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反四风的村干部
① 哈尔滨市领导干部在五一节假日期间严重违反四风问题怎么处理
你问黑龙江的哈尔滨是领导干部在无意节假日期间严重违反?四风问题怎么处理?上网站投诉可以打市长热天电话。
② 为官不为行为中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一)
为官不为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是失去好处、士气低迷。自八项规定出台后,有的干部认为现在有人请吃饭喝酒也不能去了,公车也不能乱用了,发的福利也少了,相比以前罗刹打了,觉得实在是没劲。于是该管的事情也不管了,该负的责也不想负了,于是没有了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缺乏钻研、黔驴技穷。少数领导干部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工作思路不宽,新的方法不多,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胆小怕事、裹足不前。有的干部在工作中怕担责任、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他们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心心念念的是自保,谈何维护群众利益?
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的领导干部,绝大部分是由财政供养。这些钱从哪里来?都是老百姓上的税,是他们的血汗钱。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所以作为公职人员,身在其位,必谋其职。不然怎对得起自己领取的薪水?怎么担得起组织对我们的信任?除了领导干部要提高自觉性,更需要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从而坚定干部理想信念,强化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增强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奋斗激情。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严格的查处惩治制度,还要坚决逗硬惩处机制。抓典型、树案例,要让那些“为官不为”之人看到党和政府惩治“不为”的决心和行动,让他们知道,“不为”也是一种腐败,进而改变工作作风。
三要加强督查问责。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姑息迁就、放任自流。让不为者受到惩戒,把为官动机不纯者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要让干部随时都不敢懈怠、不敢失职。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二)
官,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作为个体,选择“为官”,就是运用合法的职位公权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从职业角度讲,“为官”必须尽官职所赋予的责任,如同当教师必须尽教书育人责任、当医生必须尽救死扶伤责任一样。“为官必为”就是必须安于自己的官职,勤守自己的官责;反之就是“为官不为”,就是放弃做官应尽的责任,这是渎职。这种行为一旦泛滥,就有可能使整个社会沦为“无责的社会”。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官业群体看成是“无私奉献”的特殊群体,以至于忽视了官业群体本身是一个“俸禄”群体,即当什么级别的官,就有对应标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为官不为”的实质是只拿“俸禄”,不干实活儿;只讲报酬,不做付出,因此是一种“不劳而获”的“食利”行为。这种行为一旦合法化,就会破坏“按劳分配”制度,引发人们的不满。
任何人不论从事任何职业,其享受多少权利、获得多少利益,就必须担当与之相对应的责任,付出相对应的劳动。对为官者来讲,国家给予某个职位的薪酬福利和对干部的选拔任用,(www.fwsir.com)是与该职位的为官者为人民尽了多少责任,办了多少好事实事相对等的。同等职位的人,为人民谋利越多,获得升迁的可能性就越大。“为官不为”既是在破坏权责对等的基本社会道德,也是在消解普遍平等、公正的社会价值导向。
其实,“为官不为”现象一直存在,只是目前被反“四风”的“照妖镜”照出了原形,使一些官员备感“为官不易”。反“四风”不过是要求所有在职为官者遵守基本的职业要求。但反“四风”为何引发出某些公务员备感“为官不易”的反弹效应呢?唯一可以解释的是,在未反“四风”之前,当官太容易、太自由了,可以想干活儿就干,不想干活儿就不干。正因为如此,才有反“四风”。反“四风”,就是反“为官不为”,就是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坏风气。所以,“为官不为”的根本危害,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为官不为”何以会造成“四风”盛行?这是因为:第一,“为官不为”就是不干活儿,就是不干实事,但又要出政绩以谋求升迁,所以只能搞既应付上面、又应付下面的形式主义;第二,“为官不为”就是只追求权力,不担当责任,自然就会形成官僚主义,因为官僚主义本质上是权力主义:权力创造淫威,淫威逼迫服从。而淫威与服从,是当官既不作为,又有政绩的两种操作方式;第三,当官一旦放弃责任而追逐权力,其生活目的就是享乐。追求权力和谋取更大的权力,是为了保障享乐和提升享乐的水平,而享乐自然滋生出奢靡之风的盛行。
“为官不为”不仅危害干部队伍,更祸害社会,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因为良好的党群关系是建立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基础上的,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通过为人民群众解困解难而积淀形成的,因而,维护良好的党群关系,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必以官员们“勤政为民”为己责;相反,“为官不为”完全违背了基本的为官之道,凡事以说为能,以装样子、摆架子、做形式为要,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基层,脱离问题本身,凡事拖延、应付。所以“为官不为”一旦泛滥,不仅破坏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将从根本上损害人民利益,危害国家,阻碍社会健康发展。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三)
当前,随着刹“四风”的持续深入,一些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为官不为”现象有抬头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入探究“为官不为”的表现和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于深入整治“四风”、优化从政环境、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望闻问切:深入查摆“为官不为”主要表现
1、求稳怕乱,规避风险“做样子”。一是固步自封只求“过得去”。全面深化改革、打破利益固化藩篱,是当前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任务,必须要有股闯劲和拼劲。而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下指示、等着别人探路子、等着外地出经验。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求稳怕乱,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二是明哲保身乐于“当好人”。有的为了所谓的“干净”、爱惜“羽毛”,认为不工作、少干活就能够防止出错,为“不干事”找借口。不愿意干“得罪人”的活儿,怕惹麻烦、招非议。有时疲于应付上面检查、糊弄下面搞形式,装样子、走过场,工作不务实。比如,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官场以清流自诩,绝不多事,正是由于在任职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衡阳市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发生严重贿选案件。三是漠视机遇工作“不主动”。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难得机遇,“抢抓”发展的意识淡薄了。少数干部习惯于过去“跑部进京”送土特产争取政策、争取项目资金,现在不让请客送礼,缺少了“润滑剂”,正常的汇报也顾虑重重,生怕别人不给面子,跑的积极性也没有了。
2、空喊口号,不见行动“唱调子”。一是不尚实干尚空谈。有的在谋划思路上喜欢大手笔,发展前景上描绘得云遮雾罩,汇报工作时口若悬河,口号喊得震天响,就是“只打雷不下雨”,坐而论道,光说不练,不见实际行动。二是急功近利忙宣传。有的忙于自我设计“升迁图”,求显绩忽视潜绩,没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工作刚一开始,经验就总结出来了,看似热热闹闹,其实最后都是“败笔”。三是印发文件当落实。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有的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印发就算贯彻,召开会议就算落实,不督办、不深入,最后工作要求都落空。
3、安于现状,庸碌无为“混日子”。一是消极抵制不作为。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干脆什么也别干了”的错误思想。一些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就是事难办”,一句“业务已受理,请耐心等待”,随后便石沉大海。二是拖拖拉拉“打太极”。有的抱着拖一天算一天的态度,“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上级安排的任务不主动完成,能混过去就混过去。面对群众的诉求、企业的困难,别人急得如热锅蚂蚁,可他却总是打太极、踢皮球、慢腾腾、冷冰冰。比如,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廖继敏,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办事人员往返数次,最后在强大舆论压力下,市人社局被迫向当事人道歉。三是不思进取图安逸。有的不学习政治理论,热衷于“花边新闻”,上班时间浏览购物网页、炒股等,对工作不思考不研究,看上去坐在办公室,实际上“身在曹营心在汉”。
4、回避矛盾,遇到问题“绕弯子”。一是瞻前顾后“躲猫猫”。有的因噎废食、怯步不前,怕影响关系,怕惹火烧身。还有的怕损害个人利益,怕丢选票,满脑子条条框框,对棘手的、得罪人的工作,一躲、二推、三拖,攻坚克难往后拖,棘手问题不敢碰,遇到问题绕着走。二是随波逐流“和稀泥”。有的信奉“中庸”之道,认为“羊跟大群不挨打,人随大流不挨罚”,认为事业心越强越容易被打压,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事不如与领导搞好关系,特别是在换届前后,宁做“温吞水”、不说过头话,不左不右随大流。三是见风使舵“两边倒”。有的选择性办事,上边说了就办,下边说了却不办;领导看得到的就做,领导看不到则不做;有人请托就干,没人请托则不为。更有少数身处关键岗位的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给好处不办事,甚至把“不作为”作为勒索的“钓饵”,用来谋取更多的利益。
5、不能担当,急难险重“撂挑子”。一是重大事件“离得远”。有的平时张口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旦面对急难险重任务,需要冲锋一线就找不着人,紧要时刻撂挑子、重要关头掉链子,怕吃亏、怕吃苦,主动为组织分忧的少,推脱责任的时候多。二是遗留问题“看不见”。有的对历史遗留的“包袱”和“麻烦”,“新官不理旧帐”,不愿面对陈年旧事,群众的问题一年一年往下拖,导致上访不断。比如,兴城市红崖子镇二道边村干部在小吃部吃饭打白条178张,累计欠款48800元,随着时间推移和人员的变迁,后来任职的村主任拒绝承认这些白条子,老板讨债3年无果。三是划清界限“我不管”。有的善于与上下左右搞“责任明确”,配合意识差,大局观念不够。有的招商引资项目,从引进到开工,要在部门之间“推”十几个来回,企业搞得晕头转向,苦不堪言。
6、掩盖问题,欺上瞒下“捂盖子”。一是报喜不报忧。有的怕承担责任,不主动面对媒体、舆论,不主动向上报告,遇事总想捂着盖着,面对重大网络舆情、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最后导致纸包不住火,事态失控,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二是抓钱不抓事。有的遇到有利可图的事就“抢过来”,一看是棘手的事就“推出去”。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私利至上,收了好处就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不管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直到民怨沸腾、捂不住了才羞羞答答去处理。三是唯上不唯实。有的对上级的指示要求,照抄照搬,不结合实际落实,对群众的诉求置若罔闻,不关心群众的冷暖。为争取更多国家惠民政策资金搞多报、做假帐,为截留各类补偿款,欺上瞒下不落实政策,搞得民怨沸腾,群众意见很大。
③ 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打虎”的同时,还重点查处了在扶贫、低保、新农合、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等涉农领域的腐败问题。在基层工作中,与群众直接接触最多的要数村组干部,村组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直接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所以狠杀村组干部“四风”,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是当前作风建设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打老虎固然形势所迫,但苍蝇也时刻在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当前“拍苍蝇”也显得尤为重要。 “村官”虽然没有列入正式的职务序列,但却是广大农村最基层的管理者,村民的大事小情要靠“村官”去解决,党和政府的声音要靠“村官”去传达,他们是“富一地百姓,保一方平安”的带头人。被称为“村官”的村干部拥有广泛的权力,管理农村的公共事务,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委会成员在从事法律规定的受委托的七种工作过程中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当前“村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本人认为,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以权谋私型。一是徇私舞弊。个别村组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在项目招投标、质量验收等环节借机敛财;有的在贫困户申报,农村低保评选,困难户资金补助,物资发放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二是吃拿卡要。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件频发,或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二)利益侵占型。一是借拆迁渔利。有的村组干部借城市扩建、新农村建设之机,强拆民宅、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从中渔利。例如,团街镇人大代表、治安村委会原总支书记张文荣,铁厂外村组长王成军等人在协助镇政府核实征占土地,登记制作兑现花名册及兑现补偿款工作中,以虚报被征占土地面积的方式,套取土地补偿款183307.25元私分。张文荣还单独领取村委会及村组补偿款19万元,未按要求兑现,被其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张文荣和王成军的犯罪事实就是属于这种类型。 (三)侵占集体资金型。近年来,为保证基层运转正常,各级政府下拨了一定的工作经费,有的扶贫挂钩单位也挤出一定的资金给村委会作为工作经费。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单位及村组干部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财务不透明,致使财管理混乱,领导干部从中谋利等等。 (四)挪用专款型。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作其他用途。 (五)违反“八项规定”消费型。在公务接待方面,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现象屡禁不止,公务接待标准越来越高。会议举办方除了承担会务开支、人员食宿费用,还要准备纪念品,组织公费旅游,超出经费预算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群众是党的根基,“四风”问题在群众身边泛滥那是非常危险的事。然而,“山高皇帝远”“地头蛇”“土皇帝”的作风在村组甚至在基层有些单位也屡见不鲜。近几年来,随着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在机关部门有所改观,但在最基层(村组)干部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问题依然存在。从自身素质来看,乡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等是造成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个人因素。但农村基层组织涣散、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缺失等却是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关键所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权力集中,监督薄弱,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在基层农村,大权仍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手中,因此,村委会的一切事务及财务收支由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人说了算,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农村组织管理的权限也不断增大。如:土地、森林等开发利用权,相当一部分掌握在村干部手中,尤其是乡镇主要领导的权力过大,又缺乏有效监督,使腐败分子乘机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 (二)监督制约不力。村务不够公开是造成不正之风和和腐败问题的根本原因。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务公开仍未落到实处,只是将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写进村务公开栏,只公开一些不疼不痒的政务,而对反映权力运作的重点内容却巧妙回避,对群众关心的事不公开,让群众有避重就轻的感觉。“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使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暗箱操作,缺乏民主,透明度不够。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防止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屏障。村干部直接经手财务,账目不健全,村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建账,村干部乱花钱,自收自支,以白条、虚假发票冲账、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贪污、侵占公款;会计人员缺乏法纪观念,业务水平低,账务处理随意性大。有的村里村务监督职能机构对账目审查力度不到位,即使发现问题也不及时纠正,导致个别村干部胆大妄为。 (四)道德素质差,法律意识不强,享乐主义浓厚。从涉嫌犯罪的村干部来看,他们普遍接受教育程度较低,加之大多数村委会地处远离城市的山区,思想道德教育相对落后,导致他们对唯利是图、不劳而获等腐朽思想缺乏应有的抵制能力,特别是“一切向钱看”和拜金主义思想严重。许多人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法律意识谈薄,以致在其触犯刑律时,尚不知其所以然。这些人贪图享受,为了能够实现自己恶性膨胀的私欲便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步入违法犯罪的歧途。 (五)在基层干部的选举任用上还存在一些根深蹄固的问题。比如在农村干部的换届选举中,还常常会受到家族势力、经济实力等多方面的影响。导致想干事、能干事的选不上,而选上来的村组干部中有部分人的品行和工作能力是有欠缺的,在工作中往往带有私心,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的为民办事,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和深远的,往往难以解决,严重影响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六)村组干部难管理。根据村民自治管理办法选举的村组干部在任免过程中程序复杂,难以管理,对于撤职免职来说有相当一部分村组干部完全可能不当一回事,“转作风”在他们身上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四、有效防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严查与“三农”密切相关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对涉及“三农”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营造农村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特别要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宣传保障农民群众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三)加强对“村官”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加大对“村官”的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权力需要制约,失职当然应受处罚。为更好的进行权力监督,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农村的责任制,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村官”违法犯罪一定要严厉惩处,让其不敢犯罪。 (四)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对发案原因、特点、规律以及预防对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检察机关要加大对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乡村干部做到“不敢犯罪”,同时加强管理,制定打击和预防社会主义新农村职务犯罪的对策措施,查漏补缺,使乡村干部做到“不能犯罪”。要开展经常性的预防工作,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涉及“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因此,清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稳定村组干部队伍,让其形成有决心干好的目标,想法子干好的动力,害怕干不好的预警力,从而提高村组干部的整体素质,有效清除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④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打虎”的同时,还重点查处了在扶贫、低保、新农合、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等涉农领域的腐败问题。在基层工作中,与群众直接接触最多的要数村组干部,村组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直接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所以狠杀村组干部“四风”,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是当前作风建设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打老虎固然形势所迫,但苍蝇也时刻在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当前“拍苍蝇”也显得尤为重要。
“村官”虽然没有列入正式的职务序列,但却是广大农村最基层的管理者,村民的大事小情要靠“村官”去解决,党和政府的声音要靠“村官”去传达,他们是“富一地百姓,保一方平安”的带头人。被称为“村官”的村干部拥有广泛的权力,管理农村的公共事务,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委会成员在从事法律规定的受委托的七种工作过程中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当前“村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本人认为,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以权谋私型。一是徇私舞弊。个别村组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在项目招投标、质量验收等环节借机敛财;有的在贫困户申报,农村低保评选,困难户资金补助,物资发放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二是吃拿卡要。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件频发,或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二)利益侵占型。一是借拆迁渔利。有的村组干部借城市扩建、新农村建设之机,强拆民宅、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从中渔利。例如,团街镇人大代表、治安村委会原总支书记张文荣,铁厂外村组长王成军等人在协助镇政府核实征占土地,登记制作兑现花名册及兑现补偿款工作中,以虚报被征占土地面积的方式,套取土地补偿款183307.25元私分。张文荣还单独领取村委会及村组补偿款19万元,未按要求兑现,被其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张文荣和王成军的犯罪事实就是属于这种类型。
(三)侵占集体资金型。近年来,为保证基层运转正常,各级政府下拨了一定的工作经费,有的扶贫挂钩单位也挤出一定的资金给村委会作为工作经费。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单位及村组干部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财务不透明,致使财管理混乱,领导干部从中谋利等等。
(四)挪用专款型。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作其他用途。
(五)违反“八项规定”消费型。在公务接待方面,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现象屡禁不止,公务接待标准越来越高。会议举办方除了承担会务开支、人员食宿费用,还要准备纪念品,组织公费旅游,超出经费预算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群众是党的根基,“四风”问题在群众身边泛滥那是非常危险的事。然而,“山高皇帝远”“地头蛇”“土皇帝”的作风在村组甚至在基层有些单位也屡见不鲜。近几年来,随着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在机关部门有所改观,但在最基层(村组)干部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问题依然存在。从自身素质来看,乡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等是造成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个人因素。但农村基层组织涣散、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缺失等却是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关键所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权力集中,监督薄弱,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在基层农村,大权仍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手中,因此,村委会的一切事务及财务收支由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人说了算,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农村组织管理的权限也不断增大。如:土地、森林等开发利用权,相当一部分掌握在村干部手中,尤其是乡镇主要领导的权力过大,又缺乏有效监督,使腐败分子乘机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
(二)监督制约不力。村务不够公开是造成不正之风和和腐败问题的根本原因。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务公开仍未落到实处,只是将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写进村务公开栏,只公开一些不疼不痒的政务,而对反映权力运作的重点内容却巧妙回避,对群众关心的事不公开,让群众有避重就轻的感觉。“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使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暗箱操作,缺乏民主,透明度不够。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防止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屏障。村干部直接经手财务,账目不健全,村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建账,村干部乱花钱,自收自支,以白条、虚假发票冲账、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贪污、侵占公款;会计人员缺乏法纪观念,业务水平低,账务处理随意性大。有的村里村务监督职能机构对账目审查力度不到位,即使发现问题也不及时纠正,导致个别村干部胆大妄为。
(四)道德素质差,法律意识不强,享乐主义浓厚。从涉嫌犯罪的村干部来看,他们普遍接受教育程度较低,加之大多数村委会地处远离城市的山区,思想道德教育相对落后,导致他们对唯利是图、不劳而获等腐朽思想缺乏应有的抵制能力,特别是“一切向钱看”和拜金主义思想严重。许多人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法律意识谈薄,以致在其触犯刑律时,尚不知其所以然。这些人贪图享受,为了能够实现自己恶性膨胀的私欲便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步入违法犯罪的歧途。
(五)在基层干部的选举任用上还存在一些根深蹄固的问题。比如在农村干部的换届选举中,还常常会受到家族势力、经济实力等多方面的影响。导致想干事、能干事的选不上,而选上来的村组干部中有部分人的品行和工作能力是有欠缺的,在工作中往往带有私心,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的为民办事,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和深远的,往往难以解决,严重影响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六)村组干部难管理。根据村民自治管理办法选举的村组干部在任免过程中程序复杂,难以管理,对于撤职免职来说有相当一部分村组干部完全可能不当一回事,“转作风”在他们身上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四、有效防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严查与“三农”密切相关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对涉及“三农”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营造农村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特别要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宣传保障农民群众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三)加强对“村官”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加大对“村官”的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权力需要制约,失职当然应受处罚。为更好的进行权力监督,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农村的责任制,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村官”违法犯罪一定要严厉惩处,让其不敢犯罪。
(四)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对发案原因、特点、规律以及预防对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检察机关要加大对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乡村干部做到“不敢犯罪”,同时加强管理,制定打击和预防社会主义新农村职务犯罪的对策措施,查漏补缺,使乡村干部做到“不能犯罪”。要开展经常性的预防工作,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涉及“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因此,清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稳定村组干部队伍,让其形成有决心干好的目标,想法子干好的动力,害怕干不好的预警力,从而提高村组干部的整体素质,有效清除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⑤ 党员干部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肆意挥霍,奢靡成风,算违法么算违反”四风”
最少是给撸下来官位,才能说明你所谓的事实成立。否则说的再严重也还是一句没用的话!
⑥ 党的四风是什么
1、党的四风指:形式主义之风、官僚主义之风、享乐主义之风和奢靡之风。
2、四风问题是违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3、表现形式:
(1)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四风”严重: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基层,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2)官僚主义高高在上,脱离基层,很难了解基层的想法和对策,他们盲目自诩,甚至忙于享乐,无心去了解实际的执行结果,而基层敷衍官僚主义的唯一办法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解决好了,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就有了迎刃而解的基础和契机。
(6)严查违反四风的村干部扩展阅读:
1、“四风”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死敌大敌顽敌,其要害是一方面使党脱离群众、丧失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另一方面使群众同党若即若离乃至离心离德,长此以往,必将从根本上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根本上摧毁党。
2、解决“四风”问题,诚然需要广泛而深入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更需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
⑦ 中共金川区委金川区监察局关于严肃纪侓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中共金川区纪委金川区监察局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社区)党工委、办事处(社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单位: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省纪委决定于9月15日至10月15日中秋国庆期间,以明察暗访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高档酒店、私人会所、大型商场、土特产品营销单位。市纪委也对“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落实好省、市“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廉洁过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守纪律红线
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纠正“四风”,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纪律规定。
二、明确纪律要求,保持清廉本色
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市纪委关于“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的有关内容和具体要求(严禁公款送礼,严查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用于公款送礼以及公款购买购物卡、土特产等问题;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查自定政策、自设标准和范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严禁公款吃喝,严查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宴请、接待和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严禁公款旅游,严查假借考察、培训、招商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查公车私用行为;严禁违规收受节礼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严查接受利益关系人或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类活动等问题;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查在操办婚丧喜庆中借机敛财、损害公共利益以及大操大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严禁奢靡浪费,严查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严禁参与赌博,严查参与各类赌博和以赌博形式借机敛财等问题),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同时,继续实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停驶制度,各单位务必于9月25日下午4:00前将车辆车牌号和停放地点报区纪委办公室(统办一号楼439室)。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作为当前纠正“四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抓好落实。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财务和审计监督,坚决杜绝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专项检查组,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区纪委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对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不监管、不预警、放任自流的有关领导干部,以及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严肃处理,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区纪委将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重点对穿“隐身衣”、进“青纱帐”的“四风”问题,如利用机关食堂、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地吃喝,公车车牌使用套牌,公款吃喝转移为会议费、办公经费、电脑耗材列支等“节日病”进行追踪严查。同时,设立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8216529,网上信箱:[email protected],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秋、国庆期间的“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投诉举报。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区内新媒体,及时发布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关于“两节”期间严守纪律、廉洁过节的相关精神、具体要求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切实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2015年9月21日
⑧ 马路村干部们都在干啥,开豪车住洋房(按栋算的)办工厂,包小三。真的没人管没人查吗 四风去哪了!
。。。你来这有P用。。。组织1堆人去闹。。。去上访啊。。。
⑨ 中央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及反“四风”,具体内容是什么
八项规定: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
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具体内容下: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律准用公款送礼。
宴请各地都准省、市机关所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律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宴请未经批准准参与下属单位节日庆典活动 。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律准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得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准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准违反规定印制。
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央和省委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定要充分认识赌博严重危害性决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赌博活动。
反“四风”:
反“四风”,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种不正之风。
具体说来,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
反对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反对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
(9)严查违反四风的村干部扩展阅读: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像曾诚这样的官员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中央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防微杜渐,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随着信息时代来临,信息技术将会成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手。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运用、推广信息技术的过程中,需要对“四风”问题予以高度警惕。信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将会极大提升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法治化水平。
如果在运用、推广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四风”问题如影随形扩散开来,那么就有可能把对群众权益的侵犯程度也提升到一个新的层级。
⑩ 基层怎样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写入了规则,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基层纪委要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精准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
用“四种形态”的要求统一思想
基层纪委要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实践中,紧密结合《工作规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的实施,采取专题宣讲、业务培训等多种措施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改变“反腐节奏放缓”“反腐力度减弱”“处理开始放松”等错误认识,改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仍热衷于处置贪污受贿等违法案件线索,把党员干部一般违纪问题当作小节、小病,一味追求涉案钱款数额,而忽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审查等惯性思维和惯性方式。
加快转变执纪方式
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分层级与各单位领导干部深入谈心,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基础上梳理应当重点关注的现象、问题、人员,对各单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梳理现存问题线索,及时处理新收到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和问题线索四类处置方式,逐一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不贪大弃小,不搁置线索。
经常开展各类谈话提醒。引导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党员干部随时随地作出提醒,特别要对新任职的干部、临近退休的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等值得关注的对象和虽不能排除违纪可能但线索笼统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反映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向主要负责同志提醒,对经核查有轻微违纪行为但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或委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合理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经研判属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尽量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要求被反映人实事求是作出情况说明。对答复函未说清问题的,采用谈话方式进一步了解。谈话函询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并与其他处置方式综合运用。对经核查不如实说明问题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立案审查条件的坚决立案,从重处理并予以通报。
严肃处理“少数”和“极少数”。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反“四风”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按规定严肃问责,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加强对下级纪委的督促指导。要督促下级纪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指导,支持下级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切实提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六项纪律的方方面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能只是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各级党委要自觉把“四种形态”要求纳入主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落实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时处处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不断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思维,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要求,既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多措并举救“病树”,也要横下决心、严惩腐败,毫不姑息拔“烂树”,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推动和落实“四种形态”的重要使命。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时刻传播正能量;时刻自省自警,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和清廉本色;对违纪问题要敢于“亮剑”,自觉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克服能力不足的问题,多措并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真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和松阳 作者单位:云南省丽江市纪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