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村干部离职补贴规定
① 四川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文件
离职的农复村干部,是制没有任何待遇的。
这是因为村委会组成人员,不是国家干部,不享受干部待遇,离职后就回归村民,享受村民的待遇和福利。
但是,近年来,有的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规定,对于长期从事村委或者村支部工作,达九年以上者,无收入来源的,适当给予一些补助的政策。
如《安徽省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实施意见》,就规定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的补助办法。
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②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2019年农村离职三职干部生活补助还有吗
这得看当地政府的政策
③ 农村干部小组长任职满多少年离职后有补贴
村干部:在村中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对照村干部的解释可以知道,村民小组长在村中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村小组工作。由此可知,村民小组长属于村干部。
④ 村离任干部怎么补助
现在村干部在换届后离任,是没有什么干部补贴的,因为村干部不属于专国家公务员,只是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算有补贴的话也只是乡镇政府的经济补偿。
不过,在2007年有一个文件是关于村书记和村主任,任期满十年离任的相关补贴政策,没有涉及到村会计的补贴问题,但书记和主任的也只是做了详细的填表和统计,具体有什么补贴也没说,估计今后的村干部会有补贴政策的,和退伍军人在养老保险上有优惠待遇,但是不大可能直接发钱。
⑤ 离职农村干部待遇是多少
抄离职的农村干部,是没有任何待遇的。
这是因为村委会组成人员,不是国家干部,不享受干部待遇,离职后就回归村民,享受村民的待遇和福利。
但是,近年来,有的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规定,对于长期从事村委或者村支部工作,达九年以上者,无收入来源的,适当给予一些补助的政策。
如《安徽省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实施意见》,就规定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的补助办法。
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⑥ 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
关于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
一、补助对象条件
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连续担任一般村干部满9年及以上的定工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现仍健在的);
3、镇村(街)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1、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离职后不支持镇村(街)工作,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加越级上访的
二、补助标准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党员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三、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1、生活补助资金每年发放一次,由镇政府统一在次年的春节前打卡发放到位。
2、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由镇、村按1:2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镇财政承担1/3,村级转移支付承担2/3。
四、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一般离职村干部向所在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任职简历、任职文件或其他机关证明材料。
2、离职村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评议。村(街)成立一般离职村干部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一般离职村干部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及离职原因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村“两委”组织党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3、村“两委”初审。评议会议后,结合评议情况,村“两委”会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及申请人所在的村民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
4、镇集中审核。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党政办和农组办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补助对象逐人进行审核,提出明确意见。
5、镇党委政府审批。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审批,将补助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担任职务、任职年限及享受补助标准等分别在镇村(街)公开栏内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公示期间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1、村(街)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文书是具体责任人,对享受生活补助的人要逐人检查,严格把关,确保补助对象全部符合条件。享受生活补助的一般离职村干部,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今后,凡违法乱纪以及违反《信访条例》等规定参与串联活动,聚众上访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其生活补助。
2、精心操作,规范程序。各村(街)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四不准”:即:不准简化程序走捷径;不准随意扩大补助对象和范围;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举报补助对象年龄、职务、任职年限不实等问题,镇党委在接到举报后一个月内,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妥善处理。
3、建立档案,完善资料,以村(街)为单位,将一般离任村干部个人申请、简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党员议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材料、生活补助审批表、一般离任村干部摸底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分类归档,作为村干部档案管理的内容之一,逐步规范完善。
⑦ 离任村干部要担任多少年才享受离任生活困难补贴
各地规定不同,以江苏省为例:
根据《江苏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干部激励关怀机制,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有力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按照省委领导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关怀帮扶激励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苏组发[2009]1号)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决定;
从2012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100元。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
担任村“三大员”职务累计20年以上,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职务的,每人每月分别为300元、280元、260元;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280元、260元、240元;
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260元、240元、220元。这次调整涉及离任村干部49676人,省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每年8942万元。
(7)通江县村干部离职补贴规定扩展阅读
江苏丰县调整后为:
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每人每月将增加生活补贴35元。调整后标准具体为:
担任村“三大员”职务累计20年以上,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职务的,每人每月分别为490元、470元、450元;
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470元、450元、430元;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450元、430元、410元。
⑧ 农村干部离职待遇
第三章补贴标准
第六条农村退职主职干部具体补贴标准为:担任村(大队)党支部书记、专村委会主任(大队长)等主职属累计达10年以上(含10年)、15年以下的,由市级财政每年发放退职补贴400元;担任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队长)等主职累计达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由市级财政每年发放退职补贴600元;担任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队长)等主职累计达20年以上(含20年)的,由市级财政每年发放退职补贴800元。
第七条原已由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出资办理了养老保险的农村退职主职干部,且已领取保险金的,不再享受上述各项待遇。若到龄时领取的保险金低于本人应享受的上述补贴标准的,由市级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