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會提問村幹部哪些問題
㈠ 離任村幹部摸底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嚴把動員部署,摸實幹部底數。先在鄉級召開動員部署會,對現任村「兩委」主要幹部進行工作業務培訓。再逐村召開離任村幹部座談會,以當前行政村為單位,通過109個網格信息員向離任村幹部宣傳具體政策、工作流程和申報要求,組織他們填寫曾任職時村級班子人員情況,然後經集體討論,形成村級班子沿革材料,分職務按順序不留空檔的摸實村級班子成員歷史情況,形成歷任村「兩委」成員任職順序時間表,為認定打下堅實基礎。各村分別召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會議深入聽取與會人員對摸排出的離任村幹部名單的意見,重點查看是否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同時查補缺漏,確保應有盡有。
嚴謹逐級審核,落實具體標准。在個人申請並提供必要的物證等基本證明材料的基礎上,各村「兩委」進行預審,重點審核申請人任職資格、任職職務和時限,對符合條件的,准予填寫申請表。村級預審後,提交鄉黨建辦牽頭組成的審核小組。結合千名幹部「入百村、進千網、訪萬戶」活動,組織包村幹部和經辦人深入被認定人員所在網格,對全鄉6個村的離任村幹部進行入戶走訪和電話回訪的方式逐一與其本人進行信息再次核實。對不符合條件人員做好解釋,對審核通過人員登記造冊,為下一步程序做好准備。
嚴密三證合一,核實認定身份。該鄉離任村幹部摸底工作採取物證、調查取證、人證三證合一方式進行,堅持以物證為主、調查為輔、人證為參考。組織人員通過查找檔案、認定個人持有的有效資料等方式進行物證認定,重點對村幹部花名冊、歷年全鄉黨員花名冊、村幹部工資發放花名冊、村幹部登記表、村幹部任職文件等原始資料進行核對。同時,鄉、村兩級組織入村調查取證,並參考證言證詞,做好認定結論。
嚴格人員公示,實時接受監督。堅持三個公開:認定人員公開,認定過程公開(開好離任村幹部座談會、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等三個會議,將申請情況、審核情況及時公開),認定結果公開。在工作中,做好三次公示。第一次公示由村審核後,將擬認定人員身份、工作年限、是否已享受補助等信息,張貼到擬認定人員所在的各村民組,公示15天。第二次公示將由鄉黨委審核後分別在村組公示7天,認定人員簽字,接受黨員群眾監督。第二次公示後無異議的將建立一人一檔,為縣級審核提供有效基礎。第三次公示將報至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審核後,在縣、鄉、村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將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㈡ 村幹部是不是為村民辦事,解決糾紛問題
是村委會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專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屬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㈢ 村民反映村幹部問題朝什麼地方。
村民反映村幹部問題的途徑:
1、如果村幹部不作為、亂作為,村民可以收集真實有力專的證據,向鄉屬鎮政府部門舉報,也可以向鄉鎮紀檢部門舉報;
2、也可以直接向縣級紀檢部門舉報,其會把舉報材料反饋給鄉鎮紀檢部門,並督查舉報材料的核實查處情況;
3、還可以在權威網站披露村幹部問題的相關情況,以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從而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4、村民舉報村幹部的違法違紀問題要依法進行,同時要注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預防被打擊報復。
㈣ 村幹部為村民辦事應該堅持什麼樣的原則
村幹部為村民辦事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村幹部在處理農村事務中,是否堅持公平公正的處事原則,直接關繫到村幹部在群眾中是否樹立了廉潔清正的形象,關繫到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公平公正公開是群眾的所盼、所願,他們希望村幹部聽民言、察民情、依法公平公正辦事。
所以,村幹部為村民辦事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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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公平公正為民辦事 ,要注重以下四個方面:
一、把公平、公正看做村幹部為民辦事的生命線。
村幹部為民辦事的公平公正,是指村民能夠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公平地實現權利和義務。使公平正義成為村民實實在在看得見、感受得到的結果。
村公所是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沖突的調節器,是維護和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第一道防線。維護和實現公平公正是村幹部工作的永恆主題和神聖職責,是我們崇高而偉大的使命。
二、 准確把握合法合理、平等對待、公平公正的內容。
對於村幹部而言,公平公正就是要真正想著群眾、把群眾的事辦好,絕不能只為自己的利益集團謀利益。打破村幹部拉關系、重親屬的觀念,使村幹部本著公平、公正、合理的理念處理好村上的大小事務,從而保證政令暢通、取信於民。
首先自己要遵守法律法規,在為民辦事上正確行使權利,使權力行使符合法律賦予該項權力的目的,同樣情形同樣處理。
三、正確理解公平公正理念對村幹部工作的具體要求。
作為一名基層幹部,為民辦事要堅持秉公執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堅持以公開促公正。實行辦事公開,消除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對辦事不公的疑慮,促進和彰顯公正、公平、公開是保障村民對村公所工作知情權和監督權的重要措施。
四、牢固樹立做事為民的理論基礎。
從根本上說,大學生村官、村幹部樹立執法為民理念,是由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所決定的。這個理念也是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在村兩委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體現。
㈤ 村幹部的問題向那裡反應
目前,村一級組織實行的是村民自治,即村委會包括村主任在內的幹部由村民大回會或村民代表會選答舉產生及罷免,村委會幹部有問題,應該放映到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但在實際管理體制下,鄉政府管理著村幹部;另外,村黨支部幹部由鄉黨委提名、選舉、任命與管理。
所以,村幹部的問題反映應該是兩個途徑:一是村委會幹部向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反映,這是法律規定的,不過往往往有名無實;二是村委會幹部也可以向鄉政府或黨委反映,這是現行管理體制形成的,如果是黨支部幹部則向鄉黨委反映。
㈥ 村民反應村幹部問題經查不實,會不會被起訴
你好,只要不是有意誣告陷害,就不會承擔責任的,至於是否會被起訴,通常不會,即使起訴,你也不必承擔責任。
㈦ 村民向村幹部反映問題被打,該幹部應該負么責任
報案。能夠鑒定為輕傷則追究刑事責任,並對醫療費等進行賠償。
㈧ 村幹部對村民反映的問題置之不理,推卸責任,不解決實際問題
關於石平居民新村洪全倫反映石平居民新村排污管網堵塞
排水不暢的回復
接洪全倫反回映情況後,經了答解石平居民新村於2013年,由開發商徐玉康承建,在修建時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施工修建。由於在規劃設計時未在最底層《門面房》設計修建廁所,現因住戶自行在門面房修建廁所,導致污水管網排污不暢。
接反映後,經村支兩委現場查看協調,現村委會已規劃好修建化糞池的地址,由反映人自行出資修建化糞池。
特此回復
永平鎮石平村委會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