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考鄉鎮公務員
A. 三十歲了考基層公務員還有意義嗎,目前在新一線城市做傢具設計月薪6000,無保險,打算考農村公務員
公務員只是比較穩定。理論上是鐵飯碗。工資肯定不高。而且是農村。除非有額外收入。這種事看你自己。自己老家什麼水平自己心裡不清楚嗎?各地不一樣。
因為,在公務員的考試現場我看到太多的30歲左右的人,他們混雜在20多歲的後生之間,真的顯得太蒼老、太不和諧。公務員畢竟是年輕人的戰場,前段時間有分享給大家一個視頻《公務員晉升的條件》,視頻中如果按照22歲進入公務員體制如果一切順利56歲才能晉升到高級官員一級。而中國90多萬基層科員幹部里邊只有4%左右擁有晉升機會,剩下的一輩子都止步於基層科員。
前段時間,聯合國宣布在中國招聘國際公務員。但是要應聘這份誘人的工作有個前提——「你的年齡必須小於32歲」。實際上,在中國的職場,35歲已經被很多人稱為「職場生死線」。考公務員,有要求35歲以下的硬性規定;隨便打開一份求職廣告看一看,社會上的公司招聘也大多規定「不超過35歲」。
30歲的年紀你考公務員求得是什麼?能夠在這其中實現什麼?
02三十歲如果可以安定請不要放棄
看到第二段的童鞋們一定執念難消
「三十而立」,三十歲確實是一個重要的階段,很多人也是從三十歲的時候開始走向事業成功。同樣在公務員考試中我們更多的是看到這樣的標題:《35歲考上公務員,高齡大媽的絕境轉身》、《35歲考上公務員,大齡女生的華麗轉身》等等。
可以看出30歲以上執著於公務員考試的大多都是女性為主。為什麼?因為公務員穩定,公務員工資福利待遇好,因為公務員工作不累還可以顧家,這些條件都剛剛好符合相夫教子的女性。她們考公務員求的是一份穩定,求得是一份可以保障她們人生往更加美好的家庭和事業協調發展的願景。
三十歲成家立業,「安定」並不是一個貶義詞,20歲的時候可以一往無前的追求夢想,20歲的時候一無所有、不管不顧沒有人會說你。但是30歲你卻還按照以前的方式生活,在你耳邊的嘮叨一定不會少。30歲應該安定了,有一份安定的工作認認真真的去努力,一個安定的家用盡所有的愛去呵護。
所以,如果三十歲你想考公務員的願望依舊強烈,就請認認真真的考慮:是下定決定一輩子干公務員,還是可能會中途轉型。30歲最忌諱走到哪算哪、干一天算一天到時候再說的心態。鐵定心干一輩子,就要按公務員行當的規律規劃自己的職業、學習相關技能、留意相關機遇,包括對自己的習慣、性格、思維做出適應性調整。抱怨外部環境只會浪費你的時間。如果僅僅是權宜之計,也要干好手頭目前的工作,這是一種職業精神修養的問題。同時,做好相關准備。
B. 考上公務員了,保險這些不要可以嗎
不影響的,公務員的保障和社保不是一碼事,不沖突。公務員的保障還更好,恭喜呀,進入公門。。望採納。。。
C. 是到鄉鎮當公務員還是到安邦保險公司上班
對自己能力有信心就去安邦,這是看本事的。
鄉鎮公務員,如果沒有關系,就是一輩子屌絲命
D. 我現在做著保險工作,還能考取公務員嗎
1、如果符合報考條件的話,是可以報考的!
2、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E. 保險專業 可以考什麼事業單位或公務員
公考在考前會出職復位表制 裡面列明所有招考職位以及該職位的招考要求 一般是學歷和專業 國考要求多一些 還有英語 計算 政治面膜 工作經驗等 所以單從專業講你可以報考保險專業或者專業不限制的單位 需要提醒的是 公考或者事業編制考試保險專業要的不是很多 你選擇不限制專業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還有 專業與單位的吻合度一般在50%左右 所以有可能旅遊局會招法律專業的 公安局會招藝術專業的 這都要看單位自己的要求 不是說學保險一定就要去金融有關單位的 你好好看書 等招考開始了再考慮報什麼職位即可
F. 自己個人交的保險,算公務員參考條件的基層工作經歷么
我去⊙∀⊙!你自己交了保險又有社保😳你覺得是公務員考試的基本條件?😂請問你有木有考上公務員?如果木有考上公務員你這個不算是公務員基層工作經歷😓你只是自己交了保險和社保而已。如果你是公務員了辣么恭喜你😄這個是工作經歷的一部分。。
G. 做過保險能考公務員嗎
沒有必然關系,公務員的考級標准不涉及保險。
H. 保險學專業可以考公務員嗎
可以的。只要你符合報考條件就可以考公務員。在報考條件中的學歷條件,只要達到就行,不看專業。
I. 簽了保險代理人合同還能不能考公務員
代理人合同與勞動合同還是有著非常明顯的區別的,跟據現有的規定,簽了保險代理人合同是可以報考公務員的。具體的區別我會在下面給出,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預祝你考試順利! 一、從個人代理人的工作性質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25條明確規定:「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他們並不加入保險公司成為其成員,而且獨立地完成自己的勞動或工作,工作上沒有定量的目標和工作時限,人員流動性和脫落率非常高,只要不想為這家公司代理業務,合同自然廢止,代理人立即就可以離司。而勞動合同關系中的勞動者必須加入到用人單位,成為其雇員,履行相應的合同規定的權力和義務,承擔合同違約責任。因此,保險公司與個人代理人的關系同勞動合同關系根本不是一碼事,根本不是勞動合同關系。
二、從個人代理人取得勞動報酬的方式看: 個人代理人的勞動報酬是按所收取保費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手續費 (傭金),收入的高低完全取決於自己的勞動成果(保費數額),就是說無論代理人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若是沒有保費進帳,就得不到任何報酬。這與勞動合同的內容也不相同,勞動合同的標的是一定的勞動行為,勞動者只需要按規定參加用人單位的集體勞動,完成規定的工作量,而不論單位的經營成果如何,勞動者都應享受規定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因此,保險公司與個人代理人的關系不是勞動合同關系。
三、從個人代理人的傭金構成看: 保險個人代理人實行傭金制是國際通用的付酬方式,首年傭金比例佔新單保費的20%—40%左右,爾後逐年降低,連續領取3-5年。這一比例遠遠高於公職人員或企業員工正常的勞動報酬。這是因為代理人傭金包括他在展業時所需要的全部費用,以及對長期保單客戶的售後服務所需費用。並且在傭金發放時,除按政策正常扣稅外,保險公司沒有扣留他們的任何費用。而在一般公職人員或企業員工的工資構成中,除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獎勵工資外,尚有交通補貼、住房補貼、養老補貼等等,他們除工資之外,從勞動積累中還應提留公積金、福利基金等,為將來退休養老籌集資金。而個人代理人不享受社會福利待遇,人老了,只能靠自己平時積蓄支付老年生活費用。這也說明保險公司與個人代理人不構成勞動合同關系。
四、從對個人代理人管理方式看: 個人代理人在展業過程中實行的是單兵作戰的形式,無論他到哪裡去展業,以及去多長時間,每天有什麼工作量化標准,保險公司不能完全掌握和控制,唯一能夠掌握和考核的就是其工作業績,即收取保費的數額。盡管各家保險公司強調加強對其個人代理人的管理,例如實行早會制、夕會制,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強化業務培訓,實行團隊編制等等,但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學的、規范的管理模式。而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同一單位盡管每個勞動者的職責可能不同,但其工作時間、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都是相同的,並且大多屬於集體勞動,需要互相配合、協作,其管理是按章有序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保險公司與個人代理人的關系也不是勞動合同關系。
五、從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看: 《個人代理人保險代理合同書》的簽訂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整個合同書沒有一處體現「勞動合同」字樣,在合同內容尤其是雙方的權利義務方面,規定的是經濟利益和經濟責任;在違約責任方面,規定的也只是一方給予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為對方承擔經濟損失責任;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到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而《勞動合同書》簽訂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的內容完全是調整勞動關系的相關規定,權利、義務也集中於勞動的付出(獲取)和工資、福利待遇的獲得(支出);在違約責任方面,規定的是獲得(解除)勞動的權力或賠償相關對應損失;在合同爭議處理上,明確規定需到本企業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可到法院起訴。兩者本質上完全不同,因此,保險公司與個人代理人的關系不是勞動合同關系。 綜上所述,按照《保險法》第六章有關規定,保險公司與個人代理人所簽訂的《個人代理人保險代理合同書》只構成保險代理關系,而不是勞動合同關系。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預祝你考試順利!
J. 在保險公司工作兩年算基層工作經驗嗎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
有合同是可以的。在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各省公務員考試中,職位表中往往會提到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各位考生報考部分職位的硬性條件,2019國考公告中明確規定: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15%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那麼,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包含哪些內容;該如何計算基層工作經歷時間長度;考生在判定自己的某段經歷是否屬於基層工作經歷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中公老師將逐點擊破,為考生們解答。
一、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二、基層工作經歷時間怎麼計算
考生在看職位表時,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描述:(該職位需要)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有三年(五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那麼,這些兩年、三年、五年是如何計算的呢?起始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截止時間又是那一天?
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截止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10月。
三、關於基層工作經歷需要注意的問題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所以,對於一心想上岸公務員的同學來說,在因為報名條件限制的情況下,可以先考三支一扶,選調生(應屆生),或者農村義務教師等,為自己積攢兩年的基層工作經歷,不失為一條上岸公考的快速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