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直接選舉
❶ 村幹部都是怎麼選出來的
1.村民委員會選舉是根據選舉產生的.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
2.村委會專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時及時換屆可以連選連任
3.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性別,信仰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剝奪政治權利和非農業戶口的除外.
4.選舉由村民委員會主持,村民委員會設選舉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小組推選產生.
5.村民委員會由村民直接選舉產屬生但必過選民的半數,主任與委員分類選舉主任為紅票委員為黃票,選民只能各投一票否則作為棄票,創票後按得票多少當選主任和委員.未過選民人數半數票的必須重選.直到產生為止.在選舉過程中充許拉票買票你可以使出任何使自己增加得票率的招數.
❷ 村民選舉村主任有那些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規定
1、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1)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3)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3、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2)村幹部直接選舉擴展閱讀
村主任選舉的注意事項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於應選名額。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於已投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
參考資料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❸ 村委會的選舉流程
1、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的推選工作,由村黨組織主持、組織,村委會負責召集。村民選舉委員會一般由主任和委員共5至9人組成,其成員由村民會議、其人選必須遵紀守法,辦事公道,熟悉本村情況,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❹ 村幹部當選的條件
一.屬於本村村民,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二.符合本村村規民約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村委會選舉法》關於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的內容:
第三章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第十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四條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布。
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五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公布處理結果。
第十五條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於應選名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於已投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
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的方法,選舉結果應當當場公布。選舉時,應當設立秘密寫票處。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名單。
具體選舉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第十六條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並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
第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當選無效。
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由鄉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並依法處理。
❺ 村幹部如何選拔。幾年一選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農村幹部隊伍建設,增強以黨支
部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夯實黨在農村的執
政基礎,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結
合我街道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村級幹部管理以現任幹部為重點,以提高幹部隊伍素
質為目標,從而形成選、育、用相結合,績、獎、懲相統一的管
理機制,全面提高農村幹部的管理水平。
第三條
管理范圍:現任農村黨支部委員,村民委員會委員,
後備幹部,已離任的老幹部。
第四條
村級幹部管理主要方法:選拔任用、經濟待遇、考核
獎懲、教育培訓、後備幹部管理、財務管理、離任幹部管理、檔
案管理等。
具體條例,任用選撥到條件可參考:http://wenku..com/link?url=-jythk1uoj-oew7j0-p0u1zu_OX90s8Uf1Lcljq-TguTaL-8S7b2PEYaL0YVGr3UI3
❻ 農村幹部選舉是怎麼規定的。幾年一次
村民委員會主任、抄副主任和委員,襲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每5年舉行一次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6)村幹部直接選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1、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3、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❼ 農村村主任選舉法
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於已投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於應選名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7)村幹部直接選舉擴展閱讀
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
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召集村民會議,應當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村民會議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法律對召開村民會議及作出決定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召開村民會議,根據需要可以邀請駐本村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組織派代表列席。
❽ 村幹部由村民直接選舉是從哪一年開始
1987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均由村民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1988年6月1日起試行,隨即各地區逐步開展了村委會直接選舉。
❾ 2018年,村幹部還選舉嗎還是直接認任命
2018年,村幹部還是選舉。根據我國《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選舉村幹部是事關農村穩定的大事,具有嚴格的程序。
1、報名參選。選舉辦法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外,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選舉證明。一是成立選舉領導機構。鎮(處)成立選舉領導小組;村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二是選民登記。在選舉日前20天,公布選民名單,選民登記要做到不錯登,不重登、不漏登。選民登記的基本條件:年滿18周歲,戶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權利。
3、確定候選人。根據村莊規模確定村委會成員職數和職位,以多於應選名額一人的規定確定候選人數。召開預選大會,預選會議要求過半數選民參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當場確定候選人。並於當日或次日張榜公布。
4、召開選舉大會。包括清點參加會議人數、推選唱票人、計票人和監票人、介紹選舉形式、檢查密封票箱、核對選票數、分發、講解選票、選民寫票、選民投票、銷毀剩餘選票、開箱驗票、整理選票、唱票、計票、宣布選舉結果等程序。
(9)村幹部直接選舉擴展閱讀:
關於村幹部的選舉要求:
1、務必帶領農民致富,帶動農村經濟的發展。
村幹部是農村農民各項業務開展的核心,村幹部不僅要處理好農民的日常事務,還要積極參與到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的收入水平上去,積極帶領農民致富,發揮村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
2、工作作風正派,核心為民服務。
村幹部作為基層組織的主幹,核心是為民服務,同時也代表著黨的形象,因此首先工作作風一定要正派,為人正直熱情,積極為人民服務。
3、工作跟民意掛鉤,做好服務工作。
俗話說得好,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村幹部開展的各項工作都要跟民意掛鉤,不脫離人民群眾,積極走到人民群眾中去,做好服務工作,民意滿意率達到90%以上。
參考資料:
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網路
❿ 現在農村村主任一下的村幹部是不是由村主任直接任命就可以了還是民主選舉
你的情況可能還抄沒有說清襲楚。村主任就是由村民選舉而產生的。但村主任不是第一把,村支書才是第一把,你說你們村的老主任沒有選舉上,但還是穩坐第一把,這里的「第一把」應該是村支書。村支書是由本村黨員選舉產生的,一般一個村的黨員都很少,一個村1000多人,黨員也一般只有10個人左右。通過一半的人數,也就是只要通過5個人就可以當了村支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