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工作經歷
❶ 國考報名時,工作經歷可否不寫
不可來以。
原因:考生在職,自需要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不予報名。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1)國考工作經歷擴展閱讀:
一、國考筆試內容:
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鍾,滿分100分。
2、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80分鍾,滿分100分。
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全部採用閉卷考試的方式。
二、公共科目:
1、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沒有指定教材。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相應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的考試大綱。
2、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協、外交學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請在各部門網站查詢。
❷ 請問國考的兩年工作經歷是怎麼算的啊是參加工作到報考的時限嗎
兩年來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源」中「兩年」的計算方法是指截至公務員報考日期,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年。
基層工作經驗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工作的經驗。
這屆畢業生在學校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作為基層的工作經驗。有基層工作經驗的應屆畢業生可以根據應屆畢業生的情況申請該崗位。符合基層工作年限要求的,也可以申請需要基層工作經驗的崗位。
(2)國考工作經歷擴展閱讀:
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於基層工作經歷是這樣定義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❸ 國考中的「基層工作經歷」指什麼
一、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如果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就是在以上部門工作兩年以上。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算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計算方法為:
1、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2、截止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一般是截止到報名當月(具體時間看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中的要求)
❹ 國考報名時工作經歷沒有寫。
最好是如實填寫,有基層工作經驗的考生是有一定優勢的,如果你忘記了修改可以咨詢招考單位修改信息。
1.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省直機關的人員,在省級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的二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市直機關的人員,在市級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的二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須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
❺ 國考報名的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公告招聘要求上抄明確說明:襲1、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2、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3、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❻ 國考報名中基層工作經驗是無限制,但其他條件里有兩年工作經歷,請問這兩者有區別嗎
這兩者是沒抄有區別的。襲
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基層工作經歷是各位考生報考某些職位的硬性條件,
2019國考公告中明確規定: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15%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❼ 國考報考裡面說的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版作經歷。基層工權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以上就是關於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指南,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備考國家公務員考試。貴州中公教育預祝各位考生報考順利!
❽ 國考中基層工作經歷是如何界定的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8)國考工作經歷擴展閱讀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初次就業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是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人員,他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起始時間算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❾ 國考工作經歷怎麼填
每年國考報名開始,中公教育專家發現,往年很多考生都會有考生針對工作經歷填寫的問題咨詢我們的老師,鑒於此,中公教育專家在此為考生全面講解一下國考工作經歷怎麼填。具體如下:
應屆生
1. 一定要真實、內容充實、完整;
2. 可以沒有實習經歷。
社會在職人群
1. 央行要求在金融機構實習至少一年,實習不足一年者,建議用實習經歷補充;
2. 法律崗、會計崗以及計算機崗一定要表述清楚同業經歷;
3. 央行側重於基金、證券、期貨、銀行等從業人員。
附: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供各位考生參考: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10%—15%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採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
……點擊查看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完整版)
❿ 國考中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專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屬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