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體檢標准
❶ 省考體檢都有什麼
首先祝賀你進入了體檢關。體檢關是錄用公務中的一項重要的工作環節,因此版必須高度重視。目前,公務員體檢權項目是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進行的,因此你可以到人事部網站或者到書店購買這本書看一下就知道內容了,另外有些特殊的行業可能要進行專門性的體檢,這個要因你所報的專業而論。
體檢的項目有很多,簡單說一下,就是基本的體檢項目,例如肝功能、血常規,尿常規,視力,嗅覺、味覺、聽力,心電圖,腦電圖,透視,再就是看看身上有沒有明顯的疤痕、紋身之類,這是要脫衣服看的,附帶檢查你的身體有沒有缺陷,腿,腳等。對於女生,可能還會有B超等婦科檢查。
最後,祝你的體檢順利過關!
❷ 省考的監獄系統公務員體檢標準是按警察標准還是普通
監獄、勞教系統的所有崗位都是人民警察崗位,都要按警察標准進行體檢。具體標准如下:
第一條 身高、體重標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70厘米,體重不低於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60厘米,體重不低於45千克(南方部分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寬至16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3千克)。
(二)過於肥胖或消瘦者,不能錄用。
第二條 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顱骨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慢性顱內壓增高,不能錄用。
第三條 有胸、腹腔內重要臟器手術史(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者,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者除外),不能錄用。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膨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矯正的脊柱側彎、駝背,慢性腰腿痛,大骨節病指(趾)關節粗大,存在功能障礙者,不能錄用。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能錄用。
❸ 公務員體檢項目詳細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人社部發〔2016〕140號修訂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第二部分其他職位
第十一條色弱,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海關貨物查驗職位、測繪及地圖印刷方面職位、醫學檢驗職位、紡織品檢驗監管職位、儀器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及動植物檢疫職位,不合格;色盲(單色識別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門職位、機電檢驗監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管職位、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及登輪檢疫鑒定職位,不合格。
第十二條 肢體功能障礙,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登輪檢疫鑒定職位、現場查驗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第十三條 雙側耳語聽力均低於5米,機電檢驗監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動物檢疫職位及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不合格。
第十四條 嗅覺遲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第十五條 傳染性、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及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中國民航飛行技術監管職位,執行《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准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的Ⅰ級(67.115(5)項除外)或Ⅱ級體檢合格證的醫學標准。
第十七條 水上作業人員職位,執行船員健康檢查國家標准和《關於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
(3)省考體檢標准擴展閱讀:
第六章 考察與體檢
第二十四條 招錄機關按照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並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
第二十五條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准確。
第二十六條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條 體檢工作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招錄機關實施。
體檢的項目和標准依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體檢應當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並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招錄機關或者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提出復檢。必要時,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公務員錄用所需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6月7日發布的《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人錄發〔1994〕1號)和1996年9月10日發布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人發〔1996〕84號)同時廢止。
❹ 公務員招考體檢什麼項目
公務員體檢項目有。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女性有婦科檢查;、化驗檢查,包括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SGPT,蛋白,HBSAg);有肝膽B超、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
❺ 考公體檢標准
公務員體檢標准:1.主要是進行血壓的測量,身高體重的檢測。2.也需要進行胸專片的檢查和心電圖、心臟彩超的屬檢查。3.也需要進行傳染病方面的檢測,看是否有異常的疾病。4.也需要進行肝、膽、胰、脾、腎的彩超檢查和血生化的檢查。
如果有異常嚴重的心肺方面的疾病,或者是有異常的傳染病的情況,就不可以通過正常的入職的。但是,如果沒有這些方面嚴重的疾病,是不會影響到入職情況。
❻ 廈門這里的省考公務員體檢標準是什麼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條: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條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條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❼ 考公務員對身體健康有什麼要求
我發一個公務員的體檢要求吧
如果是公安的話不可以,其他先天性的溫習不大,你自己看下
附件二:
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細則
為了保證新錄用的國家公務員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根據《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特製定本細則。
一、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貫徹公開平等、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標准和程序進行。
二、縣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體檢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錄用體檢的對象是錄用考試筆試、面試合格人員。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與錄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有不合格的,依次替補。
四、錄用體檢工作的程序:
1、縣以上政府人事部門研究制定體檢方案,確定體檢工作人員,指定體檢醫院,並確定體檢時間。
2、用人單位通知體檢對象做好體檢准備,填發體檢表。
3、在規定的體檢時間內,由工作人員帶領體檢對象到指定的體檢醫院分科接受規定項目的檢查。
4、體檢醫生應按體檢項目逐項進行檢查,不得漏檢。
5、體檢完畢,由醫院按照體驗標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確結論。
6、體檢結束後,由人事部門通知用人單位體檢結果。
五、錄用體檢醫院必須是有比較健全的管理制度、較先進的醫療設備和較高技術水平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
六、被指定的體檢醫院應組成由有關科室醫務人員參加的體檢小組,並確定一名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技術職務的人員擔任主檢醫師。主檢醫師負責處理體檢疑難問題,並簽署體檢結論。
七、體檢醫生要客觀、公正,並嚴格按照體檢標准和受檢程序認真負責地進行體檢,以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出准確的體檢結論。
八、體檢工作人員應與體檢醫生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受檢人員的驗證、科室交接等工作,並協助醫院維持體檢秩序。
九、受檢人員必須遵守體檢紀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如發現有違反紀律的現象,要認真追查,嚴肅處理。
十、受檢人員對某個體檢項目結論有異議的,可根據主檢醫生的意見,經用人單位和人事部門同意後,重新復查一次。
十一、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公務員迴避制度,對涉及與受檢人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必須實行迴避。
十二、本辦法所附《體檢標准》適用於補充國家行政機關普通職位公務員的體檢。特殊職位需要增加體檢項目的,由縣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需要另行確定。附:(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
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
一、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者,視為不合格:
1、男身高不足1。6米,女不足1。5米。
2、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顯的斜視;唇裂,齶裂;辯頸。
3、嚴重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及其他皮膚病、重度腋臭、紋身。
4、嚴重影響儀表的單純性甲狀腺腫、未治癒的結核性淋巴結炎,胸廓明顯畸形、脊椎嚴重側彎、前凸或後凹、強直;兩肢均有跛行、「X」形腿或「o」形腿,兩上肢不等長超過4公分;馬蹄足、足內翻或足外翻,肌肉萎縮,肋力僅一、二級者。
5、肢體有顯著殘廢影響功能者,如斷臂、斷腿、雙手拇指殘缺或雙手拇指健存其他四指殘缺,或者任何一肢體不能運用者(包括裝配假肢)。
6、兩眼矯正視力低於1。0者,雙眼有一眼失明者。病理性眼球突出,影響視力的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色素膜疾病等。
7、左右耳聽力均有嚴重缺陷,耳語聽力一側不足5米、另一側不足2米者。
8、嚴重口吃;一句話中有兩個字重復兩次或明顯吐字不清者。
9、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夜遊症、暈闕症、重度精神官能症。腦外傷後遺症或顱內異物存留者。
10、各種急慢性傳染病患者,如肝炎、活動性肺結核、麻風病,慢性細菌痢疾。
11、器質性慢性心臟血管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頻發性期前收縮);嚴重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支氣管擴張;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重慢性胃炎、膽管、膽囊、胰腺疾病;慢性腎炎、腹內形隱睾,完全性尿道下裂;各種惡性腫瘤,結締組織疾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性狼瘡等);內分泌系統疾病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疾病等。
❽ 想要報考省考,不知道省考的體檢標准怎麼樣
省考的體檢還是很嚴格的,除了正常的血液檢查,還會有肛檢什麼。具體的可以看一下往年公務員體檢標准
❾ 公務員體檢標准
公務員體檢標准如下: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
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
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
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
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
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
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
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
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拓展資料:
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
第一,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考簡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
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招考公告》、《招考簡章》可通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
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8)查詢。
第二,「報考人員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報考人員注冊」。注冊前,
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題為《誠信報考從我做起》的致廣大考生的一封信,並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
承諾書》。
第三,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並提交上報。報考人員要認真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遇有問題及時咨
詢。
第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提交報名信息後,報考人員可於報名次日起2日內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第五,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
第六,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在2017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2日16:00登錄所選
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主要包括:報考人員承諾遵守考試紀律、上傳照
片、繳納考試費用。
未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七,列印准考證。報考人員需要在所選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第八,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生須攜帶准考證、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
加考試。未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第九,查詢成績。考生可以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范圍。
第十,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等。未按規定的時間參加面試、體檢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
相應的資格。
❿ 公務員考試體檢標准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