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在选举后多少日之内交接工作
Ⅰ 为什么村委选举后,几个月的时间了,还不进行新旧班子交接。
在农村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完成之后,新老班子之间一直没有进行工作交接,主要回原因就是在如何处理答遗留问题上卡壳了。而这些遗留问题大部分集中在村级财务问题上。
新班子不愿意接一个表面问题多、隐形问题大的乱摊子,而乡镇党委、政府暂时又很难直接干预处理这些棘手的遗留问题,因此,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就处于没有进展的境地。
如果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积极参与下,新老班子对处理遗留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交接工作很快就会完成。
Ⅱ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有哪些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有:
一、组织新任村干部培训。
6月底前,各区县民政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实文学《梁家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省关于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政策及问题整改、《廉洁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内容作为重点,开展新任村干部培训。
二、深入开展“回头看”。
按照省上要求,近期要集中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扎实开展“四对照四查看”。
三、稳妥处置信访舆情。
要认真按照省委胡和平书记关于“严肃处理贿选、作弊等问题,保证村“两委”换届风清气正”的批示要求,会同网信、信访部门要严密关注换届后期信访舆情动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消除影响,确保我市换届后社会稳定。
四、认真做好工作移交。
要及时组织新旧班子移交工作手续、资产账目,积极衔接发展规划和计划,主动承接未完成任务,确保工作无缝对接、发展持续接力。同时,迅速更新和完善村干部档案,全面推行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区县备案管理制度,参照党政领导干部,建立档案台账,动态跟踪管理。
五、抓好制度机制建设。
要及时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决策、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考核等管理制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厘清村委会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权责边界,确保新班子规范有序运行、快速形成战斗力。
六、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结合“回头看”,走访慰问落选人员,做好思想安抚和情绪疏导工作,教育引导他们落选不落志,讲团结、顾大局,一如既往关心村上发展;加强对离任村干部的组织关怀,及时兑现离任补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鼓励他们离岗不离心,继续发挥余热,全力支持新班子工作。
Ⅲ 村长在选举产生后需要几多天上任
村长在选举产生后当天就可以上任,一般情况还需要与上任村长交接工作。内
村长的职责:
一、在党支容部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及时处理、解决日常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做好街道治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小学、幼儿园、医务室、老年协会、文化娱乐等工作。
四、做好民调工作,做好家庭、邻里和睦,干群关系融洽,不出现越级上访。
五、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要求和建议,保护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
六、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土地规划等行政任务,教育村民提高纳税、依法服兵役意识。
七、抓好村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并落实村委会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工作任务。
八、及时向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支持团支部、妇联、民兵连、老年协会等组织工作。
Ⅳ 农村支部书记在非选举时间内,在不经过村党员大会公开选举的情况下,上级党委能直接指派或任命支部书记吗
村支书是我党最基层的党组织村党支部的书记。村支书一般由村党支部党员选举产生,如有特殊原因则由上级党组织委派。
党支部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负责人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是党的最基层组织的领头人,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一班人的“班长”,其个人品质、才能、工作方法对党员、群众的凝聚力起着重要作用,既要言传更要身教。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村官在选举后多少日之内交接工作扩展阅读:
村支书的职责是:
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五项任务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二是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三是要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是要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可以自行拨打报警电话,维护受害人权益,预防再次犯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法治中国建设。
五是要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Ⅳ 村官选举法
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版和国家政策;(二)作风权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三)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四)身体健康;(五)有一定文化知识。
Ⅵ 村官选举的正常程序
一、选举准备
1.调查摸底。县乡两级的调查内容,主要摸清村民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历届选举情况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等。
2.制定方案。以县为单位制定选举方案,确定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围绕组建村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培训、选举工作8个阶段的基本要求、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
主要包括: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举的时间要求;成立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选举工作的日程安排。
3.筹集经费。各级组织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从村经济收益中支出,无集体收益的可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乡级财政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4.审查审计与考核评议
审查审计:部署审计方案;成立审计机构;进行村财审计;公布审计结果;追究责任。
考核评议:县市区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考核评议和推荐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5.培训部署。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法。
6.试点示范。地州市选择二、三个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部署开展。
二、选举机构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自治区统一部署后,各地州、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和村均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在村级就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是具体领导主持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机构。
2.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宣传发动
宣传对象:基层干部、社会公众、村民。
四、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
从机关选派到村任职人员、从其他村交流任职人员以及流入本村的务工经商人员,其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以及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大学生村官不受在村居住1年的限制。
登记的程序:
1、公布选举日和登记日期。
2、确定和培训登记员。
3、明确登记对象。
4、造册登记。
5、审核确认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6、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7、受理村民的申诉。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8.发参选证。
五、提名确定候选人
1.细化候选人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2.明确职位和职数。由村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提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分别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
3.发布提名候选人公告。于选举日10日前。
4.提名确定初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当场公开唱票、计票,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于正式选举日10日前予以公布。
5.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乡镇党委组织人大、纪检、民政、派出所、农经、人口计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6.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公布预选的时间、地点;预选日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过半的选民投票选举,当场唱票、计票、公布票数;根据预选结果,按照“多数原则”和村委会职数确定候选人,主任候选人1人;
副主任按职数确定;委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比应选名额要多。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不愿作为候选人的应在选举日3日前提出,缺额递补。
六、介绍正式候选人
1.制定目标任务。选举前,乡镇指导各村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
2.候选人书面“三项承诺”。在“先定事、后选人”的过程中全面推行候选人三项承诺:公开竞职承诺、实行发展稳定工作承诺、辞职承诺。
3.竞职演讲。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七、投票选举
(一)准备工作。
1、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2、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地点。
3、办理委托投票。严格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只能1次、1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选举前予以公布。
4、印制选票、制作票箱。
5、确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与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及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主持选举大会,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及其它选举工作人员。
6、准备用品。会场用品、文字用品、物品等。7.布置投票会场或投票站。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置好秘密写票间。
(二)大会选举。选举大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的主要方式, 选举大会20项程序。
1、宣布开会。宣读会场纪律。
2、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报告人数。
3、奏国歌。
4、报告提名情况。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5、通过投票办法。宣读大会选举办法;选民举手通过。
6、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宣读工作人员名单;选民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上岗。
7、检查并密封票箱。由总监票员当众检查是否空箱;票箱上锁、贴封条。
8、启封清点选票。监票员当众启封选票袋;清点本次选举印制选票数,并报告大会主持人;大会主持人向选民宣布本次印制的选票数。
9、讲解选票(派出流动票箱)由监票员讲解选票的规定和划法(注意:应先讲解选票,后发选票)
10、验证发票。宣布验证发票顺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大会工作人员、选民。
11、秘密写票。相关工作人员引导;选民有序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需他人代写选票的选民,在代笔处写票。
12、投票。选民填写选票后,将选票(包括委托票)对折后投入票箱。
13、集中票箱。集中票箱,包括选举大会票箱、流动票箱。每个票箱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开箱。
14、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清点、宣布并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并向选民宣布:发出选票数、从票箱收回选票数、及本次投票是否有效、选举是否有效。
15、检验选票。逐张检验选票,并分类整理:整张有效、整张无效、整张弃权、局部有效、局部无效;向选民宣布从票箱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票、反对票、废票数、弃权票数。疑难选票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
16、公开计票。在选举会场,在选民的监督下,选举工作人员分组公开计票。
17、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18、封存选票。
19、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20、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注意:非正式候选人,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后,再公告当选名单。)
(三)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照村委会成员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方式、程序参照村委会选举方式进行,具体选举办法参照村委会选举办法制定。
(四)工作交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公章、财务帐目、档案资料及办公设施等。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五)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10日内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六)组织培训、建章立制。地州市、县市区及时开展新任村干部培训,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六环工作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
八、验收总结
1.选举验收。
2.立卷归档。
3.总结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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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有效性确认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
(一)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
(二)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半数的;
(四)违反差额选举原则,采取等额选举的;
(五)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
(六)没有公开唱票、计票的;
(七)没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选举程序规定的。
因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而造成选举无效的,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机构应当指导组织重新选举。因其他原因认定选举无效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重新组织选举,时间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九、确认当选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如果委员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直到选出为止,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同时应当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或者次日,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
十、颁发当选证书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十一、另行选举
村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但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的,不足职位可以空缺。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参考资料:新疆党建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参考资料:网络-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Ⅶ 学生团支书岗位发生变动后,应在多久内完成工作交接
这个问题,在法律政策上没有明确规定。
我认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交接。
一般说来,应该职务调整后一周内完成交接。
Ⅷ 社区选举结束后社区新主任,上任,老班子不交接怎么办好。
找街道领导协调,唯此一途。望采纳。
Ⅸ 村委会选举后、不组织交接、
收集证据,直接向上级政府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