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干部能承揽镇村的工程吗
1. 另市镇镇长一五四村干部为私修道路怎么处理能作个回答吗
做群众工作,筹资酬劳;向上级争取,实现实事工程或农村道路连通工程,或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2. 村干部能承包村里的工程吗
没有规定农村干部不可以承包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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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例:
在长乐滨江滨海路项目建设过程中,长乐市漳港街道沙尾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某俤、原副书记兼报账员林某蕊等4人,与土方工程承包方王某航勾结,共同骗取长乐市财政下拨的工程款130多万元。经长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林某俤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20万元罚金;以贪污罪判处林某蕊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罚金。
2014年3月,长乐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举报:沙尾村党支部书记林某俤等人与滨江滨海路项目施工方勾结,将属于村集体的沙子私自变卖给项目施工方。另外,检察官走访发现,该村老人会建设过程中,本应村里出钱赞助却由林某俤个人出资30万元,这其中可能有“猫腻”。
侦查人员通过分析涉案人员身份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最后锁定土方工程承包方王某航作为该案的突破点。侦查人员将毫无防备的王某航抓捕归案。王某航如实供述了他与林某俤、林某蕊等村干部相互勾结,在该工程招标环节以围标的方式虚高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款结算时经手开具发票,共同骗取长乐市财政下拨的工程款13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3. 村干部私自承揽工程侵吞集体企业该如何法办
向村委会或者上级镇政府的纪委反映。
祝你好运
4. 承接农村镇政府工程都要什么资格
有够资质的公司,
5. 镇驻村干部能干涉村委会发展方向吗
不能,驻村干部没有这个权力的。
驻村干部的职责是:
1.与乡镇各部门有良专好的沟通能属力。
2.与驻村单位有详细的了解。
3.制定驻村工作的各项计划。
4.挑几件重点,难点的工作首先开展调研,讨论,解决方案。
5.向上级做好工作的汇报。
6.对驻村单位的利益要保证最一位。
7.身体力行才是最重要的。
6. 镇政府行文任命村干部在村有什么职能
协调办公,不能单独管理,他没有职业直接管理村民
7. 农村村干部是否能承包村里的工程吗承包法上哪一条规定
没有规定农村干部不可以承包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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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8. 村干部霸占着镇里给的工程款钱不给怎么办我是镇里承包来做路的,镇里好几批干部都来检查过、验证过都
看样子你没有干过工程啊,搞工程的潜规则,你没把关系打通,签字的都需要红包的,办这些事钱才是万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