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改革方案
① 《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實施細則
不同地區,執行進度不同。
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內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容25級;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簡單來說,就是在職務與待遇掛鉤的基礎上,職級也跟待遇掛鉤。公務員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合乎要求,就能不斷提高職級。
② 黑龍江省公務員縣級以下職級並行實施細則
恐怕要到16年工資套改,吉林省已經試點了
公務員工資改革:具體工資分配製度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 3100元;正科級 3300元;副處級 3600元;正處級 4000元;副廳級 4400元;正廳級 5000元;副部級 5500元;正部
級 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初次套改
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五、新參加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確定方法:高中、技校、中專以辦事員確定;大專以科員確定;本科以副科級確定;碩士以正科級確定。
六、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退休生活費=退休前工資×80%。三年一調。
③ 新公務員法實行後,15年發的縣以下職務職級並行意見還執行嗎
新公務員法實行之後,很多人不明白未來是不是還要遵守以往的一些條例,比如二零一五年發的縣以下職務職級並行意見,這點需要給大家詳細說明一下:
三、我國中組部印發的《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也就解釋!
《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是我國中組部的一個規定,內容中明確告訴大家實施方案的時間性、延展性!明確的說明了相關的方案執行的具體辦法!大家可以參考《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裡面的方案進行實施!
④ 青人社廳發(2015)114號關於青海省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實施方案
關於印發《貫徹實施〈青海省縣以下機關建立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意見〉若干
具體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委組織部、編辦、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做好《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青辦發〔2015〕30號)的實施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於印發貫徹實施〈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3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我們制定了《貫徹實施〈青海省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意見〉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5年9月24日
貫徹實施《青海省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
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意見》
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一、關於實施范圍
(一)因不符合登記條件未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人員,不納入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范圍。
(二)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因組織安排提前離崗的在編人員,在嚴格考核測評的基礎上,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可晉升職級,同時必須由組織安排適當的工作。
(三)省直或市、州直駐縣(市、區、行委)的正科級及以下單位,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可列入實施范圍。
二、關於晉升條件
我省各地區晉升職級的具體條件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海北州、黃南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樹州、海西州。晉升科員級須任辦事員滿6年,級別達到二十五級;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8年,級別達到二十三級;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 10年,級別達到二十級;晉升副處級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 10年,級別達到十九級;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 10 年,級別達到十七級。
(二)西寧市、海東市。晉升科員級須任辦事員滿7年,級別達到二十五級;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0年,級別達到二十三級;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 12年,級別達到二十級;晉升副處級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 12年,級別達到十九級;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 12 年,級別達到十七級。
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為優秀或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相應縮短或延長任職年限仍按青辦發〔2015〕30號的規定執行。
三、任職年限的計算
(一)已實行執法勤務機構警員職務序列的人民警察納入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范圍。計算任職年限時,按以下辦法處理:二級警長任職經歷按副調研員掌握;三級警長任職經歷按主任科員掌握;四級警長和一級警員任職經歷合並計算,按副主任科員掌握;二級警員任職經歷按科員掌握;三級警員任職經歷按辦事員掌握。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首次晉升職級時,參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崗位的,參照管理後所任職務的任職年限與參照管理前在相當行政管理崗位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參照管理前聘任了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根據參照管理後所任職務,按以下辦法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辦事員的,將原聘任為技術員(含相當職務,下同)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科員的,將原聘任為助教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鄉科級副職的,將原聘任為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鄉科級正職的,將原聘任為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現任職務為縣處級副職的,將原聘任為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與現任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任職年限。工作人員再次晉升職級時,其任職年限,從實際任命職務或晉升職級之月其計算,原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時間不再合並計算為任職年限。
(三)從企業、事業單位調入(調任)、考錄進入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人員,現任職務的任職年限與原在企業、事業單位擔任相當職務的任職年限合並計算;原在企業、事業單位聘任了專業技術職務的,按本條第(二)款的辦法計算任職年限。
(四)任同級職務期間如有中斷,計算任職年限時應扣除中斷的時間。
(五)計算任職年限時,只計算 1993 年及以後有考核結果的年限。
四、關於幾種情況人員的職級晉升
(一)軍隊轉業幹部按其現工資待遇對應的相應職務層次晉升職級,其原軍隊職務(專業技術等級)的任職時間與地方相應職務層次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其中,到地方所任職務低於原軍隊職務的,其在地方享受工資待遇職務的時間與軍隊相應職務的任職時間合並計算。
(二)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 按其現執行的職務工資對應的相應職務層次晉升職級,任職時間從其享受相應職務層次工資待遇之月起計算(新參加工作人員的試用期除外)。
(三)現執行的工資待遇對應的職務層次高於其實際任命職務的其他工作人員,按其實際任命的職務晉升職級。
(四)因年度考核不稱職等原因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的人員,按新任職務重新確定能否晉升職級,之前與新任職務同一職務層次或高於新任職務層次的任職年限可與新任職務的任職年限合並計算。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不進行年度考核和參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除新錄用公務員外,每有 1 個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職年限條件延長 1 年。
(五)受處分的人員,處分期內不能晉升職級,處分期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處分期滿後符合晉升條件的可以晉升職級。受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的,根據處分對年度考核結果的影響確定任職年限條件延長的時間,具體辦法按本條第 (四)款的相關規定執行。受撤職處分的,解除處分後按新任職務重新計算任職年限,之前的任職年限不能與新任職務的任職年限合並計算。
(六)對超職數配備的幹部,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晉升職級; 不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轉為享受與現任職務相當職級的待遇。晉升職級且退出現任職務和轉為享受相當職級待遇的,均可不佔原職務層次職數,但仍按原職務層次進行管理,可在原職務層次基礎上按規定晉升職務。要嚴格執行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組通字〔 2O14 〕 5 號)規定,不得超職數配備幹部和自行提高職級待遇。
(七)《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幹部隊伍管理機制的意見》(青辦發〔2013〕3號)中在青南地區鄉鎮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規定,統一按青辦發〔2015〕30號執行,已晉升職級的保留原待遇。
五、關於晉升職級後享受的待遇
晉升職級後,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基本工資,按《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於青海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四個實施辦法〉的通知》(青政辦〔2006〕141 號)規定的公務員晉升職務相應增加工資的辦法執行;津貼補貼,按晉升後職級相應職務層次的標准執行。
六、關於晉升職級的管理
(一)職級應逐級晉升,不能一次晉升兩個職級。
(二)晉升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按現行規定執行,不能按職級晉升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
(三) 公務員在省內不同地區之間調動的,執行調入地區的職級晉升條件。在原單位已按規定條件晉升了職級的,按現行幹部管理制度規定明確職務,如明確的職務層次低於原任職級,應保留原職級待遇。
七、關於執行時間
對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人員,各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及時審批。2015年1月15日前,已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人員,從2015年1月起晉升職級;此後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人員,從符合晉升條件之月起晉升職級,並從晉升職級的下月起執行晉升後職級相應的工資待遇。
⑤ 縣級以下公務員職務職級具體怎麼改革
具體抄還不清楚,但是原則基本明確,就是改變現行的由職務的級別決定一切待遇的狀況,改革後:政治工作條件待遇由職務決定,生活經濟待遇包括工資津貼保險住房醫療等由職級決定,職級將由學歷、工作年限、職務、任職年限和績效考評等因素綜合確定,公務員的社會地位價值尊嚴等同時可以職級來體現,即職務、職級都是得到官方和社會承認的價值標志,不必要非走「升職」這條獨木橋了。這是重大的文明進步,體現的是最基本的公平。
⑥ 縣級以下公務員實行職級並行的規定,從何討開始執行
1各省市縣沒有固定時間表,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不久將在全國展開版。
2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權行的意義:
尹蔚民表示,這個制度的建立,第一,有利於加強基層公務員的隊伍建設。在縣以下機關工作的公務員,他們直接面對老百姓服務,是政府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他們工作成效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能夠體現黨在基層工作的政策落實情況。所以,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是至關重要的。
第二,有利於緩解「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矛盾。因為在公務員管理職務序列裡面,領導職務的數量是非常有限的,不能晉升領導職務,可以晉升職級。職級和待遇掛鉤,這樣就為基層公務員又開辟了一條職業發展的道路,拓展了職業發展的空間。
第三,有利於完善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公務員目前工資制度是職務職級相結合,這次制度的設計,就凸顯了職級的激勵功能,使公務員的工資制度進一步完善。
這項工作目前剛剛進行部署,各個省都在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這是為基層公務員辦了一件好事,也是辦了一件實事。我們將認真地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真正讓這項制度起到應該起的作用。
⑦ 縣以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至少還有一年吧,現在還沒有實行。
醫生的工資絕對比公務員高,醫院版的工資就不要拿權出來說了。
老師的工資其實是跟公務員差不多的,但老師一年有三個月的帶薪休息怎麼不說呢?
科研的誰也不清楚,就不亂說了。
普通公務員如果幹了一輩子工資還不如工作幾年的領導,那對那些普通公務員是不公平的,畢竟普通公務員是大多數,如果待遇不向普通公務員傾斜,那些在中央、省市、地市的公務員享受著級別拿著高工資,讓基層的公務員如何安心。
別想得太多,能把基層幹部的心穩定下來就不錯了。
⑧ 公務員法修改後和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矛盾嗎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後和修改後的公務法如何對接
一、職務確定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由任免機關在有關部門核定的專單位領導和非領導職數范圍內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確定。二、級別確定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級別,根據本人所任職務、任職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確定。其中,原已聘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在首次確定級別時,適當考慮本人原已聘專業技術職務年限因素。
⑨ 按原來關於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我年限到晉升副處級了,按新公務員法,有職數限制,又沒有名額了,咋辦
國家規定就這樣,那規定辦事。作為公務員,也應該考慮一下其他行業,包括企事業單位的人員,早就實行了名額限制,公務員法的更新勢在必行,也彰顯了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