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職務與職級並行
A.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細則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上討論的《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提到了要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在實施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之後,一些職務不高,但業務能力強,承擔任務多的公務員,其工資將可能與同層次職務較高的公務員工資水平相當。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將解決縣以下公務員的職業生涯發展通道問題,改變"千軍萬馬擠獨木橋"去爭當一地之"長"的局面。
蘇海南說:"要創造一個當官不當官都能夠按有關程序和要求分別晉升職級的雙通道制度,讓那些雖未當官但承擔任務重、個人能力強、所作貢獻多的一般公務員,也能夠與當官的一樣晉升職級,領取與同職級當官者差不多的工資。"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指出,一些街鄉等基層公務員工作很辛苦,因此提高他們的待遇是合情合理的。但從長遠來看,"漲工資"必須通過制度化來解決,通過法制軌道為公務員解決收入問題,而不是一紙行政命令的形式。"公務員應參照其資歷、年限、工作表現確定待遇標准。比如說,縣一級公務員的最高工資級別,應該達到縣長、書記的水平。公務員待遇的調整思路應該是:優秀的公務員即便當不上縣長、書記,退休時待遇也不會低"。
目前,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省份已陸續開始嘗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內蒙古、福建等省和自治區也在近期先後推出在縣級以下全面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
B. 什麼叫「幹部職務與職級並行」
《國家公務員法》即將提交初審。這部兩年多來易其稿的法律,立法動議甫出,即深受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出台《國家公務員法》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組織保證。現代國家是「專業人員國家」,這些專業人員的水準決定著政府的效率和行政質量。但從1998年到2002年,在人事部抽查的21個中央部委中,流失本科學歷以上的公務員1039人,其中流失比重最大的是專業人才,特別是涉及外語、國際經濟、國際法、國際金融、國際貿易、涉外審計等專業人才。現行的職務設置等管理辦法,不利於調動專業人才的積極性。
當前,一線執法隊伍龐大,僅公安、稅務、工商、質檢、環保、葯監等政府部門中的基層一線執法公務員就近200萬人。他們是政府形象的窗口,是老百姓接觸最多的一線執法者。可眼下這支基層一線執法隊伍依然是最難以管理的公務員隊伍。現行的制度設計提供的約束功能不足,激勵功能不夠。「什麼人都能執法」的觀念還有相當的市場,有的執法系統甚至依然「誰家的孩子誰家抱」,這種「近親繁殖」的現象亟須改變。同時基層執法部門機構規格低(絕大多數處於科級以下),而隊伍基數越大,職業發展空間越小,70%的基層一線執法公務員在30-40年的職業生涯中只有辦事員、科員兩個發展台階,自然缺少吸引人才、激勵人才的手段。
在現行制度下,公務員的成長發展、物質待遇的改善主要與職務特別是領導職務掛鉤。因此,對廣大公務員來說,職務晉升才是真正的晉升。所謂的「千軍萬馬擠獨木橋」、「官本位」,就是這種制度造成的結果。從全國來看,92%的公務員職務層次在科級職務以下,只有8%的公務員是副處級職務以上。依靠職務晉升來提高公務員的待遇,難以調動廣大中低層公務員的積極性。通過創新級別設置,在職務晉升之外,開辟一條職級晉升的渠道,確立「職務晉升」與「職級晉升」的「雙梯制」,增強對公務員的激勵作用
C. 關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改革您必須關心的幾個切身問題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改革是應對當前公務員隊伍建設中的新問題而出台的新政策。畢竟領導崗位有限,為了讓更多的公務員工作有動力,可以通過提高他們的職級促進他們的發展。
D. 山東省級機關試點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地稅局全省可否實行
都要實行,期限2年,該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內東省容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E. 職務與職級並行機關事業編制人員怎麼辦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指將現有事業單位按照社會功能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答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5)地稅職務與職級並行擴展閱讀
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編制就是指事業單位的人事編制。有些行政機關也有事業編制,主要是指司機、電工、炊事員、鍋爐工等後勤人員,不屬於公務員。
F. 地市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進展怎麼樣了
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25級;
回晉升副科級答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簡單來說,就是在職務與待遇掛鉤的基礎上,職級也跟待遇掛鉤。公務員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合乎要求,就能不斷提高職級。
G. 請教各位同志關於職務與職級並行的若干問題
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享受副科要科員任滿12年未版提拔。《關於縣以下機關建權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下簡稱《意見》)規定的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25級;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意見》還對「任職年限」作出解釋?,即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意見》還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H.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什麼時候開始,有試點的地區嗎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召開,審議了包括《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內的6個文件。其中《意見》明確指出,縣以下機關將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初步統計,江蘇、福建、安徽、山東、河北、遼寧、內蒙古等省區均曾表示試點推進基層公務員職務職級並行制度。
依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即職務、職級、工資三者相對應、相掛鉤,職務能夠決定職級,職級隨職務變化,並獲得相應的工資待遇。而將來的職務與職級分離並行將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薪酬制度是實現職務與職級並行的重要條件。
《意見》的出台被視作公務員制度改革的一大舉措。換句話說,基層公務員可憑借工作年限、工作能力等提升級別,進而提升工資,公務員會有更強的工作動力,「當領導」不再是唯一的價值追求。
(8)地稅職務與職級並行擴展閱讀:
職務與職級的雙向軌跡:
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如縣長。而職級是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例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一般是縣處級正職。
據《公務員法》相關規定,與職務層次相對應的公務員級別共十五級,就像金字塔狀排列,越往底層,級別越低、人數越多。這其中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縣級基層領導職務則分為鄉科級副職、鄉科級正職、縣處級副職、縣處級正職,非領導職務指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等。
職務反映職級,職級對應一定的職務。從功能上來看,二者的區別在於,職務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權力以及責任義務的承擔,職級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物質利益以及職業尊嚴的滿足。一條職務序列構成公務員職業發展的一道階梯,一條職級序列則構成公務員職業發展的另一道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