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級並行政策試點省落實情況
Ⅰ 《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實施細則
不同地區,執行進度不同。
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內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容25級;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簡單來說,就是在職務與待遇掛鉤的基礎上,職級也跟待遇掛鉤。公務員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合乎要求,就能不斷提高職級。
Ⅱ 職級並行中央對基層公務員辦了一件大好亊,從試點單位和有關省市從2015年開始執行落實,為什麼退休後
職務職級並行只針對在職的縣級以下機關公務員,退休人員不參與的。
Ⅲ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還需哪些配套政策
「職務與職級並行」必須統籌推進,既要通過政府自身改革和「簡政放權」,讓「公務專員熱」回歸理性;屬同時,在基層推進「職務與職級並行」也需要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改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7次會議審議的《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指出,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有利於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是為基層公務員辦好事、辦實事,一定要把好事辦好。在全國縣以下機關實施這項改革,要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堅持好的做法,改進存在的不足,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這是深改組自成立以來,推出的又一個重鎊的改革方案,讓基層公務員特別是青年公務員再一次看到了職級上升的通道和希望。
Ⅳ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什麼時候開始,有試點的地區嗎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召開,審議了包括《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內的6個文件。其中《意見》明確指出,縣以下機關將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初步統計,江蘇、福建、安徽、山東、河北、遼寧、內蒙古等省區均曾表示試點推進基層公務員職務職級並行制度。
依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即職務、職級、工資三者相對應、相掛鉤,職務能夠決定職級,職級隨職務變化,並獲得相應的工資待遇。而將來的職務與職級分離並行將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薪酬制度是實現職務與職級並行的重要條件。
《意見》的出台被視作公務員制度改革的一大舉措。換句話說,基層公務員可憑借工作年限、工作能力等提升級別,進而提升工資,公務員會有更強的工作動力,「當領導」不再是唯一的價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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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與職級的雙向軌跡:
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如縣長。而職級是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例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一般是縣處級正職。
據《公務員法》相關規定,與職務層次相對應的公務員級別共十五級,就像金字塔狀排列,越往底層,級別越低、人數越多。這其中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縣級基層領導職務則分為鄉科級副職、鄉科級正職、縣處級副職、縣處級正職,非領導職務指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等。
職務反映職級,職級對應一定的職務。從功能上來看,二者的區別在於,職務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權力以及責任義務的承擔,職級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物質利益以及職業尊嚴的滿足。一條職務序列構成公務員職業發展的一道階梯,一條職級序列則構成公務員職業發展的另一道階梯。
Ⅳ 新公務法原來15年職級並行的如何套改革
新公務員法實施後,最大的亮點就是職務職級並行制度,打破了公務員僅靠職務晉升實現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職務職級並行按照國家機關的試點情況來看,分為兩個步驟:
一是先進性套改。也就是新公務員法實施後,原來的副主任科員、副調研員、副巡視員都不存在了,統一改為幾級主任科員、幾級調研員、幾級巡視員,巡視員之前省級和中央國家機關基本是兩年一調級別;
二是套改完了按照職務職級並行正常晉級。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正常晉級,優秀的可以提前半年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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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十五條公務員的考核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考核指標根據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置。
第三十六條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專項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專項考核為基礎。
第三十七條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定期考核採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個人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後,提出考核等次建議,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
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定期考核的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Ⅵ 地市級以上機關在什麼地方進行職級並行試點
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
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了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決定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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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
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
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七條第二款,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作出安排,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試點期限為二年,自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
國務院及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並就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中期報告。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規定;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Ⅶ 河南省縣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何時執行
【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5:增加職級晉升的通道,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副部長胡曉義就「就業和社會保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尹蔚民表示經過中央批准,在今年全國縣以下機關都要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
尹蔚民指出,在縣以下機關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公務員管理制度的創新和完善。這項制度的核心內容就是在公務員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領導職務晉升通道不變的情況下,增加職級晉升的通道,來解決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
尹蔚民談到,我們國家720多萬公務員,60%分布在縣以下機關工作,條件更為艱苦,工作任務十分繁重。但是由於縣以下機關機構規格比較低,所以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比較突出。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提出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經過中央批准,去年在4個省選擇了4個縣進行了試點工作,經過一年的試點達到了預期目的,驗證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可操作性。經過中央批准,在今年全國縣以下機關都要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
第一,有利於加強基層公務員的隊伍建設。在縣以下機關工作的公務員,他們直接面對老百姓服務,是政府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他們工作成效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能夠體現黨在基層工作的政策落實情況。所以,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是至關重要的。
第二,有利於緩解「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矛盾。因為在公務員管理職務序列裡面,領導職務的數量是非常有限的,不能晉升領導職務,可以晉升職級。職級和待遇掛鉤,這樣就為基層公務員又開辟了一條職業發展的道路,拓展了職業發展的空間。
第三,有利於完善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公務員目前工資制度是職務職級相結合,這次制度的設計,就凸顯了職級的激勵功能,使公務員的工資制度進一步完善。這項工作目前剛剛進行部署,各個省都在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這是為基層公務員辦了一件好事,也是辦了一件實事。我們將認真地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真正讓這項制度起到應該起的作用。
Ⅷ 哪些省份在進行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試點工作
廣東深圳最先搞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
Ⅸ 遼寧省怎樣試點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遼寧省試點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按照《遼寧省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版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方權案》執行。
方案的整體框架和政策均參照國家文件,其中的細節略有不同,是結合了全省的實際情況制定的。本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中,工作年限作為職級調整的重要依據,劃分出不同級別對應的不同年限。
職務與職級並行,就相當於在公務員職務晉升之外,再開辟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道路。讓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簡單來說,就是在職務與待遇掛鉤的基礎上,職級也跟待遇掛鉤。公務員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合乎要求,就能不斷提高職級。將公務員團隊中的多數縣以下機關的公務員,作為「職務與職級並行」的適用對象,有利於提高基層公務員群體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