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十类人不能参选村干部
⑴ 在选举法中规定哪些人不能参加村级两委选举
第三十四条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各选区应当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三十六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第三十七条 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第三十八条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第三十九条 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或者代表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和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四十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四十一条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第四十二条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⑵ 2020年村干部选举政策有哪些调整哪些人不能参选村干部50岁以上可以参选吗
例如,过去的村长和村支部书记
是两个人分别担任,现在改为
村长书记一人来担任。
⑶ 什么样的人不能参加选举
根据《村委会选举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应当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除由于婚姻、家庭等关系脱离本村超过6个月,未承担村民义务,其户口尚未迁出者外,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一律予以选民登记,不受任何限制。
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以下是村党委或村党支部选举不能参加人的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那十类人不能参选村干部扩展阅读: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基层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由选举产生,但各级人民政府的负责人不一定由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政府任命,但受本级人大的监督和考核。所任命的政府负责人要每年向本级人大进行年度述职汇报工作,人大可随时对其弹劾罢免,
能否留任由人大进行信任投票来决定,考核合格通过信任投票的才能留任,被留任的在任期届满时才能平调或升迁;考核不合格的由人大予以免职,只能待岗或降职任用,不得升迁,免职造成的空缺由上级重新任命。
⑷ 2020年村干部选举政策有哪些调整哪些人不能参选村干部
一、2020年村干部选举政策调整如下:
1、村干部任期由年延长至5年
2017年10月2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由于任期短,很多时候,村干部并没有足够的时间熟悉村子的发展状况,也并不能将一些规划付诸行动。
因此,考虑到这一点,一些试点地区开始尝试将村干部的任期由3年延长为5年,进一步助力乡村经济的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进一步明确。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2、既当村主任,又当村支书
以往,村两委的两个领导并非是同一人,即村主任是一个人,而村支书是另外一个人。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管理方面及责任推诿的问题,不利于内部的团结及乡村的稳定和谐发展。因此,在一些试点地区。
国家开始尝试将村主任与村支书两个重要职务交由一个人担任,以便更好的管理农村。为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像建宁县就规定,在经济待遇上、政治待遇上、各项保障上、村财补助上都会给予激励。
3、调整村干部的薪资及福利待遇
现在农村的干部基本上都是老年人,年轻人不愿意干,就是因为工资太低了。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除了加工资,助养老外,还将提高其他方面的待遇,比如退休后的福利补贴,在职时的定期免费体检等。
(三)“六不宜”
1、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2、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带头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或者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或者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者热衷于搞宗派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或者拖欠村集体资金,或者侵占集体资产未偿还的;
4、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
5、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4)那十类人不能参选村干部扩展阅读: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早在 1994 年10 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就强调指出:“我国农村几百万基层干部,是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完成各项任务。
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村干部又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他们游离于国家的行政干部体制之外。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
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狭义而言,村干部是指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任职人员,主要包括村、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广义而言,村干部不仅包括村两委干部,而且包括其他在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村民小组长、妇联主任、治保主任、人口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村办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等;二是上级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人员,例如驻村干部等;三是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⑸ 中央规定哪些人不能当选村干部
中央规定住过监狱的,判过邢不能当选村干部。
⑹ 什么人不能竞选村主任
不能竞选村主任的人员:不是该村的村民、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和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
竞选村主任必须满足的条件:
确认选民资格,依据选举法规的确定有以下四点:
1、年龄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选民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本村委会的选举月为准。
2、属地条件: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均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现在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连续居住本村1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村民,由户籍所在地出具证明,经居住所在地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回村居住的,可以予以登记,但不得在户籍所在地重复登记。党委组织部门选聘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参加村委会选举的,应当进行选民登记。
3、政治条件: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
4、身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经群众公认,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的经常性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傻人员,可以不列入选民名单。
(6)那十类人不能参选村干部扩展阅读: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2、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执行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健全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合同定购等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⑺ 村党支部换届哪几种人不能参加选举
有4类人是不能参加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分别是非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预备党员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党员。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也不能参加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那十类人不能参选村干部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级组织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
1、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2、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4、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
5、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推行任职条件审查制度,由街道党工委进行初审,再提交县纪检(监察)、组织、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国土、环保、住建、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单位联审。出现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⑻ 哪十种人不能参选村干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乡村治理工作又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表示这十种人不能参选村干部如下:
1、涉及"村霸"“村闹”、群众反映强烈的。
2、被判处刑罚,不办实事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4、患有严重疾病,不能为民服务的。
5、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8、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原村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
(8)那十类人不能参选村干部扩展阅读:
村干部选举要求
1、带领致富本领强
身为村干部,当然要能够帮助本村实现基本的致富,这是非常重要与基础的任务。甚至可以说是首要的需要一直贯彻的职责所在。
2、思想素质好
最为基本的就是,要能够维护村集体的团结和稳定,自我认知和定位要明确,担任村干部是要为民服务的,而不是一种职务上的享受。
3、为民服务主动性高
村干部本身就是应该完全为民服务,要能够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主动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达到群众的满意度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⑼ 哪些人不能参加村委换届选举
新的《选举办法》规定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回避制度
即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不得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认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时,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村民选举委员会职务自动终止,不足名额从被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不能依法履行职责时,由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召集、主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看其是否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一是年龄身体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的村民。计算选民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即由出生日期计算到选举日,村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口登记为准。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在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者取得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后,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本届选民名单。
二是属地条件。必须是户籍关系在本村,且居住在本村,具有农业户籍性质,享有本村村民权利,履行本村村民义务的村民。凡具备选民资格的选民都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
三是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另外,新的《选举办法》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选民资格的确定标准:一是户口不在本村,本人要求参加本村选举的人员,依照下列规定予以选民登记:①在本村居住生活的村民配偶,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具备选民资格和未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本次换届选举的证明,经居住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登记;②在本村从事村务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的人员以及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的原本村村民,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凭第①项规定的证明登记。二是户口在本村,已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仍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的人员,本人要求参加本村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予以选民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