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
⑴ 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中所要求的學歷應當如何理解
學歷一般是指你的第一學歷,指你拿到畢業證書的最高學歷。
⑵ 公務員考試需要什麼學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版: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權;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中所要求的學歷應當如何理解
《招考簡章》來中所要求的自學歷應當如何理解?《招考簡章》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者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招考簡章》中要求限本科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註:本文摘自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網站發布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部分內容。
⑷ 公務員招考條件
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
公務員報考條件一般指本詞條
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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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報考程序
時間地點
面試
體檢和考察
目錄
1摘要
2基本信息
3報考條件
4報考程序
職位查詢
網上報名
報名確認
公共科目筆試
5時間地點
6面試
7體檢和考察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報考條件即可參加公務員考試,報考職位分兩大類,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類別中的一個部門或單位進行報考。
以中央黨群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中的省級機關和直屬機構,部分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第一類。
以中央垂直管理機構地(市)級以下所有機關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中的省級機關和直屬機構,部分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第二類。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招考時間
一般集中在10至11月份
類型
文件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並交招錄機關審核。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報考程序
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報考人員在2010年10月13日後可以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網查閱《招考簡章》: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公務員主管部門還就報考政策、報名網路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閱該指南。
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主要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也可以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的相關鏈接登錄考錄專題網站。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0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0年10月25日0:00至26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3.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請於2010年10月28日8:00後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和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年齡在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不通過網路進行報名,報名時請直接與要報考的招錄機關聯系,通過電話傳真或發送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同時應提交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確認和列印准考證等相關事宜按各地考試機構的要求辦理。
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採取網上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於2010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網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並按規定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按政策申請減免考務費用。這部分人員,不進行網上報名確認,直接與當地考務部門聯系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各省(區、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各省(區、市)考試機構的網址和咨詢電話將於2010年10月29日以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公布。
(四)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後,報考人員請於2010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16:00期間,登錄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列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當地公務員考試機構聯系解決。
公共科目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沒有指定教材,復習可參考《201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
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協、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請在各部門網站查詢。
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2年11月25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7:00 申論
7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的時間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銀監會特殊專業職位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北京。
3、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11年1月中旬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面試
中央組織部幹部一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將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專業科目考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
⑸ 公務員考試條件有哪些
公務員考試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擴展閱讀: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對此,國外公務員法中都有明確規定。主要包括本國國籍,是否享有公民權,良好的道德品質,相應的文化程序,年齡要求,身體素質等等。
我國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報考公務員的有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這一項要求公務員的報考者必須具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必須具有本國國籍。這里所說的"政治權利",是個法律術語,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國家管理,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的公民不能報考公務員。
因此,因違法犯罪而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無法行使公民政治權利的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非我國的公民,例如外國人、已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無國籍人,不能報考我國公務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這一項規定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政治立場。這是我國公務員制度區別於西方文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徵。我國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在政治上與黨保持一致,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報考公務員的人也必須符合這一要求。
⑹ 公務員考試的詳細流程
公務員考來試一般流程為:源公告發布、網上報名(提交報考申請、報名資格網上初審、體能測評、網上繳費確認等)、列印准考證、筆試、查成績、調劑、遞補、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審批。由於各地區的公務員招錄可能有自己本地區的特色,會稍有不同,如北京會進行第二輪調劑,而上海是先考試後職位報名。
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和廣東等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注意查閱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當下就公務員考試改革的趨勢來看,傾向於向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靠攏。
(6)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擴展閱讀: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以前公共科目筆試按A、B類職位分別進行。A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和《申論》;B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從2006年開始,A、B類都要考一樣的科目,就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只不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別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