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村幹部培訓召回回爐
㈠ 駐村幹部乾的不好可否退回原單位
駐村幹部乾的不好,是可以退回原單位的,你不把他退回到了時間他也會回去,一般駐村幹部就一年,最多兩年。村支書可以向上級黨委申請調離駐村幹部。
㈡ 駐村幹部回單位了怎麼寫離別詞送給他
一路順風,前程似錦
㈢ 駐村隊員扶貧完,將來回單位會有什麼好處
駐村隊員扶貧完,將來回單位,可以獲得優先提拔
充分利用當地條件,因地制宜回推進符合各村資源特點答、符合產業導向的幫扶項目,在當地培養和集聚一批懂經營、會管理的帶頭人,保障薄弱地區的長遠發展。
1、注重規劃引領,做好薄弱地區規劃與整體區域規劃的銜接和適應。
2、首先要摸底。村裡人口、經濟收入、貧困戶情況、村民住房,田地面積、種植養殖情況,道路、村委會集體收入等情況。
3、扶貧是保護貧困戶的合法權益,取消貧困負擔。政府幫助貧困地區加大人才開發、完善農民工市場。臨時工基本待遇,建立發展工農業企業、促進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旨在扶助貧困戶或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
4、組織發達地區和城市的工商企業、科研單位和中等專業學校、高等院校等與貧困地區建立長期聯系,開展對口支援,組織能工巧匠和技術力量幫助貧困地區培訓科技人才。
㈣ 2020年後駐村工作隊撤嗎
後駐村工作隊撤不撤,要聽從上級領導的指示。隨著2020年全面脫貧奔康目標的實現,一些基層幹部群眾擔憂,貧困村退出意味著集體經濟發展達標,一旦駐村工作隊撤出,由其主導並提供技術、資金、項目支持的產業也可能陷入停擺狀態。
陳莉萍建議,可適當延長駐村工作隊撤離時間。要長遠考慮脫貧攻堅期後政策的延續問題,研究謀劃常態幫扶推進機制,既要扶上馬、更要送一程。
各幫扶責任單位應按照「派最能打仗的人」要求,有序安排駐村工作隊隊員輪替,或通過組建集體經濟發展指導組的方式,保持幫扶工作的延續性,重點對集體經濟發展方面予以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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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建鄉為例,以前駐村工作隊日常管理主要由鄉上管,現在是縣委組織部、派出單位和鄉黨委共同管理。對第一書記的考核改變傳統的組隊考核方式,即組建考核隊,下鄉進村直接考核幹部。
而是改為先由鄉鎮、街道根據日常表現、群眾評議確定意見,向派出單位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再由派出單位徵求縣委組織部、縣扶貧辦等方面意見後確定。
在激勵保障方面,豐都縣也確保穩中有升。豐都縣委縣政府明確提出,要把駐村工作作為培養優秀後備幹部的重要手段和途徑,駐村幹部任期考核情況作為培養和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之一。駐村期間工作特別優秀、幫扶成效特別明顯的駐村幹部,優先提拔使用。
對選派幹部,堅持實行『三優先』『四統一』的原則。『三優先』即同等條件下優先晉職、評優、提拔。『四統一』是指統一購買相關保險、配備生活用品、報銷交通費用、安排工作經費。駐村工作隊工作經費由每年1萬元提高到2萬元,駐鄉工作隊每年20萬元,配備工作車1輛。
絕對不變的,就是嚴格的召回制度。對不勝任工作、群眾不滿意的,我們第一時間召回,對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處理。
㈤ 請問我是駐村幹部,下駐村時能回派出單位報下鄉補助嗎
三百元如果發了就是下鄉補助,比工資多出來的部分,只要發了就可以,如果沒有可以找領導或財務問清楚,下鄉脫產,工資關系還在原單位。
㈥ 駐村幹部借給農戶的錢怎麼要回來
駐村幹部借錢給農戶,應該要幫助農戶發展經濟,促使農戶脫貧致富,農戶能夠發展經濟,肯定會還錢給駐村幹部。而農戶沒有發展經濟,家庭依然貧困,是沒有錢還給駐村幹部,這樣駐村幹部要錢就比較可能。
㈦ 下派單位怎麼為駐村幹部解決後顧之憂
採取「三到位」解決駐村幹部後顧之憂:
一是嚴格管理到位。明確要求駐村幹部內在駐村期間與原容單位工作脫鉤,若有臨時工作需回原單位上班少於5天的,需組織部同意並另安排人員頂替;
二是待遇補貼到位。駐村幹部駐村期間在原單位的工作崗位及工資福利保持不變,且派出單位要切實落實好駐村幹部駐村期間的吃、住、行、通訊等方面的補貼;
三是生活關愛到位。駐村幹部住宿統一安排在各村辦公室,且第一時間解決駐村幹部的吃住等生活用品。
㈧ 扶貧駐村幹部什麼時候能回到原單位
新疆衛計委駐村幹部三年了什麼時候回原單位上班
㈨ 省局單位處級幹部任駐村第一書記期滿後回原單位怎麼辦啊
掛職鍛煉駐村做第一書記期滿後回原單位任原職,在以後的提拔中會優先考慮
㈩ 該怎樣反思「駐村幹部被召回」
針對有的駐村幫扶幹部搞「走讀式」「掛名式」幫扶,有的駐村幹部「只轉轉、不用心」「只談談,不落實」的問題,今年4月,雲南省實施了《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目前已有1117名駐村扶貧工作隊員被召回。(8月16日《中國青年報》)
幹部駐村,深入基層,理想目標有三:其一,通過幹部駐村,結對幫扶,實實在在地促進所駐村的發展;其二,通過駐村幹部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展示和引領幹部的形象作風;其三,通過駐村鍛煉,讓群眾教育幹部,幹部在實踐中成長。正因為幹部駐村有多重意義,所以成為優良傳統,被不同地方不同時期針對不同問題廣泛採取。
幹部駐村,幹得好,效果還需要不斷強化才能鞏固;幹得不好,理想的目標不僅不能實現,還帶來更加惡劣的負面影響。因此,對不稱職的駐村幹部及時召回,不僅是應有之義,更是亡羊補牢。根據不同情形,對不稱職者採取正常調整、組織培訓、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誡勉談話、免職撤換等處理措施,更是理所當然。
信任關系的建立是不容易的,如果第一次沒有建立信任關系,要想重新建立信任關系,就至少得花費10倍以上的代價。由此可以推算,1117名被召回的駐村幹部,實際上造成的隱性損失究竟有多大。
之所以有如此多的不稱職駐村幹部,從新聞我們可以推測部分原因:一是駐村幹部個人的態度不端正,只是想撈一個評先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聘、安排使用的經歷;二是派出單位考慮到本單位的運轉,沒有真正重視駐村扶貧幹部,沒有派出真正的「強人」;三是這次駐村的任務是扶貧,有些幹部確實是因為客觀因素不適任。
基層鍛煉,作為幹部培養考核的重要依據,是沒有問題的,但細節值得深思。拋開事業企業人員適不適合的問題,就行政幹部來說,基層鍛煉究竟是一次性的,還是終身的,為什麼駐村的往往多是待提拔的年青人?基層鍛煉究竟是必備的一次性經歷,還是應該成為資歷,為什麼要給駐村幹部把位置保留在高層機關?
重大任務就是政治問題,各單位理應顧全大局,但為何有的單位不「重視」呢? 這其中,確實有著本單位的現實考量,一個蘿卜一個坑,抽調的人的工作還需要其他人扛起來,如果把真正的「強人」抽走了,本單位的工作必然受影響。讓本單位 「非強人」去鍛煉一下,鍛煉成了「強人」就更好了。更重要的是,上級對本單位的考核,派出駐村幹部,所佔比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弄懂中國要從弄懂中國農村開始,一方面是因為農村是中國發展之根,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中國的農村問題異常復雜。就農村貧困來說,原因一定是多方面的,幹部駐村幫扶,是很好的措施之一。但是,要從根源上解決脫貧的問題,將希望都寄託在階段性的幹部駐村上,即使通過階段性的資源堆積解決了,但可能也沒有根治。
因此,對不稱職的駐村幹部召回處理,是必須的。但另一方面,面對如此龐大數量的駐村幹部被召回,反思的角度就不應該僅僅停留在被召回的駐村幹部身上,不應該僅僅停留在這一次的脫貧攻堅上。在突擊式任務之外,我們需要從駐村幹部延展到幹部的基層鍛煉,少一些功利沖動,少一些形式主義,真正建構起科學合理的制度體系。