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公務員過了大司法
1. 鄉鎮公務員考司法考有用嗎
你好
這個當然有用,只是有點難!過了司法考試,以後不想干公務員了,可以去做律師。
2. 我是鄉鎮司法所公務員,不能讓我上鄉里上別的職位吧
綜合你的兩個帖子,應該你們當地司法所剛剛開始上劃,機構劃了,人員還沒劃,你是司法所招考的第一個公務員,估計你們的司法所准備落實副科待遇。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可以提幹部,鄉鎮肯定要把自己的人往裡塞,但是因為編制問題,過來的那個必須是公務員,所以不是什麼職位的都能來,而且目前司法所比較苦逼,也就造成了來的人一定不是鎮上最好的,最好的留著鎮上提拔,還有可能是鎮上嫌棄的公務員。關於你是否會參加鎮上工作的問題,我一向認為,參不參加鎮上工作最關鍵的是所長與鄉鎮的關系,鄉鎮工作,多幾個不多,少幾個不少,調你幹活,不給你落實待遇又說不過去,所以不用擔心參與鄉鎮工作的問題,不調就干本職,抽調就有收入。關於是否會把你調入鄉鎮單位的問題,不用擔心,你的編制在司法所,鄉鎮是調不動的,而且雖然司法所夠苦逼,但也是縣直單位,人員調動不光兩個單位一把手同意,首先是必須經過人社局的幹部科和公務員管理局審批,並報局長辦公會研究,而且涉及縣直和鄉鎮人員交流的問題,不是鄉鎮一把手非常賞識你,願意為你出面和下力,你很難被調動,如果真發生了,有這么賞識的領導,你還不得搶著去。。。不光你,你的所長一旦到位,想再回鄉鎮,雖然比你簡單點,但也基本是不可能的
3. 鄉鎮公務員可以進政法單位嗎
公務員考試是根據報考職位安排工作崗位的,正式錄用後你的工作是根據你在報名是所報考的職位決定的,初期肯定是不能轉入其他機關,後期的話可以根據招錄單位實際情況選擇再考或者申請調職。
4. 鄉鎮基層公務員參加司法考試的意義
考過以後,可以去當律師、法官、檢察官。
我國實行司考資格與律師執業相分離制度,通過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師資格,要想做律師,還須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根據《律師法》,申請頒發律師執業證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我國憲法;
(2)具有律師資格;
(3)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3)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初任法官採用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備的標准,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資格,並且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應當從法官或者其他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
初任檢察官採用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備的標准,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資格,並且具備檢察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應當從檢察官或者其他具備檢察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
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5. 考公務員考到司法局或者下面的基層司法所有前途嗎
前途沒啥,混口飯吃還行。不過想想生活是自己的,多大前途才算前途呢,最主要是自己過的舒心,享受生活才是真的。所以到司法局或司法所也不錯,尤其是女孩子。
6. 鄉鎮司法所好還是鄉鎮公務員好
司法來所應該是參公吧。主要是負責轄源區矯正和人民調解的,其他的鄉鎮綜治中心的工作也會有點涉及的。工資福利全部局裡發的,總體來說,是個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崗位。司法所在鄉鎮是比較尷尬的,待遇享受鄉鎮的,但人是屬於司法局的,個人前途比較迷茫
鄉鎮政府,主要是面向廣大群眾(大部是農民)做好上級部署或群眾要求解決的的各項工作,工作很多,范圍很廣,工作很雜,反正該政府管的事情都要去做,甚至鄰里吵架的事情都要管。是個非常鍛煉人的地方,相對工作辛苦。待遇一般。政治前途確實很難說,干好了會提拔較快,看個人造化了。
這2個職位,鄉鎮政府肯定報的人比司法所多。
7. 考上鄉鎮公務員 也通過了司法考試 (大學本科 專業法學) 讀在職研究生有必要嗎 什麼專業比較適合
你通過了司法考試,可以考慮從事司法戰線的工作,鄉鎮的公務員對你的發展上升空間不大。建議你可以調到法院做法官、檢察院做檢察官,或者司法局的律師所做律師或公證處做公證員。
8. 鄉鎮公務員司法幹事是幹嘛的
每個鄉鎮都設有司法所,司法局的下屬機構,幹事一般就是協助所長做好信訪,維穩,以及鄉鎮刑滿釋放人員的對接工作,普法宣傳之類的。
9. 鄉鎮公務員,分崗分到司法所了,這個崗位怎麼樣
考公務員的分配原則上是按照報考的職位進行分配。
因此,要讀懂招考公告,對《專招考簡章》中屬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一定及時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
公務員考試招考職位要求中「二次分配」是指有可能進行第二次分配,到下屬單位或別的區工作。也就是在本系統內同一個管轄地區內調配使用,比如海關,報了廣州海關,有可能把你調配到同屬廣州海關管轄的其他地市的海關。
職位類別的劃分,是根據一定的標准將所有公務員職位劃分為若干類別。劃分職位類別,是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的需要。根據本法的規定,目前我國的公務員職位類別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10. 今年考上了公務員,鄉鎮司法所,還沒上班,想知道以後上班了都做些什麼工作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的基層單位,是基層政法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落實司法內行政各項業容務工作,向廣大群眾提供法律服務、法律保障和法制宣傳等重要職能。
司法所主要工作職責: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處疑難,復雜民間糾紛;
2、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5、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安置幫教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