编制无疑是增加了一个行政编制。除非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数量要求,把原本参公的人员都划转到行政,但这个是小概率事件。把行政编和事业编分清楚是机构改革的趋势,毕竟两个身份人员从事的工作重点不同,一个是管理,一个是公益服务,可在基层就分不了那么清楚了,相信在基层工作的事业身份朋友深有体会。

随改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参公人员,保留身份,依然按照将于6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公务员法》,享受职级并行、提前退休、奖励等政策,和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一致。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实行随退随销的办法,老人老政策,新人则完全按事业人员对待,一方面是为了确保改革稳定过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改革取得的成效。

所以,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参公事业单位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潍坊事业单位招聘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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