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職級並行細則
A. 按照最新的公務員職級並行方案細則, 研究生畢業享受副科待遇的科員怎麼定級
研究生享受副卡待遇估計為當地人才政策,定級為副科,按照職級並行還是按照正規年限執行,現在職級並行不是年限到了就晉級,而是需要按比例進行,一個單位副科,正科人數有一定職數,沒有空位則不能晉級。
B.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細則是什麼
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在職級比例內逐級晉升,(省級及以上一級巡視員一般15%,二級巡視員15%,調研員基本不受限;地市級一二級巡視員不超過5%,一二級調研員15%,以下不受限)公務員晉升職級須達到下列任職年限條件:
晉升升一級巡視員,應當任二級巡視員或者廳局級副職4年以上;
晉升二級巡視員,應當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晉升―級調研員,應當任二級調研員或者縣處級正職3年以上;
晉升二級調研員,應當任三級調研員2年以上;
晉升三級調研員,應當任四級調研員或者縣處級副職2年以上;
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晉升一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二級主任科員或者鄉科級正職2年以上;
晉升二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四級主任科員或者鄉科級副職2年以上;
晉升四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一級科員2年以上;
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
(2)青島市職級並行細則擴展閱讀:
職務與職級並行是新時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堅持持續激勵原則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要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建立持續激勵機制,堅持工資制度改革與職務職級改革同向發力。
職級不止於「職級序列」,它還可以與領導職務互相轉任和兼任,覆蓋「職務」即領導職務序列。其次,職級序列的另一個功用在於職級成為公務員工資等待遇水平的基本決定要素,同非領導職務相比發生了功能上的變動。
C.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推行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了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決定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該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作出安排,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試點期限為2年。本決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D. 2019公務員法職級並行副團軍轉現職普通科員如何套改職級
全國人大官網發布了公務員法的修訂草案,並向社會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12月1日。如今徵求意見時間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再過兩個月,全國兩會也將召開,新《公務員》法的施行日漸臨近。
按照新《公務員法》的修訂精神來看,明年上半年必將開展大規模套改工作,那麼作為公務員的你,會套改為幾級呢?
其實,在修訂草案公布之前,國務院早已經在山東省青島市、濰坊市,湖北省宜昌市、襄陽市,四川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開展了一年多的試點。今天就來給大家扒一扒,在這些試點的地方,究竟是如何套改,初次套改你又將會在什麼級別。
從已經發布的草案看,公務員職級共分為十二級: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而眾所周知的,公務員工資級別又分27級14檔,那麼在套改過程中不僅要看套改的職級,還要看套改後工資級別。
其中,不同學歷沒有擔任領導職務的一般按照以下標准套改:大專畢業生,一般套改為一級科員,拿26級工資;本科畢業生、雙學位一般套改為一級科員,拿25級工資(工資檔次又有區別);碩士研究生套改為四級主任科員,拿24級工資;博士研究生套改為二級主任科員,拿22級工資。
擔任領導職務的套改大致如下:副科套改為四級主任科員,正科套改為三級主任科員。如果擔任現級別領導職務滿兩年的,可以在套改後的基礎上晉升一級。
比如:擔任正科職務滿3年,那麼就可以套改為三級主任科員後晉升一級,直接定為二級主任科員,而後再按照年限晉升。
看到這里大家是不是覺得,那我當了10年的科員,或者擔任了10年的正科領導職務,這樣套改豈不是要吃大虧?
從已經試點區域的改革情況看,如果在現職級干滿10年是可以在套改後直接晉升兩級的。
另外,在改革中,對不同級別的單位,相應調研員、巡視員職數受到限制。以基層的正科級單位為例,不會設置巡視員的職級,即便是四級調研員一般也要按照單位編制人數,設定相應調研員職數,所以基層幹部想要晉升到調研員,即便條件符合,也需排隊等候,仍然有很大難度。
不過在縣處級以上的單位,調研員設定職數自然大幅增加,通常混到四級調研員不成問題,廳級單位更不用說。所以一旦有機會還是多參加考試,遴選到級別更高的單位自然機會更多。
E. 《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實施細則
不同地區,執行進度不同。
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內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容25級;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簡單來說,就是在職務與待遇掛鉤的基礎上,職級也跟待遇掛鉤。公務員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合乎要求,就能不斷提高職級。
F. 求青島市公務員現行職級並行文件
公務員的職務,可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其中領導職務分為國家級正副職、省部級內正副職、容廳局級正副職、縣處級正副職,到鄉科級正副職,共10個層級。非領導職務在廳局級以下設置,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共8個層次。
具體到工資,一個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准,領導職務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對應不同的工資標准。職級又稱級別,主要參考職務和工齡。我國公務員職級工資共分二十七級14檔,每一職務層次對應若干個級別,每一級別設若干個工資檔次。
目前,我國公務員晉升,主要體現在職務變化,比如從辦事員到科員,再到副科、正科這一過程。職級的變化主要依照「兩年進一檔,五年進一級」的標准,不論職級如何調整,其職務不會改變。但如果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將成為公務員晉升的另一個通道。換句話說,就是一定的工作年限加上相應的職級,會促使公務員的職務向上遞進一個層次。
G. 公務員職級並行細則
現在公務員首先要知道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然後遵紀守法
H.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細則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上討論的《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提到了要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在實施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之後,一些職務不高,但業務能力強,承擔任務多的公務員,其工資將可能與同層次職務較高的公務員工資水平相當。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將解決縣以下公務員的職業生涯發展通道問題,改變"千軍萬馬擠獨木橋"去爭當一地之"長"的局面。
蘇海南說:"要創造一個當官不當官都能夠按有關程序和要求分別晉升職級的雙通道制度,讓那些雖未當官但承擔任務重、個人能力強、所作貢獻多的一般公務員,也能夠與當官的一樣晉升職級,領取與同職級當官者差不多的工資。"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指出,一些街鄉等基層公務員工作很辛苦,因此提高他們的待遇是合情合理的。但從長遠來看,"漲工資"必須通過制度化來解決,通過法制軌道為公務員解決收入問題,而不是一紙行政命令的形式。"公務員應參照其資歷、年限、工作表現確定待遇標准。比如說,縣一級公務員的最高工資級別,應該達到縣長、書記的水平。公務員待遇的調整思路應該是:優秀的公務員即便當不上縣長、書記,退休時待遇也不會低"。
目前,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省份已陸續開始嘗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內蒙古、福建等省和自治區也在近期先後推出在縣級以下全面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
I. 地市級以上機關在什麼地方進行職級並行試點
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
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了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決定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9)青島市職級並行細則擴展閱讀
為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
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
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七條第二款,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作出安排,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試點期限為二年,自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
國務院及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並就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中期報告。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規定;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