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級並行山東省試點
⑴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什麼時候開始,有試點的地區嗎
今年估計要研究,什麼時候出台沒把握。
⑵ 山東省級機關試點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地稅局全省可否實行
都要實行,期限2年,該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內東省容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⑶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什麼時候開始,有試點的地區嗎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召開,審議了包括《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內的6個文件。其中《意見》明確指出,縣以下機關將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初步統計,江蘇、福建、安徽、山東、河北、遼寧、內蒙古等省區均曾表示試點推進基層公務員職務職級並行制度。
依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即職務、職級、工資三者相對應、相掛鉤,職務能夠決定職級,職級隨職務變化,並獲得相應的工資待遇。而將來的職務與職級分離並行將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薪酬制度是實現職務與職級並行的重要條件。
《意見》的出台被視作公務員制度改革的一大舉措。換句話說,基層公務員可憑借工作年限、工作能力等提升級別,進而提升工資,公務員會有更強的工作動力,「當領導」不再是唯一的價值追求。
(3)公務員職級並行山東省試點擴展閱讀:
職務與職級的雙向軌跡:
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如縣長。而職級是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例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一般是縣處級正職。
據《公務員法》相關規定,與職務層次相對應的公務員級別共十五級,就像金字塔狀排列,越往底層,級別越低、人數越多。這其中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縣級基層領導職務則分為鄉科級副職、鄉科級正職、縣處級副職、縣處級正職,非領導職務指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等。
職務反映職級,職級對應一定的職務。從功能上來看,二者的區別在於,職務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權力以及責任義務的承擔,職級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物質利益以及職業尊嚴的滿足。一條職務序列構成公務員職業發展的一道階梯,一條職級序列則構成公務員職業發展的另一道階梯。
⑷ 青島公務員職級並行試點何時開始
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明確縣級以下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2015年7月份,山東省初步制定了《山東省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意見》,青島也於當年全面實施了縣級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此次我國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青島也作為試點。對此,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在25日回應,目前省里還沒有下發相關實施辦法,具體措施暫未確定。
什麼是職務與職級並行?據介紹,公務員的職務,主要是指其工作職責的大小,可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其中領導職務分為國家級正副職、省部級正副職、廳局級正副職、縣處級正副職,到鄉科級正副職,共10個層級。非領導職務在廳局級以下設置,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共8個層次。
具體到工資,一個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准,領導職務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對應不同的工資標准。職級又稱級別,主要參考職務和工齡。我國公務員職級工資共分二十七級14檔,每一職務層次對應若干個級別,每一級別設若干個工資檔次。
目前,我國公務員晉升,主要體現在職務變化,比如從辦事員到科員,再到副科、正科這一過程。職級的變化主要依照「兩年進一檔,五年進一級」的標准,不論職級如何調整,其職務不會改變。但如果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將成為公務員晉升的另一個通道。換句話說,就是一定的工作年限加上相應的職級,會促使公務員的職務向上遞進一個層次。
⑸ 公務員工資職務與職級並行試點山東是哪裡
有關文件計劃和有的新聞報道中。實際好像沒有進行。
⑹ 地市級以上機關在什麼地方進行職級並行試點
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
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了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決定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6)公務員職級並行山東省試點擴展閱讀
為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
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
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七條第二款,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作出安排,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試點期限為二年,自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
國務院及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並就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中期報告。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規定;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⑺ 公務員試點職級並行方案是
公務員試點職級並行方案,據了解,職務與職級應該是相對獨立、相對分離的。職務反映職級專,屬職級對應一定的職務。從功能上來看,二者的區別在於,職務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權力以及責任義務的承擔,職級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物質利益以及職業尊嚴的滿足。推行職務與職級的並行,實質是使職級真正成為公務員的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階梯。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和尊嚴。
據統計,我國縣、鄉兩級公務員佔全國公務員總數近60%。受機構規格和領導職數的限制,縣、鄉兩級絕大多數公務員退休之前都解決不了副主任科員的待遇。
目前全國約有省部級現職官員3000人,據估算,公務員隊伍中能晉升到省部級的比例僅為萬分之四。
⑻ 我國將試點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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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的決定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為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七條第二款,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作出安排,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試點期限為二年,自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
國務院及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並就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中期報告。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規定;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本決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