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選舉公務員登記
① 參加省考成為鄉鎮公務員,已進行公務員登記。而後調動到縣直參公單位,行政編就變成了事業編
從參公單位恢復公務員身份不需要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參公單位與公務員單位人員內可以互調,只容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一個願意放人一個願意接收就可以,我們單位就有例子,從公務員單位調到我們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還有一位同志從我們單位調走了,去了機關,他的身份很自然就由事業編變成了行政編,這也就解釋了我上面說的為什麼事業編與公務員和參公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
② 黨代表選舉的鄉鎮紀檢書記能錄入公務員編制嗎
進入公務員抄的渠道有以下幾種:
一、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凡進必考,必須參加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招錄。
二、選任制公務員,通過黨代會、人大、政協等通過依法選舉產生的人員。
三、調任,從企事業單位同等資歷人員中調入公務員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
除了通過上述渠道進入以外,進入公務員登記還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進入機關有空缺職數、有空缺編制,符合其他公務員等級條件。
你這種情況關鍵看,當地的鄉鎮機關設紀檢書記這一職數沒有。
目前,鄉鎮一級設有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員、人大副主席等職務,但是有的地方是不列如鄉鎮機關職數的,對此中央也沒有統一的規定。審批許可權一般在市、州一級編辦和組織部。
③ 本身是事業單位編制,經鄉人大選舉做副鄉長,但不是鄉級人大代表,能不能進行公務員登記
能,人大選舉的副科級能
④ 選舉產生的鄉鎮副書記能登記公務員嗎
確定是鄉黨委副書記么?這是鄉鎮5,6個副科實職之一了,肯定要縣里先任命才選舉的。明顯是縣管幹部,要進行公務員登記的。
⑤ 選任制公務員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齡十八同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內信仰,教育程度,財容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成為選任制公務員的資格。
公務員的心理素質指公務員在內部和外部環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緒和穩定性、團結協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獨創性、面對服務對象的謙和態度、心理的自我調適等。身體素質主要指公務員的體力和適應力,公務員必須具備連續作戰的精力,能夠適應外部環境的各種變化。
(5)鄉鎮選舉公務員登記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⑥ 當選鄉鎮黨委委員的需要一年試用期才能進行公務員登記嗎
選拔為鄉鎮黨委委員的大學生村官,任用期滿一年後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鄉鎮機關選任領導人員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⑦ 工人身份投選舉為鄉鎮長能登記公務員嗎
按公務員,條例辦。具體當公務員。可結合,當地。政策辦理。
⑧ 選舉登記的公務員 被免職了 公務員身份還在嗎
實行了公務員登記沒有被開除還是屬於公務員,免職只是免除職務,身份不變。
⑨ 在2011年鄉鎮黨委換屆中,當選為黨委委員的事業人員身份能登記為公務員嗎
不可以,鄉鎮黨委換屆是鄉鎮黨員代表選舉產生,身份編制不變。
⑩ 鄉鎮領導非要在換屆選舉後轉成公務員嗎任命後補選的可以轉公務員嗎
按照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必須經省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考試招錄,非經招考是不能轉為公務員的;鄉鎮幹部即使在換屆選舉中被選舉出來擔任領導(如鄉長),可行使其職責,但其身份仍然不是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