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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婚事喪事簡辦

發布時間: 2021-03-10 21:48:41

『壹』 喪事簡辦,不設靈堂,民政部門有獎勵補助嗎

喪事簡辦,不設靈堂,民政部門沒有獎勵補助,但是喪事簡辦可以省去一些不必的開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老人在時多孝順,喪事簡辦。

『貳』 安徽黨員幹部隨禮不得超50且不能就餐是怎麼回事

黨員幹部隨禮不超過50元,同時向農村、社區倡議50元的標准,建議修訂「村規民約」時參考。日前,安徽省阜陽市界首市出台《關於開展樹新風、改陋習、促脫貧的意見》,通過黨員幹部帶頭簽訂移風易俗承諾書,在全市139個村、23個社區完善村規民約,引導全市干群更新觀念、革除陋習。




截至目前,界首市139個村、23個社區都設有「四會」,都將「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反對鋪張浪費」等寫入了「村規民約」。

「市裡制定標准,黨員幹部不好違反,進而會影響越來越多的人。」該負責人介紹,今年一季度,界首共有3100餘例紅白事實現了簡辦,累計節省開支2170萬元,其中貧困戶341例紅白事,節約開支280餘萬元。

『叄』 新婚新辦,喪事簡辦,其他事不辦是哪個部門提倡的

婚喪是民政部門管的,可能是民政局吧。

『肆』 現在唐農村喪事村書記阻礙怎麼辦

根據你說的情況,你是說問一下,現在農村喪事,村書記,阜外怎麼辦?如果是上邊的政策不叫大操大,那是正確的

『伍』 江西鄱陽官方是如何要求喪事簡辦的

江西鄱陽官方:殯改倡導喪事簡辦集中安葬,絕大多數群眾支持

鄱陽縣委縣政府適時出台綠色殯改方案主要是倡導群眾喪事簡辦集中安葬,防止群眾互相攀比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主要做法有:第一、鄱陽縣對所有去世的群眾都實行了免費火化(包括火化費、遺體運送費、遺體存放費用等),第二、依據縣情民情鄱陽縣要求每個村都必須要建設公益性墓地(確保都能夠使用三十年以上),第三、所有的公益性墓地和火化的基本費用都是政府財政拿錢 補貼到村到人,第四、通過倡導綠色殯葬既可以為群眾節約大量土地和森林資源又可以大量減輕群眾負擔,通過宣傳發動和說服教育應該說當前我縣的綠色殯改工作得到了絕大多數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支持鄱陽縣的這項政策!!

『陸』 安徽金寨縣農村紅白喜事隨禮有限額嗎

合肥5月8日消息,「宴請不超過20桌,每桌不超過10菜1湯,直系親屬隨禮不超過500元,本居民組群眾隨禮不超過100元……」近日,安徽省金寨縣出台《關於弘揚時代新風推動移風易俗助力脫貧攻堅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為農村婚喪喜慶事宜提出詳細「指南」。

《意見》提出,要堅決防止「戴窮帽子、過富日子」現象,在扶貧幫扶中監督貧困戶不得進行明顯與其貧困戶身份不符的高消費行為,不得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奢侈浪費,不得送高額彩禮,不得超限參與人情往來,不得超標准建設裝修住房等。「這說出了很多村民的心聲。」余靜說。

對於金寨縣這份「指南」的出台,網友們也紛紛點贊支持。網友「風雨無阻」留言道:「現在人情禮賬太多了,真傷不起,這樣好多了。」網友「鍾作寶」則表示,這項新規既文明又合民意,一抓到底就好。

以上內容來自:新華網

『柒』 中國人結婚和辦喪事為什麼要隨份子呢

近幾年,雖然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無論是城市還是鄉村,社會習俗的變化卻出現了一些不可思議的現象,—些本已絕跡的舊風俗、舊習慣、舊傳統又紛紛卷土重來,一些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活動剎是盛行,尤其是在婚喪嫁娶方面體現尤為明顯。
婚喪嫁娶時大操大辦,亂發請貼、亂發喪訃,風水先生、算命先生生意火爆,有的家裡死了人,還大擺宴席,請道士做法場,請吹鼓手大吹大擂,請弔孝者哭唱弔孝。有的家庭「與時俱進」即已搞了非常隆重的具有現代生活氣息的遺體告別儀式,而又轉過頭來按舊俗出大殯,整個喪事大辦達一周之久;辦婚事的年輕人,從訂婚起就索要一兩萬元的彩禮,要三金,結婚時還要重金聘禮,要老人置辦高檔傢俱,要豪華住房,並揚言現在不要結婚以後就晚了,說話也不算數了。結婚辦喜宴,宴請親朋好友,甚者長達半月。一些人說,現在是婚結不起,連死人也死不起了。不但當事人有這種感嘆,親朋好友也是一樣,誰家辦事都要送禮,「人情」成了許多家庭的經濟上的沉重包袱,有的家庭一個人一年的份子錢達4000—5000元之多,占工資—半;人們戲稱「喜宴請柬」為紅色罰款單。

縱觀大操大辦者有三類,一是「專心謀財」類,即藉此創收型。這類人多為當政者、有權者,以辦婚喪事作為謀財手段,藉手中權力的威懾力賺取錢財,君不見,有的幹部父母已早逝,現在又認乾爹干媽,等乾爹干媽死後又為乾爹干媽出大殯,辦喪事。第二類,為附和類。是「收回成本型」。這些人從心理上講不喜歡大操大辦,但是看見別人婚喪事都辦,一怕栽面,二者他們也隨了不少份子,付出了一定的成本,自己不能虧本,便藉此機會給已隨過份子的或即要隨的發貼子,收回成本,於是也大操大辦起來。第三類,為打腫臉充胖子類。多為平民百姓,自己沒有條件辦,也知道辦事會花錢,會虧本,但是別人辦事,怕自己不辦事被人笑話,看不起,於是也就大操大辦起來,結果辦完事賠了一些錢,自己干認肚子痛。

這種不良風尚的形成有其社會背景,即(1)社會物質財富增多,經濟發展使一些家庭有了經濟基礎;(2)餐飲業的發展為辦事者提供了便利的條件;(3)社會上的一些幹部帶頭辦婚喪,群眾照著幹部的影子去做,不以此為恥,反以此為榮,社會道德評價失衡;(4)攀比風盛行。這種風氣是與我們建樹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背道而馳的,人人深感其苦,深受其害。

婚喪事大操大辦是封建、腐朽的遺毒,這種封建舊習慣不會自動退出歷史舞台,它反而會束縛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阻礙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它往往在老規矩風俗人情的外衣下,形成—種束縛和控制人們思想行為的無形力量,似如魔網罩在我們頭上。我們提倡勤儉辦一切事情。

勤儉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中國人歷來有「成由節儉,敗由奢」的看法。勤儉要求人們合理的安排開支,樸素節約,珍惜財富,珍惜自己的勞動成果,同時也珍惜他人的勞動成果,反對揮霍浪費行為。經濟是家庭的命脈,勤儉直接涉及到家庭的幸福,勤儉不僅是一個家庭的經濟法則,而且是一個維護家庭發展和處理好家庭關系的道德准則,對於推動社會主義文明進步和不斷繁榮有著重要作用。

我們要大力提倡勤儉辦婚喪事,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文明新風尚,努力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廣大幹部群眾對婚喪事大操大辦的危害性的認識,從而以健康的文明新風代替舊風俗。

勤儉辦婚喪事,就要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倡導文明消費觀,絕不盲目攀比,追求婚喪事中的高消費,要逐步引導人們增加精神消費的比例,如辦婚事時旅遊結婚,購買書籍,植育新婚紀念林等等。

婚事新辦喪事簡辦,一靠教育引導,二要靠群眾自覺行動;另—方面要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的力量,一是領導幹部、共產黨員要身體力行,各級幹部黨員要帶頭勤儉辦婚喪事,要自覺抵制婚喪事大操大辦,要自覺地說服親朋好友不大操大辦,切決不參與大操大辦、不為大操大辦者助興捧場。各級幹部要教育廣大群眾要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到有意義的活動中去。要為辦理婚喪事者送精神禮,送道德禮,不送物質禮。要充分發揮紅白理事會的作用。紅白理事會要努力完善組織,健全規章制度,對招待親友的范圍、置辦桌席的規模做出強令的規定,使紅白事大操大辦沒有活動空間。要狠剎帶有封建迷信的活動,如弔孝、念經、做道場、領魂、雇童男童女等等。要逐漸推廣文明的婚喪事辦理方式。如用遺體告別代替發喪、出殯,用播放哀樂代替吹吹打打,用獻花圈、花籃代替披麻戴孝等,在婚事中唱流行歌曲,舉辦親友演唱會,放有紀念意義的電影,栽植紀念樹。

要發揮社會輿論的引導作用,形成一種有利的輿論氛圍,使人們對大辦婚喪者不齒,使全社會不參與婚喪大操大辦,對新事新辦、新事簡辦的典型,要大樹特樹。要對那些平時不養不敬,死時大操大辦的勇於鞭笞和批評。要靠全社會的力量形成一種正確的婚喪事辦理觀念,形成一種婚喪從簡辦理並不是違背道德良心、淡漠人情的行為,而是體現純朴、善良、勤儉、節約的中華美德。

『捌』 違規辦酒席的規定

為積極響應黨中央關於移風易俗的號召,著力破除全市「人情風、吃喝風、迷信風、攀比風」等陳規陋習,弘揚「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其他事不辦、不大操大辦」的社會新風尚,我市各村(社區)已制定紅白喜事公約。即日起,市民朋友們需遵守如下規定:1、婚事新辦,單方宴席不超15桌,隨禮不超200元。
2、喪事簡辦,操辦不超3天,不收祭禮不擺賬簿,不二次棺葬,不建豪華墓。
3、其它事不辦,滿月、周歲、生日、喬遷、訂婚、開業、店慶、升學、謝師、參軍等至親好友聚餐一律不收禮、不擺賬簿。
4、不大操大辦,不鋪張浪費,所有聚餐超五桌必須提前到居住地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申報,經審批後方可辦理。
5、所有違規市民、酒店一律記錄村信用誠信檔案;違規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一律交紀委查處。

『玖』 最近大方提倡的禁止請酒風中喪事簡辦,婚事新辦中的新辦是指什麼

爭做婚事簡辦新辦的帶頭者。新時代青年要有新的氣
象,新的風尚,用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夫妻共植紀念樹、節
省婚禮費用奉獻愛心、舉辦集體婚禮、旅行結婚等形式,為
自己舉辦一個節儉適度而又不失隆重,且富有紀念意義的婚禮。望採納

『拾』 提倡喪事簡辦,政府火化能不能不收費了

中國是在商代開始有火葬的,具體發展過程如下:

一、火葬的起源與發展

在商代,一些邊遠民族已經有火葬習俗。後來,受佛教的影響,真正意義上的火葬慢慢盛行。應該說火葬的原因是受原始信仰和佛教影響的結果。相傳佛教始祖釋迦牟尼死後,其弟子火化其屍,各取骨灰保存起來,稱之為舍利(梵語,意為佛骨),後世僧眾死後,也都火化其屍,將骨灰裝入匣內,藏之塔中(寺廟塔林即為此而設)。在唐以前,火葬也只在邊遠少數民族中流行,火葬在中原地區大量涌現,即至宋遼金時代比較盛行,也是佛教盛行之時 。北京也就是在這個時代出現了火葬。

燕京一帶火葬習俗的出現,與契丹、女真等兄弟民族火葬習俗影響有直接的關系。據《北史·契丹傳》上說他們的喪葬習俗:父母死而悲哭者以為不壯,但以其屍置於山樹之上,經三年後,乃收其骨而焚之。可見,他們很早的時候即已有火葬之俗。從目前考古發掘來看,有不少火葬墓均能找到與佛教思想相關的物證。金代在金太宗時,佛教傳入女真部落,佛教的普遍傳入是在金熙宗和海陵王之後,從目前考古發掘和文獻記載來看,金代盛行火葬也是在金熙宗和海陵王之後,這與佛教的傳入與盛行是相一致的。在《馬可波羅游記》中,凡是盛行火葬的城市,其居民都崇尚佛教。不過從文獻記載來看,契丹人在佛教沒有傳入以前既已有火葬的記錄,契丹人先輩的墓葬中就已留下火葬的痕跡,而女真人又繼承了契丹人的火葬傳統,因此可以說:女真人出於原始信仰的火葬習俗,在佛教思想的影響下得到了鞏固和發展,佛教的影響。至建立王朝,佔領幽州之後,被掠奪到遼地的漢人也從其俗而實行火葬。到1990年為止,從北京地區墓葬發掘來看,至唐尚未發現一例火葬墓,而遼代墓葬中,卻有不少火葬墓,且墓主人都是漢族人。

漢人實行火葬,明顯是受到契丹民俗的影響。而契丹人素有死不葬的習俗,《舊唐書》載:契丹人是死者不得作冢墓,以馬駕車送入大山,置之樹上,示無服祀。即使實行火葬,仍不入土。但公元926年,遼太祖死後,則採用了建築陵墓入土下葬的方式,整個陵墓仿漢族帝王陵墓的形式,又顯然是漢化的表現;而且契丹人並不都用火葬。實際上,遼統治的北京地區,是土葬、火葬並行。

宋初,火葬不僅在北方漢族地區流行,除北京外的其它地區如四川、福建、廣東、雲南等地都發現了火葬墓。以致於在公元962年(宋建隆三年)皇帝不得不下詔禁止:王者設棺槨之品,建封樹之制。元代時,北京還有火葬。

明代時期,朝廷還設立凈樂堂等火葬場所,死去的妃嬪、宮女等還在實行火葬,也有放置這些骨灰的胥井。。洪武五年,明太祖諭禮部曰:古者掩骨埋胔之令,近世狃元俗,死者或以火焚,而投其骨於水。傷恩敗俗,莫此為甚。其禁止之。若貧無地者,所在官司擇寬閑地為義冢,俾以葬埋。或有宦遊遠方不能歸葬者,官給力費以歸之。

清朝初期,滿族依照其舊俗(沿襲女真族的習俗)仍實行火葬,清太宗皇太極等都是火葬的。順治九年還議定了火葬制度。清代人吳振棫在《養吉齋叢錄》中記載:火化,國制也。無貴賤皆然,平時服御各物,歿後盡焚之。遇大喪,則所化者積如山阜。火葬的隆重不象土葬那樣看出殯的規模,而是看所焚化的東西的多少和貴賤。雍正皇帝曾說過:本朝肇跡關東,以師兵為營,遷徙無常,遇父母之喪,棄之不忍,攜之不能,故用火化。 大量的史實也證明清代初期北京盛行火葬。但自雍正帝以後,卻很難找到火葬的史實,因為雍正帝已明確嚴禁火葬而效漢族的土葬了。從康熙帝開始,各皇帝均不火化,而用土葬,並列入國法,以致於這之後的官修史書中對前代皇族火葬的事實忌諱莫深。自此以後,從滿族到漢族、從上到下無不實行土葬,滿族古老的火葬習俗基本被革除。

近代以來至1956年,北京的火葬極少,大都只存在於僧眾、居士等佛教徒中;一些家鄉遙遠而客死京城的外地人也有火葬的,為的是便於帶回去。一些辦理喪葬事宜的寺廟設有自製的焚屍爐(即化身窯),這些寺廟化身窯並不對外經營。當時最有名的化身窯是阜成門外白堆子村廣濟寺的塔院,這個化身窯建立於1929年,到1941年也只有200餘人在此火化。1949年前,除上述廣濟寺外,另有德勝門內大石橋拈花寺和阜成門外下關慈慧寺。

過去北京冬天要飯的倒卧街頭,除一部分被慈善機構、政府部門和善主捐棺葬入義地外,也有一部分由寺廟收去火化的。昔年有寺廟專設名叫陸地慈航的馬車,據說已有百年歷史,專門收殮街頭棄嬰屍骨,這些棄嬰也都為寺廟火化。1954年東郊火葬場火化了2000餘具屍體,其中兒童屍體為最多。

二、現代火葬在北京的確立

北京火葬的逐步流行和確立,是在1956年以後。1956年,中央領導倡導火葬以來,北京現代的火葬觀念才逐步確立起來,並成為新的喪葬習俗。那時候,人民政府除建立火葬場外,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宣傳火葬,改革喪葬習俗。應該說這是北京火葬的新的真正的開始。文化大革命期間,北京的火化率極高,個別年達到了90%以上,但文革後又進入低谷。1982年7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下發《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批轉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報告>的通知〉,其主旨是積極推行火葬,嚴格限制土葬。並在全市進行長期不懈的宣傳。1985年2月8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提出積極地、有步驟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喪葬習俗,提倡節儉、文明辦喪事。

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北京火化率迅速上升,並穩定下來。通過多年的努力,火葬已完全徹底地代替遺體土葬,成為現代北京的最主要的喪葬習俗。
古代的火葬儀式:

1、女真人火葬習俗中有兩項重要的儀式,即燒飯和嫠額。《大金國志》上說:貴者生焚所寵奴婢、所乘鞍馬以殉之。其祀祭飲食之物盡焚之,謂之燒飯。(1) 這是一種祭奠送喪的儀式。燒飯可以在停靈之間或親友來吊時進行,可以在墓地同死者一起焚化,也可以在死者祭日焚化,《金史·鎬王永中傳》:明昌二年正月辛酉(十二日),孝懿皇後崩……辛卯(十二月)始克行燒飯禮。這是死後一個月行燒飯禮。1975年8月,在北京通縣城關公社發現的兩座金代石槨墓均系火葬墓,墓主人石宗壁系金朝官員,死於公元1177年(即金大定十五年),它的妻子是女真貴族;另一墓系石氏家屬,在該墓骨灰盒內發現了經火焚變形的銀簪金飾等,這些東西正是燒飯之俗的遺存。這種習俗實際上就是火葬的衍生物,屍體通過火化可以登遐升天,祭祀之物何嘗不可以這樣。嫠額也是一種送喪儀式:其親友死,則以刃嫠額,血淚交下,謂之'送血淚'。(1) 這種悼念方式看來特別壯烈。

2、元代的火葬在《析津志輯佚》中有一些紀錄(引文見上)。從這一段記載來看,可以知道當時的火葬習俗有:(1)請和尚念經超度,並用音樂(屬音樂佛事之類);(2)在家停靈一二天;(3)停靈後即在門外入殮;(4)然後出殯,孝子扶轅,親友挽送;(5)至寺廟內火化,並就地宴請親友;(6)火化後再入葬;(7)孝子歸家,一哭而止。(8)葬後祭奠,向火化方向灑以酒飯等。有一點可以肯定,火葬禮儀比土葬要簡單得多。

2、清代帝後的火葬儀式較為復雜。順治十八年(1661年)初,福臨因患天花,死於紫禁城養心殿(正月初七),第二天一大早,天安門外的金水橋畔,宣詔官向守侯在那裡的眾臣宣讀哀詔,要求官員們頭九天每天要到乾清門外哭喪,在治喪期內的三九二十七天內不得私自回家。福臨的靈堂布置在乾清宮,大殿和東西兩廡掛著白幔,乾清門兩邊遍插旌旗幡幢,建了佛、道兩個道場,和尚、道士們日夜念經焚香不斷。第七天,舉行小丟紙儀式,皇太後身著黑色長袍,宮女們全身縞素,擁著太後來到乾清門,面南二立,乾清門兩旁黑壓壓地跪著文武百官,在陣陣哭聲和哀樂聲中,將福臨御用的冠袍帶履及珍玩器皿一並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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