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夫妻自願離婚
A. 村幹部離婚對工作有什麼影響嗎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專。按照我國《婚姻屬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後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系。
B. 夫妻自願離婚是什麼樣的流程
協議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根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2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一致意見。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C. 農村夫妻自願協議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割,以及贍養費的問題
首先,是自願協議離婚,所以財產分割也是基於自願原則。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可以考慮訴訟內離婚。容
分別回答你的問題:1、撫養費,你在14歲時,他來的,所以他對你盡過撫養義務,同樣,你也有撫養他的義務,但是,有前提,沒勞動力或者沒收入,或者60以上。2、共同財產的分割很復雜,我建議你詳細列舉那些有異議,我再分別解釋,但是,你家的房子,那明顯婚前財產,他肯定沒戲!3、已經回答/4、宅基地的分配是以戶為基準,他遷出後,接收地應該分配的,他不能佔用你們家的。5、不走啊。。。。報警啊,不是離了嗎?告他非法侵入罪。。。但是最好不要這樣。。。協商!
D. 如果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需要哪些材料拿到民政局去辦理手續呢
如果夫妻雙方自願協議離婚的,應由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並帶上以下證件和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如果辦理離婚登記的是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的,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 》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 沒有結婚證離婚需要請示村幹部嗎
沒有結婚證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認的,因此也不存在離婚的情況,更不需要請示村幹部。
根據回《中華人民共和國答婚姻法》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