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村幹部以後怎麼辦
A. 離任村幹部要擔任多少年才享受離任生活困難補貼
根據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制度規定,離任村幹部要連續擔任9年以上才享受離任生活困難補貼。
一、補助對象條件享受一般離職村幹部生活補助的對象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連續擔任一般村幹部滿9年及以上的定工幹部。
2、男年滿60周歲及以上,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現仍健在的)。
3、鎮村(街)逐級審查並公示無異議。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離職村幹部生活補助:
1、因觸犯法律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言任的。
2、離職後不支持鎮村(街)工作,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參加越級上訪的。
二、補助標准:
1、以擔任一般村幹部的職務和任職年限為依據,確定年補助標准。凡是年滿三屆(九年)的定工幹部每年補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過760元。
2、間斷任職的,以最長連續任職時間為任職年限,不作累加計算。
3、連續任正職不足9年的,又擔任過其他職務的,按副職累加計算年限。
4、連續任職8年以下正、副職,未辦理養老保險,家庭困難的黨員村幹部鎮黨委、政府在黨內溫暖工程中給予一定的照顧。
5、補助對象在任職期間已辦理村幹部養老保險,現領取的養老金達到或超過本辦法規定的補助標准不再享受一般離職村幹部生活補助,不足的可以補齊,但不得重復享受;參加低保的以此類推。
6、曾經享受過一次性生活補助的離職村幹部,其當時補助抵消後,依據本辦法繼續享受。
7、補助對象去世的,停止發放生活補助。
B. 正常離任村幹部還可以繼續當村支部書記有年齡限制嗎
村幹部也是國家幹部,到一定年齡也得退休,因為年齡大身體不便,但是正常離任的年齡是到退休年齡了,就不可以繼續勝任了
C. 離任村幹部後又任職工資如何處理
事在人為,沒有什麼規定不規定。說句大家別不高興的話,村兩委成員是什麼?記住:不回是幹部!至少科級以答上公務員才有可能是幹部。說跑題了。
一般把實際工作年限加起來算「工齡」,按照這個思路,和連任多年的村兩委成員的「工作補貼」計算方法相同了。
村兩委成員不拿工作資的。叫補貼。按照過去較為標準的說法,叫半脫產「幹部,所以不能拿工資。
當然,沒必要計較這些稱呼上的東西,但作為從事這個行業的同志來說,心裡要有算,多為家鄉父老做點貢獻,別把這個位置當肥缺,幹些對不起祖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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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什麼是正常離任村幹部是哪些人
正常離任村幹部是具體如下:
根據《棖沖鎮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 發放工作實施方案》
四、認定條件及補貼准備
(一)離任村幹部的職務認定
1.正職認定。正職是指解放初期(1949年8月至1950年4月)的地下黨支部書記;小鄉時期(1950年5月至1956年6月)的小鄉黨支部書記、鄉長、農會主席;高級社時期(1956年7月至1958年9月)的高級社黨支部書記、社長;
人民公社化初期(1958年10月至1961年12月)的大隊黨總支書記、大隊長;人民公社化中、後期(1962年1月至1983年12月)的大隊黨支部書記、大隊長(或大隊革委會主任、抓生產的第一副主任);恢復鄉政府時期(1984年1月至今)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村(社區)主任。
2.副職認定。副職是指上述正職相對應時期的大隊黨支部副書記、副大隊長、大隊革委會副主任、大隊秘書(文書、會計)、大隊婦女主任、大隊團支部書記、大隊民兵營長、大隊治保調解主任、村(社區)黨組織副書記、委員和村(居)委會副主任、委員等。
3.其它。補貼對象不包括有正常工資性收入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兼職村幹部。在同一時間任多項職務的,按最高職務認定,「一肩挑」的村正職不重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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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村幹部待遇成「被遺忘的角落」
由於缺乏相應的保障機制,致使部分離任村幹部在精神上感到失落,在生活中面臨困難,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成為農村新的不穩定因素。
離任村幹部隊伍龐大、結構比較復雜。在這個群體中有村「兩委」成員,也有婦女主任、治保調解人員和計生管理人員,離任村幹部已成為一個新的、龐大的社會群體。
由於村級政權建設歷史跨度大、時間長,再加上農村人口「老齡化」,現在,這部分離職村幹部普遍年齡都偏大、身體疾患多、待遇補貼少、社會保障差,除了享受新農保、新農合外,再沒有其他的收入或補貼,正在成為農村新的弱勢群體。
離任村幹部身體狀況普遍較差。離任村幹部在任時,長年工作、生活在最基層和第一線,面對面地與群眾打交道,工作頭緒多、任務重、強度大,導致他們生活無規律。特別是「農業學大寨」、農村稅費改革前,以及現在的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為了完成工作任務和各項建設,村幹部常常是起早貪黑。
過度的勞累對他們的身體也造成了一定的傷害。離任以後,隨著年齡的增大,身體上的各種不適和疾患也逐步顯現出來,且大多都是一些慢性病、多發病,甚至是晚期絕症。許多離任村幹部反映:「一年到頭拚命干,生老病死無人管,讓他們感到心寒。」
離任村幹部思想情緒比較低落。大多數離任村幹部在職時一門心思干工作,把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都傾注到了工作上,平凡的崗位和忙碌的工作使他們找到了人生的價值,感到很充實,許多離任村幹部至今還珍藏著當年在任時獲得的各種榮譽證書。
但離任後,他們的身份就是普通農民,「無官一身輕」的悠閑生活和上級組織的冷落,再加上家庭的抱怨,使他們感到無比失落。同時,村幹部離任後,在子女就業、醫療保障、政治待遇等方面基本沒有享受到什麼照顧。
在任時備受重視,退職後無人關心,家庭不理解,社會有偏見,導致離任村幹部心理上不平衡。同時,不斷上漲的物價和醫療費用,又加重了離任村幹部的經濟、生活負擔,對他們來說更是「雪上加霜」。
E. 離任村幹部要擔任多少年才享受離任生活困難補貼
各地規定不同,以江蘇省為例:
根據《江蘇省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最低標准提高》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健全完善村幹部激勵關懷機制,妥善解決離任村幹部生活保障,有力推進村級「四有一責」建設,按照省委領導要求,根據《關於做好關懷幫扶激勵離任村幹部工作的意見》(蘇組發[2009]1號)文件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和省民政廳決定;
從2012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最低標准,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100元。調整後的具體標准為:
擔任村「三大員」職務累計20年以上,離任時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職務的,每人每月分別為300元、280元、260元;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280元、260元、240元;
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260元、240元、220元。這次調整涉及離任村幹部49676人,省財政補助資金提高到每年8942萬元。
(5)離任村幹部以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江蘇豐縣調整後為:
調整後,符合條件的離任村幹部每人每月將增加生活補貼35元。調整後標准具體為:
擔任村「三大員」職務累計20年以上,離任時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職務的,每人每月分別為490元、470元、450元;
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470元、450元、430元;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450元、430元、410元。
F. 女性村幹部55歲2018年換屆不讓參加選舉,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到60周歲頜取這幾年的生活怎麼辦
1、這個規定與體制內及企業女工退休年齡是一致的。
2、村幹部並沒有專職化,也就是本職還是農民,所以你還應該有土地。
3、離任補貼顧名思義只是一種補貼補充而已,並不是養老金,養老應該謀求其他方式和來源
G. 離任村幹部摸底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嚴把動員部署,摸實幹部底數。先在鄉級召開動員部署會,對現任村「兩委」主要幹部進行工作業務培訓。再逐村召開離任村幹部座談會,以當前行政村為單位,通過109個網格信息員向離任村幹部宣傳具體政策、工作流程和申報要求,組織他們填寫曾任職時村級班子人員情況,然後經集體討論,形成村級班子沿革材料,分職務按順序不留空檔的摸實村級班子成員歷史情況,形成歷任村「兩委」成員任職順序時間表,為認定打下堅實基礎。各村分別召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會議深入聽取與會人員對摸排出的離任村幹部名單的意見,重點查看是否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同時查補缺漏,確保應有盡有。
嚴謹逐級審核,落實具體標准。在個人申請並提供必要的物證等基本證明材料的基礎上,各村「兩委」進行預審,重點審核申請人任職資格、任職職務和時限,對符合條件的,准予填寫申請表。村級預審後,提交鄉黨建辦牽頭組成的審核小組。結合千名幹部「入百村、進千網、訪萬戶」活動,組織包村幹部和經辦人深入被認定人員所在網格,對全鄉6個村的離任村幹部進行入戶走訪和電話回訪的方式逐一與其本人進行信息再次核實。對不符合條件人員做好解釋,對審核通過人員登記造冊,為下一步程序做好准備。
嚴密三證合一,核實認定身份。該鄉離任村幹部摸底工作採取物證、調查取證、人證三證合一方式進行,堅持以物證為主、調查為輔、人證為參考。組織人員通過查找檔案、認定個人持有的有效資料等方式進行物證認定,重點對村幹部花名冊、歷年全鄉黨員花名冊、村幹部工資發放花名冊、村幹部登記表、村幹部任職文件等原始資料進行核對。同時,鄉、村兩級組織入村調查取證,並參考證言證詞,做好認定結論。
嚴格人員公示,實時接受監督。堅持三個公開:認定人員公開,認定過程公開(開好離任村幹部座談會、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等三個會議,將申請情況、審核情況及時公開),認定結果公開。在工作中,做好三次公示。第一次公示由村審核後,將擬認定人員身份、工作年限、是否已享受補助等信息,張貼到擬認定人員所在的各村民組,公示15天。第二次公示將由鄉黨委審核後分別在村組公示7天,認定人員簽字,接受黨員群眾監督。第二次公示後無異議的將建立一人一檔,為縣級審核提供有效基礎。第三次公示將報至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審核後,在縣、鄉、村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將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H. 村幹部離任後,繳的村幹部養老保險能退嗎
一、離任村幹部養老保險怎麼領取?
自從國家實行養老保險繳費政策之後,農村幹部也和其他人一樣,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到法定年齡時,繳納養老保險最低滿15年以上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二、養老保險怎麼交
養老保險通俗講就是個人繳滿15年就可以拿退休金,單位交的屬於職工養老保險,正式退休後就可以領,個人買的全民養老保險則要到60歲以後才可以領。
辦理個人繳費需攜帶的證件材料:
1、首次參保的,攜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
2、續接繳費的,攜帶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原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相關材料。
3、個人繳費人員辦理申報繳費或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時間為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4、對於原在用人單位參保繳費的人員在辦理個人繳費後,其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與其原來在用人單位的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
三、養老金領取需要哪些條件?
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才能每月領取: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注意兩者不是或者的關系。另外,如果你累計繳費不滿15年,那麼在退休時可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中的累計部分的資金。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離任村幹部養老保險與其他人一樣,都是按月領取。他們的養老保險的繳納年限也是十五年,退休後才能領取養老金。村幹部的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到達法定年齡後,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的待遇。在養老保險的繳納上,各省市也會針對各自的情況來制定不同的政策。
I. 離任村幹部欠的外債新任不認怎麼辦
幹部離任前應該把外債賬目、欠債理由向下屆交代清楚,凡合理合法的外債新一屆領導應該承認。
J. 村幹部離任:後工資是多少
失去權利的滋味不好啊!官員們在位的時候,老百姓也是這樣一無所知迷霧重重,打聽點事兒都要看臉色的。這里村支書退下以後每月三百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