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腎結核
1. 在線求助,浙江省考體檢初步被刷,明天進一步檢查,白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人社部發〔2016〕140號修訂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2]
2. 肺結核治癒好一年後可否考公務員
可以報考公務員。公務員身體要求: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3. 求助下各位大俠。一般考事業單位體檢主要檢查什麼嚴不嚴是和公務員體檢一樣嗎
事業單位體檢項目一般根據招聘通知去制定地點去體檢就行,事業單位一直都是很熱門的工作單位,很多人都爭著想進,進入事業單位考試合格後還要有例行的體現項目,如果考試合格因為體檢不合格不能進入理想的單位就得不償失了,先了解體現項目以及標准,對想進入事業單位的您來說是有一定幫助的。
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體檢項目包括查血細胞、血小板、白細胞、紅細胞、血型、血糖等,沒有特殊要求是不會檢查愛滋病HIV抗體的,其具體內容為:
(1)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 140mmHg(12.00 - 18.66Kpa);舒張壓60mmHg -90mmHg(8.00 -12.00Kpa);
(2)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3)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4)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5)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6)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
性改變,合格: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7)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8)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9)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10)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11)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12)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13)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14)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5)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16)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17)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和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18)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19)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4. 離婚後對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離異對報考公務員沒有影響。
國家公務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1、必須具有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系群眾,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3、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勇於開拓前進。
4、模範遵紀守法,樹立清正廉潔的公僕形象。
5、刻苦學習,勤奮敬業,不斷加強知識積累和經驗積累。
(4)省考腎結核擴展閱讀
公務員考試選拔條件、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體檢要求
一、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
合格標准:
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2、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3、心率每分鍾50- 60次或100-110次;
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 、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1、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 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2、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5. 省考是以當年畢業生報好還是以非公務員身份報好
以應屆生身份考試好,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及以下設置。
補充選拔公務員基本素質
(一)政治素質
1.必須具有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系群眾,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3.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勇於開拓前進。
4.模範遵紀守法,樹立清正廉潔的公僕形象。
5.刻苦學習,勤奮敬業,不斷加強知識積累和經驗積累。
(二)專業知識
公務員的知識分兩部分: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專業知識包括本專業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識以及本專業的來龍去脈和前後動態。相關知識即指相近或交叉專業的有關知識,這些知識的了解有助於本職專業知識的深化和提高。
(三)智力素質
智力是公務員的基本素質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公務員對於問題的觀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觀察力、記憶力、思考力和想像力。普通人智商大體相當,只是不同的人對於智力的各個方面稍有側重,有人長於抽象邏輯思維,有人長於形象思維,有人長於觀察,有人敏於反應。
(四)心理和身體素質
公務員的心理素質指公務員在內部和外部環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緒和穩定性、團結協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獨創性、面對服務對象的謙和態度、心理的自我調適等。身體素質主要指公務員的體力和適應力,公務員必須具備連續作戰的精力,能夠適應外部環境的各種變化。
選拔條件
基本要求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體檢要求
(一)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2)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3)心率每分鍾50- 60次或100-110次;(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 、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 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6. 第二學歷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嗎
可以報考,只要第二學歷滿足了報考公務員的條件都可以報名。報考公務員條件如下: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除以上的條件,個人的身體檢查也得合格,以下是身體健康的要求:
(一)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2)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3)心率每分鍾50- 60次或100-110次;(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 、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 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7. 有哮喘病能考公務員嗎
公務員體檢標准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但是如果你不嚴重,體檢的時候不一定能檢查出來的、
8. 省考公務員不限專業的職位有哪些
公務員考試對專業沒有要求。
但都需要有匹配職位的能力,也就是有過類似的工作經驗,要能夠完成該職位所需要完成的工作。
我國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報考公務員的有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這一項要求公務員的報考者必須具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必須具有本國國籍。這里所說的"政治權利",是個法律術語,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國家管理,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的公民不能報考公務員。
因此,因違法犯罪而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無法行使公民政治權利的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非我國的公民,例如外國人、已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無國籍人,不能報考我國公務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這一項規定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政治立場。這是我國公務員制度區別於西方文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徵。我國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在政治上與黨保持一致,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報考公務員的人也必須符合這一要求。
(8)省考腎結核擴展閱讀
體檢要求:
(一)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2)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3)心率每分鍾50- 60次或100-110次;
(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 、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1)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 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2)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9. 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研究生能考國家公務員嗎
公務員報名條件未對少數民話進行限制,只要符合報名各項要求,是可以報名的。
公務員選拔條件為:
1.基本要求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體檢要求
(一)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2)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3)心率每分鍾50- 60次或100-110次;(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 、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 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10. 公務員考試需要考哪幾門
以2013年度為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全部採用閉卷考試的方式。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鍾,滿分100分。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鍾,滿分100分。
作答要求: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10)省考腎結核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