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公車私用
A. 村幹部叫私車送人屬私車公用嗎
在政府對幹部違規處理結果的公布文件中,只有「公車私用」的描述。
B. 黨員幹部如何踐行「為民務實清廉」
從調研情況看,群眾普遍認為,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吉安縣廣大黨員幹部能夠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黨員幹部隊伍總體上是好的,特別是通過開展萬名黨員幹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等活動,保持了密切聯系群眾優良傳統和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工作作風,表現出了很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為縣域經濟發展作出了較大貢獻。調研同時發現,我縣黨員幹部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些問題還比較突出,影響了縣域經濟發展和辦事效率,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亟待改進。 一、黨員幹部隊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黨員幹部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抓黨員幹部隊伍學習培訓力度不夠。有的單位極少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在經濟大潮沖擊下,一些黨員幹部自身也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理想信念發生動搖,滋長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思想,導致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二是黨員幹部隊伍教育管理跟不上形勢。教育管理制度不完善,幹部領導經濟發展、管理各項事務能力不強,服務「三農」意識欠缺。三是幹部選拔任用機制改革不到位。近年來,吉安縣在幹部制度改革上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實行了公開選拔、公開選調、競爭上崗、票決制等,但是改革的力度還不夠大,步子不夠快。民主選拔幹部的程度還不夠,群眾參與面還比較小,選人用人的范圍還不夠寬。尤其是對優秀年輕幹部選拔任用的力度不大,影響了領導班子整體更新速度,造成黨員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提高慢。四是對黨員幹部隊伍監督不到位。缺乏進行日常監督和評價的機制,對黨員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和制約力度不足。 2.村幹部尤其是村黨支部書記隊伍管理難度較大。一是村幹部後備力量不足。農村大部分年輕人外出務工,求學畢業回來的很少,致使現任、後備銜接不上。一些村多年沒有發展新黨員,沒有培養新生力量,導致後備幹部不足。二是政策水平較低。一些村幹部執行政策不力,搞土政策,甚至歪曲黨的政策,損害群眾利益。如少數村幹部無視中央政策,在農村土地開發過程中變相買賣集體土地,侵佔集體土地所得資金。三是對村支書監督不夠。少數村務不公開,財務不清,群眾意見大。有的村支書缺乏民主意識,獨斷專行,遇事不與其他村幹部商量。四是廉潔自律意識差。個別村幹部以權謀私,與民爭利,違紀違法。有的村支書在批地建房、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生育等工作中搞親親疏疏,吃拿卡要,勒索群眾,中飽私囊。 3.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不少。一是違紀違法佔用耕地。農村違紀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較嚴重,削弱糧食生產能力。二是村集體經濟薄弱。村集體沒有經濟來源,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如鄉鎮70、80年代所建造的山塘水庫多為病險水庫,無資金維修。三是「三亂」現象仍存。變相收費、強制收費等不正之風仍存,黨員幹部在行政執法中仍有態度粗暴、方法簡單、辦事不公、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罰代收」、違規處罰,借年檢驗照之機「搭車收費」等行為。四是對水利工程安全、小型水利工程維養、灌溉保障、水環境污染、飲水安全、水源質量等問題反映比較突出。五是房價高,物價高,看病貴,就業困難。 4.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作風建設上存在的突出問題較多。一是學習風氣不濃。有的領導幹部以工作忙為借口,沒有堅持學習,導致理論水平不高,工作效果不佳。二是思想僵化保守。有的幹部安於現狀,不求發展、不思進取,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三是工作作風不實。工作作風漂浮,缺乏實干精神,熱衷於搞形式主義,不深入基層調查和解決問題,工作浮在面上,沒有實效。四是生活作風不正。有的領導幹部鋪張浪費,講排場、比闊氣,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車私用,公款旅遊;極少數領導幹部思想道德滑坡,貪圖享樂,生活情趣不健康,經不住「權力、金錢、美色、利益」的誘惑,以權謀私、腐化墮落。五是紀律觀念淡化。有的上班遲到早退、玩游戲、辦私事,單位規定和制度形同虛設。六是公僕意識不強。有的幹部「牛氣」十足,對群眾態度蠻橫,語言生硬,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或要求辦理的事項置之不理,能推就推,能避就避,群眾觀念淡薄,嚴重傷害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七是民主意識欠缺。一些領導幹部把單位作為自家的「自留地」、「後花園」,自己想干什麼就干什麼,聽不進不同意見、不同聲音,習慣於「一言堂」,獨斷專行。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 1.學習不夠深入。有的領導幹部學習只是為了裝點門面,滿足於一知半解,不聯系本單位的實際學習,只會照搬照套書本上的經驗做法,業務上靠吃老本,不適應形勢變化的要求,導致處理復雜問題能力不強。 2.宗旨意識淡化。少數黨員幹部思想上放鬆了對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改造,對共產主義的信念和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心不堅定,甚至產生了動搖和懷疑。理想信念動搖,革命意志衰退,黨的宗旨意識、公僕意識、責任意識、奉獻精神衰退,享樂主義惡性膨脹。 3.群眾觀念淡薄。不少黨員幹部的群眾觀念非常淡薄,想問題時沒有把群眾放在心裡,幹事情時沒有把群眾放在眼裡,導致決策不合民意,做出損民利已的事情來。 4.法制意識不強。有的黨員幹部法制意識不強,在實際工作中違紀違法,不依法辦事,不按政策辦事。有的執法人員甚至執法違法,超越法律規定的許可權或不按法律程序行使權力,損害群眾利益。 5.制度建設不完善。一是有些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制度對不執行制度或違反制度怎麼辦,缺乏具體強制性的約束機制。二是有的制度執行不到位。一些單位也制訂了關於怎樣處理問題的制度,但是沒有及時進行查處或處理得不到位。三是長效機制沒有真正建立。沒有從根本上建立齊抓共管、常抓不懈的長效工作機制。 6.管理監督不到位。對幹部管理監督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和實效性,注重使用,輕視管理,「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權力運行過程沒有得到有效監督。 三、治理對策 1.加大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力度。要教育黨員幹部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觀念,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關系,把教育實踐活動和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相結合,認真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始終將「為人民謀利益」貫徹到各項工作中,按照「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要求,把維護社會公平,解決群眾實際問題作為執政為民的基礎工作。 2.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鼓勵創業者,啟用開拓者。進一步深化幹部制度改革,在幹部工作中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優勝劣汰,對一些較長時間安心在艱苦或邊遠地區工作並作出成績的領導幹部要予以提拔重用,對一些工作浮誇、群眾反映較差的領導幹部要及時予以調整,直至從領導崗位上調整下來,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3.加強作風建設。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出重拳、下大力,促作風大轉變,不斷提高服務效率,優化投資環境。嚴格執行八項規定,規范黨員幹部行為。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扎實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深入治理「三亂」行為。集中力量重點整治一批群眾反映強烈、危害大、影響壞的行業不正之風,堅持對損害群眾利益的「老虎」、「蒼蠅」一起打。 4.建章立制規范管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搞好黨的建設,制度建設是根本。實踐證明,從嚴治黨,端正黨風的關鍵在於建立和鞏固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約束力的制度和機制,建立健全制度體系,靠制度規范領導幹部的行為,從制度上保證領導幹部的良好作風。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 5.強化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土地、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財政性資金、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水利改革和發展改革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抓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確保政令暢通。 開展「為民務實清廉,密切聯系群眾」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要同推進吉安縣「中心城區融入工程、科學發展示範工程和吉泰走廊崛起工程」三大工程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切實提高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凝聚群眾、發動群眾,以新姿態、新作為,為吉安縣經濟社會發展「全市領先、全省爭先、全面創先」做出新貢獻。(作者單位:江西省吉安縣紀委)
C. 當前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遇到哪些困難和問題
一、當前鄉鎮、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主觀意識不夠強,工作趨於表面化、形式主義,實際操作存在著很大隨意性、不夠嚴肅認真。雖然各鄉鎮在都按照縣里文件要求制定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工作計劃、組織領導、責任分工,也與下屬各單位和各(村居)簽訂了責任書,出台了責任制考核方案。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還是存在 「一把手」抓黨風著「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通病。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主觀意識不夠強,各級領導的「一崗雙責」意識還較弱。黨委(組)班子成員存在著「重經濟建設,輕黨風廉政建設」的思想意識,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落實缺乏主動性、針對性,工趨於表面化、形式主義,往往只體現於桌面上、嘴上、紙面上,而未能真正落到實處。另外,一些黨風廉政方面的工作,存在著重點不突出、計劃性不強、實際操作隨意性大的問題。形成了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不嚴肅、不認真的不良現象。
(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材料、賬目建設缺乏規范性和科學性。在鄉鎮大量存在著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台賬材料收集不齊全,檔案建設不規范,缺少條理性、邏輯性的問題。黨務、政務、村務、校務、財務公開的材料收集歸檔不及時,有的甚至直到檢查、考核還未收集歸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反映到記錄本上內容不全,結構不完整,會議記錄零亂不規范,少數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記錄本存在工作未開展為應付檢查、考核而臨時補填記錄的現象;個別鄉鎮、部門制訂的整改措施不得力、針對性不強,抓落實上更是缺乏力度、工作不夠到位,造成效果不明顯,甚至不起作用,有的問題反復發生。 「三公」違規現象嚴重。
(三)廉潔自律規定執行不嚴, 收送個別單位和單位的領導幹部存在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禮」和公車超規格配備、公車私用等現象屢禁不絕;存在外出學習考察、黨團活動存在審批制度執行不夠嚴格的問題,外出考察事後補批、未批外出、超人數外出、黨團活動超規定范圍現象依然存在;在公務接待方面更是存在著接待費超標准、同城異地接待、接待跨年度審批、接待費總額控制制度執行不嚴的問題和下鄉餐費自付、村級零招待制度落實不到位的現象。
(四)財務制度落實不到位,經費執行不嚴格。在財務制度落實上還僅停留於桌面上、嘴上、紙面上。如在差旅費報銷方面,存在住宿費發票填寫內容不清楚、金額超標准,汽車費超標准、汽車票連號、車票日期與出差日期不符未能作說明,差旅費填報單填寫不規范、內容不清楚的問題;在財務管理方面,出現資金外借管理不規范,白條子抵庫,一些原始票據沒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的問題;個別單位存在收支兩條線不規范現象;少數鄉鎮、部門未能嚴格執行文件規定,存在超標准發放節日職工、家屬慰問費和超范圍、超標准發放獎金補貼現象。另外,會議經費、專項經費等存在標准、規格不統一,執行不嚴格的問題。
二、當前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1、認識問題。一是認為村官「權小位卑」,出不了大問題;二是認為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村幹部沒有什麼可貪,加強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意義不大;三是村級黨組織忽視村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對抓黨風廉政建設不積極,或根本就沒有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四是部分村幹部理論水平低、法紀意識淡薄、自律意識不強,有的甚至為維護自身或群體私利,置黨紀國法於不顧。
2、制度問題。 一是制度執行不力。如財務管理雖有制度,但只是寫在紙上,掛在牆上,不執行、不落實。部分財務審批手續不全,有的長期不做帳,有的有帳無物,有的白條入賬,有的一支筆權力過大、無約束。二是監督機制不健全。黨務、村務公開制度已推行多年,但公開內容不全面,程序不規范,流於形式。原因是主動權不在群眾掌握中,公開什麼、公開多少、什麼時候公開、對多少人公開都由村幹部說了算,村民理財小組、監督小組起不到真正的理財和監督作用。有些黨員、群眾怕惹事,對腐敗分子和不正之風不敢監督。有的地方家族勢力大,斗惡鬥狠,群眾怕遭打擊報復,敢怒不敢言。
3、待遇問題。農村幹部保障機制不健全,村幹部台上是幹部,台下是群眾;工作時是幹部,回家是農民;既要工作,又要生產,無職、無級、 「村官」變動頻繁,一些村無編;三年一次的村「兩委」換屆,周期短,幹部描述自己是經濟上沒干頭,保障上沒靠頭。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響了村幹部的工作情緒和精力的投入。
三、針對當前鄉鎮、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的對策
(一)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對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鄉鎮、部門必須從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當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始終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一件大事來抓,進一步明確目標、拓展領域、豐富內容、創新方式,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各項工作開展。就目前而言,要真正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落到實處,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強化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是基礎性環節,積極實施「三個教育」, ,開展責任制業務培訓在當前顯得尤為緊迫。一是加強樹起「三道防線」思想政治教育,樹起思想道德防線,增強領導幹部拒腐防變的能力;二是加強預警教育,樹起警示訓誡防線,使領導幹部保持警醒,防止小錯釀成大錯;三是加強遵紀守法教育,樹起黨紀國法防線,使大家增強政策法規意識,規范從政行為。組織開展好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業務培訓,使黨委(組)班子和班子成員尤其是主抓責任制工作的領導成為該項工作業務的行家能手。
(二)建立黨風廉政責任制工作日常機制,落實日常管理工作。隨著改革不斷深入,經濟利益矛盾的突顯,堅決反對和防止腐敗,已成為全黨的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作為加強黨的建設,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舉措,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必須倍加重視。首先,各級領導幹部要強化對執行責任的認識,進一步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責任感、使命感,做到班子負全面領導責任,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各負其責,使業務工作抓到哪裡,經濟工作管到哪裡,黨風廉政建設就推進到那裡、抓到那裡。其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做,親自抓責任制工作,即親自組織分解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任務;親自主持召開一年至少兩次的領導班子專題會議,研究和安排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親自解決兩至三個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親自聽取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專題匯報;親自組織召開本單位的民主生活會;親自參加下屬單位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第三,要積極建立健全責任制日常工作機制,將責任制工作與經濟工作、業務工作、黨建工作、反腐倡廉工作結合起來,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落實,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和日常工作與年中檢查、年末考核相融合的管理模式,使得責任制工作成為幹部獎懲、提拔任用、記功評先進的重要依據,以此促使責任制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狠抓責任追究,以紀律保證責任制的落實。責任追究是落實責任制的關鍵環節,也是責任制是否有權威性的重要體現。當前的責任追究難,一直是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好人主義等認識問題,也與相關制度不健全、不配套有一定的關系。因此,必須狠抓責任追究,以紀律保證責任制的落實。首先,界定責任。要根據情節輕重、處理許可權,界定集體責任、個人責任,間接責任、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其次,明確責任追究的重點內容。要抓住本單位,本部門比較突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以明確。最後,嚴格執行責任追究。一要明確追究主體,既由誰提出、決定、操辦責任追究;二要明確責任界限認定辦法,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責任內容,考察是否存在失管、失教、失察、失監等行為,需要不需要進行責任追究,力爭做到不枉不縱;三要細化、量化責任追究標准。根據責任制的內容,適當增加責任追究的形式,如告誡談話、通報批評、責令寫出書面檢查、限期整改、責令辭職、引咎辭職等。這樣就能根據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具體情況和情節做出恰如其分的追究,做到合法又合理,從而更能充分發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作用;四要明確責任追究的程序,使其規范化。對責任追究問題的提出、受理、調查了解、初審意見、追究決定、追究執行等環節做出明確的規定,以便於在實際工作中操作執行。以此,形成責任追究動真格的態勢,使責任單位和個人認真落實責任制。
四、 加強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的對策建議
1、強化對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要充分發揮鄉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作用和鄉鎮紀委的協調作用,努力構建「責任主體、責任分工、責任考核」三位一體的工作格局。一是明確責任主體,鄉鎮黨委、紀委,包村幹部同為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村黨支部書記為「第二責任人」。責任人要主動承擔起領導和組織的責任。二是明確責任分工,強化鄉鎮紀委抓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工作任務的分解、監督、檢查、考核職能,督促和落實村主要領導具體抓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三是強化責任考核,把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開展情況作為評定、獎勵、提拔鄉鎮紀委幹部、包村幹部的重要依據。四是強化對村幹部的管理監督。鄉鎮黨委、紀委要加強對村幹部的管理,平時要多提醒、多敲警鍾,有效防止重用輕教、重用輕管現象;鄉鎮應建立黨務、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定期、不定期地對各村黨務、村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同時,對違紀違法的村幹部要嚴肅查處,增強震懾力。
2、強化對農村黨員幹部反腐倡廉教育。在教育內容上,要始終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黨風廉政建設教育的基礎內容,突出理想信念、黨紀政紀、法律法規、農村方針政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教育。在教育方式上,要抓好示範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當地農村工作中的為民、廉潔、勤政的典型人物和違紀違法案例進行正反兩方面教育。要結合農村的特點和實際,充分利用廉政影視片、廉政標語、廉政宣傳畫、廉政宣傳欄等平台,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教育措施上,要大力推進廉政文化進村入戶工作,使反腐倡廉教育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讓廣大村民用法紀的眼光來監督村幹部的各項工作。
3.強化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制度體系。一是強化農村財務管理,要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作為農村幹部作風建設和預防自身腐敗的重要環節抓好抓實。二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通過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一事一議」等民主決策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民主管理制度,黨務、村務、村民組事務公開等民主監督制度,促使村幹部規范辦事行為,保障農民的民主權利。三是完善監督機制。強化鄉鎮對村幹部的監督,將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廉、任期經濟審計、民主評議等制度向村級組織延伸。四是建立農村幹部保障體系。探索建立合理的村幹部個人收入分配機制、社會保障機制、激勵機制,從政治上、經濟上關心村幹部。
4、強化責任追究,加大違紀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一是認真落實包村幹部、村主要領導接待和聯系群眾制度,著力解決農村幹部不嚴格按法律和政策辦事、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等問題。二是著力解決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農村宅基地、鄰里糾紛、村幹部違反財經紀律、村幹部與民爭利等問題。三是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切實加大對對「村官」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四是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責任追究范圍延伸到行政村,對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工作敷衍失職,不抓不管,造成惡劣影響的,對鄉鎮有關人員、村主要領導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D. 村裡書記公車私用算不算委記
村裡書記公車私用肯定是違紀。中央整頓作風八項規定第八項:"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不能公車私用。
E. 村幹部用村委會車輛上下班違紀嗎
村幹部用村委會車輛上下班違紀呢,這個是嚴重的違紀行為,可以向居委會反映。
F. 鎮幹部以學習為借口公款到澳門旅遊,會受處分嗎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扎實做好為「為民務實清廉,密切聯系群眾」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江西省吉安縣紀委組織開展了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題調查研究。 從調研情況看,群眾普遍認為,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吉安縣廣大黨員幹部能夠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黨員幹部隊伍總體上是好的,特別是通過開展萬名黨員幹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等活動,保持了密切聯系群眾優良傳統和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工作作風,表現出了很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為縣域經濟發展作出了較大貢獻。調研同時發現,我縣黨員幹部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些問題還比較突出,影響了縣域經濟發展和辦事效率,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亟待改進。 一、黨員幹部隊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黨員幹部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抓黨員幹部隊伍學習培訓力度不夠。有的單位極少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在經濟大潮沖擊下,一些黨員幹部自身也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理想信念發生動搖,滋長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思想,導致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二是黨員幹部隊伍教育管理跟不上形勢。教育管理制度不完善,幹部領導經濟發展、管理各項事務能力不強,服務「三農」意識欠缺。三是幹部選拔任用機制改革不到位。近年來,吉安縣在幹部制度改革上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實行了公開選拔、公開選調、競爭上崗、票決制等,但是改革的力度還不夠大,步子不夠快。民主選拔幹部的程度還不夠,群眾參與面還比較小,選人用人的范圍還不夠寬。尤其是對優秀年輕幹部選拔任用的力度不大,影響了領導班子整體更新速度,造成黨員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提高慢。四是對黨員幹部隊伍監督不到位。缺乏進行日常監督和評價的機制,對黨員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和制約力度不足。 2.村幹部尤其是村黨支部書記隊伍管理難度較大。一是村幹部後備力量不足。農村大部分年輕人外出務工,求學畢業回來的很少,致使現任、後備銜接不上。一些村多年沒有發展新黨員,沒有培養新生力量,導致後備幹部不足。二是政策水平較低。一些村幹部執行政策不力,搞土政策,甚至歪曲黨的政策,損害群眾利益。如少數村幹部無視中央政策,在農村土地開發過程中變相買賣集體土地,侵佔集體土地所得資金。三是對村支書監督不夠。少數村務不公開,財務不清,群眾意見大。有的村支書缺乏民主意識,獨斷專行,遇事不與其他村幹部商量。四是廉潔自律意識差。個別村幹部以權謀私,與民爭利,違紀違法。有的村支書在批地建房、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生育等工作中搞親親疏疏,吃拿卡要,勒索群眾,中飽私囊。 3.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不少。一是違紀違法佔用耕地。農村違紀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較嚴重,削弱糧食生產能力。二是村集體經濟薄弱。村集體沒有經濟來源,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如鄉鎮70、80年代所建造的山塘水庫多為病險水庫,無資金維修。三是「三亂」現象仍存。變相收費、強制收費等不正之風仍存,黨員幹部在行政執法中仍有態度粗暴、方法簡單、辦事不公、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罰代收」、違規處罰,借年檢驗照之機「搭車收費」等行為。四是對水利工程安全、小型水利工程維養、灌溉保障、水環境污染、飲水安全、水源質量等問題反映比較突出。五是房價高,物價高,看病貴,就業困難。 4.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作風建設上存在的突出問題較多。一是學習風氣不濃。有的領導幹部以工作忙為借口,沒有堅持學習,導致理論水平不高,工作效果不佳。二是思想僵化保守。有的幹部安於現狀,不求發展、不思進取,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三是工作作風不實。工作作風漂浮,缺乏實干精神,熱衷於搞形式主義,不深入基層調查和解決問題,工作浮在面上,沒有實效。四是生活作風不正。有的領導幹部鋪張浪費,講排場、比闊氣,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車私用,公款旅遊;極少數領導幹部思想道德滑坡,貪圖享樂,生活情趣不健康,經不住「權力、金錢、美色、利益」的誘惑,以權謀私、腐化墮落。五是紀律觀念淡化。有的上班遲到早退、玩游戲、辦私事,單位規定和制度形同虛設。六是公僕意識不強。有的幹部「牛氣」十足,對群眾態度蠻橫,語言生硬,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或要求辦理的事項置之不理,能推就推,能避就避,群眾觀念淡薄,嚴重傷害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七是民主意識欠缺。一些領導幹部把單位作為自家的「自留地」、「後花園」,自己想干什麼就干什麼,聽不進不同意見、不同聲音,習慣於「一言堂」,獨斷專行。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 1.學習不夠深入。有的領導幹部學習只是為了裝點門面,滿足於一知半解,不聯系本單位的實際學習,只會照搬照套書本上的經驗做法,業務上靠吃老本,不適應形勢變化的要求,導致處理復雜問題能力不強。 2.宗旨意識淡化。少數黨員幹部思想上放鬆了對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改造,對共產主義的信念和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心不堅定,甚至產生了動搖和懷疑。理想信念動搖,革命意志衰退,黨的宗旨意識、公僕意識、責任意識、奉獻精神衰退,享樂主義惡性膨脹。 3.群眾觀念淡薄。不少黨員幹部的群眾觀念非常淡薄,想問題時沒有把群眾放在心裡,幹事情時沒有把群眾放在眼裡,導致決策不合民意,做出損民利已的事情來。 4.法制意識不強。有的黨員幹部法制意識不強,在實際工作中違紀違法,不依法辦事,不按政策辦事。有的執法人員甚至執法違法,超越法律規定的許可權或不按法律程序行使權力,損害群眾利益。 5.制度建設不完善。一是有些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制度對不執行制度或違反制度怎麼辦,缺乏具體強制性的約束機制。二是有的制度執行不到位。一些單位也制訂了關於怎樣處理問題的制度,但是沒有及時進行查處或處理得不到位。三是長效機制沒有真正建立。沒有從根本上建立齊抓共管、常抓不懈的長效工作機制。 6.管理監督不到位。對幹部管理監督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和實效性,注重使用,輕視管理,「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權力運行過程沒有得到有效監督。 三、治理對策 1.加大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力度。要教育黨員幹部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觀念,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關系,把教育實踐活動和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相結合,認真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始終將「為人民謀利益」貫徹到各項工作中,按照「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要求,把維護社會公平,解決群眾實際問題作為執政為民的基礎工作。 2.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鼓勵創業者,啟用開拓者。進一步深化幹部制度改革,在幹部工作中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優勝劣汰,對一些較長時間安心在艱苦或邊遠地區工作並作出成績的領導幹部要予以提拔重用,對一些工作浮誇、群眾反映較差的領導幹部要及時予以調整,直至從領導崗位上調整下來,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3.加強作風建設。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出重拳、下大力,促作風大轉變,不斷提高服務效率,優化投資環境。嚴格執行八項規定,規范黨員幹部行為。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扎實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深入治理「三亂」行為。集中力量重點整治一批群眾反映強烈、危害大、影響壞的行業不正之風,堅持對損害群眾利益的「老虎」、「蒼蠅」一起打。 4.建章立制規范管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搞好黨的建設,制度建設是根本。實踐證明,從嚴治黨,端正黨風的關鍵在於建立和鞏固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約束力的制度和機制,建立健全制度體系,靠制度規范領導幹部的行為,從制度上保證領導幹部的良好作風。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 5.強化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土地、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財政性資金、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水利改革和發展改革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抓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確保政令暢通。 開展「為民務實清廉,密切聯系群眾」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要同推進吉安縣「中心城區融入工程、科學發展示範工程和吉泰走廊崛起工程」三大工程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切實提高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凝聚群眾、發動群眾,以新姿態、新作為,為吉安縣經濟社會發展「全市領先、全省爭先、全面創先」做出新貢獻。(作者單位:江西省吉安縣紀委)
G. 我村總人口200口人,村幹部5人沒有任何企業,有小驕車兩輛,其中一輛奧迪由書記1人專用,請問朋友這
如果他自己買的就不算是公車 但是幹部敢開豪車就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