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可以參加村幹部選舉
㈠ 選舉法有沒有規定村長選舉的年齡限制
有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另外,在法律上並未對年齡的上限作出限制,男59女54周歲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仍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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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競爭規定:
民政部日前印發《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明確村民委員會選舉程序和場地要求,旨在深入推進以直接選舉、公正有序為基本要求的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實踐。村民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應當根據村民居住狀況、參加選舉村民的多少決定,不少於三人,以奇數為宜。
除擁有本村戶籍的村民外,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也可參加選舉。規程對選舉競爭作了詳細規定。按照規程,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職設想,回答村民提問。
村民選舉委員會可以組織多種形式的選舉競爭活動,包括在指定地點公布候選人的選舉競爭材料、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並回答村民問題,有閉路電視的村,可以組織候選人在電視上陳述。
選舉競爭材料和選舉競職陳述主要包括候選人的基本情況、競爭職位及理由、治村設想、對待當選與落選的態度等。
根據規程,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中應當有適當的婦女名額,沒有產生婦女候選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婦女為候選人。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沒有婦女,但委員的候選人中有婦女獲得過半數選票的,應當首先確定得票最多的婦女當選委員,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在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罷免方面,規程規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啟動罷免程序。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㈡ 50歲的黨員可以參加選舉村委書記嗎
只要是本支部的黨員,就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50歲的黨員可以參加選舉村黨支部書記。
㈢ 村級選舉超60歲還可當選村幹部嗎
剝奪60歲以上的人被選舉權是違法行為,不得人心,法盲霸氣。
㈣ 年齡超過60歲還能參加農村黨支部選舉嗎
如果你己年紀·己超過六十歲了\安照村民選一舉法\那是不允許的\除非你有特殊才能\那是不允進行參加農村黨支部競選的。
㈤ 年滿60歲能參加村主任換屆選舉嗎 同題,求法律上的規定。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㈥ 農村60周歲還能參加村主任換屆選舉嗎
村委會組織法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也就是說國家法律沒有規定硬性60周歲不能參加村委會主任換屆競選。
我國一些地方對村委會主住參選者的年齡提出指導下意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詳見:http://www.hancheng.gov.cn/gk/gk05/gk0503/45876.htm
㈦ 未滿60歲在任村幹部是否可以參與換屆選舉
老年人有換屆選舉權。
未滿60歲,而且能在60周歲前幹完一屆(4年),參與換屆選舉當選都是合情合理的,干不完一屆,最好將主要職務留給年輕人。
㈧ 超過60歲還可以做村幹部嗎村幹部政府任職歲數是多少到底村幹部超過多少歲是不可以任職的
超過60歲可以做村幹部、對於村幹部的最高任職年齡並沒有規定、《中華回人民共和國村答民委員會組織法》只對最低年齡做了要求、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章
第十三條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十五條: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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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是區別於國家公務員的特殊群體,村幹部是游離於國家行政幹部體制之外的、不在編、不脫產的邊緣化幹部。具體來講,村幹部主要是指通過村民自治機制選舉產生的、在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及其配套組織擔任一定職務、行使公共權力、管理公共事務、提供公共服務,並享受一定政治經濟待遇的工作人員,主要包括村黨支部(黨總支)委員、副書記、書記,村民委員會委員、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員會內設工作委員會主任。其中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