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給村幹部繳納社保
❶ 村幹部 社保 建議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村幹部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組織任命或民主選舉產生的現任建制村黨支部(包括總支、黨委)書記、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文書。
村幹部養老保險之基金籌集
村幹部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堅持政府主導、財政補助與個人繳相結合,並以財政補助作為基金籌集的主渠道。
村幹部養老保險實行個人年繳費制度。年繳費總額暫定為1000元,其中,政府補貼繳費總額的70%,即每人每年補貼700元,個人承擔繳費總額的30%,即每人每年繳費300元。
村幹部養老保險費的政府補貼部分,由省、市、縣(區)三級財政承擔,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其中省級財政對平涼市按二類地區補助,補貼繳費總額的45%,即人均每年補助450元;市財政補貼繳費總額的10%,人均每年補助100元;縣(區)財政補貼繳費總額的15%,人均每年補助150元。
村幹部個人年繳費應在當年第一季度末之前,以鄉鎮(開發區)、街道辦事處為單位向縣(區)社保經辦機構全額繳納,逾期未交者按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加收利息和滯納金。
村幹部上半年任職的,從當年7月1日起享受政府補貼;下半年任職的,從次年1月1日起享受政府補貼。村幹部上半年離任的,從當年7月1日起停止政府補貼;下半年離任的,從次年1月1日起停止政府補貼。
村幹部養老保險費必須全額繳納,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資金全額到賬後,方可計算繳費年限。個人未繳費的,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財政補貼。
市、縣(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及物價指數變化等因素,可適當提高繳費標准和補貼標准。
村幹部養老保險之養老保險待遇
村幹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不論男、女,年滿60周歲,且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必須滿3年以上。
參加養老保險的村幹部,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報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並報市勞動保障局審批後,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村幹部年滿60周歲仍在任的,個人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政府繼續補貼相應部分,從離任的次月起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❷ 寶應縣政府對農村村幹部社保年限不足有何規定
農村幹部退休各地的政策是有區別的,一般都是正常辦理養老保險,退休後享受待遇。下面提供陝西的政策供參考。
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村幹部的關懷,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建立健全農村基層幹部養老保險激勵和保障機制,2008年省委、省政府把為村幹部辦理養老保險列為當年為民辦的「14件實事」之一,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
1.政策依據
2009年12月4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發的《甘肅省村幹部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省委辦發[2008]118號)。2009年5月15日,省委組織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聯發的《甘肅省村幹部養老保險實施細則(試行)》(甘勞社發[2009]113號)。2008年12月30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發的《慶陽市村幹部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市委辦發([2008]132)。
2.參保范圍
包括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組織任命或民主選舉產生的現任村支書、副支書,村主任、副主任和文書。
3.村幹部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年繳費總額1200元,其中:個人承擔繳費總額的30%(360元),政府補助繳費總額的70%(840元,其中: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450元,市、縣(區)財政每人每年分別補助195元)。
4.村幹部離任後,已繳納的保險費如何處理
政府不再補貼,已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其個人賬戶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計算,未開展的,可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退給本人。
5.村幹部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沒有具體時間限制,繳至不再擔任村幹部。
6.村幹部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繳費滿3年以上,年滿60周歲就可以領養老金了。
7.村幹部在參保繳費及待遇享受期間死亡的養老金如何處理
村幹部在參保繳費及待遇享受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本金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注銷個人賬戶。無法定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額或余額並入統籌基金。
8.村幹部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
縣(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2008年1月1日起負責為村幹部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縣(市、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村幹部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徵收個人繳費、個人賬戶管理和待遇計發、負責個人賬戶管理、編制養老金支出預算。
村幹部養老保險基金由村幹部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基金利息等組成,全部納入省級財政專戶統一管理。省、市、縣(區)三級財政部門設立村幹部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縣(區)社保經辦機構設立村幹部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戶。
村幹部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實行逐級匯繳制度。市級財政專戶將所轄縣(區)上解資金在每年年底前上解省級財政專戶。
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村幹部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者造成基金流失的,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以偽造證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領、冒領養老金的,由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退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❸ 村幹部給上社保嗎
根據政府文件精神,村幹部給交社保
❹ 我是農村村幹部,政府為我們買了社保但沒有買醫保,生病住院可以報銷醫療費不
醫療報銷制度不會因為你是村幹部而改變的,盡管其它方面已經給你報銷了!
❺ 村幹部如何購買社保查詢
直接去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進行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版對其有相應的規權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5)人民政府給村幹部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十五條 參保(合)人員涉嫌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在調查處理期間,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改變其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方式。
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責令追繳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或者追回已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用人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規定的,由基本醫療保險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❻ 請問有誰知道國家是不是出台了這樣一個政策:政府在為任職多年的村幹部解決社保的問題呢,望大家幫忙為謝
村幹部的社保問題 內容: 我父親是一名在職40多年的村幹部,聽說入社保有優惠,政府有補貼,不知具體情況如何 申請來源: 民聲通道
回復內容
您好!現將你的問題答復如下:根據社保政策規定,社保沒有優惠政策;村(居)「兩委」幹部參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市、縣兩級財政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村(居)「兩委」幹部實行養老保險補貼。補貼標准為: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12%,市、縣兩級財政各負擔50%。具體辦理情況請與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聯系。如有疑問可咨詢6686980。
豐順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09年6月10日
以上豐順縣答復表明,村幹部入社保沒有優惠,但是國家有補貼,不過各地政策可能不同,這個要根據當地的具體規定最為准確。
❼ 關於政府為村幹部買社保的建議
村幹部不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不是企業單位職工,國家沒有義務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現在都是個人繳納,有的鄉鎮政府給予補貼,
❽ 國家怎樣幫村幹部買社保
國際對於村幹部,沒有特殊政策,全部自己繳納,屬於自願的原則,國家不會幫助你參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