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務員考試
1. 公安局的公務員是怎麼考的
公安局的公務員一般招考方法:一種是國家或者省級的公務員招考,每年一次,考公安基礎版知識(權就一本書)、行政能力測試(文理綜合)、申論(材料分析和作文),筆試通過之後,還要通過體能測試,面試和體檢。在通過這些程序之後你就正式的成為人民警察了。
還有一種是最近兩年的政法幹警的專項招考,也是要考行測和申論,還要考法律基礎,完了之後面試體檢,,通過了就 OK。
筆試不太難,題目都是有規律的,就那些題型,但是前提是你必須抽出時間來好好復習才行。有不少警察崗位都招專科以上的,一般專業要求是法學或法律類,法律實物和法律文秘都是屬於法律類(當然最好是直接學法律或法學),所以學校和專業問題都不大。
局裡有關系,要看你關系有多硬,現在公務員考試管理還是比較正規的,一般的關系基本上沒用,而且關系更多的作用是在面試,筆試要是過不了關系再硬也沒用,但是有關系畢竟是有好處的,特別是在面試的時候,和以後的工作、晉升。所以先學好自己的專業,然後等畢業後,再報考公務員,好好復習,把筆試過了,加油,祝你好運!
2. 公安局公務員考試考那幾門課程
2019公務員考哪幾門 具體科目有哪些
1公務員考試科目有哪些
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和面試;其中國家統考的公務員考試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省市組織的地方公務員考試可能還會考「公共基礎知識」。只有通過了筆試,才能進入面試。
2公務員考試考察哪些能力
1.知識測試
知識測試分為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基礎知識是對公務員任職的基本要求。主要應該具備以下基礎知識,包括政治、行政學、法律、公文寫作與處理。其中政治又由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政治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和時事政治這五個部分組成。專業知識則主要是指從事具體的某一專業或職業所必須具備的業務知識,它因專業不同而有差別。
2.能力測試
通過一系列的筆試和面試等方式來測試考生的反應能力與准確性,邏輯推理、語言理解、資料分析和數量關系、設計、表達等方面的能力。可以說,這一系列的考試是對一個考生的全面的綜合考察,所以,公務員考試還是具有相當大的難度的。
3.技能測試
由於公務員隨時都要處理很多問題,所以還需要進行技能測試,考察一下考生處理問題的能力,如果考生是一個太極端的人,往往通不過考察,甚至還需要考察情商,就是處理人際關系的能力以及適應能力。
3公務員考試題型介紹
1.言語理解與表達
每道題給出一段語言文字,要求報考者根據對這段文字的理解或運用一定的語言文字知識,選出最符合要求的答案。
2.數量關系
第一種題型:數字推理。每道題給出一個數列,但其中缺少一項,要求報考者仔細觀察這個數列各數字之間的關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規律,然後從四個供選擇的答案中選出最合適、最合理的一個來填補空缺項,使之符合原數列的排列規律。
第二種題型:數學運算。每道題給出一個算術式子或者表達數量關系的一段文字,要求報考者熟練運用加、減、乘、除等基本運演算法則,並利用其他基本數學知識,准確迅速地計算或推出結果。
3.判斷推理
第一種題型:圖形推理。每道題給出一套或兩套圖形,要求報考者通過觀察分析找出圖形排列的規律,選出符合規律的一項。
第二種題型:定義判斷。每道題先給出一個概念的定義,然後分別列出四種情況,要求報考者嚴格依據定義選出一個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該定義的答案。
第三種題型:類比推理。給出一組相關的詞,要求通過觀察分析,在備選答案中找出一組與之在邏輯關繫上最為貼近或相似的詞。
第四種題型:邏輯判斷。每道題給出一段陳述,這段陳述被假設是正確的,不容置疑的。要求報考者根據這段陳述,運用一定的邏輯推論,選擇一個最恰當的答案。
4.資料分析
針對一段資料一般有1~5個問題,報考者需要根據資料所提供的信息進行分析、比較、推測和計算,從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符合題意的答案。
5.常識判斷
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對有關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的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及其運用,要求報考者通過分析、判斷和推理,選出最符合要求的一項。
3. 《公安公務員考試都要考哪些科目
公安局的職位是占政法編制的公務員,和公務員考試一樣,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有行政能力測試、申論和公安基礎知識。比公務員考試多了個公安基礎知識,在新華書店和自考書店都能買到公安基礎知識的考試用書。
4. 公安部門公務員招考標准
按照警察法規定,公安局公務員報考條件:
第一條 為了保證新錄用的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結合公安機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安機關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人民警察。
第三條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必須在編制和增干計劃內進行,按照人事計劃管理程序,申請年度增干指標。錄用計劃按《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的要求編制,填寫《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計劃審批表》,按以下程序報批:
(一)公安部機關及所屬單位人民警察錄用計劃,由公安部制定,報人事部審定;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及所屬單位人民警察錄用計劃,由公安廳(局)制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人事部門審定;
(三)副省級市、市(地、州、盟)公安局(處)及所屬單位人民警察錄用計劃,由公安局(處)制定,經公安廳(局)審核同意後,報副省級市、市(地)級政府人事部門審定;
(四)縣(市、旗)公安局人民警察錄用計劃,由縣(市、旗)公安局制定,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和市(地、州、盟)公安局(處)審核,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復核後,報市(地)級政府人事部門審定;
(五)海南省下管縣(市)公安局人民警察錄用計劃,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及省公安廳審核,報省級政府人事部門審定。
第四條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主要從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中錄用,不足部分從國家統一招考人員中錄用。
第五條 報考人民警察,除必須具備報考國家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25歲以下。特殊崗位或少數民族和邊遠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30歲;
(二)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裸眼視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可適當放寬)。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第七條 錄用人民警察,應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的要求和地方政府人事部門制定的錄用實施辦法進行。公共科目考試由錄用主管機關組織實施。專業科目、體能、心理素質測評和考核由市(地)以上公安機關按照錄用主管機關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測評項目和標准由公安部商人事部統一制定。
第八條 從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中錄用人民警察,在校期間要通過公安專業知識考試以及體能、心理素質測評和考核。畢業分配前在校參加錄用主管機關組織的公共科目考試,合格者方可錄用為人民警察。
第九條 公安機關確需從公安警察院校以外錄用技術偵察等特殊職位的公務員時,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二十、二十一條辦理。
第十條 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工作由市(地)以上公安機關統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准由公安部和人事部統一制定。
第十一條 各級公安機關擬錄用的人民警察,由用人單位填寫《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按以下程序報批:
(一)公安部錄用人民警察,報人事部備案;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錄用人民警察,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人事部門審批;
(三)副省級市、市(地、州、盟)公安局(處)錄用人民警察,經公安廳(局)審核同意後,報副省級市、市(地)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
(四)縣(市、旗)公安局錄用人民警察,由市(地、州、盟)公安局(處)審核,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復核,報市(地)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
(五)海南省下管縣(市)公安局錄用人民警察,經省公安廳審核同意後,由縣(市)級政府人事部門報省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 非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的新錄用人員,必須進入公安警察院校接受三個月以上的公安專業培訓。經培訓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第十三條 在本辦法中未作規定的,按《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和省級政府人事部門制定的錄用公務員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上級公安機關和政府人事部門共同負責對下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按本辦法錄用人民警察的,人事部門不予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公安機關不予授予人民警察警銜。
第十五條 《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計劃審批表》和《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由公安部和人事部統一制定。
國考招警和省考招警從本質來看是一樣的,都屬於公務員招警,從考試內容來區分的話,兩者考試的科目同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公安專業知識),國考的試題比起省考難度略高。
試卷難與不難其實就沒那麼大的關系了,同是一批人,做不同的試卷而已,只要排名靠前就行,公務員也是一樣,試卷難大家都難,不在於你考多少分,重點在於你考第幾名。
二者的區別:
1、招考條件不同。因為國考限制更少(不限戶籍、不限專業、不限基層工作經驗的崗位居多)當然省份不同會存有差異,省考招警中有不少省份公安的職位很少。
2、招錄機關不同。國考招警的職位更多是中央直屬單位和省級直屬單位職位,公安崗位主要為鐵路公安、中國民航公安、長江航運公安、出入境檢查等,而省考招警更多為地方單位職位,如地方派出所民警、地方交警、森林公安等。
拓展資料:非公安專業報考公安
第一種是通過考取公安院校,畢業時參加公安院校聯考成警,要說考上警察概率最高的,沒有別的,一定是通過這種方式;
第二種是面向社會人員的招警考試,面向社會招警的考試即是所有社會人群都可以參加考試,無論你是應屆畢業生(公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參加面向社會招錄的警察職位),還是已經工作的社會人員,或者是退伍士兵等都可以參加。前提是需滿足公告招考需求。
6. 公安局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中都有招考,這兩者的區別是什麼待遇和晉升有什麼不同
公安局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中都有招考,招的公務員主要是人民警察崗位,事業編制的話,只要是文職人員,坐辦公室的。待遇上的話,肯定是人民警察崗位的公務員更好一點,有警銜工資。在晉升渠道上,也是公務員更加有優勢,事業編制要提拔更難。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
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
拓展資料
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編制的途徑:
1、參加省級公務員考試、國家公務員考試
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級公務員招考,主要崗位設置在鄉鎮,部分崗位為公安幹警、法院、檢察院崗位等。如果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要去參考,工作年限務必要超過1年。
2、參加各級副科崗位選拔(公選)
有時,根據工作需要,地級市或者縣政府會面向本地區或者全國,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崗位或副科工作崗位(儲備幹部)。這類考試要求報考人員最少具備3年工作經驗,年齡也有具體要求,總體來說,要求很嚴格。
3、破格提拔的情況
原則上事業編制不會自動轉為公務員編制,但如果某個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特別突出、年度考核連續都是優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見的有,某單位引進高科技緊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為副科級幹部等。不過這類情況很少見,而且對人的要求特別高。
7. 請問公務員警察考試都考什麼內容
公安公務員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專業科目是公安專業科目。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筆試,主要測查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職業素養、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一)職業素養。
主要測查報考者的政治素質、對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認知水平。
1. 政治素質
(1)政治立場與忠誠度
(2)政治敏銳性與鑒別力
2. 職業道德和紀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
(2)人民警察職業道德
(3)人民警察職業紀律
(二)基礎知識。
主要測查報考者掌握有關法律和公安基礎知識,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1. 法律基礎知識及執法依據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2)法學基礎理論
(3)憲法基礎知識
(4)民法基礎知識
(5)人民警察法基礎知識
(6)行政執法基礎知識
(7)刑事執法基礎知識
2. 公安基礎知識
(1)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職能、職權與組織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路線、方針、政策及公安歷史沿革
(3)公安隊伍建設
(4)公安執法監督
(三)基本能力。
主要測查報考者在有關執法勤務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嚴格守法、規范執法,有效溝通協調,妥善應對處置的能力。
1. 群眾工作能力
(1)宣傳教育
(2)溝通協調
(3)組織動員
(4)服務群眾
2. 行政管理能力
(1)調查研究
(2)糾紛化解
(3)風險識別
(4)風險防範
3. 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應用
4. 實務工作能力
(1)巡邏
(2)接警與處警
(3)安全檢查
(4)安全保護
5. 應急處理能力
(1)事態研判
(2)信息上報
(3)合理處置
(4)善後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