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村官
『壹』 村幹部滿15年有什麼待遇
農村村幹部沒有退休金的待遇。
退休金以前用人單位負擔退休職工生活保障金,內現在已經隨容著制度的改革不存在了。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
退休後領取養老保險金只要滿足兩個條件就可以: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為男60女50,新農保男女都是60)
2、繳費年限達到15年(新農保制度實施是09年,09年達到60周歲的直接領取、45以上的按年繳納至60直接領取、45以下的按繳費年限計算)
所以,農村村幹部是否能領取養老保險金,關鍵是看是否達到繳費年限、是否到達退休年齡,與其是不是擔任村幹部的職務沒有關聯。
『貳』 過去農村年滿15年的村幹部一個月開多少錢
你提出的這種情況,你是說村幹部交夠15年以後能開多少天,如果是交了社保,那麼她的退休金應該在800到1千元之間
『叄』 2o15年村官報名時間
您好,中公教育為抄您服務。
河北大學生村官考試和公務員、選調生同時進行的,2015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10日至3月18日。筆試時間為4月12日。
更多考試相關信息點擊查看:河北公務員考試網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肆』 農村村幹部十五年,政府沒有幫交保險,個人也沒有交,無生活費嗎
村幹部不是國家公務員,不在國家幹部序列編制之中,它只是村集體實行自我管內理推舉擔任的管容理員,其社會身份是普通群眾。因此,政府沒有責任和義務幫交保險,也沒有工資可發(有些地方由鄉鎮政府發放一定的工作津貼,這不是工資也不是生活費),生活費來源只能是自己掙。如果個人也沒有交農村養老保險,那到60周歲後當然也沒有養老金可領。
『伍』 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還當村官,當年所犯的是什麼案件
近些日子,網上出現了一個新名詞——紙面服刑。雖然現在巴圖孟和被收監服刑,但是問題顯然還沒有解決。一個被判刑15年的殺人犯,卻一天都沒有被收監,還當選當地的政治幹部,這究竟誰在其中發揮作用?
根據特約評論員白宇的意見,在多年之後,僅僅補上刑期並不足以體現法律的公正。當年的醫療鑒定、公安審批等各項流程上肯定存在或大或小的疑點,才導致這樣一個笑話的產生,每一個環節的部門和負責人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陸』 做了五屆村幹部十五年有養老待遇嗎
只有繳納了社保才算,和在哪幹了幾年是無關的,工作再久人家沒給你繳納社保也不行。
『柒』 當了15年村官,可以享受社保嗎
不是說當了15年村官,就一定可以享受社保的。
享受社保待遇的前提是,在職時繳納了社會保險,並且需要繳滿15年,或者在退休時,補足15年,才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捌』 村幹部工作滿15年未到退休年齡不做了有退休工資嗎
按照現在規定國家對農村幹部到一定年限有一定經濟補助沒有退休工資。
『玖』 十五年前當村官貪污現在被人舉報還要判刑嗎
如果貪污數額不是特別巨大,則超過追訴時效,不再追訴;如果貪污數額特別巨大,則追訴期限20年,應依法判刑處罰。
1、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