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包括哪些
『壹』 村里都有哪些干部
村抄里干部一般配备有,村支书,村副支书,村主任,村副主任,村妇女主任,村治安主任,村民兵连长,村会计,出纳。村团支部书记。
村支书主管全面工作,负责党务工作,副支书协助支书工作。
村主任管村里的行政事务。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管理农业生产,管理村民反映的事务。村副主任协助村主任工作。
妇女主任分管计生工作。卫生工作。治安主任分管村上保卫工作,村民治安纠纷。民兵连长分管民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村会计出纳负责经办账务工作。团支部书记管理青年团员工作。组织青年参加村上活动。
『贰』 村干部职务分类有哪些
党总支第一书记
党总支书记
党总支副书记
村委会主任
村委会副主任
村两委版委员权
村委会委员
大学生村官、党总支副书记
村会计
村妇女主任
村计生专干
村支委委员
村委员委员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纪检委员
民兵连长
调解委员会主任
治安主任
团支部书记
报帐员
『叁』 村三职干部包括哪些
农村三抄职干部包括:村袭书记、村主任及文书(会计)。
1、村支书是我党最基层的党组织村党支部的书记。村支书一般由村党支部党员选举产生,如有特殊原因则由上级党组织委派。
2、村主任,即俗称的“村长”。 村主任是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一把手。
3、村文书,负责村财务的业务工作,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本村农民负担、农村财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业统计等农村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3)村干部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行政村的管理实行的是村民自主管理,权利在于村民委员会。
在城镇有居民委员会,居委会的工作基本属于服务型,因为其行政权利基本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村民委员会是村一级的最高权利机构,和行政权利概念较模糊,因此可以说农村和农民的管理并没有纳入国家行政机构,毕竟是可以说农民是团结对象,当然好的一点是农民可以自治,属于自治组织。
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都是要接受上一级行政权利机关的指导,如乡(镇)的政府机关,更上一级的机关是县(区)等,再上一级的是市(地区),再上一级行政机关就是省(自治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这是国家权力的体现,是属于执行机关。
『肆』 村干部指哪些人
是指村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成员。即村委会委员和村党支部委员都属于村干部。
『伍』 村干部的权力有那些
你是不是想多了,村干部只要为村民干好事了,都拥护,我们这里,村干部只要不为村民办好事,没一个村民鸟他,打电话叫去,都没空,直接不认他是村干部,所以,不要认为村干部就厉害,谁都能管的住,。
『陆』 村干部的组成人员有哪些,各负责什么内容。村官的前途在哪里
村主任,全面工来作,村书记,源党员工作,村会计,主要是村财政工作,村民兵连长,负责征兵工作,村妇女主任,这个负责啥你懂的。大学生村官的前途主要还是考公务员,考事业编,在村里只是给你一个锻炼的机会,我身边好多人都考上了公务员,祝你成功!
『柒』 村干部包括那些,哪些属于村干部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内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容、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捌』 农村的村干部分为几级啊分别叫什么.
农村的村干部分为三级:
第一个,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和支部委员若干,但一般总数保持在3-7名。
第二个,村委会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和村委会委员若干,也是总数3-7名。
第三个,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可以交叉任职。就是1人同时为村委委员和支部委员, 国家也提倡交叉任职,可以减少村干部职数。
拓展资料:
党支部归乡镇党委领导,主要负责内容有: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
2、讨论村内重大问题,但需要由村委会或村集体决定的事情,按照相关法律政策办理。
3、推进基层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领导包括村委会在内的各类组织按章理事。
『玖』 村干部都有哪些
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
狭义而言,村干部是指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任职人员,主要包括村、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广义而言,村干部不仅包括村两委干部,而且包括其他在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三类:
一是村民小组长、妇联主任、治保主任、人口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村办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等;
二是上级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人员,例如驻村干部等;
三是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9)村干部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