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幹部擔任多少年
① 村幹部幾年一次選舉
每屆村官任期是三年,如果連選連任,可以終身制,只要村裡大夥選擇你。
村幹部是區別於國家公務員的特殊群體,村幹部是游離於國家行政幹部體制之外的、不在編、不脫產的邊緣化幹部。具體來講,村幹部主要是指通過村民自治機制選舉產生的、在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及其配套組織擔任一定職務、行使公共權力、管理公共事務、提供公共服務,並享受一定政治經濟待遇的工作人員,主要包括村黨支部(黨總支)委員、副書記、書記,村民委員會委員、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員會內設工作委員會主任。其中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幹部。
② 農村幹部選舉是怎麼規定的。幾年一次
村民委員會主任、抄副主任和委員,襲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每5年舉行一次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2)農村幹部擔任多少年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1、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3、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③ 村幹部連續任職多少年享受退休待遇
退休與任職無關,與歲數相關;
60周歲可退休了。
若無公務員編制,就只能以農民退休了。
(3)農村幹部擔任多少年擴展閱讀:
退休(retire),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④ 擔任幾年中心戶才能提撥為村幹部
村幹部是選舉出來的。
⑤ 村幹部一般可以任期幾屆一屆有是幾年呢
每屆村官任期是三年啊。
如果連選連任,可以終身制啊。只要村裡大夥選擇你啊。
這就是村霸怎麼煉成的最直接的原因啊。
潛規則到處都存在,到處都是弱肉強食的。
當民主和人們的權利充分發揚的時候,這些陰暗的潛規則都需要被抑制掉的。
真正的法治社會才能到來。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規定
第六條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
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
對村民委員會成員,根據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補貼。
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第十六條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並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
第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當選無效。
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由鄉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並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出缺,可以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補選。補選程序參照本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補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到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時止。
⑥ 基層村兩委現在任職是幾年
有兩種計算方向:第一種是支委村委兼任的人數/支委總數。如xx鎮支委村委兼任人數專有30人,該鎮支委屬委員共有48人,那麼算出來就是30/48=77.1% 註:這種方法主要是看做了支委委員的幹部兼任村委委員的比例。但是不能反映支委幹部人數占村幹部的比例。
第二種:支委兼任村委的幹部人數/村幹部總數。如xx鎮共有村幹部80人,支委兼任村委的幹部30人,那麼算出來就是30/80=37.5%。該種方法可以提現支委兼任村委幹部數站村幹部總數的比例,像37.5%的比例則說明,除支委兼任村委幹部外,還有很多沒有兼任支委的村委委員。
⑦ 離任村幹部要擔任多少年才享受離任生活困難補貼
各地規定不同,以江蘇省為例:
根據《江蘇省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最低標准提高》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健全完善村幹部激勵關懷機制,妥善解決離任村幹部生活保障,有力推進村級「四有一責」建設,按照省委領導要求,根據《關於做好關懷幫扶激勵離任村幹部工作的意見》(蘇組發[2009]1號)文件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和省民政廳決定;
從2012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最低標准,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100元。調整後的具體標准為:
擔任村「三大員」職務累計20年以上,離任時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職務的,每人每月分別為300元、280元、260元;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280元、260元、240元;
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260元、240元、220元。這次調整涉及離任村幹部49676人,省財政補助資金提高到每年8942萬元。
(7)農村幹部擔任多少年擴展閱讀
江蘇豐縣調整後為:
調整後,符合條件的離任村幹部每人每月將增加生活補貼35元。調整後標准具體為:
擔任村「三大員」職務累計20年以上,離任時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職務的,每人每月分別為490元、470元、450元;
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470元、450元、430元;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別為450元、430元、410元。
⑧ 超過60歲還可以做村幹部嗎村幹部政府任職歲數是多少到底村幹部超過多少歲是不可以任職的
超過60歲可以做村幹部、對於村幹部的最高任職年齡並沒有規定、《中華回人民共和國村答民委員會組織法》只對最低年齡做了要求、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章
第十三條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十五條: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
(8)農村幹部擔任多少年擴展閱讀
村幹部是區別於國家公務員的特殊群體,村幹部是游離於國家行政幹部體制之外的、不在編、不脫產的邊緣化幹部。具體來講,村幹部主要是指通過村民自治機制選舉產生的、在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及其配套組織擔任一定職務、行使公共權力、管理公共事務、提供公共服務,並享受一定政治經濟待遇的工作人員,主要包括村黨支部(黨總支)委員、副書記、書記,村民委員會委員、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員會內設工作委員會主任。其中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幹部。
⑨ 農村幹部干多少年
目前,當選的村幹部就有工資。我們這里領工資包括村支書、村主任。副職相對少些。工資數各地應該不一樣。
⑩ 農村幹部小組長任職滿多少年離職後有補貼
村幹部:在村中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對照村幹部的解釋可以知道,村民小組長在村中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和管理工作——領導和管理村小組工作。由此可知,村民小組長屬於村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