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內考
『壹』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嗎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需查看國考招錄公告了解報名條件。
以2018年度國家公務員考版試為權例,報名條件中規定: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即,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不得報考。
在職公務員可以參加遴選或選調公務員考試。
比如,2018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中明確:「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報考人員可查看國家公務員考試招錄信息整理了解報名、筆試、面試等考情)
『貳』 在職公務員能繼續考公務員考試嗎
根據2019年山西省抄考公告內容得知: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2、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考報名後至錄用之前,期間已被各級黨政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錄用。
可以看出在職公務員是不能報考山西公務員考試的,如果存在已被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的,是不予錄用的,所以大家在報考的時候要注意這一點。
所以建議大家,在報考公務員之前,一定要花時間去了解崗位信息,再去報考。
『叄』 在職公務員還能考公務員嗎
在職公務員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職公務員屬於第三條: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所以說是不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的。
(3)公務員內考擴展閱讀:
報考公務員考試的一般規定:
1、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2、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
3、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定。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肆』 公務員可以一直往上考的嗎如果已經是公務員還能再考嗎
不可以,可以參加遴選。國家雖然禁止在職公務員繼續參加公務員考試,但是為了讓公務員獲得更好的職業發展前景,在內部建立遴選機制,從中央國家機關到省、市級機關,都在面向基層遴選公務員。
2013年,中組部發布的《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對公開遴選考試的方式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但遴選可以跨政府層級、跨工作部門(系統),中央機關遴選更是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各省(區、市)、市(地)、縣(市、區)、鄉鎮(街道)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的工作人員,只要符合報名條件,都可以報考。
(4)公務員內考擴展閱讀
國家雖然禁止在職公務員繼續參加公務員考試,但是為了讓公務員獲得更好的職業發展前景,在內部建立遴選機制,從中央國家機關到省、市級機關,都在面向基層遴選公務員。
穩定隊伍的現實需要。很多在職公務員身在曹營心在漢,沒有認真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為了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穩定在職公務員隊伍,故而禁止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近年來遴選開始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每年定期開展,遴選的力度是越來越大。但是,較實際需求來說,遴選崗位數量還是偏少,無法滿足現實需求。遴選崗位報考條件設置嚴苛,專業不符、工作年限均是「攔路虎」。個別基層部門、單位在遴選考生審核報名時層層設卡,不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要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不斷拓寬遴選的通道。
『伍』 在職公務員可不可以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在職公務員不可以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
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系。
(5)公務員內考擴展閱讀:
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
第五條 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考試;
(四)考察與體檢;
(五)公示、審批或備案。
必要時,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上述程序進行調整。
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簡化程序。
第六條 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應當採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陸』 公務員誰都可以考嗎
不是誰都能考,有條件的
一、報考公務員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應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雙側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
6、需要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具體要求看招錄崗位的要求)
7、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系。
『柒』 在職公務員能再次考公務員嗎
在職公務員可以考公務員嗎
歷年的國考的報考指南中,明確表示在職公務員不可以報考。(參考: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為什麼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那麼如果在職,被辭退了或者選擇辭職的公務員是否可以再報名公務員考試呢?
1.辭職不等於辭退,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能報考。(參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2.成功辭職後可以報考,根據《公務員辭去公職規定(試行)》,公務員辭去公職需按照:公務員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公務員辭去公職申請表》;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任免機關審批,作出同意辭去公職或者不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同意辭去公職的應當同時免去其他所任職務等一系列步驟進行辦理,至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有意向報考今年國考的在職公務員需提前做好相關准備工作。
『捌』 國家公務員考試都考哪些科目
公務員考試科目有兩科: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2、申論。部分崗位有專業科目,比如外交部、銀監會、證監會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等職位會有專業科目考試。
如果想考公務員,去專業的培訓機構去培訓下,會更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