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
A. 公務員職級並行細則
現在公務員首先要知道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然後遵紀守法
B.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涉及內容
我有一個問題關於基層公務員的。長期以來,基層幹部反映待遇低、崗位晉升的通道很窄,千軍萬馬擠獨木橋,很多基層公務員干一輩子,也很難晉升到科級和處級崗位上。前一段我們印發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請問這個改革舉措能否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與原有的制度相比它有什麼改進?謝謝。
尹蔚民:在縣以下機關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公務員管理制度的創新和完善。這項制度的核心內容就是在公務員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領導職務晉升通道不變的情況下,增加職級晉升的通道,來解決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
我們國家720多萬公務員,60%分布在縣以下機關工作,條件更為艱苦,工作任務十分繁重。但是由於縣以下機關機構規格比較低,所以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比較突出。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提出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經過中央批准,去年在4個省選擇了4個縣進行了試點工作,經過一年的試點達到了預期目的,驗證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可操作性。經過中央批准,在今年全國縣以下機關都要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 2015年9月1日起新的公務員管理辦法已經開始試行。
C. 地市級以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細則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上討論的《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提到了要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在實施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之後,一些職務不高,但業務能力強,承擔任務多的公務員,其工資將可能與同層次職務較高的公務員工資水平相當。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將解決縣以下公務員的職業生涯發展通道問題,改變"千軍萬馬擠獨木橋"去爭當一地之"長"的局面。
蘇海南說:"要創造一個當官不當官都能夠按有關程序和要求分別晉升職級的雙通道制度,讓那些雖未當官但承擔任務重、個人能力強、所作貢獻多的一般公務員,也能夠與當官的一樣晉升職級,領取與同職級當官者差不多的工資。"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指出,一些街鄉等基層公務員工作很辛苦,因此提高他們的待遇是合情合理的。但從長遠來看,"漲工資"必須通過制度化來解決,通過法制軌道為公務員解決收入問題,而不是一紙行政命令的形式。"公務員應參照其資歷、年限、工作表現確定待遇標准。比如說,縣一級公務員的最高工資級別,應該達到縣長、書記的水平。公務員待遇的調整思路應該是:優秀的公務員即便當不上縣長、書記,退休時待遇也不會低"。
目前,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省份已陸續開始嘗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內蒙古、福建等省和自治區也在近期先後推出在縣級以下全面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
D. 《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實施細則
不同地區,執行進度不同。
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內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容25級;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簡單來說,就是在職務與待遇掛鉤的基礎上,職級也跟待遇掛鉤。公務員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合乎要求,就能不斷提高職級。
E.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什麼意思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思是:在公務員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領導職務晉升通道不變的情況下,增加職級晉升的通道,來解決基層公務員「晉升難、待遇低」的矛盾。
2015年3月10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回答新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在縣以下機關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這項工作剛剛進行了部署,各個省都在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2016年1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了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決定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5)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擴展閱讀
該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西青區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
以及教育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統計局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關於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作出安排,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試點期限為2年。本決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F.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是什麼意思
職務與職級的區別表現為:①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如縣長。②職級是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一般是縣處級正職。
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
【會議摘要】會議審議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會議指出,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在全國縣以下機關實施這項改革,有利於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是為基層公務員辦好事、辦實事,一定要把好事辦好。
進展 5省份已試點職務與職級並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提出,「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竹立家對新京報記者說,此舉相當於打破目前的職務決定待遇局面,為基層公務員開辟一條上升渠道,「不當官也能享受官員待遇」。
據了解,對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國家有關部門早有計劃。今年初,中組部、人社部聯合召開全國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時,人社部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點是推進公務員分類改革,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發布了《2013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其中明確提出,開展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
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如福建今年7月發布的《實施方案》就提出,「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在縣以下機關全面實施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
現狀 公務員職務決定其待遇
現行的行政級別體系按照5級劃分: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鄉科級以下,還有兩個級別:科員級、辦事員級。按照該劃分方式,縣以下機關最高級別是縣處級,對應的是縣委書記、縣長;縣級各委辦局,比如縣發改委、縣民政局的領導,雖然稱為局長,但實際為鄉科級。
中組部2008年發布的《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規定: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3年以上;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3年以上。
以一名分配到鄉鎮、從辦事員做起的大學畢業生為例,干3年後,有資格升到科員;做滿3年科員,有資格升到副科長。此後,如果仕途順利,才有機會升到正科、副處、正處等其他行政職務。
汪玉凱說,全國公務員隊伍中,來自縣以下機關的約60%,也就是說,多數公務員都在縣以下機關,「由於行政職務的職位非常有限,比如縣以下機關,正處級只有縣委書記、縣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等少數幾個。所以多數公務員都是在科員、辦事員這兩個級別之間,就走完了個人仕途。有機會升遷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
汪玉凱說,最關鍵的問題在於現行體制職務與待遇掛鉤,以職定級、以職定薪,「公務員如果想提高待遇水平,只有職務晉升也就是陞官這一條通道。這就導致了很多矛盾和問題」。
影響 對「非領導職務」影響不大
10年前,汪玉凱就曾提出「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建議,並對此做過調研,「職務與職級並行,就相當於給公務員增加了一條晉升通道。可以不當官,但也能享受到官員待遇。簡單來說,就是在職務與待遇掛鉤的基礎上,職級也跟待遇掛鉤。公務員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合乎要求,就能不斷提高職級」。
他認為,本次將公務員團隊中的多數—縣以下機關的公務員,作為「職務與職級並行」的適用對象,有利於提高基層公務員群體的工作積極性。
依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序列職務除了領導職務,還有非領導職務。具體到縣以下機關,共包括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調研員、調研員。鄉科級副職與副主任科員對應,科級正職與主任科員對應,調研員、副調研員與處級、副處級對應。
汪玉凱認為,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後,「非領導職務」仍會保留,「跟領導職務相同,副調研員、調研員的職位也很有限。所以『非領導職務』對於職務與職級並行這項改革,沒有多大影響」。(新京報首席記者 王姝)
職務與職級將並行 專家: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待遇有望提升
蘇海南指出,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完善公務員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幹部制度的一項改革,將解決縣以下公務員的職業生涯發展通道問題,改變千軍萬馬擠獨木橋去爭當「長」的局面,讓他們能夠安心長期在基層工作,只要努力工作,個人能力提升、貢獻增多,不當「長」個人價值也能夠得到組織肯定和承認。此外,在工資分配方面,目前縣以下公務員工資水平相對偏低,職務與職級並行後,職級將與工資待遇掛鉤。當一個公務員基於自身工作能力、承擔責任和所做貢獻等提升到相應的職級後,他的工資待遇也能夠得到合理的調整和改變。
G.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具體指的是什麼
我國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開始實施,今後科員只要符合任滿12年等條件,即可享受副科長的待遇。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認為,以往公考中基層公務員崗位頻頻遇冷,而且基層崗位留不住人才,新政將讓這樣的現狀得到改善。
發布
職級晉升提出具體條件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人社部、中組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工作。
《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高於正處級縣區市不在列
《意見》對「任職年限」作了解釋,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意見》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對實施職級晉升制度的機構范圍,《意見》作出了明確限定,即縣(市、區、旗)和鄉(鎮、街道)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在編人員;機構規格高於正處級的縣(市、區),其所屬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等不列入實施范圍。
目的
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
有關部門表示,在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比如縣長;職級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比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多是縣處級正職。從目前情況來看,公務員的各種待遇仍主要與職務掛鉤,造成過分看重職務的問題。特別是在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受機構規格等因素限制,職務晉升空間小的矛盾更為突出。
據有關部門介紹,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是對幹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調整和改革,也是對公務員制度的創新和完善,可鼓勵他們立足本職,踏實工作。縣以下機關公務員是做好基層工作、服務人民群眾、鞏固基層政權的骨幹力量,在縣以下機關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對於調動和發揮基層幹部的積極性,將起到促進作用。
釋疑
1 縣以下公務員職務晉升有多難?
僅4.4%科員能升至縣處級
2006年,公務員法正式頒布實施。在我國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組成部分,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這也意味著,「職務晉升」成為公務員個人職業發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徑。
現實中,我國公務員有六成以上是在縣鄉基層工作。基層公務員數目龐大,但能提供給他們升職的領導職務數量卻很有限,這種不亞於內部再進行一輪輪公務員考試似的激烈競爭局面,讓很多基層公務員的待遇長期維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
有媒體報道稱,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曾表示,中國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幹部的升遷比例僅為4.4%,從縣處級升為廳局級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甚至工作幾十年還是副科長。
這樣的局面,造成考生在公務員考試中極為熱衷於國家級和省市級公務員職位,而基層公務員職位卻頻頻遇冷,甚至無人問津。而在基層公務員隊伍中,又存在人員隊伍不穩定、優秀人才頻頻流失的問題。以廣東省地級市江門為例,那裡近5年來超過三成的鄉鎮機關公務員通過各種方式離開了鄉鎮基層機關。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認為,如果長此以往,將不利於中國政府的轉型。
2 為什麼要開辟職級晉升道路?
打破職務對工資決定性作用
國家行政學院博士後趙子建曾經發表文章稱:「據有關部門統計,在目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4個組成部分中,職務工資約佔20%,級別工資約佔25%,地區附加津貼約佔45%,各種補貼約佔10%。」也就是說,級別工資僅占各地公務員工資的兩成多。
趙子建認為,職務工資相對比例雖不高,但由於地區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放,實際上職務工資整體所佔比例接近七成,「職務對工資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職級的功能被明顯弱化」。
職務與職級並行,就是要在公務員職務晉升之外,再開辟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道路。讓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與尊嚴。
專家觀點
利於基層留住優秀人才
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新政使公務員晉升方式更趨合理,對於基層公務員崗位留住優秀人才是一項利好政策。
王建民介紹,現在參加公考像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入職後的發展方式又只有職務晉升這條狹窄的通道,堪比自古華山一條路。基層公務員難於晉升以及衍生出的待遇不易增長問題,進一步加劇了公考時很多基層職位遇冷的問題,相關崗位不僅招不到優秀人才,甚至連報名者都寥寥無幾甚至零報考。由於入職後多年無法晉升提高自身待遇,使得不少基層公務員崗位成為了一些大學生的跳板,優秀人才很難踏踏實實地長期堅持下去。
王建民分析,新政預計將以直接增加公務員基本工資的方式實施,只要符合任職年限等條件,基層公務員都可享受到這一政策的優惠。
對於新政的出台時機,王建民認為,這與我國已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以及將配套實施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有關。隨著公務員將參加養老保險並自己承擔養老險保費,基層公務員當前收入偏低的問題更加突顯。我國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新政的出台體現了政策正加大向基層公務員傾斜力度,也有助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的整體推進。
此外,王建民認為,新政也進一步縮小了市級公務員與縣以下公務員在晉升問題上的差異。他介紹,目前在一些地區,市級公務員經常三五年就能實現一級晉升,而縣以下公務員明顯存在晉升慢的問題。雖然新政沒能抹平這種差距,但已經有效縮短了這一差距,使得公務員相關管理制度正向更公平的趨勢發展。
基層反應
不升職也可以提升待遇
一位曾在基層任職的科級公務員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基層公務員想晉升要連過數關,成功比例很低,「今後那些難以通過職務晉升獨木橋的公務員,也可以靠干滿年限提升待遇了」。
這位科級公務員介紹,自己在升為副科幹部那年,全局有30多人符合條件報名參加競聘,通過筆試、演講答辯和民主測評等多個環節,最終僅有6人成功實現了升職,成功率只有一成多。而在一些人數更多的機關,有時競爭還會更加激烈。
對於大家熱衷當領導的原因,這位公務員表示,其實還不僅僅是工資問題,「在一些縣級機關,有些科室可能會有一輛公車,而這基本都會成為科長的『專車』。今後即使進行車改,預計車補也可能會是按級別發放的。此外,在辦公面積和辦公條件等方面,科長與科員也會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