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干部几年换届
1. 村委会换届几年一次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资料出自版:新华网)
选举程权序: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其它选民。选举时,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先选举主任,再选举副主任,最后选举委员。(资料出自:人民网)
候选人产生方式: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按下列方式产生:
(一)由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提名的,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
(二)由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的,经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
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社区的居民自己组织起来,以村民委员会组织为载体,在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一种真正参与方式。它是村民实行直接民主的一种基本形式
2. 农村干部选举是怎么规定的。几年一次
村民委员会主任、抄副主任和委员,袭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5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河南省农村干部几年换届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3. 河南省农村基层组织明年2021换届吗
河南省农村基金基层组织明年20201年目前为止,还不知道能不能换届
4. 村长几年换届一次
三年。
自2019年8月担任“教育村长”以来,王辉
每个工作日都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各村庄之
间,进专门讲教育政策,入户属劝厌学生归
学。
在五指山市,全市7个乡镇各有一名像王
辉这样的“教育村长”,他们是当地的教
师,熟知教育政策、通晓本地语言,且掌
握与学生沟通的技巧。五指山市教育局遴
选出这样一批教师驻守“教育村长”岗位,
沉入基层,摸清村里逃课厌学的学生情
况,当黎村苗寨的教育守门人,把控辍保
学的触角延伸至家家户户。
“五指山市是海南中部地区黎族苗族的聚居
地,由于地远山偏,经济欠发达,一些黎
苗族家长对教育不够重视,导致孩子有逃
课厌学的现象。”五指山市教育局副局长王
琼军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哪里出了问
题,就从哪里找到解决办法。2019年起,
五指山市教育局在2个村里试点开展“教育
村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便在全
广。
5. 农村换届选举是几年该换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抄民委员会组织袭法(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6. 村干部几年一次选举
每届村官任期是三年,如果连选连任,可以终身制,只要村里大伙选择你。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员会内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7. 新密市2018年换届选举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几年,哪一年进行换届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两委任期3年。
8. 村干部几年换届选举一次
中干部也是四年一届的。
这个并没有区别,
虽然是基层,
但是正常制度不能变。
9. 村干部换届选举多久一次
村主任换届选举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原来曾经3年一次,后来提出5年一次,不过现在这个提议上级没有被确定,目前暂按3年,也就是在2012前上级会确定下来是5年还是3年。
10. 村干部一般可以任期几届一届有是几年呢
每届村官任期是三年啊。
如果连选连任,可以终身制啊。只要村里大伙选择你啊。
这就是村霸怎么炼成的最直接的原因啊。
潜规则到处都存在,到处都是弱肉强食的。
当民主和人们的权利充分发扬的时候,这些阴暗的潜规则都需要被抑制掉的。
真正的法治社会才能到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