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公務員請假條
Ⅰ 公務員 病假 規定
公務員休假規定
根據國務院第514號令《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應當保證職工年休假,職工在休假期間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各單位無特殊原因,應強制安排幹部職工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請病、事假一年7天至15天的,不在享受休假工資報酬。
六、機關借調人員按此規定執行。借調期間一年累計請病假超過30天的、事假超過20天的一侓退回本單位。
公務員病假規定
(一)機關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科備案。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後,報辦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備案。
(三)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足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按天計發,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資照發。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4、上述工作人員中享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待遇的人員,其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其病假期間工資可在相應工作年限計發病假工資基礎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數額。
(四)有關具體事宜
1、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工資待遇,應由所在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並經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2、病假工資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後的尾數四捨五入。
3、本規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資」,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之和;機關工人指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工人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4、工作人員計發病假期間工資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現行工齡計算有關規定執行,即從參加工作之當年起計算。
5、工作人員病癒後要求恢復工作的,經定點醫療機構證明身體確已康復方可恢復工作;身體恢復後在兩個月內能夠堅持正常工作,以後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時間可以重新計算;兩個月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應將恢復工作前後的病假時間累計計算。
6、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活動的,即停發病假期間工資。
7、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繼續享受除獎金和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補)貼和福利待遇。
8、新錄用人員在見習(試用,下同)期間休病假的,見習期間工資照發,其休病假時間超過兩個月及以上的,見習期時間相應順延。
9、工作人員因公負傷或因公受傷部位復發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10、因病確實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並經醫務鑒定委員會鑒定,確屬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11、女性工作人員休產假期滿,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經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並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2、在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不再享受當年的職工休假待遇。
公務員事假規定
(一)請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1、工作人員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
2、事假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審核批准,由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後,報人事部門備案。
(二)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曠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曠工天數的基本工資;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三)有關事宜
1、事假工資將本人的基本工資折算成日工資(每月按21.5天計算)計發,折算後的尾數四捨五入。
2、本規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資」,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之和;機關工人指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工人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3、工作人員按比例計發事假工資期間,可繼續享受除獎金和崗位性津貼以外的其它津(補)貼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請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新錄用人員在見習(試用,下同)期間請事假不足兩個月的,見習工資照發,請事假超過兩個月及以上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見習工資,並相應延長見習期。
6、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在探親假期滿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請事假的,需提前向單位領導申請,經批准後可按本規定執行。
7、女性工作人員產假期滿,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請事假的,經單位領導批准,可按本規定執行。
8、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6個月的,超過的時間不能計算工作年限。
9、工作人員在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不再享受當年的職工休假待遇。
10、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Ⅱ 國家公務員對請假有沒有明確規定
國家公務員請假規定
一、請 假
(一)病假、事假無倫時間長短都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告知,絕不能不告而別,不請自走。無人知曉去向,無故不按時上班者視為曠工。
(二)請假的時限與准假許可權
1、請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負責人請假;
2、請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長請假;
3、請假超過一天的向局長請假;
4、請假期滿,尚需再續者,應當向有關領導請示續假;
5、請假期滿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
(三)局領導請假
1、副局長請假:一天內向辦公室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長請假。
2、局長請假:一天內向分管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長通告,並按有關規定向縣有關領導請假。
(四)請假的方式
1、實行請假條制度。無倫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填寫請假條,分別按許可權批示並留存備案。
2、請假者由本人申請並填寫請假條,按許可權分別由股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審批。請假條由辦公室負責設計、印製。
(五)對違犯制度的處理
1、對於偶爾發生的違犯請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對於違犯2次以上者,原則是批評教育,提高認識,自我改正;
3、對於長期不請假、擅離職守、無故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
4、請假逾期、又不續假、又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中。
二、休 假
(一)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二)下列人員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員。
2、當年連續病假兩個月或累計病休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3、當年事假累計達到1個月以上的人員。
4、超出國家規定產假假期繼續休息的人員。
5、當年從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
6、並事假人員中如果當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則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員工在受處分期間。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據工作需要可分別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計天數不可超過規定休假期。
2、集體休假,由局領導議定。
3、個人休假,須提前7天向分管領導申請,報局長審批後執行。
4、加班補休的,由個人提出申請、股室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批示、局長審查批准後執行。
5、休假應按規定時限休假。期滿後要按時上班,逾期不歸的按無故曠工論處。
(四)對違紀問題的處理
1、對輕微的違紀以教育為主,令其自覺改正;
2、對未經領導批准,又未通報給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視對工作影響的程度,給予警示教育、或通報批評;
3、對休假逾期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過年請假工資怎麼算
月工資/21.75=每日工資數。
勞動法規定一周工作時間40小時,5天制就是每天8小時。你如果超了,就要算加班費了。如果公司不能安排調休,就要付加班費了。請假扣款按照請假的性質扣款標准不同的
在2007年1月份,實際工作天數是23天,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資是600,那600的80%是480,480/20.92=22.94,你病假期間的4天工資是22.94*4=91.76,該月份其他工作天數的工資計算:3500/20.92=167.3,19天為167.3*19=3178.78,那麼你在該月份的工資應該為3178.78+91.76=3270.54,當然這是含稅的。
國定假一周休兩天,那麼按一月31天來算,你應該上班23天.個人認為3500除以23再乘上4,所得就是你該扣的錢.
你的公司有什麼事先已明文規定的獎罰條文,你也要考慮進去.
最好問問人事科,因為相關的公司及法律條文他們是最清楚的.也有回答你的職責.
a.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請假應扣工資的計算:
實際請假的工作時間(小時)×小時工資
實際請假的工作時間(天數)×日工資
基本工資/當月天數*(當月天數-請假天數)不合理;
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Ⅲ 公務員請病假有何規定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國家公務員請假制度
一、堅持正常的上、下班時間。
二、嚴格請假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請假三天以內由分管副局長批准,超過三天由局長批准;辦、股負責人請假二天以內由分管到局長批准,超過兩天由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三天以內由局長批准,三天以上按程序報上級部門批准;局長請假三天以內由黨組批准,超過三天按規定報上級批准。機關所有人員請假10天以上者,由局長辦公室批准。
三、凡請假者必須事前具備書面批准手續,並與相關同志銜接工作,待批准後方能離崗,同時交辦公室登記,假滿後及時銷假。
四、全年事假連續超過30天者(法定假日除外,住院按病假規定執行)納入工作目標考核。
五、全年連續曠工超過15天和累計超過30天者,按《國家公務員條例》處理。
六、從安全和健康角度出發,請假外出要告訴辦公室以便聯系。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二、年休假假期 根據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分別確定: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後,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應當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三、年休假安排 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也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據工作任務、崗位性質和工作人員個人的實際情況,合理計劃並妥善安排工作人員休假,並做到既要保證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又要保證年休假制度的順利實施。
(一)各單位要結合「AB」崗設置,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人員
的年休假,避免出現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現象。
(二)各單位要對年休假實行登記管理。對確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計劃安排年休的,應當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須當年使用。
(三)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後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2、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4、當年病假、事假累計相加超過40天。 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後,其並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2、3、4款其中一款規定的,則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四、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五、其他事項 縣級領導的休假安排按省委、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規定執行,部門領導幹部的休假安排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單位除外)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可參照執行。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Ⅳ 公務員請事假有沒有相關規定,有的話請給一下文件依據,謝謝。
公務員請事假是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就是《公務員法》。此外,根據國務院第514號令《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應當保證職工年休假,職工在休假期間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請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
1、工作人員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
2、事假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審核批准,由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後,報人事部門備案。
拓展資料
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曠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曠工天數的基本工資;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Ⅳ 公務員請假條例,你們其他單位最多能請多長
原則上,公務員請假不能連續超過十五天,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1,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2,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並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5,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公務員事假規定首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由此可知,公務員的年休假天數是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去實施的。該《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注意: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Ⅵ 鄉鎮公務員年休假最新規定
鄉鎮公務員年休假規定是按照國家對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規定執行的: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後,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應當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後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2、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4、當年病假、事假累計相加超過40天。 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後,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2、3、4款其中一款規定的,則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九)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Ⅶ 公務員每年請假幾天公務員請假有時間規定嗎
公務員請假沒有具體的規定,需要看事件的大小,所在單位的領導的批准等。但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是有規定的。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二條《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第四條中所稱「累計工作」的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第三條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7)鄉鎮公務員請假條擴展閱讀:
第八條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
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第九條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Ⅷ 公務員請假問題,謝謝
暈,公務員子女結婚,公務員是沒有什麼放假的政策的。但這些人情世故,大家都懂的起,給領導報告一下,耽誤2天,不是大事哈。
如果你父母今年沒休公休假,那麼乘此機會休撒,可以刷十幾天哈
Ⅸ 求一份關於上公務員培訓班的請假條
參加公務員培訓班盡量不要請假,因為培訓班一般課程都很緊張,中間缺一天很可能前後不能連貫,而且也很難補回來!而且畢竟是花了很多錢,還是要把東西學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