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國考
區別挺大的。
國考要求高
國考對於考生個人條件要求相對更高。一般情況下,參加國考基本上都要求具備本科以上文憑,雖然說,也有給大專生預備的職位,但總而言之非常少,甚至有很大一部分崗位直接要求碩士才能報考。但在一部分省區市組織的公務員考試中,大專生職位相對而言更多一點。如果考生個人學歷層次高,選擇國考機會更大。
省考可加分
多個省市區公務員考試,仍然可以享受加分待遇。一部分省區,公務員筆試最高加分額度達到20分。要知道,在公務員筆試中,5分之差,名次差距至少相差10名到8名。如果筆試加20分,優勢相當大。國考沒有加分之說,更顯得「一碗水端平」。因此,如果你有加分優惠,選擇省考,機會更多。如果沒有加分條件,選擇國考,起點更平等。
國考難度大
各省公務員考試,試題類型和標准,其實都是向國考看齊的。總體上,國考難度更大,省考難度相對更小。但是,在一部分教育發達省份,省考的難度比國考還高。當然,具體難易程度,要根據每年考試題而定。一般而言,西部省市區公務員考試難度,比國考相對更簡單一些。
國考起點高
如果考上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起點高,更容易升遷提拔。比如,中央機關公務員,從科員到「處」級幹部,也許只需要十年,成為廳級幹部機會也大,因為在中央部委上班,廳局級職數相當多。但是,如果你選擇成為一名鄉鎮公務員,想成為一名副科級幹部,也許都要花費十年八年。至於處級幹部,想都不敢想。因為,一個縣的處級幹部,一般總數不超過20個。
待遇有差別
公務員具體到待遇上,並不是層級越高待遇越好。中央機關公務員不如北京市公務員待遇好,省直公務員不如市直公務員待遇好,市直公務員不如街道辦公務員待遇好,這種同城不同酬的現象,在一部分省會城市尤其明顯。
⑵ 江蘇公務員考試與國考有何區別
一、從組織機構來說
國家公務員考試與江蘇公務員考試的根本區別是由考試組織單位、招錄單位和地域范圍決定的。組織單位指考試從計劃、考試到錄用等一系列程序的組織機構;招錄單位指用人單位,即公務員考試的需求方和錄用公務員的接收方;地域范圍指考試的考試地點。
二、從考試本身來說
國考和江蘇省考在考試時間、考試內容、考試地點和考試難度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就考試時間而言,國考時間基本是固定的,報名時間在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11月下旬,面試時間在來年2-3月份。而江蘇省考時間近兩年均在1月報名,3月筆試。就考試內容而言,兩者都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一般採用閉卷方式。就命題形式和考試難度而言,國考行測題量與江蘇省考相當,申論閱讀材料字數比省考多,難度較大,具體情況要參照國考及江蘇省考考試大綱。
三、從編制和福利待遇來說
國家公務員和江蘇公務員均按照《公務員法》和同一套制度管理,錄用後也有統一的薪酬體系,但因地域范圍、行業類別及單位層級不同,薪酬及晉升空間會有所差異。從地域上,東部沿海和一線城市平均工資水平高於中西部地區;在行業類別上,金融、證券和財稅系統工資和福利高於其它部門;在晉升空間上,行政執法類和綜合管理類人員因其工作內容具有公共性質,人員可以流動,可以跨地區、行業交流任職,而一些垂直管理部門,如國稅、海關系統大多隻能在本系統內晉升和調動。
⑶ 江蘇省公務員省考和國考報名時間分別為
國家公務員考試 一般10月份抄報名,11月或者襲12月考試。
江蘇公務員考試是省考 一般3月份報名,五月考試。
國家公務員考試與江蘇公務員考試的根本區別是由考試組織單位、招錄單位和地域范圍決定的。組織單位指考試從計劃、考試到錄用等一系列程序的組織機構;招錄單位指用人單位,即公務員考試的需求方和錄用公務員的接收方;地域范圍指考試的考試地點。
國考和江蘇省考在考試時間、考試內容、考試地點和考試難度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就考試時間而言,國考時間基本是固定的,報名時間在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11月下旬,面試時間在來年2-3月份。
而江蘇省考時間近兩年均在1月報名,3月筆試。就考試內容而言,兩者都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一般採用閉卷方式。就命題形式和考試難度而言,國考行測題量與江蘇省考相當,申論閱讀材料字數比省考多,難度較大,具體情況要參照國考及江蘇省考考試大綱。
⑷ 江蘇省考和國考的區別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間出生),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1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定向招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報考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11月3日以後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及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按照《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報考者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8.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代碼70-74)、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5-79)的報考者,還須具備《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簡章》規定的條件;
10.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考錄對象及有關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報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時,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或者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如有特殊規定則從其規定。
2.省級機關職位的報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戶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機關職位的報考者,生源地或者戶籍要求按照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執行;省屬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單位職位的報考者,生源地或者戶籍要求按《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規定執行。設區市以下機關(單位)職位的報考者,生源地或者戶籍要求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確定,並在招考簡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者父母戶籍所在地(軍人服役部隊駐地)的縣(縣級市、縣管體制區)或者設區市市區(縣管體制區除外)的職位。
4. 定向招錄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職位(職位代碼60-69),招錄對象為: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者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經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願者;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選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原大學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從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並在當年入伍,且於2019年9月1日至報名前從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的士兵。上述人員中,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報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報考者須為江蘇生源。
5.定向招錄殘疾人的職位(職位代碼80-81),招錄對象為:持有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類別、等級的人員。
6.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0-96),招錄對象為:我省設區市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選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學生村官;經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願者;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戶籍或者生源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7.定向招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錄對象為:在本縣(市、區)轄區內的村(社區)工作滿5年、任職2年以上且工作表現優秀的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以及因村(社區)書記(主任)實行「一肩挑」,由原書記(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職級待遇的副書記(副主任)。不含設區市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選聘的原大學生村官等人員。工作表現優秀的具體標准由各設區市制定,並在招考簡章中公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2018 年1月1日以後辦理過公務員或者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迴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者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者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⑸ 江蘇省公務員與國家公務員有什麼區別
江蘇省公務員與國家公務員的區別如下:
江蘇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A類筆試科專目:《公共基礎屬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兩科;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兩科。
國家公務員是行測和申論。
一般來說 江蘇省的題不是很難 而且和國家公務員考試有一定的出入 主要在於江蘇省有一門公共基礎知識 和別的省市不一樣 他把行政的一部門劃出來 然後加上其他內容 形成一門考試 公文的比重會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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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江蘇省考和國考哪個更難一點
1、國考招收的人數比省考少。
2、很多應屆生都會嘗試國考,所以國考相對省考來講會更難些。
⑺ 江蘇省公務員考試與國考有哪些區別
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主要區別在於:
(1)國家公務員是中央、國家機關以版及中央國家行政機權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地方公務員考試是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2)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
(3)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為行測和申論,有些地方公務員考試科目有所不同。考試內容方面,地方公務員考試會涉及該省的省情,命題更加細致。且一般而言,除極個別省外,地方公務員考試難度較國家公務員考試低。
(4)由於各地考試內容不同,建議各地方公務員考試材料不要通用,國家公務員考試材料可供地方公務員考試參考。
⑻ 國家公務員和江蘇省考有什麼區別呢
隸屬不一樣,職能不一樣,本質一樣,都是為人民服務部門。不過省考崗位相對來說更細化,也更針對和具體。
⑼ 有人知道國家公務員和江蘇省公務員的區別嗎
1.從概念來說
我國公務員正規統一都叫國家公務員,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內家公務員,具體才分為中央國容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
2.從考試性質來說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於招錄考試。
3.從招考對象來說
中央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
4.從考試科目來說
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筆試和面試。
5.從考試時間來說
國考在11月份左右
6.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時間差異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時間會有一些變動,一些省份一年還有春、秋季兩次考試。
⑽ 國家公務員考試和江蘇省考有哪些區別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專理系統所屬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例如:遼寧公務員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從屬關系,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於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的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